第24章 番外-怜花宝鉴

    三、四年前,沈浪、王怜花与熊猫儿至沙漠探访金无望,饮酒谈笑间说起武林趣事,沈浪说近年中原武林出了个极精彩的人物,出生于簪缨世家,一门三代之内就出过七位进士,父兄均是探花,本人亦中过探花,点过翰林,因此江湖上人称小李探花。

    王怜花听得有趣,其时百晓生兵器谱尚未出世,李寻欢的名字王怜花是听说过的,但其人身世却是不知,当下奇道:“他出身如此门第,为何要到江湖上来厮混?”

    沈浪叹道:“说起来我与他父亲还有点交情,算得上是道义之交。老李探花有济世之才,官至户部尚书,是个极风流清隽的人物,只是脱不了读书人的通病,一心希望家族中出个状元。他膝下两位公子,均是天资出众,才气过人,天生的读书种子,只是小公子自幼体弱,因此从小请了异人教授武艺,强身健体。大公子赴考之时,本以为状元手到擒来,谁知那届主考与老李探花政见不和,在皇帝面前略吹了几句风,说少年人锋芒过盛,是祸非福,皇帝便大笔一挥,点了大李公子第三,老李探花自觉连累儿子,心中郁郁,病了一场,我那时恰好路过,去探他时还劝了他几句,当时李寻欢却已到白鹿书院读书去了,我未曾见到。想来他也是为了安慰老父吧。”

    王怜花听到这里,想起人家家里,父慈子孝,自家却险些死在亲生父亲手里,心中不由得像有团火在烧,冷笑一声道:“有什么用?他还不是又考了个探花? ”

    沈浪笑看他一眼,道:“天意弄人,他却是被父兄连累了。有人不知用什么方法将历年殿试前十考卷誊抄出来,私下印制出售牟利,李寻欢当年的墨卷我有幸读过,真是字字珠玑,胸中大有丘壑,才学绝不在那届状元之下,只是他父兄均是探花,皇帝御笔亲点的时候脑袋抽了一下,非要留下个父子三探花的佳话,所以,他才又是探花。”

    王怜花心道这老李探花也真够倒霉的,两个儿子都被自己连累,也不知心中如何憋屈,这么一想,心中又大为幸灾乐祸,他说话什么时候都不忘损沈浪几句,便笑道:“反正这李寻欢即使没中状元,才气跟沈兄比,却是把沈兄甩了八条街去了。但这跟他不去做官倒去混江湖有什么关系?“

    沈浪笑笑,也不以为忤,又叹口气道:“老李探花经此一事,心中更是郁郁,竟然没两年就去了,听说紧接着大李探花也得了不治之症,小李探花心灰意冷,这才辞官不做。对他自是伤心事,不过若非如此,江湖上也就少了个有趣的人物了。”

    王怜花被他勾起了好奇心,道:“他就算才学比寻常江湖人好些,也未见得就能让你惦记吧?这人到底有趣在哪里?快说快说。 ”

    沈浪微笑:”翰林之职何等清贵,本朝首辅内阁,无一不是翰林出身。皇帝本就对李寻欢存了几分内疚之心,以李寻欢的家世才学,若肯安心走仕途,必能青云直上,将来出阁入相也非异事。他却视富贵如浮云,弃功名如粪土,宁愿做个刀头舔血的江湖人,这还不有趣么?“

    王怜花大为不满,知道沈浪有意卖关子,瞪了他一眼,道:”哼哼,我要是去科举,也未必就比他差了。只是谁耐烦去听那皇帝老儿使唤?这人还有什么有趣之处,你倒说说?“

    沈浪看着他又是好奇又不服气地样子,心中好笑,扬起眉道:“若论天纵奇才,所学之丰之广,谁能比得上怜花公子?但是怜花这些年逍遥江湖,竟没听说过李寻欢用什么兵器么”

    王怜花脸一红,他这几年在江南隐居,倚红偎翠,一边风流,一边琢磨怎么正大光明地战胜沈浪,江湖上的事的确没怎么留心,但是嘴上当然不肯示弱,怒道:“你这人果然不爽快,说话吞吞吐吐,真心讨厌,他一个江湖小辈,我没事打听他干什么?“,

    沈浪摸摸鼻子苦笑,这小祖宗有时他还真不敢惹恼了他,否则王公子一个不高兴,跑到江湖上大闹起来,岂不是要天翻地覆?当下不再逗弄王怜花,道:“他的成名兵器,是飞刀。”

