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楔子

    程澹是个运气很好的普通人,不但因为他活了两辈子,还因为他两辈子运气都很好。

    第一世,他出身偏远地区的农村,由于爹妈去得早,他和不少与自己有相同经历的孩子一起吃百家饭长大。

    在成长的十几年时间里,他亲眼看着自己的家乡如何在国家政策的扶持下一点点脱离困境,而他自己也充分享受着地区发展的红利。

    从最初和几十个人挤在一间破屋子里头听一个外地来的老教师讲拼音,到后来坐在宽敞明亮的音乐教室听老师弹钢琴。这些变化来的是这么快这么急,以至于很多老人还未反应过来,他们的生活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后来,同村的一个老人告诉程澹,这些变化是在他出生之后才开始的,是他给这个地方带来的福气。

    他的家乡因为地理位置太偏,所以国家实行的一系列相关政策原本并没有将其列入名单。但不知怎么回事,名单因故多次增减变动,最终这个地区也上榜了。不仅上榜,而且名列前茅,享受优先重点发展待遇,在当年跌破了一地眼镜。

    老人说这番话时,程澹刚刚进入高中,正是笃信科学排斥玄学的时候,所以一笑置之,并未放在心上。直到他大学毕业,步入社会,真正见识到社会的黑暗面,他才恍惚明白了一些事。

    他的运气……好像真的很好。

    程澹大学读的是师范学校,毕业前跟随学校支教队到山区进行为期半年的支教,为毕业做最后的准备。

    那一年刚好发生了很多起大学生支教意外事件,师范生们人心惶惶,视支教如洪水猛兽,能躲就躲。一支满员一百人的支教队最后出发时不足五十人,老师、辅导员和校领导在出发前也是千叮咛万嘱咐要他们注意安全,愈发加重了不安气息。

    程澹是支教队一员,没什么特别身份,就是普普通通的成员,只是性格比其他人谨慎一些,多做了几份意外事件预案。

    但幸运的是,他做的预案在支教过程中全都用上了,在替支教队挡下不少麻烦的同时还意外救出了几个险些遇害的大学生驴友,成为当年轰动一时的大新闻。

    更重要的是,营救驴友时,同队的人或多或少都受了点伤,只有他安然无恙,皮都没擦破。

    那是他第一次意识到自己的幸运。

    顺利毕业后,程澹没有选择立刻进入学校成为正式教师,而是先进一家补习机构积累教学经验。可就在他入职前一天这家补习机构被查出数条罪状,条条都和传销组织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也就是说,如果这个消息再迟几天曝光,他就会成为下一个受害者。

    看到新闻时,程澹吓得手机都掉了。

    那是他第二次明显感觉到自己的幸运。

    还有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

    程澹的朋友知道他的经历后,纷纷对他的好运气表示惊叹和羡慕。他好像天生就是吸引麻烦的体质,这种体质若是放在任何一个运气稍微差点的人身上,早死千八百回了,哪能像他一样过得这么自在。

    也因此,程澹从他朋友那儿得到了两个称号。一个是上天眷顾者,一个是老天爸爸最爱的崽。

    虽然是两个称号,但本质其实一脉相承,而且程澹更喜欢后者。

    程澹就这样既幸运又不幸地活着,工资越来越高,待遇越来越好,接触的世界越来越大,视野越来越广。

    他好像什么都有了,除了一个女朋友。当然,并不是他找不到,而是他不想要。他没有家,不知道如何组建、经营家庭,所以为了避免麻烦,他干脆不要。

    程澹觉得他应该快乐,他拥有世人所求的一切,包括绝对的自由和幸运,但他的心却时刻都是空荡荡的。

    这是为什么呢?他想不明白。他知道自己这种状态不正常,知道自己缺少生而为人至关重要的东西,但他找不出那是什么。

    程澹只能强迫自己不去在意,强迫自己继续带着这份千万人梦寐以求的幸运活下去。

    不过,程澹偶尔也有运气不佳的时候。可能老天爸爸睡着了,或者因为别的什么事没空保护他,于是他在自己三十四岁生日这天犯了急病,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那么多灾难都没能夺去他的生命,一场病却轻轻松松做到了。

