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星夜

    残阳如血,神刀堂的大旗在北风中猎猎飘动,金红的余辉映照着旗上漆黑的刀,有一种说不出的肃杀之气。

    冬日的草原,不似夏日充满生机,视野却更为辽阔,寒风呼啸着吹过,广袤,苍凉。

    李寻欢喜欢这片土地,驻马于无垠的天地之间,顿觉人如芥子般渺小,但同时又兴起天地之大任我驰骋的豪情。

    极目远处,天边隐隐有一片青影,那应该是他们此行之目的地,神刀堂总堂之所在。

    几点黑影出现在地平线上,如同被风翻卷吹赶着的乌云,飞速移近。

    轰隆隆的蹄声如闷雷,脚下的大地隐约震动,几匹快马从远方疾驰而来,为首的骑士胯下黑马如闪电,黑色大氅在身后高高扬起。

    李寻欢对阿飞笑道:“人如风,马如龙。都道关外有三宝,貂皮人参乌拉草,我看关外男儿英武豪迈,热情爽朗,才是真正的宝。”

    阿飞轻轻“嗯”了一声,看着他露出一个温柔的笑容。

    关外的马奔驰如风,关外的酒烈似火烧,关外的风凛冽坦荡,关外的男儿充满豪气,这一切都让阿飞怀念。

    然而,一切都及不上身边这个人。

    越是相处,便越是感觉到他的温柔。

    豪爽,勇敢,不屈,这些特质在很多江湖人身上都可以找到。

    为朋友,为正义甘愿两肋插刀的人也很多。

    李寻欢的骨头固然比世上绝大多数男人都硬,然而,他身上自然而然透出来的温柔,善良和体贴,才是江湖上最稀有最吸引人,能融化人心中冷漠的东西。

    就如被和煦的阳光照耀着,寒冰和积雪会自然消融。

    李寻欢看着阿飞澄亮漆黑的眼睛,忍不住揉揉他的头发,回他一笑。

    “李兄!” 打头的黑衣骑士已经呼啸而至,跳下马疾步上前,一把握住李寻欢双手。

    年轻人线条如刀刻斧凿般清晰的脸上,笑容比夏日的阳光还灿烂炽烈:“你果然来了!......我知道你一定会来的!”

    李寻欢的眼睛也闪闪发亮,笑道:“白兄曾言,神刀堂有窖藏美酒三千石,我怎会不来?”

    这年轻人自然就是白天羽。

    他是个很神气很英俊的年轻人,高大英挺,剑眉斜飞入鬓,双目湛湛有神,笑起来一口整齐的白牙。

    白天羽早已料到李寻欢会来,但是真的见到远处那个长身玉立的人影在眼前渐渐清晰,心中还是升起难以压抑的景仰和激动之情,似乎全身的鲜血都开始发热。

    像他这样很骄傲很讲义气的男人,本来宁愿死也不愿将朋友置于危险之中,只是,神刀堂的意义已远远超过他个人的名声安危。

    他知道,像李寻欢这样的男人是用不着别人说出感激的话的。

    所以他只是朗声大笑,“自当与李兄痛饮三百杯。”把掌中修长的手指又狠狠握了一握,才恋恋不舍地放开,给李寻欢介绍同来的白天勇,马空群等人。

    李寻欢兵器谱排名虽非第一,但第一名天机老人年过半百,行踪无定,第二名上官金虹已沉寂数年,李寻欢少年成名,人又俊美潇洒,是兵器谱前十名中最被津津乐道的一个,可称锋芒盖绝当世。

    若是有谁没听说过风流倜傥的小李探花,简直不配做一个江湖人,但是真正见过李寻欢的人却不多。

    白天勇是白天羽亲弟弟,神刀堂二堂主,马空群则是结拜兄弟,位居三堂主,二人亦是关外有名的少年英杰,此时见到小李探花真人,俱都难掩面上激动兴奋之色,上前行礼问好。

    “看我抓到它了”,一声清脆的呼喊传来,打断了众人的寒暄,远处,唐柔笑颜如花地走了过来,怀里抱了一只灰扑扑的野兔子,小兔子四脚乱蹬不断挣扎,唐柔一边走一边柔声安抚:“乖,我不会伤害你的。”

    在冬日沉寂的草原上,她的笑容便如最灿烂的迎春花突然开放。

    白天羽和身后的一干人都看直了眼。

    李寻欢微笑,美丽,是世间最具有杀伤力的武器,爱情的发生,也许只需要一个眼波,一个微笑,某个瞬间的心醉......

