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这日,北平正下着好几年都难得一遇的大雨,在阴暗的小巷中,一个穿着学生装的人正捂着头,痛苦的蜷缩在那里。他身边,两个地痞混混正对着这人肆无忌惮的拳打脚踢。
“混蛋,大爷跟你借钱花,那是看得起你,给脸不要脸,还敢跟大爷动手?!”
“妈、的,跟他费什么话?给我打死他!”
地上的人握紧拳头,在这两个混混的拳脚下,努力的护住自己的头和腹部。他就不应该抄近道走这条小巷,更不应该大意。如果他小心点,怎么会被后边的混混打闷棍?现在他整个人昏昏沉沉,看东西都是模糊的,要在平时,这两个混混哪里是他迟瑞的对手?
吴素素和沈凌雪两个人在风雨中费力的撑着伞,向着她们下榻的旅馆走去。再走一个转角马上就要到了,可是,就在这时,两人发现了巷子里的情况。
“姐,是混混在打架,我们快走吧!”沈凌雪瑟缩着拉着吴素素的衣袖道。
吴素素眯了眯眼睛,透过大雨,仔细一瞧,地上那人分明穿着学生装,他哪里是混混?
“凌雪,你拿着药,在这等我。”
“哎!姐?!”
吴素素不顾沈凌雪的阻拦,抄起了立在街边的木棍,迅速向那两个打人的混混跑去。
迟瑞遍体鳞伤,体力几乎耗尽,护着头和腹部的手都已经无力抬起。就在他几乎绝望的时候,他依稀看到一个穿着鹅黄色衣裙的女孩子,手里提着一根木棍向他跑了过来。他很想开口让那个女孩子别过来,让她快跑。可惜,他真的没有那个力气了。
吴素素为了给沈凌雪的母亲抓药,千里迢迢的跟沈凌雪凑钱来到了北平,结果在药铺抓药的时候,被那狗眼看人低的伙计惹了一肚子的气,可是当着沈凌雪的面,素素又不好发作。现在看到欺负人的混混,她正好收拾他们一顿出出气!
素素轮起棍子,狠狠砸向了离她最近那个混混的脑袋,她含怒出手,力度自然不会轻到哪去。一棍子下去,那个混混直接两眼一翻晕了过去。另一个混混反应了过来,当即大怒,丢下了烂泥一样的迟瑞,转身向素素冲了过来。
素素,当然,她其实就是素心,吴素素是她在这个位面的化身。其实原身的名字叫做吴翠翠,素心实在是受不了这个难听到了极点的名字,于是给自己改了个名字,改成了吴素素。
这次,她存了出气的心思,也就没用神力,只是抬着棍子狠狠的向那混混乱打了过去。虽然没用神力,但是素素的力气仍然不可小觑,那混混被打的惨叫连连。
被素素这样一个‘娇滴滴’的女子打成这样,那个混混顿时气红了眼,当即抬手拔出了腰间的枪,对着素素就扣动了扳机。素素没想到这混混竟然还随身带了枪,一时大意,竟然中了一枪。
迟瑞在昏过去之前,看到的就是救了他的那个女孩子,肩膀中枪,温热的鲜血溅到了他的脸上。他努力想要看清那个女孩子的脸,但是因为后脑挨了一棍,他头晕的要命,无论怎么努力,眼前都是一片模糊。最后,他就这么不甘心的陷入了一片黑暗之中。姑娘,你是谁?为什么要救我呢?放心,我会找到你的......
素素捂着伤口,狠狠一皱眉,扬手就把木棍扔了出去,木棍正中那个混混的头,这一下,估计他不死也差不多变白痴了。
沈凌雪听到枪声,整个人吓的不行,见那混混倒了下去,这才敢跑过来。看着素素肩上的枪伤,沈凌雪急的快哭了,“姐!我们快些回去,我给你包扎。”
素素点了几处穴位,止住了肩膀上的血,她看了看地上昏迷着的迟瑞,想了想道:“算了,救人救到底,我们把他抬到那边街口的避雨处,不然他死了我不白救他了?”还有一句话素素没好意思说出来,那就是,看在他长得挺好看的份上......
