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三章

小说:眼如酒眉有风 作者:风止于野
    如今离我苏醒之日,已经过了整整六千四百二十八年。

    现在也就是,人们所说的二十一世纪。

    人类创造了各种各样的高科技,丝毫不输于我们妖精的妖术。就像,手机,甚至比我们妖精之间的相互通讯还方便,能看能说功能堪比灵犀镜,根本不需要消耗灵力。就像,AK47,不比我们的法术攻击伤害力小。就像、、、飞机,妈呀,跟孙猴子的的筋斗云真有一拼。还有,宇宙飞船,我还没上太空呢,它就先去了.......

    我享受现代科技带来的便捷,也怀念古代的质朴。

    然而也正是由于人类社会的快速发展,妖精们也再不敢现身于世间。他们大多都是以人的样貌,融入人类的社会,来换得一份安定生存。

    一旦哪个长相怪异的妖怪现出真身,各个网络媒体都立马爆掉,真真是可怕呢。

    就像尼斯湖水怪、深海怪物、变异六翅鸡、不明飞行生物侵占地球、、、、一时间就像动物园的猴子,被全世界人的围观、搜寻;甚至哪个倒霉的被抓了,还要被当小白鼠......所以,面对网络媒体以及先进武器,妖怪们还是不太愿意去给自己惹麻烦的。

    其实,在人类社会,并不是妖怪就要苟且偷生,大部分妖怪也能安居乐业。

    他们也受益于人类社会的快捷方便。妖精可是最会享受的了,能不使用灵力的时候,也绝对不使用,更不会去冒险使用。因为自然总是相生相克的,有妖精的而存在,就必然有,捉妖师的存在。

    不过捉妖师,他们的身份都是神秘的。而如今,社会的发展,也使捉妖师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大部分捉妖师都转行,另谋生路了。

    所以,有时候,在商场,就会看见一只狐狸精,在花花绿绿的衣服间穿梭,试完一件又一件,无奈数数自己手中的钱不够,一脸不忍的放回售货架上。离开的时候还一步三回头,脸上那痛惜的表情,简直是与亲人离别似的,让人想想都忍不住发笑。

    有时候,在街道上,也会看见,一只老树精拄着拐棍,一步一顿的走过去,到公园里某个长椅上坐下,掏出面包屑来喂鸟儿。而那些鸟儿丝毫不怕他,一直围着他盘旋。

    有时候,还会看见两只兔子,因为一个比另一个早、抢了她今天早上要买的新鲜的胡萝卜,而相互理论。两只红了眼的兔子,喋喋不休,真像两个泼妇骂街呢!吓得围观的人直拉着,生怕一个话说不对,就打起来。

    有时候,看见一只鸽子,一边送着外卖,一边数着这个月送了多少件、存了多少钱。这样,他就能带女朋友去厦门玩了,他打算买个戒指给女朋友求婚的!

    既然在人类社会,那么妖精也会遵循人类社会的法则。比如斑马兄弟,会因为误闯了红绿灯,而乖乖的交罚款。大家也会自觉掏人民币买东西,也会埋怨东西又涨价了。

    虽然妖精可以做到,完全融入人类社会,但妖精在如今社会里还是并不多见。匮乏的资源,已经无法让一只动物生存近千年、安然修炼千年,等待化形。而人类对资源的开发,也让一些花精、树精,过早地夭折。这也是捉妖师消失的一个原因。

    而我,作为一只八千多年的老妖精,目前在云南邵邬定居。

    在这过去的五千多年中,我游历世间,看着朝代更迭,世事变迁。

    每当哪里有热闹,我就伸着头往哪里钻,哪里有稀奇的宝贝,我总要去把玩一下。所以,也算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了,如今在某些小妖精的眼里,那可就是活生生的大神啊。

    当然,我也不做声。

    不是爱慕虚荣,只是……实在懒得去解释。

    他们怎么想,不碍着我什么事儿就行了。

    但是,某天我走在街道,一只小妖精,开始当面喊我“大婶儿,早上好!”的时候,我不淡定了!

    大婶?你才是大婶呢!你妈才是大婶!居然敢这么俗气的喊我“大婶好”!我明明还还芳华绝代着呢!