    这下子连一直忙着喝酒、嘴巴没空说话的熊猫儿也好奇了,问道:”江湖上用飞刀做暗器的人虽然不多,可也不是没有,何以他的就特殊?“

    沈浪道:”这就是他的特殊之处了,用飞刀做暗器的人不少,却只有李寻欢,人人都知道他只用飞刀,并且飞刀上从不淬毒。而且,听说至今为止,他的飞刀还未失手过。“

    此言一出,几个人不由得都沉默下来,在座的都是武学大行家,如何不知,兵器是一分短一分险,飞刀远程攻击固然占便宜,但全凭腕力手劲发射,速度距离未必比得过机弩,跟银针毒砂之类的暗器比起来,攻击面狭窄,尺寸又太大,非但携带不便,发出时也引人注意。近战中若是只用飞刀,那更不过只比空手略强一点,刀上又不肯淬毒,可就凶险得很了。

    熊猫儿喃喃道:“果然有趣,此人不但天份惊人,而且性子高傲,不屑占人便宜,必定是个君子。“

    王怜花却冷笑:”什么君子,我看跟沈兄一样,都是死要面子活受罪,是个傻子。他这种锋芒毕露的性子,要是再跟沈兄一样喜欢管闲事,死起来必定快得很。“

    王怜花嘴上如此说,此后对李寻欢的消息却不免多留心些,细心打听下来,觉得这人果然有趣,是个极潇洒的人物。

    等到百晓生兵器谱出世,李寻欢声名愈响,王怜花心中又开始忿忿,什么“出手一刀,例不虚发” ,那是因为他没遇到过怜花公子!

    若不是这几年跟沈浪、熊猫儿等人相处,心中的戾气渐渐消除,王怜花几乎要上门去找李寻欢的麻烦。

    等到决定随沈浪等人出海,王怜花想,这一去不知有生之年是否会再履中土,四海遨游虽然潇洒,这一身本领却不知有无机会找个传人。

    他一生所学极丰,诗词歌赋样样皆能,十八般武艺件件精通,涉猎之广,无人能及。文武两途之外,天文地理、医卜星相、丝竹弹唱、琴棋书画、飞鹰走狗、蹴鞠射覆,下毒,养蛊,摄心术,亦是无一不精,无一不妙,易容术更是巧夺天工。

    若论机巧,十个沈浪也及不上他。但是分心太多,武功反而不能像沈浪那样炼至登峰造极。

    但是王怜花也不在意,只有蠢人才会一味凭蛮力取胜。他若是要害沈浪,沈浪早死了几十回,若论机敏灵巧、雅量风致,天下还有谁比得过他王怜花?

    世人都道小魔头王怜花被沈大侠的仁义感化,王怜花嗤之以鼻,真实的原因不过是,和沈浪正儿八经作对一来太劳心劳力,二来沈浪有金无望,熊猫儿等人相助。若是把这些人全灭掉,这个江湖再无可与他并肩之人,王公子只怕会无聊至死。还不如和沈浪等人厮混着,不时给沈浪找点麻烦,看着他哭笑不得的样子比较有趣。

    只是,急急流年,滔滔逝水,想起任凭百般聪明机变,数十年之后不免都随着他这个人归于尘土,王怜花心中不免兴起几分寂寞萧索之意,闲时便将一生所学记录下来,集成一书,名为”怜花宝鉴“,想着百年之后,世人见了这本书,必定遥想当年书的主人风采不能自已,也不枉他王怜花来这世上一遭。

    这时想起李寻欢,倒觉得此人纵情傲物,活得潇洒任性,比沈浪那阴阳怪气的死人样可爱得多,而且凭着几把飞刀,混到现在还没死,聪明程度即使比不上王公子,也差得不远了。若是他肯学,怜花宝鉴传给他倒是再合适不过。

    但是王怜花再自负,也不好意思提出要兵器谱排名第三的小李飞刀做自己的传人。想起李寻欢的一诺千金之名,眼珠一转,顿时有了主意。

    王怜花来到李园的那天,是正月初七,家家户户还在庆新年,门上春联喜气洋洋,地上红色的鞭炮碎屑几乎能淹没人的脚。

    李园的门口也挂着红灯笼,却大门紧闭,在整条长街的喜庆气氛中,便显出几分冷清。

    王怜花上前叩门,片刻,门房里出来一个年过半百的老家人,施礼道:“这位公子有何贵干?”