沈凌雪看了看地上的人,发现他好像确实不是混混,无奈之下,妥协的点了点头。
两个女孩子费力的把迟瑞连拖带拽的挪到了街口,这么一动,素素整个左臂都染上了鲜血,在挪动迟瑞的过程中,又有不少血沾在了他的身上。
当迟瑞醒过来的时候,他已经被自家的下人救了回去。他几次三番尝试寻找这个救了他的女孩子,但是很遗憾,附近并没有认识她的人。无奈之下,迟瑞只能把他那件沾了许多那位姑娘鲜血的衣服装在木盒中珍藏了起来。往后的日子,他的脑海中经常会回想起那个姑娘模糊的身影,他莫名的相信,既然他们有缘,那么总有一天,他们会再见的。
三年后。
“姐,你说我真的能顺利找到我爹吗?我爹他会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沈凌雪坐在车子里,神思不属,总觉得十分忐忑。
素素原本正在闭目养神,听到凌雪的碎碎念,无奈的睁开了眼睛,“你娘临终前不是说了?你爹沈虎他是金城的督军,他作为一方督军有什么不好找的?你是他的亲生女儿,放心吧!他一定会欢欢喜喜的认下你的。”
“......好吧!”沈凌雪搓了搓衣角,看着窗外迅速倒退的景色,一时间还是有些不适应。
三年前她和姐姐从北平回到柳叶村,许是因为被那药铺的伙计刺激到了,姐姐竟然开始研究起了做生意。什么布匹、草药之类的,姐姐似乎都做,她认识的人也越来越多,家里也越来越富裕了起来。她只是个义妹,但是姐姐生活好了以后却并没有忘记她。这两年,因为姐姐,她的日子过的好了许多,甚至都如愿以偿的去学了医术。
可惜前一阵子,村子里发生了霍乱,她娘也没有幸免于难。娘走之前,告诉了她爹的事情。她和姐姐商量了一下,姐姐最终决定,带着她和吴老爹,举家前往金城。一是为了寻找她的生父,二是为了换一个更好的环境继续生活。
“阿七,还有多久到?”素素坐的有些累了,打算歇上一会再走。
“小姐,过了前面的青峰山就是金城了,要停一下吗?”开车的阿七放慢了车速问道。
“......加快速度,到金城再歇吧。”青峰山?那不是个土匪窝吗?还是趁早到金城再说吧!免得生出什么变故来。
“是。”
一路疾驰,不知道是不是土匪有活动,他们两辆这么打眼的车子,竟然一路安然无恙的过了青峰山。在傍晚的时候,车子已经停在了金城内一座崭新的大宅外。大宅上赫然写着两个苍劲有力的大字--吴府。
沈凌雪下了车,好奇的东张西望起来,除了三年前去北平,这是她第二次进城,看什么都觉得很新鲜。
素素的爹名叫吴九,其实他以前也在金城待过,他是金城大户,程家的马夫。后来因为烂、赌,被程家赶走,一路流浪到了柳叶村,可惜,他死性不改,依旧戒不了赌。根据素素的记忆,当年似乎还是她这个爹亲手把她的娘给卖了。素素对于这个又怂又恶习难改的爹一向是不假辞色,不过每月的银子却从不短了他。
一开始,吴九变本加厉的去赌,赌输了就想回家跟素素要。但是素素一口回绝,每月她只会给他固定的银子,足够他做正事花的。但是如果他赌输光了,抱歉,她多了一分钱都不会填给他。后来吴九差点被追债的打断腿,这以后才渐渐收敛了一些,但是赌,他却依旧没有戒掉。此刻吴九衣着光鲜的回到了金城,就差没仰天长笑几声来表达自己的喜悦了。
素素带着沈凌雪和吴九直接进了府内,素素的伙计阿七,则是指挥着仆役停好车子,然后把车子里边的行李一样样都搬进了府中。
“素素,没什么事,那爹先去休息了?”吴九自从之前差点被人打断腿之后,对素素的态度就有些唯唯诺诺,他知道素素不待见他,而他能有今天,全靠他这个厉害的女儿,他哪里还敢招惹素素。
素素点了点头,转头对守在门口的护院道:“大勇,带老爷去他房间。”
“是,大小姐。”大勇对素素低头行了一礼,接着看向了吴九,面无表情道:“老爷,这边请。”当然,这语气就没有对着素素那么恭谨了。
整个吴府,除了素素和沈凌雪之外,一个女性都没有,因为素素和凌雪不习惯用丫鬟。而家里的护院,都是素素这两年从各处顺手救下来的,他们对素素,那是一个忠心耿耿。素素的伙计阿七,那就更不用说,他是那种,素素让他去死,他都不会问为什么的人。
素素没坐一会,阿七就走了进来。
“小姐,行李都搬下来了。您还有什么吩咐吗?”
