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荏苒,时间已经悄然过去了十年。
在凡洲藏域的某个犄角旮旯,坐落着一座小县,小县名叫秋长,之所以取这个名字,便是因为小县周围农耕业发达,相同的条件下,秋收的成果就是要比其他地方高很多,得天独厚,仿佛是上天也刻意延长了秋收的时间。
这一日,小县如往常一样,从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开始,人们便开启了一天忙碌的生活,往郊外赶农活的赶农活,往市集赶摊的赶摊,街道上的小摊商贩也陆陆续续开业,小县渐渐开始热闹了起来。
在这闹市中,一家街边酒肆也终于在千呼万唤中迟迟开了张,而老板莫问,也是懒洋洋地瘫坐在桌上,无聊地看着街上人来人往。
“莫老板,很开心又见到你,我还真担心你这酒肆就这样不开了。”
说话的,是隔壁一个卖肉的粗犷大汉,满脸络腮胡子,与莫问摊前的冷清不同,屠夫摊前一向人满为患,时已至盛夏,屠夫忙完了高峰,才有功夫抹一把额头上的冷汗,喘上一口气和莫问搭话。
闻言,莫问依旧懒洋洋地趴坐在桌上,头也不动地撇了络腮胡子一眼,说道:“不劳烦你费心了,我什么都没有,就是有钱,这酒肆我就是开着玩,你不服气吗”
听莫问这么说,络腮胡子也不反驳,更没有不服气,事实上,刚开始他对莫问的话也是嗤之以鼻,后来才发现,这小子好像真的很有钱,也不知道钱是怎么来的,明明根本没客人上门,但是天天就是好酒好肉伺候,钱不见底,馋的络腮胡子也是直流口水,长此以往,络腮胡子也只能认定,莫问确实应该很有钱。
只听络腮胡子调笑道:“我说你也是不长心,把酒肆开在这,距离醉乡坊也就隔了一条街,论酒,你怎么比得过人家。”
醉乡坊,那是秋长镇有名的酒坊,酿酒工艺又是秋长一绝,乃至于其在青天郡辖下的诸多大小县中,也是顶顶有名。
说起醉乡坊,更让人津津乐道的是,传闻中那从不见人的掌柜更酿有一种神奇的美酿,具有生死人肉白骨的奇效,这事最初也不知是怎么传了开来,只是一度沦为笑谈,所有人听说了都是付之一笑。
生死人肉白骨这等传说中的事,便是在修行界也是传说,又如何会出现在坊间。
听络腮胡子提起醉乡坊,莫问不屑地说道:“区区醉乡坊,还能比得上我家的酒,你等着看,再过一段时间,我莫问酒肆的名气肯定会响彻整个藏域乃至凡洲。”
听莫问自吹自擂,络腮胡子自是看得好笑,不敢苟同,“你家的酒,就是有名气,也该是恶名,也亏得你如此不要脸皮,才会想要这样的恶名。”
身为邻居,络腮胡子自然也尝过莫问家的酒,不说美味,就算一般也谈不上,同一种酒竟然被这小子做出了不同的味道,要么苦得惊心,要么酸涩难耐,喝了只觉得嘴里的味道实在太复杂,当时差点一口气没喘上来就过去了,吓得络腮胡子发誓,打死他也不想再尝试第二次了。
莫问对此倒也不以为意,只认为络腮胡子不识货,浊目难辨明珠。
不再搭理络腮胡子,莫问百无聊赖地趴坐在桌上,又是看着人来人往,见此,络腮胡子也只得讪讪回自己摊位上去了。
时间来到了快正午时分,这个时候大部分的早市其实早就已经收摊了,络腮胡子看了看天色,再看看摊上所剩无几的肉品,也开始着手收拾收拾摊子。
“啪。”
一块肥瘦相间的猪肉落在了莫问的眼前,抬头看去,络腮胡子已经来到了桌边坐下,笑说道:“剩下的,送你了。”
莫问无语地看着络腮胡子,指了指自己说道:“你当我是乞丐吗再说你觉得我像是自己动手做饭的人吗”
“我知道你有钱,不过都是邻里邻居的,表一下心意还是需要的。”
说着,络腮胡子嬉笑着将桌上的猪肉重新放回了担子里,不过依旧是坐定在莫问身边,不见离开,莫问也知道他的心思,倒也是不驱赶,只是依旧懒洋洋地趴着,有一茬没一茬地和络腮胡子聊着。
不过多时,有一个伙计打扮的小伙冒着烈日,手提一个食盒来到了酒肆前,对着莫问说道:“哎,客官,今天天香楼的饭菜给您送来了。”
“嗯,都放下吧。”莫问依旧懒洋洋地趴着,有气无力地说着。
伙计闻言,点头将食盒放在了旁边的凳子上,又从莫问脚边提过昨天的空食盒,麻溜地离开了。
“来来来,我看看今天有什么菜色。”伙计离开,莫问没有动作,络腮胡子已经窜了起来,提过凳上的食盒便打了开,“莫老板,且劳烦让个道。”
打发了莫
问起身,络腮胡子将食盒内的菜品都放置在了桌上。