    他忽然想起不知身在何方的龙啸云,嘴角的笑容凝住了,神情黯淡了下去,拍拍白天羽的肩,道:“这是唐柔唐姑娘。”

    白天羽醒过神,脸上骤然一热,悄声道:“莫非这位就是李兄未过门的夫人?与李兄当真是天作之合......”

    李寻欢含笑打断他:“我与唐姑娘在路上偶遇。”

    想了想,又笑道:“我与表妹定于三月初八成亲,届时还望白兄能来喝杯喜酒。”

    白天羽大喜:“恭喜李兄。这杯喜酒我自然是无论如何也要去讨扰的。”

    几尺之外,唐柔停下脚步,怔怔地瞧着李寻欢,她手上的小兔子忽然觉得身上压力一松,拼命挣扎了两下,扑腾下地,“嗖嗖”两下便没入了草丛,再不见踪影。

    ......

    黑夜,边陲。

    风呜咽,大地一片黑暗。

    满天的星子,却明亮而璀璨。

    一缕清幽的笛音响起,凄楚幽咽。

    是游子在思乡,还是年华老去的浪子在追思生命中消逝的温柔?

    星星不管人世悲欢,亿万年间,只管自顾自地挂在高高的天上。

    星光下的凡人,明知生命短暂,却依旧如蝼蚁般奔忙不休,算计着,烦恼着,得意着,沮丧着......只有少数人会记得抬起头看看头顶灿烂的星空。

    唐柔裹着雪白的狐裘,托腮坐在台阶上,痴痴地望着天上的星辰。

    她的心中有点酸,有点苦,有点莫名的羞意,又充满了说不出的惆怅。

    少女短短的人生里从来没尝过这样的滋味,但她清楚地知道,这种失落是从白日听说李寻欢将要成亲时开始的。

    “我这是怎么了?......难道,我竟喜欢上了他?”

    “可是,我才不过认识了他几天而已。”

    “爹老说我没长大,那么,我现在是不是长大了呢?”

    美丽的少女想着自己剪不断理还乱的心思,幽幽叹了口气。

    一墙之隔,阿飞望着灯下李寻欢挺拔的侧脸,忽然道:“她喜欢你。”

    李寻欢诧异地抬起眼望着他,孩子的心最单纯,直觉却是最敏感的,小家伙即使不懂人间情爱,也看得出唐柔的好感亲近之意吧?

    平心而论,唐柔是个很美丽的姑娘,风姿之佳殊不下于林诗音,脾气也不坏,偶尔小小的刁蛮和娇纵只显得更可爱,但李寻欢既钟情于林诗音,再美丽迷人的姑娘于他,也和一幅画,一朵花没什么区别。

    李寻欢浅浅一笑:“她还是个孩子。”

    少女朦胧的心动,如春天初绽新芽一样美好,但是没有合适的温度和水份,是不会长成参天大树的。

    少女最美好的年纪,有许多幻想和热情,注意力很容易被新鲜有趣的东西转移。

    想起白天羽发红的脸颊,李寻欢微微笑起来。

    “其实,她比林诗音适合你。” 阿飞默默地把到了嘴边的话咽下去。

    爱一个人,很少是因为那个人是最好的,或是最合适的。

    这世上也许有很多女孩比林诗音更适合李寻欢,但是,和李寻欢青梅竹马的是林诗音,在李寻欢情窦初开的年纪,占据他的视线的是林诗音。

    阿飞心里忽然泛起一阵莫名的酸涩。

    李寻欢小时候是什么模样?

    莫怪李寻欢只把他当作孩子,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他都比李寻欢小得太多。

    即使今世七岁就遇到李寻欢,即使被李寻欢这样温柔对待,阿飞仍然觉得心里很空。

    他什么时候才能长大?什么时候,他才能真正配得上“李寻欢的朋友”这几个字?

    阿飞低着头想出了神,小眉毛越皱越紧,李寻欢挑眉瞧了他几次,最后实在忍不住,伸手在他俊俏的小脸蛋上掐了一把。

    阿飞吓了一跳,“嗷”地一声本能地捂住脸,睁大眼睛瞪向偷袭的人。

    阿飞的反应太趣致,李寻欢哈哈大笑,索性“呼噜呼噜”几下把阿飞的头发揉得乱蓬蓬,笑道:“人小鬼大。”

    阿飞:“......”