    王怜花依足官宦人家规矩,递上拜帖,道:“请通报你家公子,王某人来访。”

    老家人却面露难色,拱手抱歉道:“ 我家少爷前日出门去了,说是半月至一月方回。公子若是有要事,小人可代为转告。 ”

    正月鲜少有人出远门,王怜花颇为扫兴,摆手说“无妨”,迈步欲走,庭院里却隐隐飘来几声琴音。

    不过断续几声,却勾起了王怜花心中本就隐隐萦绕的寂寞冷清之意。

    王怜花驻足,问:“谁人抚琴? ”

    老家人答:”敝府女眷,赏梅时抚琴自娱,倒是惊扰公子了 。“

    刹那间,王怜花改了主意,客客气气道:” 我此来实有要事相烦,等不及你家公子归来,贵府中可有能做主之人? “

    李园梅花胜景一向出名,抚琴人更是技艺高超,若是见上一见,也不算白来一趟。

    他如今二十五、六岁,正是男子容貌最盛时期,玉面朱颜,身上一袭名贵之极的雪貂裘,微微一笑,神光离合,竟有不可逼视之感。

    李寻欢爱交朋友,李园常年人来人往,但是如王怜花这般风采气度的,为老人家生平仅见。老仆不敢怠慢,心中暗思:”这莫不是少爷做官时结交的哪位王孙公子?我不如请表小姐见他一见。“

    当下施了一礼:”如此请公子稍待,容我去通报一声。“

    片刻之后,老仆转回,请王怜花进门。转过照壁,便闻得冷梅幽香,庭院中梅枝横斜,娇红粉白,开得如火如荼,树下一个女子,正痴痴望着梅花,闻声转过头来。

    王怜花心中竟然跳了一跳。

    女子披着一袭火狐披风,是最纯正热烈的那种红色,远远望去比火焰还灿烂。她的脸却极白,如冰似雪。那种鲜明的对比,给人带来的视觉冲击力是如此强烈,以致连身后的红梅都似失去了颜色。

    王怜花十三岁便知人事,生平美女不知见过多少,母亲云梦仙子便是难得的美人。自幼养成的习惯,女子于王怜花只如玩物,用来紓解欲望,兴致上来了宠爱逗弄,看她们为他如痴如醉,再高傲的女子在他的手段下也化成一滩春泥。

    她们爱他的才貌,却对他转眼就翻脸无情的性格怕得要死,小心翼翼把他当恶魔侍奉,却又忍不住盼他的垂怜。

    王怜花生平为之动心过的女人只有朱七七,但现在回想起来,也不知是当真爱上了朱七七,还是与沈浪争强斗狠,不甘这天真热情的美人心中只有沈浪。

    跟朱七七比起来,眼前的女子长相并不完美。她的肌肤雪白,却不似朱七七那般晶莹有光,略嫌苍白;她的身躯袅娜,但是太过单薄,缺了些让男人血脉偾张的热力,

    但是,当她盈盈如水的双眸幽幽望过来时,你便觉得这样的女人,应该被小心翼翼地藏在心底最深处呵护,不让她受到一丝风雨侵袭。

    即使此生已见过无数形形/色/色的美人,王怜花依然觉得,这女人美得动人心魄。

    王怜花心中兴味大起,面上却丝毫不显,温文尔雅地抱拳一揖。

    那女子见了王怜花,也是微微一怔,但是目光随即回复成清冷淡漠,回了一礼。

    老仆恭恭敬敬道:“这位王公子有急事找我家少爷,老奴不敢擅专,请表小姐做主。 ”

    女子答道:“既是表哥的朋友,请厅上奉茶。”

    王怜花心中觉得有趣极了。

    王怜花自负之极,平生最不喜人夸他容貌俊美,但是女子见到他往往张口结舌,随之面红心跳,娇羞失语。

    当年朱七七视王怜花为恶魔,却仍然经不住他手段、被挑起情欲几乎无法自持,若非王怜花最后放过她,险些失身,从此对王怜花恨之入骨,见了他至今都没有好脸色。

    而眼前这美人淡漠的模样,却并非寻常女儿家见到陌生男子的腼腆矜持,她是真的对他不感兴趣。

    若不是王怜花还记得此行的目的,他几乎想放出当年手段来试上一试,冰山美人融化的模样,想必非常有趣。

    可惜,这美人儿是惹不得的,身穿价值千金的火狐裘、李寻欢出门时能替他做主的表姑娘,与李寻欢关系可想而知。

    王怜花虽然很想试试李寻欢的飞刀,却一点也不想是因为这种原因!