    死之前,程澹发现自己连个可以回想的人都没有,更谈不上任何牵挂,唯一值得追忆的只有过去一次次幸运的死里逃生。除此之外,他的人生居然一片空白。

    没有牵挂,没有羁绊。寥寥几位好友还都是君子之交,他甚至想不到有谁会替他操办他的身后事。

    他的灵魂空了一块。

    因为这份不甘,程澹的灵魂虽脱离躯壳,却迟迟没有离去。他不是有什么企图,只是想知道有没有人会为他的离去而悲伤。

    直到他看见了家乡的叔伯婶娘,看到了久违的小伙伴,看到那个说他给村子带来福气的老人。

    有些人白发苍苍,有些人背脊佝偻,有些人从顽皮的小孩长成了成熟稳重的模样。他本以为会忘记的面容,随着本尊的出现而渐渐清晰分明,直至深深烙印在心底。

    程澹这才恍然想起,自己已有许多年不曾回家乡了。饶是如此,他依然记得这些曾经对自己好的人。

    他们陪伴照顾过他,如今又为他的离开红了眼眶。

    程澹灵魂中空白的部分被他们的眼泪填满。

    他忍不住在心里虔诚地祈祷:

    庇佑我二十四年的神啊,如果你真的存在,请再给我一次机会吧。

    我终于找到了缺失的东西和生存的意义,我的灵魂是完整的,我绝不会再辜负这份幸运。

    窗外的夕阳有一瞬间亮得耀眼,将世上一切的美丽和丑陋照耀得纤毫毕现。

    程澹的身躯在光芒中逐渐消散。

    他不知道老天爸爸会不会同意自己无礼的请求,但他的心前所未有的宁静。

    ……

    程澹再一次睁开眼,好像已经过去很久很久。久到他差点忘记自己上辈子是人,还以为自己生来就是一只猫。

    他从大大的篮子支起身,转动脑袋左顾右盼,看到的是一身雪白皮毛的猫妈妈迈着优雅的步伐将到处乱爬的猫崽叼回篮子中间,也就是自己身边的景象,下意识张口喵了一声。

    颜值超高的猫妈妈循声转头,淡淡地看了程澹一眼,扭头叼起已经快要爬到篮子边沿的幼猫后颈,轻盈地跳到他身边躺下,用爪子把他和其他猫崽一并扒拉过去。

    喝奶。

    程澹占据着最好的位置,大口吞咽母乳,适应良好。一边喝奶,他一边打量周遭的环境,圆滚滚的猫眼透着水晶般的质感,和他现在的母亲一模一样。

    据说猫的视野是灰色的,看不到色彩,但程澹看到的世界依然是五彩斑斓的。

    据说猫尝不出甜味,但程澹觉得猫奶味道不错,甜滋滋的,不会让他难以下咽。

    老天爸爸给他的第二世虽然是猫,不过还是手下留情,为他保留了一些人类特质。

    他果然是老天爸爸最爱的崽。

    当然,程澹这第二条命不是白拿的,要想再次转生为人,他必须完成五个任务,即在五个世界各以猫的身份待上十年,陪伴不同的人。

    现在只是第一个世界,离复生还早着,何况任务目标还未出现。

    想到这里,程澹忽然觉得腹部鼓涨,打了个带奶味的小饱嗝,笨拙地爬到一边,把位置让给其他兄弟姐妹。

    作为猫,他出生尚不足两个月,暂时只能爬,不能走。

    爬到一个离猫妈妈比较远但不会让妈妈过来把自己叼回去的地方,程澹趴下来,环顾四周。

    房间很大,古色古香,犹如古代女子的闺房,布置得典雅精致,细节处用尽巧思。

    家具几乎都是以檀香木所造,香炉里的烟早已燃尽,空气中只剩淡淡的木香,虽浅薄而绵长。

    像折扇一样曲折舒展的屏风绘着山川草木、鸟兽虫鱼,是典型的古代工笔画风格,兼具写意和写实。山川草木向外,鸟兽虫鱼向内,泾渭分明地隔开两个空间。

    装着猫妈妈和五只小猫崽的竹篮放在内室,用珠帘阻隔,临近窗户,午后的阳光正好暖洋洋地洒在猫咪们身上,驱散了院子里枝头红叶秋霜带来的凉意。

    程澹支头望去,恰见有人踩着一地铺陈的红缓缓行来。

    刚好,那人也看见了他。

    张玉凉走进小妹的院子,远远的便看到窗台处冒出一个圆滚滚的小脑袋,是小妹养的大猫生下的一窝小猫的其中一只。

    他见过大猫一次,只记得它有一身欺霜赛雪的皮毛和一双美丽的蓝眼睛。而这只小猫虽然遗传了它父亲的黑色皮毛,离远了看就像一个小小的炭球,但那双大而明亮的猫瞳却和它的母亲如出一辙,甚至还要更加清澈纯粹,不染尘埃。

    张玉凉心念一动,行进的脚步顿时换了方向,走到窗前,低头往屋里看去。

    就见那只小黑猫定定看着自己,眼里绽放出灿烂的光芒。

    犹如繁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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