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横扫血蝶

    在现世的时候,班上有同学喜欢吃蚕蛹。我被骗着吃过一次,具体是咸辣还是麻辣我不记得了,我只记得中间那软乎乎的口感……十分恶心。

    就像现在一样,我咬死了一只血蝶。

    鲜血喷了我满嘴,除了咸腥,竟然还有苦涩的味道。

    ……我的脸颊、手臂、胳膊都被这些锋利的血蝶划开了无数道伤口。

    伤口不深也不长,但是数量特别多。

    我一度怀疑我是不是很快就会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亡。

    最后,一只血蝶停在了我的嘴唇上。

    像是宣告这场战争的胜利。

    它们是占据了主导地位。

    呵。

    被卫庄欺负,被血衣侯欺负,哪怕是被离光欺负,我都能安慰自己,因为他们还都是人,他们比我强。

    但现在我被一只动物,一只昆虫,蹬鼻子上脸了。

    我总不能再跟自己说,没关系,它们是比我强大的昆虫嘛。

    啊呸!

    作为人类的最后一点自尊反问我:人怎么可以死于畜牲之手?

    ――于是我咬死了它。

    在它短暂停留的那段时间里,我作了一番严肃而放空的思考。

    我?

    我是谁?

    我在哪里?

    我在做什么?

    我为什么做这件事?

    我想要一个怎样的结果?

    ……

    ――我。

    ――我是卫央,穿越两千多年,跨越三次元和二次元的空间,来到这里。

    ――我在和一屋子的昆虫殊死搏斗。

    ――因为仇人骄纵的手下欺负我。

    ――长远目标,我要他们都死。当前目标,我得先活下去,我要弄死这些血蝶。

    “呸――”

    血蝶的口感很差,我没咽下去。

    有温温的液体流过右眼,挡住了我的视线。

    ……要先活下去,就得先止血。

    我凝神聚气,将寒气提升至皮肤表层。

    低温使血液的流速变得很慢,当我的体表已经凝出一层薄冰时,全身的伤口已经停止流血了。

    心跳,也变得很慢很慢。

    我定下来不动之后,血蝶竟也是慢慢平静了下来。

    因为屋顶那一方小小的透光洞,这里面的光线虽然不强,但还是足以让我看清所有的东西。

    铺天盖地,都是血蝶。有密集恐惧症的人若是进了这里,估计要当场被吓晕。

    离我大概五米远的墙壁上有个火把,只要我冲过去,把火点燃,定能够用火烧死这些破玩意。

    可是,毕竟有五米远的距离……

    我微微动了动手指,立马飞来三四只本来已经静止下来的血蝶,毫不留情地割过我的手指。

    凝了一层冰的手指虽然不会轻易流血,但疼痛的感觉还是有的。

    我即使以最快的速度跑过去,再取下火把,那些时间加起来,也足够这些昆虫把我咬的千疮百孔了。

    ……若是我会轻功,可以在更短的时间内到达那里,也可以少受很多伤。

    现在已经没有时间自怨自艾当初在鬼谷为什么没有好好学轻功了,眼下还是好好琢磨一下轻功吧。

    轻功,顾名思义,就是让自己变得轻无体重的一种状态。但是一个人再怎么瘦,也不可能轻到没有体重。任何物体在任何状态下都受到万有引力作用,在地球上则表现为地心引力作用,叫重力。学过物理的都知道,重力的箭头是往下画,那只要产生一个反作用力,就可以与它相互抵消。

