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寻欢花了几乎一整天在阿飞身上,练武之外又考查了一下阿飞读书的情况,他再次惊喜地发现,阿飞真是聪敏之极,不止是个学武的天才,读书也是一教就会,一点就通,真不知什么样的父母才生得出这样出色的孩子来。
想起阿飞的身世,又很是感叹。阿飞的母亲显然不是寻常女子,能让她倾心委身的男人想来也非凡品,却不知为何未能结为夫妻,以致那可怜的女子芳华早逝。
转而想到自己和林诗音,胸中又像是被人重重踢了一脚,虽然极力压抑自己不许去想,专心教阿飞读书,心中却隐隐一阵一阵绞痛。
到晚间,李寻欢命人备好酒菜,龙啸云果然应约而来。
李寻欢不想让阿飞觉得受到冷落,携了阿飞到桌边坐下,给他倒了杯甜甜的果酒,又给他布菜,一边也没忘记招呼龙啸云,敬了龙啸云几杯酒,随意说些江湖见闻趣事,倒也颇有兄弟久别重逢的其乐融融之意。
龙啸云却不似往日的神采飞扬,一杯一杯地喝着酒,虽然在笑着,眼里却始终有隐隐的黯然。
两个人各怀心思,都喝的很快,到后来都有了几分酒意。
龙啸云又喝了一杯酒,忽然叹了一声:“兄弟,你不但年纪轻轻便文才武功过人,连酒量都远非常人能及。我记得我第一天到冷香小筑来的时候,我们两人几乎将你家的藏酒都喝光了,那也是我唯一见你喝醉的一次,你却不肯承认,还和我打赌,说就是喝醉了也能用正楷将杜工部的‘秋兴八首’写出来,然后果然一笔不苟,愚兄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李寻欢笑了,虽然笑得有点苦涩:“那几首诗作,我习字之时就算没有写过一千遍,也至少有八百遍,打赢这个赌也没啥了不起。”
仅仅是半年前的事,那样年轻飞扬的心境,想起来竟有如隔世。
龙啸云又轻轻叹息一声:“那几幅字,我一直好好收着。我以前闯荡江湖,自以为阅人无数,见到兄弟,才知道什么叫天子骄子,什么叫芝兰玉树,唉,似愚兄这般年过而立,一事无成,说实话,有时真有点嫉妒你。”
李寻欢诧异地道:“大哥说哪里话?要不是大哥救了我,世上早没了我这个人,又谈何文才武功?何况大哥相貌堂堂,为人热血豪迈,见义勇为,实在是一等一的男子汉大丈夫,何必妄自菲薄?”
他的语气与表情都极其诚挚,显然这番话发自内心,龙啸云感动得眼眶都有点湿润,一把握住李寻欢的手,动情地道:“兄弟,当时我不过是举手之劳,你已经手刃了十九人,那卜霸也受了重伤,愚兄才捡了个现成便宜,否则以我的低微武功,哪里救得了你?相识以后,兄弟却把我当作亲兄长,待我之情实在已远远超过救命之恩......寻欢,能交到你这个朋友,是我龙啸云三辈子修来的福气。”
“大哥!”李寻欢也不禁动容,握紧了龙啸云的手,眼眶也有点发热:“大哥一直对我很好,能与大哥结为兄弟,是我的福气。”
“寻欢,”龙啸云瞟了瞟李寻欢面色,片刻之后,小心地道“你这次回来,暂时别再走出门了吧?以你这般人才,才貌双全的名门闺秀盼你垂青的不知有多少,何必....”
“大哥,”李寻欢打断他,忽略自己心里滴血的声音,笑了一笑:“男子汉大丈夫,生而在世,就当骑最快的马,喝最烈的酒,看最美的红颜,若是循规蹈矩过一世,岂不是像一辈子只吃没放盐的菜一样没有滋味?”
龙啸云苦笑道:“小李飞刀,例不虚发,以兄弟的名声武功,注定了不可能是平凡之人,唉,愚兄以前何尝不雄心勃勃,现在才知道,世上有些事,实在由不得人。”
李寻欢心中百感交集,沉默片刻,温和地道:“人生有些事,本就是谁都无可奈何的。”
龙啸云撑住头,似乎醉意上涌,苦笑道:“若是能够守着心爱的人平平安安过一世,我情愿一辈子只吃没放盐的菜。寻欢,我这个大哥,实在是......,我......”
他的声音越来越低,终于闭上眼睛,没有再说下去。
“大哥,”看着龙啸云黯然神伤的脸,李寻欢轻轻叹了口气,郑重地道:“我只想你知道,你永远是我的好大哥。”
两个人心中都感慨万端,便渐渐都忘了旁边还坐着个孩子。
阿飞一直安安静静地不出声,情绪激荡之处却丝毫不下于李寻欢和龙啸云。由于上一世的经历,他对龙啸云自然是厌恶鄙夷之极,可是,今晚的龙啸云却再次出乎他意料之外。
阿飞早已不是那个只凭敏锐的直觉行事的少年。除了面对李寻欢时情感屡屡激烈得他无法控制,其他时候他一直不动声色,冷静地观察着每个人的一举一动。
龙啸云在背后看着李寻欢的眼光里的确有一点点忌惮和担心,但是,他语气里对李寻欢的欣赏和感激,就算是有野兽般直觉的阿飞,也无法说那不是真心的。
他第一次想到,也许,当年李寻欢会和龙啸云结为兄弟,不是李寻欢眼光太差,而是当年的龙啸云真的不是坏人。相反,他是个通常意义上的见义勇为的热血汉子,喜欢交朋友,待人热情豪爽。
如果没有见到林诗音,龙啸云的一生,也许和一般的江湖豪杰没什么两样。
这一晚,龙啸云和李寻欢都喝得大醉,阿飞再次在黑暗中睁着眼睛无法入眠。
阿飞和林仙儿隐居的两年里,林仙儿总是说,他们既然已经决定过平平淡淡的日子,就应该离李寻欢那样名气太大的江湖人远一点。
奇怪的是,她又几乎每天都在阿飞耳边提李寻欢------
李寻欢喝酒喝得太多,李寻欢有多风流,李寻欢对朋友很好,对女人却如衣服,当年因为龙啸云看上了林诗音,李寻欢为了报恩,就花天酒地糟蹋自己名声,将林诗音让给了龙啸云......
