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收人做事,讲的是公道

    原温初走进马场,陈实引着她往贵宾室去,她看了一眼这个年轻伙计,却开口问道。

    “听说今天孔家太太也来了?”

    这个年轻伙计连连点头。

    “啊……对。”

    “孔家太太的确来了。”

    “她今日带了她契子一块……”

    原温初抬起头,眼瞳之中涌过一丝古怪。

    “她的契子?”

    孔家的情况很有些复杂,但这位孔太太,是原温初必须要接触的人。

    孔太太不但和何家因为生意上的事情闹的不痛快,而且同她继母白秀岚很不对付。

    明面上因为是两个人一块推牌九,孔家太太总是输在白秀岚手中的缘故才恶了她。

    但根源却是孔夫人深恨姨太太。

    这位孔太太的丈夫,偷偷瞒着她,在外头养外室。

    白秀岚那个出身,如何入得了她的法眼?

    孔太太全名孔珍云。

    她也姓孔,是因为她丈夫乃是入赘的孔家。

    孔家也是阔气的大家族,孔珍云父母只得了她一个女儿,所以便索性给她招了一个看似沉稳可靠的伙计做夫婿,也好帮衬家里生意,可惜等到孔珍云父亲病逝,这位招赘上门的倒插门夫婿终于露出狐狸尾巴来。

    孔太太只生了一个女孩儿。

    他便偷偷在外头养了外室,外室的儿子已经有七八岁了,孔太太察觉了这件事情,深痛恶觉,但是为了女儿着想,只能忍气吞声忍下来,收了一个契子——其实就是干儿子,想留着以后养老。

    至于她丈夫,在她面前央求了几次,她才忍住了没有再追究下去,只拿了点钱打发了他同那边的关系。

    所以她看白秀岚,才会百般不顺眼。

    其实孔家后来……

    也很惨淡。

    孔太太因为她的一时心软,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原温初之所以那样憎恶华必武,是因为那个家道中落被逼跳楼的女孩儿,其实就是孔太太的女儿孔青雀。

    原温初跟孔青雀是在她回港城的船上认识的。

    这个女孩很可爱。

    原温初向前走了几步,却听见从对面突然传来了一道十分冰凉的声音。

    “原大小姐昨日刚刚帮着那些警察作证,今日便来赌马,看得出原大小姐心情不错,春风得意。”

    “一点儿也没受被退婚的影响。”

    原温初抬起头。

    她抿了抿唇,女孩儿镇定自若,一双眼瞳看向对面的人,那些凶戾之气被她不知不觉之间化解掉。走在对面的人,身旁跟了三四个马仔,原温初感觉对面的人眼神里头有一种歇斯底里的凶煞横气,若不是这里是公众场合,她觉得对面的人,怕不是想要给她狠狠一枪。

    华必文。

    他出现在这里——当真是巧合么?

    还是她找的那个司机,有问题?

    不管是哪一种可能,她都要打起精神应对眼前这个在码头上横行的男人。他跟原温初之间还隔了数十米的距离,他冷笑一声。

    “原小姐这几日可要当心一些,天黑路深,港城治安一向平平,常年有人深夜被丢入港口港湾深水潭里头的。”

    原温初那张秀丽带冷峭的脸看向对方。

    “天黑有什么要紧,人心亮堂,自然什么魑魅魍魉都无处遁形。”

    身旁的陈实早年是在码头当苦力的,他自然识得华必文这个占据了最好港口的大佬,听见他同原温初的对话,他心里头咯噔一下,怕原温初吃亏,抢先说道。

    “原小姐这边请。”

    他想要引开原温初。

    而华必文则是冷漠异常地盯着这女孩的侧脸。

    他知道这个女孩生得极美。

    家境豪富。

    极度骄傲。

    但若是等到她走投无路,一身骄傲被摧毁,整个人跌落尘埃的时候,当她的华服被扒下,被迫沦为男人的玩物的那一日,不知道她还能不能说出人心亮堂这种,没有吃过苦的大小姐才能说出来的可笑之语?

    陈实的肩膀都是紧绷的。

    跑马场有独立的房间,专程而为了贵客准备。他从口袋里头小心翼翼掏出一把黄铜钥匙要开门,而原温初盯着他后背,突然问道。

    “之前我去留学,所以才让家里给你找个事情做。”

    “如今我回来了,你要不要过来跟着我做事?”