    你可忍,我不可忍!

    你当我这老妖精是好欺负的?我自己可以说我是老妖精,但是,你、们、不、能!

    于是,我回头,冷冷的盯着那只喊我大婶的鹦鹉精,生硬的微微抽动着嘴角说:“你、再、喊、一遍?”

    鹦鹉精,当时就愣了,哆哆嗦嗦的小声喊了一句:“大婶儿,早上好…..”

    你、你丫的气死我了,居然还真敢喊!

    我海葵不发威,你还真把我当太阳花啊!

    于是,当场我便把那只小鹦鹉,打回原形,将毛拔了个精光。

    后来据说,那只小鹦鹉,满肚子委屈,一直哭了一夜,嘟囔着:为啥恭恭敬敬打个招呼也有错啊?没了毛,这、这以后可怎么见人啊?呜呜~~~~

    据说,可怜的娃,委屈还不敢嚎出来,说是怕我听见了。

    呃......顿时,怎么感觉自己想一个老巫婆一样......

    后来,我知道了原委,才知道自己误解了,觉得甚是对不起小鹦鹉。思量着,应该拎点宝贝去看看他,道个歉,不然我也太没肚量了,有损妖怪的面子。

    第二天,我连忙拎上了孔雀精送我的苏绣羽衣,去小鹦鹉家。结果没找到人,再看门牌号,也没有错啊。找个街坊邻居问问吧。

    这一问,我甚是汗颜。

    原来那只小鹦鹉,一大清早,趁着天黑,就收拾包袱走了,说什么再也没脸见父老乡亲了……

    唉~小鹦鹉啊,算我对不住你了。可是你那带的,也不知道哪的口音,确实让人误解啊。大不了下一次见你,送你一壶,“月夜”酒吧,一般人可喝不到呢。不过……前提是见了我,你可不能跑……

    当初的那一觉睡醒之后,我就已经不再肆意杀生了,顶多惩戒一下别人,就像小鹦鹉那样。一直以来潜意识里,总觉得有人不想让我杀人。至于我丢了的那个故事,在寻找了一千多年后,那一颗热切的心也淡然了下来,随缘吧,该来的总会来的。

    漂泊久了的人,偶尔也会疲惫。这一次在邵邬,我把脚步停在了一个古老的巷子里,酿我最拿手的酒,偶尔给小伙计--绯,唠唠漫长岁月里所经历的事儿。

    人们都说“酒香不怕巷子深”,不知道,我这酒怕是不怕巷子深了。

    邵邬的古木房子,是古朴的、纯天然的,我很是喜欢。

    于是,我买下了一处院子,开了间酒馆“鸩语归”。卖些市面上的酒,对于有缘人也卖些自己酿的酒。

    鸩语归里除了我这个老板娘,还有一个小伙计--阿绯.阿绯是只狐狸精,貌似还是品种挺好的,因为有次我不小心看过他的原型,一身白色的狐狸毛,右耳上带撮红色的毛,很是魅惑。

    虽然他那身皮毛很贵,但是人却是很穷,说是在鸩语归里当伙计,打工还债,实则在店里混吃混酒,

    盘下的这间院子,前院是门店,楼上只有两件客房,后面是一个很大的院子,还有日常起居的地方,院子里种了两簇西府海棠和一些附近山上移来的不知名植物。

    每年初春初院子里海棠便开了花,五瓣小花在枝头摇摆,浅浅粉粉的,不像樱花那样拥簇,等春浓了,便随着风儿纷纷扬扬,在春日的阳光里甚是好看。重要的是,十一月前后,把满树的红果果,放在罐子里,来年能酿出酸酸甜甜的海棠酒。恩,好看实用,这就很得我心了。

    关于鸩语归,那是我曾经与一个女孩的约定,待一切事情处理完之后,两个人要一起开一家酒馆,我负责酿酒,她负责醉。不求赚钱,只要能维持生计便好,然后一起欺负附近的小妖,霸着酒馆当大王。

    那个人,就叫做鸩语。

    鸩语归,鸩语归,你怕不是忘了咱们的约定,你这只鸟儿何时能归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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