“嚯,烧花鸭c烧雏鸡c烧子鹅还有这个”说到这里,络腮胡子掀开了酒盅,顿时一股芳香的酒气袭来,沁人心脾,让他也是不由地目露陶醉之色,“醉乡坊的仙乡酿,还是这般醉人。”
早前,络腮胡子就眼馋莫问这饭食很久了,每日都是眼巴巴地看着流口水,莫问实在受不了一个大汉这么殷切地看着自己,主要是看着酒食的时候,把莫问也看进去了,所以出于礼貌性邀请了对方,没想到的是,络腮胡子也是个不要脸的,从此以后逢餐必到,久而久之,莫问也是无奈地习以为常了。
听络腮胡子夸赞醉乡坊的酒,莫问当即就黑了脸,抢过了他手中的筷子扔在地上,不耐烦地挥舞着手,莫问口中骂道:“你个不长眼的,吃着我的饭食还夸别人家的酒,快别吃了,滚滚滚。”
络腮胡子连忙好声安抚,“莫生气莫生气,都是我不知好歹,惹恼了莫老板,莫老板别和我这小人物一般计较。”
说着,又是从地上捡起了筷子,吹了一口气,在本就充满油渍的衣服上来回一阵抹,毫不在意地继续大快朵颐,美食当前,面子毫不重要。
此时,络腮胡子只在心里非议道:“不让我夸人家醉乡坊的酒,你倒是别点人家的酒呀,放着自己家的酒不喝,喝对头的酒,还不让别人说了。”
络腮胡子虽然心中非议,不过面上却是一丁点也不敢表露,嘴里塞满了肉,含糊其词地说道:“我喝着这酒,闻着香,感觉味道其实也一般。”
这般口不对心的话,自然让莫问瞬间心情阴转晴,一杯酒下肚,也是说道:“你也这么觉得对吧,这酒也就那样,和我家的酒差距不是一星半点。”
闻言,络腮胡子连连点头,“是极是极,莫老板说的是极。”
莫问闻言更是心花怒放,兴致高涨地和络腮胡攀谈了起来,吹嘘着自己可谓尝尽世间的美酒,大到剑心宗的问心酒,百花宫的百花酿,小到某个不知名的犄角旮旯的市井美味,一时说得络腮胡也是食指大动,直咽口水,嘴里的肉是越吃越香,酒过半巡,桌上已经是满目狼藉。
“嗝”
饭局终了,络腮胡子心满意足地打了一个饱嗝,提着担子走入人山人海的人群,缓缓离开了。
看着络腮胡子离开的背影,莫问眯着眼睛打量。
络腮胡子担子内装着什么,莫问清楚,只是几块卖剩下的猪肉,一个陈年的案板外加一把杀猪刀,应该是不重,然而,络腮胡挑着担子,那扁担却是一颠一颠地往下压,那下压的弧度照那担子里的物件的寻常重量来说,无疑要夸张很多。
再观其步态,络腮胡走得不快不慢,只感觉轻盈平常,人在摩肩接踵的人群中,竟然是通行无阻,说是他避开了人群却也感觉不够真切,应该说是人群好像都在无意间避开了他,每每都在毫厘之间,片叶不沾身。
目送络腮胡离开,莫问随即收回了目光,失笑地摇了摇头,趴在桌上继续无聊地打量着街上的行人,就这样开始漫长的下午时光,“真无聊呀,无论是人,还是物,也就络腮胡那家伙有点意思。”
络腮胡本姓高,县里的人也大都识得,识得的人都称他一声高屠户,不过莫问则不然,既没像大家一样叫他高屠户,也没像络腮胡一样称他为高老板,只是早前不知他姓名,又见他一脸络腮胡子,所以叫他络腮胡,之后邀请他一起用餐后才知道这家伙姓高。
不过因为这家伙实在太过恬不知耻,一直过来蹭饭,莫问心烦于他也就一直没改口,只管叫他络腮胡挤兑他,然而莫问还是小看了络腮胡的厚脸皮,其本人对此没有一丝反感,反而觉得亲切,一直由着莫问这般叫,只道这是两人亲近才这般叫,更是借着这股子亲近,从隔三差五的蹭饭,到了如今的每餐必至,还会时不时的扔块猪肉表示一下心意,莫问也是无奈,也因此习惯了这般称呼络腮胡。
久而久之,莫问也发现了络腮胡的不一般,看似市井小民,其实不然,至少莫问到了现在,也没看出个所以然来,只道络腮胡是一个有意思的人。
目视着街上行人,从一开始的人潮汹涌,到最后黄昏的三三两两,莫问这般渡过了无聊的一天,收摊离开的路上,只听得莫问喃喃自语地说道:“但愿明天能够有趣一点。”
自打莫问开了莫问酒肆以来,每次收摊,他都会说这话,但愿明天能够有趣一点。
这句话如此反复地说了三年,今天这样的日子他也反复地过了三年,日子却是从来没见过有任何太大的变化,期待的有趣并未有到来。
落日下,莫问离开的背影被无限拉长,也不知道他到底是随口一说,还是真的在等待着什么有趣的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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