    她这句话问得轻飘飘。

    对面的青年低头看她脚下的影子,感觉这少女的影子都是气定神闲的沉稳,他舔了舔嘴唇。

    “我就是个不识字的粗人……原家的那些生意,我都帮不上忙,我也不会算账,只能伺候伺候人。”

    “不会的东西,学就是了。”

    “你就告诉我一句话,要不要跟着我做事。”

    原温初的声线是锐利的。

    她打算另起独灶,原家的老人是用不成了。

    她母亲一直体弱多病,多愁善感,原家的大小事情都插不上手,后期更是病重,又不得父亲喜欢,虽然是发妻,却没有半点话语权。

    这些老人大部分都是她父亲的老班底,还有不少投靠了眼下得宠的新太太白秀岚,原温初一个都信不过。

    而且她知道。

    再过不久,白秀岚就会再度有孕,诞下一个儿子。

    她父亲大喜过望,基本上就把此子看做原家的继承人,白秀岚更为得势,在原家安插了许多她娘家人,原家几乎等于姓了白。

    她父亲老来得子,睁一眼闭一眼,却从没考虑过她的立场。

    所以她必须从头再来。

    眼下她还有些原家的势可借,她若不抓紧时间自己自立门户,她连这点原家的势都借不了。

    陈实是她看中的人。

    这个人,欠了她恩情。

    而且他是个知恩图报的人。前世,他虽然一直没有离开赌马场,但是在关键时刻,他帮过原温初一次——却把自己搭了进去。

    原温初慢慢抬起头盯着眼前的这个年轻伙计。他穿着一身短褂子,脚下的鞋看得出是陈旧的,他虽然竭力打理自己,却也仅仅做到了整洁,看得出他的经济状况并不怎么好。

    赌马场做侍应是赚钱的活计,可他过得还是紧紧巴巴,他家孩子太多,弟弟妹妹还在上学,哥哥姐姐也没有像样的事做,消耗太大。

    似乎察觉到原温初在看他的旧皮鞋,他局促地收了收脚,不想被她看穿他窘迫,声音有点儿结巴。

    “我……我没本事跟着大小姐你做事。”

    他都不敢抬起头多看原温初一眼。

    他知道原大小姐是个顶尖大美人儿。他当年还在码头做苦工的时候就知道。

    那一年十七岁的原温初要上轮渡远赴重洋。

    码头上,他扛着几十斤重的大包,浑身充满汗臭味道,身上的短衫脏得看不出颜色,这大小姐远远看了他一眼,他脚步踉跄了一下,跌落在地上,咬着牙想要站起来,却吃力无比。

    他太累太倦。

    早上码头发的一个粗粮馒头早就消化得一干二净。

    原本他干的活,应当发给他三个粗粮馒头,一碗粥。

    但是住在他家隔壁的勇叔年纪大了,只能干最轻便的活,他分了两个馒头给勇叔,帮他做了今日的工,眼下累得快爬不起来。他扛着大包想要上船,其他贵人们都捂住口鼻一脸嫌恶,即便相隔甚远,依然觉得同他们这些苦工们共同呼吸同一片空气都令人心生不悦。

    而这位漂亮的贵小姐却走到他身旁来。

    他肚子叫得厉害。

    她问他。

    “你们做这种力气活,码头上却不让你们吃饱么?”

    他有点儿窘迫地摇头,旁边另一个苦工是那种惯来喜欢嚼舌根的。

    “他给他家隔壁的勇叔了。”

    “他这是自作自受。”

    “他也扛不了多少东西。”

    因为是陈家第四个孩子,取名为陈实的男孩低着头,汗水都浸到了眼睛里头,糊得他看不清人脸,脸颊被太阳晒得火辣辣的,对面的大小姐说道。

    “人逞能是不对的。”

    “总得先自己吃饱,再去管别人的事。”

    她说完这句话,便转过身,陈实有点儿失望,他以为这位大小姐会多跟他说什么——这些大小姐发发善心,能给他一点儿小费便再好不过,可是直到对方上船,都不再回头。

    他没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

    直到三天后——原家的管家在码头上找到他。

    陈实想起几年之前的往事,他整个人还是如同当年那样有点儿惶恐不安,对面的原温初却问他。

    “你今年多大?”

    陈实咬了咬唇。

    “十……十七。”

    他码头扛货的时候,才十四岁。

    原温初因为他的年纪之小而有点儿出乎意料,她说。

    “难怪你当年搬不动东西。”

    “你这个年纪,富贵人家的孩子还在读书。”

    她的语气就是特别平静,其实并没有丝毫蔑视对方苦出身的意思,然后原温初说道。

    “我今日去应聘了法华学院的教职。你想读书么?”

    “你底子太差,估计正规考试考不上,顶多做个旁听。”

    陈实猛然抬起头,他不敢置信。

    “读……读书?”

    他这么一抬头,对面原大小姐那张美得惊人凌冽的面容就立刻映入他眼底,她眼鼻唇无一不美,比他见过的任何一个客人都更让人动容,来赌马场的,也有被豪门客人带来的当红舞女歌女,可没有哪个能美得这么高高在上。

    他呐呐地眼神漂移开来。

    不能盯着客人看——客人会生气。

    原温初是真没想到陈实居然是个比她还小的孩子,才十七岁。大概是做苦力在码头上风吹日晒,所以才显得成熟。那么他上一世因为帮了她而出事的那一年,才不到二十岁。

    原温初看着他闪躲的视线,同他手指上细密的茧子,她开口说道。

    “我想找个人帮我。你若是肯来,明日便去原家钟表行找陆管家,他会安排事情给你做。”

    “我要人做事,给的报酬都公道,人要能吃苦,挨过苦头,钱自然不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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