每次林仙儿提起李寻欢,阿飞心中总感到无法形容的歉疚和痛苦,他觉得自己不配做李寻欢的朋友。
偏偏,他每天也在暗暗盼着林仙儿提起李寻欢,阿飞和林仙儿其实没有多少话好说,白天的时候阿飞通常去打猎,晚上天刚黑,拜林仙儿每晚放在汤里的迷药所赐,阿飞就会睡死过去,直至第二日天光大亮。
数梅花的时候,提水的时候,抹桌子的时候,李寻欢的面容总是会猝不及防地浮上心来,有时是微笑着的,有时是平静隐忍的凄凉,有时是咳得弯下腰去,他的心就会好似突然被撞了一下,经常痛得一整天都喘不过气来。
挣脱林仙儿的温柔陷阱后,阿飞再回想起那两年多的生活,才发觉自己可笑得惊人。
林仙儿明明有那么多破绽,他的心里明明有那么多不安,却一遍一遍告诉自己,这就是他想要的生活。他所有的直觉都在嘶喊着他真正需要的是什么,两年后李寻欢因为担心他特意找来,他却听了林仙儿的话再次逃离。
阿飞不知道林仙儿曾经以彻底毁了他为威胁,要李寻欢用自己来换他。但是此刻他心里很清楚,林仙儿应该是对李寻欢彻骨害怕的同时又有着疯狂的欲望。
无数男人拜倒在林仙儿石榴裙下,就算是上官金虹,荆无命等人把她当作母狗,还是成为她的入幕之宾。只有最英雄的那个却始终冷静地看着她,她所有的伪装在他面前都无所遁形......
或许是出于自身扭曲的欲望,林仙儿最喜欢做的事是勾引起阿飞的情欲,然后装出纯洁的样子来折磨他,抱怨阿飞为什么不娶她。
那么沉迷不可自拔,阿飞却情愿在欲望的业火里煎熬,也始终没有松口答应娶林仙儿。
也许,是阿飞惊人的直觉救了他。林仙儿母亲般的温柔是有毒的美酒,他沉溺在那美丽的颜色和香气里,挣扎矛盾得想死,却终究不敢喝。
但是,也许,还有别的什么,使阿飞保持了最后一分清醒的也许不是他自己,而是在他心里萦绕不去的那双眼睛,李寻欢温暖微笑又含着隐忧的眼睛。
那个英华内敛的男人,爱他的,恨他的,都无法不被他吸引......
有了前世迷恋林仙儿的经历,阿飞很理解龙啸云当年爱上林诗音时的矛盾痛苦,然而,这不代表他能够原谅龙啸云。
龙啸云是救了李寻欢性命,可是李寻欢回报给他的也几乎是一个人能给予的所有-----李寻欢舍弃的,是比生命更宝贵的至爱。
龙啸云看着林诗音的眼光是无可怀疑的情根深种,小心翼翼,林诗音一个淡淡的笑容就能让他神采飞扬,眼睛闪闪发光一整天。
正因为如此,如果说龙啸云看不出李寻欢和林诗音之间的情愫,看不出林诗音深爱着李寻欢,看不出李寻欢退让的无奈和鲜血淋漓,那才是活见鬼。
换了是阿飞,他情愿自己死一百次,也永远不会去哀求朋友让出爱人,更不会在亲眼目睹他们的痛苦挣扎以后,还能以退为进再次提醒曾经的救命之恩。
龙啸云在晚餐桌上讲的话固然真心真意,但又何尝不是在以一种可怜,无奈和愧疚的姿态让李寻欢心软。即使他了解李寻欢的性格,他还是忍不住患得患失,生怕李寻欢随时改变主意。
爱,不是错,爱,让人身不由己,但是,爱,绝不能成为自私的伤害他人的借口。
而十年后龙啸云对李寻欢的所作所为,更是远非“卑鄙无耻”四个字能形容。
求仁得仁,龙啸云得到了林诗音的人,但是,他无法心安理得地享受,当年的不光彩手段,在林诗音日复一日对往昔的追忆之中,逐渐成为他的心魔,当年对李寻欢的感激之情慢慢变成憎恨。
也许还因为,遇到李寻欢的人本来就别无选择,不是爱他,就是恨他,当龙啸云无法再用坦然的目光看着李寻欢的时候,李寻欢的善良宽容就变得份外可恶。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一个人第一次为自己的自私找借口的时候,他也许会不安内疚,然而一旦开了头,为自己开脱就会成为一种习惯,他会不断地把错误推到别人身上,好安慰自己那颗逐渐被嫉妒侵蚀得丑陋的心。
每个人生来都有各种欲望,善与恶的区别,也许就在于能不能控制自己的私欲不去伤害别人。
阿飞,是和龙啸云完全不同的两种人,阿飞随时可以为朋友付出生命,却从不要求回报,所以,阿飞才能让李寻欢的鲜血为之沸腾,才能成为李寻欢真正的生死之交。
一颗最赤诚的心,只能用另一颗赤诚的心来换,而龙啸云,注定了只能与李寻欢越行越远。
阿飞在黑暗中握紧了拳头,这一次,他绝不会坐视龙啸云毁掉李寻欢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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