素素放下了手里的茶盏,低声道:“派人把车子给萧老板送回去,金城不大,我吴府用不着摆两台车子在这打眼。”
“是。”
“哦,对了。吩咐下去,大家舟车劳顿,回去收拾收拾东西,今天就歇了吧!”
“是,小姐。”
素素看向了身边下首处坐着一脸兴奋的沈凌雪,问道:“凌雪,你这是想出去玩?”
沈凌雪眼睛一亮,点了点头道:“外边好像很热闹,我想出去看看,姐姐陪我一起转转吧!”
坐了一天的车子,素素也是浑身难受,想想出去转转也好,于是笑了笑道:“行,那走吧。”
沈凌雪抱着素素的胳膊,兴冲冲的就向外跑去,阿七自然是不远不近的跟在两人身后护卫。
大街上人山人海热闹非凡,各种摊位比比皆是,街边还有不少人在放着五颜六色的烟花。原来,今天刚好是金城一年一度的狮王争霸赛。
沈凌雪兴致盎然,拉着素素东看看西看看越走越快,街上人太多,没过多久,阿七就已经被人挤的看不到自家小姐了。
“凌雪,别走这么快,人太多了,不安全。”素素微微皱眉,她感觉身后不知道什么时候,似乎赘上了几个尾巴。
沈凌雪边吃着糖人边无所谓道:“姐姐,这是在城里,难不成我们还能遇到土匪不成?”
素素感觉身后的尾巴忽然快速朝她们走了过来,立即警觉了起来,她一转头,一股迷烟就吹到了她的脸上。素素脑袋一晕,也不能在这大街上用神力伤人,只能强撑着拖住了袭击她的那两个人,对沈凌雪道:“走!回家,或者找阿七!”
沈凌雪看着那不怀好意的两个人,知道自己冲过去也没有,于是立即拔腿往来处跑了回去。姐姐说的对,去找到阿七,他那么厉害一定能救姐姐的!
看着沈凌雪跑远,素素这才有些昏沉的半睡了过去,她暗自用神力化解起迷药的药力来。
当素素完全清醒过来的时候,她已经身处在一家灯红酒绿的妓、院之中,她整个人被绑在了大堂最中央的椅子上。素素挑了挑眉,她身上掺着软骨散的迷药此时已经被她化解了个干净,就这绳子还想拦得住她?只是在这众目睽睽之下她不好脱身罢了,等下有了机会她离开这,明天,这家妓、院的老、鸨就不用继续待在金城了!
“各位爷,新来的黄花大闺女,快来叫价开、苞了!”老、鸨晃着香气刺鼻的手绢,谄媚的笑着推销道:“大家看看这脸蛋,不敢说倾国倾城,至少也是沉鱼落雁,各位爷,喊价,喊价啊!”
“五十。”
“六十!”
“七十。”
“一百八!”
“......”
二楼包间门口和迟瑞谈着事情的程二,看到素素的脸,当即心里一动,笑着对迟瑞道:“这娘们好看,爷喜欢。迟瑞,求人的话,那你就拿出点态度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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