    若是半年以前的阿飞,李寻欢决不会这样逗他。

    明明才七,八岁的孩子,身上却似乎有种说不出的孤独悲伤,眼神里总隐隐缭绕着无法言说的沉痛之意。

    看得人不知不觉心就揪起来,忍不住想小心翼翼爱护疼惜,让小小的孩子开心起来。

    如今看到受了欺负的小猫般无语瞪人的小表情出现在阿飞的脸上,李寻欢心中真是说不出的愉快。

    也许,温暖惯了,安全惯了,这孩子会逐渐恢复孩子该有的样子吧?

    他吹熄烛火,笑道:“睡吧。”

    满天星星闪烁,星光从窗棂中透进,温柔地照耀着他们。

    边城,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走进客栈,一个身穿黑衣的男人正在等他。

    黑衣人黑袍上金线绣纹莹莹生光,打扮华贵,面目俊悄,只是有种说不出的轻浮阴柔之感。

    男人把一张银票递给他:“这是定金两千两,大通银庄出具的银票,事成后我再加三千两.....”

    黑衣人冷笑:“五千两,阁下的算盘未免打得太如意。”

    男人皱眉:“江湖上最顶级的杀手也不过要价五千两。”

    黑衣人眼里露出讥嘲的光:“那你何不去找个杀手?”

    男人沉默。

    黑衣人笑道:“想必你也知道,这三年间起码有二十个杀手,用了不下三十种方法想杀他,没有一个成功。”

    “这世上武功比他高的,本就没几个。武功比他高的,也不是你能请得动的,你之所以找上我,不就是因为我武功虽不是顶尖,下毒的本领却很少有人比得上?”

    男人脸色变幻,显然心中犹豫。

    黑衣人又笑道:“我虽然卑鄙无耻,贪花好色,胆子却很小,所以我是绝不敢收了钱不办事的,也是绝不敢把你的秘密泄露出去的。”

    男人又沉默了很久,才慢慢道:“我并不想他死。我只要他一年半载回不了中原。”

    黑衣人眼里的嘲讽意味更浓:“你以为拖住他会比杀了他更容易?既然你已决定对不起他,又何不做个彻底?”

    男人脸色更差,内心挣扎不已。

    黑衣人等了一会儿,忽然露出带着几分恶毒几分讥嘲的笑意,道:“我倒是有种毒,来自南疆,中者犹如酒醉,昏睡不醒,跟活死人无异,需千日才能苏醒。”

    男人眼睛一亮,道:“就用这种。”

    黑衣人诡秘地一笑,道:“但是任谁躺上三年,即使有人精心照料吃喝拉撒,日日按摩不殆,也免不了筋骨萎缩,脏器消减,此人就算不死,醒来以后也多半会成为废人。”

    男人又沉默了,良久,才艰难地道:“用吧。”

    黑衣人笑道:“阁下看来良心只被狗吃了一半。如果是直接毒死人的药,我只要你一万两,用这种嘛,就得一万五千两,先付一半。”

    “你!”男人怒瞪着黑衣人,他身材高大,这一瞪也颇有威势。

    黑衣人却哂笑,似乎觉得男人的愤怒很有趣,道:“良心这种东西,是要钱的。”

    男人的气势又一下子弱了下去,咬咬牙,再从怀里摸出一张银票:“一万五千两就一万五千两,只要你给我办成这件事。”

    黑衣人接过银票,嘿嘿一笑:“我的信用一向很好。”

    ......

    高大男人走出客栈,走进夜色中。

    满天繁星闪烁,他忽然觉得星光明亮得刺眼,每一颗星星好像都在对他嘲讽地眨着眼睛。

    那些在夜晚的星空下策马飞驰,豪气干云的年轻岁月,似乎已经离他很远了。

    男人呆立半晌,眼里流露着说不出的痛苦。

    星辰无情,然而面对浩瀚的星空,很少有人会不感觉到宇宙的无垠和自身的渺小。

    也很少有人,凝视着璀璨的群星,会不被唤起内心的良知。

    天地无涯,而生有涯,青春只是一晌,每个人都注定走向死亡的孤独。

    他的鬓角已经出现了第一丝白发,如果再不努力抓住自己想要的,他的人生还有什么意义呢?

    然而,人是那么矛盾,尽管他在写下那些匿名信的时候就已下定决心,此时猝然见到头顶灿烂的星空,还是无法面对内心的拷问。

    “就算是你还了欠我的......”他握紧拳,喃喃自语,指甲深深刺进掌心里。

    很久以后,男人离去,没有再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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