    能让这样一个女子眼中完全瞧不进别的男人,李寻欢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让王怜花觉得更有趣的是,这姑娘已接了名帖,却似乎完全没意识到他是谁。

    沈浪、王怜花、熊猫儿这些人的大名,江湖上哪个不知 、哪个不晓。

    他们中的任何一人,若以本来面目入世,必定会掀起轩然大波。

    进了厅堂,分宾主坐下,青衣丫鬟奉上茶来,王怜花拱手问道:“姑娘如何称呼?”

    “小女子林诗音。”

    很美的名字呢。王怜花忍不住嘴角玩味的笑意:“那么,姑娘可知我是谁?”

    美人儿有一刹的茫然。

    不等她回答,王怜花故做惆怅地叹口气:“想不到王怜花淡出江湖不过数年,名字已被人忘记。令表哥竟从未提起过我么?”

    然后,王怜花满意地看着面前的美人儿在娥眉微蹙、思索了片刻之后,悚然动容。

    ......

    即使想起了他是谁,林诗音的态度依旧是礼貌中透着疏离,只是更客气了些。

    她美丽的眼睛明明在看着王怜花,嘴里的应答也大方知礼,却让人感觉她的心思其实早已飞到了某个不知名的地方。

    据说广交宾客、意气风发、慷慨豪爽连昔日的孟尝君也比不上的小李飞刀,未来的妻子却是个如此清冷矜持的美人,王怜花几乎忍不住眼中的笑意。

    或许,她的热情只为他一人绽放?

    王怜花拿出怜花宝鉴,道出来意,说是当今江湖上只有小李探花是最可靠之人,希望李寻欢替他保管这一生心血,并替他找个天资高,心术好的传人。若是找不到,不妨自己学,总之千万勿使他的心血失传云云,言语间对李寻欢颇为赞赏。

    王怜花心中得意,他就不信这世上有人见到王怜花写的书能忍得住不看,一旦看了,还能忍得住不学。李寻欢只要学了,不做他的传人也得做了。

    林诗音的反应却又一次出乎他意料之外。

    若是别的少女,心上人被已成传奇的武林前辈如此褒奖,又得到不知多少人梦寐以求的秘笈,即使不喜动颜色,眼中也难免流露出喜悦骄傲。

    林诗音却神色始终淡淡,虽礼貌地应承转交,秋水般的眼中却现出了几丝落寞和忧色。

    王怜花觉得有意思极了。青春少女,闺中红颜,有几个听着江湖上热血传奇的故事,不是双眼发亮,脸颊发红,恨不得亲身跑到故事里去的?若是这故事里的英雄还是自己的情郎,那简直做梦都能笑醒。

    这姑娘,却好像很不喜欢江湖呢。

    有这样一位英雄无双的情郎,却对他的江湖如此疏离,这位高贵冷清的美人儿,又是个怎样的人呢?

    他看着林诗音接过怜花宝鉴的双手,十指纤纤,嫩白似玉,指甲晶莹粉润,一看就未沾过阳春水。

    这是很美的一双手,但是王怜花从小在美人堆里练出的眼神何其毒辣,他一眼就看出,这双手虽美,配林诗音纤弱袅娜的身形,却显得稍大了些。

    这在相书上,意味着手的主人性格刚强,这样的人,不会轻易为别人改变自己。

    直到出了李园,站在围墙外,王怜花心中还在津津有味地回味刚才的会面。

    围墙里又隐隐传来琴声,想是林诗音又在抚琴。

    毕竟还是少女,她的琴声里并无多少辛酸感怀,而是清雅平静,如淙淙流水,却多少带着春闺女儿寂寞惆怅之意。

    想起方才他有意谈起古今名琴名曲、滔滔不绝时、林诗音脸上不知不觉露出的微笑和眼里的光亮,王怜花忽然觉得很惋惜。

    这样一个气韵天成的美人儿,她的世界是那么完美,却是这么脆弱易碎。

    锦阁朱户,绮窗珠帘,身上一袭狐裘,便价值千金。她的良人,待她很好。

    非但如此,他还是风流探花,有足够的风雅陪她诗酒琴棋,赌书泼茶。

    可惜,他还是那个“出手一刀,例不虚发”的小李神刀。

    当她坐在朱栏上数梅花、寂寞地等候良人归来的时候,她的未来夫婿,也许正弯腰将小刀从敌人的喉咙中拔/出/来,惆怅地吹去上面的血迹,或者,正在和拦阻他归路的仇敌拼死搏杀,也许哪一天就送了命,再也不能回来见她。

    想到这里,王怜花心中竟又泛起了深刻的孤独萧索之意。

    他忽然不那么确定了,把怜花宝鉴托给李寻欢是不是个好主意?