    那个反作用力足够大,我便可以轻若鸿毛,来去自在。

    于是我闭上眼睛,集中精力将部分内力集中到了脚上及小腿上。在默数到三十的时候,我一鼓作气冲了出去。

    ……只要快过血蝶,快过它们就好……

    我没往身后看,也知道背后的场景一定很壮观。

    无数血蝶惊起,然后飞过来想将我分食殆尽。

    我只管全心全意地拿下了火把,然后在拿下火把的瞬间,边飞边启动引火装置。

    血蝶是群居动物,发动攻击时一般都是集体攻之,并不会分散开来,否则我飞的再快也没法飞出它们的包围圈。

    ……果然,动物再凶猛,也只是动物。

    它们不会有人类的思维,自然也战胜不了人类。

    还没等我嘚瑟多久,我就发现,哎妈呀,坑货,这个火把的引火装置是坏的。

    只好丢弃了火把,开始在血蝶的包围圈里飞速逃窜。

    一开始,真的只是逃窜,少被咬一口都是庆幸的。渐渐地,摸索出了一定的飞行要诀,在它们之中来去自如,并且,有了一个新的目标。

    我在掌中凝结更多的寒气,然后徒手撕下了血蝶的一双翅膀。

    血蝶是动物,而且是很低等的动物,它连痛哭和鸣叫都做不到,只能在地上蠕动着失去翅膀的残肢,看起来可笑极了。

    我心情很好,越撕越起劲。

    甚至撕出了节奏。

    “小崽子们,你们看,局势扭转了。”

    地上掉了一层血色的翅膀,以及无数蠕动着的肉虫般的血蝶残肢。

    我不让它们死,我依然让它们活着。

    …

    ……

    ………

    人的精力毕竟有限,而这些血蝶的数量实在太多了。

    要是欺霜剑在这里就好了……

    “呱呱。”

    屋顶的上方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我抽空往上看了一眼,看到了荆轲眉眼弯弯的笑脸。

    “呱呱,拿着。”

    荆轲从小洞里扔下了一把剑。

    ——是我的欺霜。

    我跳至半空中接住了欺霜。

    欺霜出鞘,辉光夺目。

    很多年以后,我在回想起这一天时,仍会在想,这是不是我一生的第一个转折点呢?

    从逆来顺受到奋起反抗,从人人可欺的喽啰到后面不可一世的上位者,这中间吃了多少苦走了多少路,只有我自己知道。

    白亦非、离光、卫庄……那些人,我一个都不会放过。

    不仅如此,我还要站在他们都够不着的位置,俯视他们。我要一直往上爬,直到世间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欺负我,可以将我玩弄在股掌之间。

    你们若不对我俯首称臣,我便让你们化为齑粉。

    欺霜剑带着我强烈的恨意和冷冽的剑气,横扫一片又一片的血蝶。它们的双翅被从各个角度切开,惨状大同小异。

    最后一剑,我用尽全部内力,砍开了紧闭的大门。

    …

    ……

    ………

    外面阳光正好,蓝天白云,有风吹过庭院。

    我扔下欺霜剑,踏着满地被肢解的血蝶走了出去。

    “侯爷。”

    我站在阳光下,微微一笑,着看向面前的两人。

    白亦非一定是不知道我有多怕他,我在最紧急最危险的时候,也能分出一分心来留神有关他的举动。他的脚步声,我一听就听出来了。

    他本可以用他那类似瞬移的诡异功夫,但那是用来对付高手的,我这样的小角色,他不放在眼里。

    很好。

    白亦非面无表情地看着我,压根没有看过屋子里一眼。我能从里面出来,里面发生了什么,他心里有数。

    离光面上的表情就复杂了,他没能理解我为什么还能从那里面活着出来、走着出来。

    这也难怪,先前在雪衣堡的时候,他知道我一点武功都没有,关我进小黑屋的时候他也知道我一点轻功也不会。

    他一定是在想,这么短的时间内,我是什么时候学会武功和轻功的。甚至还有一点不成气候的剑法。

    “抱歉,您给我的发簪,弄脏了。”

    我朝他们缓缓摊开手心,里面是一支带着血迹的发簪。

    阳光晒化了我身上的一层薄冰,伤口处又开始大量流血,我方才已经耗尽内力,此刻算是精力憔悴,两腿一软,倒在了地上。

    闭上眼睛前,我看到白亦非伸出手,从我手心拿起了那支发簪。

    *

    再次醒来时,我听到了白亦非和离光交谈的声音,赶紧又将眼睛闭上。

    白亦非仍是平静又冷淡的叙述,但离光的情绪不太好。

    “侯爷,为什么又要我回雪衣堡?军中的事务已经安排妥当了,我为什么不能留在您身边?求您了,让我留下吧。”

    ——果然是只变态的忠犬。

    “你留在我身边,能做什么?”

    ——不愧是白亦非,非但不被感动,反而说出这么冷淡的话。

    “我可以留在侯爷身边保护您,照顾您!”