    也许,人生来就是孤独的吧。

    抚琴等待的美人儿寂寞,江湖路独自面对刀剑的李寻欢寂寞,被世人称为惊采绝艳的王怜花又何尝不寂寞?

    否则何以对一本书是否能流传下去耿耿于怀?

    只是,若是因怜花宝鉴而给李寻欢带来什么祸患,似乎有点对不起这娇弱高贵的美人儿呢。

    想象了一下自己整日陪着一个女子调弦弄琴,吟诗作画的日子,王怜花居然打了个寒噤。

    无论是跟娇纵莽撞爱闯祸、却誓死追随沈浪的朱七七,还是心思缜密、狠辣超过绝大部分男人的白飞飞相比,这美人儿似乎都缺了点什么呢。

    这世上也许有很多女人,只要心爱的男人陪在自己身边便心满意足。但世上绝没有一个有志气的男人,甘于一辈子陪伴在女人身边啥也不做,无论这个女人有多美、多不俗。

    伫立良久,王怜花忽然醒觉,随即失笑。

    他这一生,不曾被谁爱过,也不曾爱过谁,人家小情侣之间的心思他又怎么体会得到,所有的一切,不过是杞人忧天,妄自揣度罢了。

    反正,人生百年,弹指即逝,百年之后,尘归尘,土归土,谁又记得谁。

    他王怜花天纵奇才,笑傲风月,又何须为了他人的儿女情长伤神。

    怜花宝鉴一事,他会安排人暗中护着李寻欢就是。

    。。。。。。

    很久以后,王怜花已远在海外,却接到了金无望设法送来的一封信。

    金无望请他救一个人,这人中了“千日醉”,本来无解,但是金无望相信以王怜花的医术之精,也许有办法。金无望道这人曾救过他的女儿,请王怜花务必费心帮忙。

    那时,王怜花已不复往日喜欢看别人痛苦,何况,他曾害金无望失去一条手臂,多少有点抱歉。但是,让他决定救人的是这个人的名字----李寻欢。

    王怜花苦思了几天,终于拟了一个方子,虽不能完全对症,但是照着方子慢慢拔毒,让人早点醒过来还是可以的。

    那位美人儿怎么样了呢?

    王怜花握着笔,想起那日在李园的情形,嘴角不由得又挂上了一丝笑容。

    他忽然想,当年那女子,到底有没有把怜花宝鉴交给李寻欢呢?

    ”在想什么呢?“

    有人从背后拥住他,咬了一下他的耳垂,王怜花手中的笔一颤,一滴墨落在纸上。

    这人天生不解风情,永远也学不会殷勤小意,王公子婉转曲折、撩人心弦的调情手段,到了这人这里统统都变成了俏眉眼做给瞎子看,王怜花经常愤愤他怎么就落到这么一个粗鲁汉子手里。

    奇怪的是,他的狠毒狡诈,他的任性自私,他心中愤怒不甘的火焰和孤独,却在这样直接而滚烫的体温相偎中渐渐熄灭。

    王公子的性子太难伺候,不如他的,他嫌弃,本事比他强的,他又愤愤不平,十分争强好胜。

    举世滔滔,能跟王公子旗鼓相当,既不会被他的心机操纵,又真心把他当一个寂寞的孩子心疼的,也不过就这么一个人而已。

    不解风情有不解风情的好处,跟这人在一起,似乎什么寂寞感伤自怜自恋都成了自寻烦恼的笑话,当时虽恼怒,久而久之,却觉得自己的性子也开阔豪迈了很多。

    就认了吧。

    不过王公子促狭和邪气的性子是永远不会改的。

    故意不理那人,王怜花微笑着提笔,在方子上加了一句,“问一问小李探花,他有没有给我找到合适的传人?”

    果然,他刚放下笔,嘴唇就被不满地噙住,惩罚性地咬了一口。

    随后,他就根本不再记得什么怜花宝鉴,更不在乎什么传人,因为,这世上已经有了更值得他在乎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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