    ——越说越变态了吧。

    “我已经不济到需要你的保护和照顾了?”白亦非冷笑道,“现在你就给我回雪衣堡。”

    “侯爷!”

    “我的耐心是有限的,觊觎我的猎物,本应该付出代价。”白亦非顿了顿,又警告道,“最好别过了界。”

    “……属下遵命。”

    于是离光小变态带着满腹的怨恨和委屈回了雪衣堡,我也终于算是因祸得福,暂时不用看到他了。我美滋滋地想着,听白亦非又说:“醒了。”

    ……蛛丝马迹都逃不过他的眼睛。

    “谢侯爷救命之恩。”我从床榻上坐起,装腔作势地感谢了一番。

    白亦非挑眉:“恩?”

    “是大恩。如果不是侯爷,我可能已经被小……离将军杀死了。”

    继续提醒他一下离光那小变态的所作所为。当然了,我本来就不指望白亦非会惩罚他,毕竟我是食物兼奴隶,而离光是心腹兼爱将。

    孰轻孰重,他又不傻。

    白亦非一言不发地走了出去,我瞥见梳妆台上的那支簪子,已经被清理干净了。

    接下来的几天,我都在养伤中度过。荆轲每天都带小玩意和零食来看我,盖聂只来过一次,说了两句多喝热水之类的屁话。

    要是以前“小庄”受伤,他不得鞍前马后地照顾着恨不能以身替之啊,算了,今时不同往日,往事不能再提。

    我好奇荆轲他们跟白亦非到底有何交易,又不好明着问,只能拐弯抹角:“轲轲,你还可以陪我玩多久啊?”

    言下之意是他还能在这里待多久,根据时间的长短来推断吧。

    荆轲笑眯眯地说:“呱呱想要我陪多久就多久吧。”

    “……”真是狡猾的回答。

    “哈哈,不逗你了,我在这里等人呢。”荆轲没等我问是谁,就继续说道,“等着八玲珑那些小混蛋呢。”

    “……”为什么有一种公孙玲珑的即视感。“他们是名家的吗?”

    “不,是秦国的杀手团,由八个武功外貌个性迥异的人组成的。”

    不管荆轲怎么给我叙述八玲珑的厉害之处,我始终想象不出来。公孙胖大妈的形象总在我脑子里跳来跳去的。

    不过秦国的杀手团,又是八个人,不会是越王八剑组合六剑奴的前身吧――他们肯定是冲撞了胖大妈的名讳,后来才把八玲珑改成六剑奴的吧。是的吧。。。?

    当晚我去找白亦非探个虚实,发现他又在小院里喝酒。

    而他的院中,竟然在一夕之间落满了雪花。

    ……明明现在还是夏天。

    白亦非一身红衣,在茫茫白雪中格外醒目。

    一片静默中,他举手投足间的华丽优雅又继续让人慨叹,这是多么耀眼的人才能达到的姿态啊。想想姬无夜,想想翡翠虎,那些个猪大肠,即使用再华丽的服饰装扮起来,也始终是丑人。

    白亦非让我坐下,我得到应允后,立马吃起了桌上的叮叮糖。

    我不懂酒的魅力,但名酒梨花白,配上这院中落满枝头仿佛梨花的白雪,倒也是有一番意境。

    白亦非应该是喝了很多酒了,梨花白的酒气冲淡了他身上的冷漠和刻薄。

    他竟然脑抽到问我:“你以后想做什么事?”

    正常人会问自己的食物这种问题吗?

    煎着吃?烤着吃?煮着吃?

    我又不能说我以后想做的最大的一件事就是把他抓起来,虐待他,侮辱他,让他求生不能求死不得——恐怕他听了要削我,只好很狗腿地回答道:“为侯爷鞍前马后,鞠躬尽瘁,献出心脏。”

    白亦非摇了摇酒杯:“假话,说真话。”

    我凝视着他的手指,想了一会儿,小声说了个不那么违心的答案。

    “我希望不被侯爷杀死,能在每年雪花纷飞的时候,陪着侯爷一起赏雪吃糖。”

    他敛了眼眸,抬了抬手,天空纷纷扬扬又落下些许雪花,黑夜里氤氲开不可名状的寂寞。

    他收回手,淡淡道:“甜物不可多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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