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暮特意用左手写,用的是寻常京城铺子里买来的松墨,纸是普通的小笺纸。所写的警示之语也非常短,因为越多,就会被人瞧出破绽。
“十月初十,巳时三刻。
大火骤起,经阁俱毁。”
狼毫笔在纸上挥洒开来,左手运笔,歪歪扭扭。不过,足以看清信中内容。写完后,林暮捏起小笺纸吹了吹未干的墨水,然后用无名信封将其装起来,封蜡。
还有一段时间,她暂且搁置起来。
越早送去,可能就越会快被遗忘。
另外一件事,林暮突然想起来,未来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她不可能回回采用如此冒险的方式,为了避免行迹暴露,她要做一件事——写话本子。
这件事从永斋回来后她就开始考虑,当时只是想写写故事。如今一个可怕而又刺激的念头浮上心头,或许,她用故事将所要讲的东西隐没起来,却又足够警示想提醒的人。松萝是自幼跟她长大的,能信得过。林暮只说了想要写话本子的事,两人就开始准备。
“用什么笔名呢?”松萝苦思道。
林暮拿着毛笔的手停顿了一刻,一滴墨水啪地落在纸上,氤氲开来。
她说:“暮林。”
永斋书铺老板近日收到了一封书信,里面详细地介绍了如何实行连载话本子,并附上了几页文稿,名字叫做《邯郸情录》。他翻开看了几页,故事颇有卖点,但同时纳闷道:“这怎么连面都不露?”
书信里的提议让他有几分心动,连载的方式虽未曾实行过。但这种方式,无疑更能让人记住自己的招牌。
老板招手叫来伙计,沉吟了一会儿,叮嘱道:“把这几张文稿暂且放起来,跟下次其余的书一起刊印,到时候单独弄出来。”单独开设一个地方供人阅读,若是看得人多,就隔一段时间合成一本卖出去,如此倒也能够收回成本。
伙计接过去,疑惑道:“老板,这个叫做暮林的是什么人?您见过吗?”
老板自然没见过,但也不能透露自己的底,于是当即高深莫测道:“你懂什么?这些个文人都有所谓的气节,若不是无以谋生,怎么会来写话本子?就像寒山先生,都是要保密的,但我是老板,自然见过。”
话本子毕竟是消遣的产物,大昭王朝的文人们还是不屑为之的,即便有也是偷偷摸摸绝不透露自己身份的。
话本子虽多,甚至泛滥成灾,质量高的却不多。寒山先生虽是落第秀才,文采是足够的,所以《烛年记》才会盛行一时。
虽糊弄过去了伙计,老板也琢磨着要见上一面,具体谈谈情况,否则如何保证话本子的继续更新呢……
*
翠峦院里。
鸣玉从外侧的院子过来,于清婉正坐在榻上,撩起自己的衣袖查看。胳膊上的淤青已经消退,只留下淡淡的痕迹。
她想起那日秦修煜的反应,唇角微微翘起。
鸣玉端了洗脸水过来,望着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的于清婉,小心翼翼道:“姑娘,您为何要如此?”她不是没有看见那位公子,只是于清婉吩咐她不要过去。而于清婉身上的伤痕,她也察觉到了,只是不敢猜测。
于清婉立刻收起衣袖,平静道:“要想得到什么,就要付出代价。”顿了一会儿,她疑惑道,“这几日她真的未曾出去?”
鸣玉点点头道:“说来也怪,二姑娘这几日都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听门房小厮说,只派松萝去买了一些纸笺之类的。”
听起来没什么奇怪的,于清婉脸色阴晴不定。李氏肯定会为于歆然做打算,而她处于被动的局面,若是有什么场合不带着她,也无可奈何。
不,她决不会让这样的事再次发生。
“父亲回来了吗?”
鸣玉将浸了水的帕子递给她,低声道:“老爷这几日回来的总是很晚,应该是太忙了。”
他一个礼部尚书能有多忙……于清婉用帕子擦了擦手,吩咐道:“这几日你多注意正房那边的动静,无论风吹草动,都要告诉我。”
鸣玉点点头。
翌日,接连阴沉了几日的天忽然放晴了,阳光和煦。
鸣玉远远地望见,有个白眉无须的太监拿了把拂尘,被下人引着进了于府。她转身就跑回了翠峦院,将此事告诉了于清婉。于清婉亦是惊疑不定,只继续让她去打探消息。
面前的太监满面红光,白眉无须,眼睛细长。眯着眼睛掐着嗓子说话时,带着太监特有的阴柔:“杂家是清和长公主特地派过来的,上次宴会上,公主对于家姑娘印象深刻。好长一段日子未曾见到,便有些想念了。派杂家过来接过去说说话。”
于从钧不在,李绮兰带着林暮接待的这位太监。闻言对视了一眼,李绮兰笑道:“劳烦公公特地跑这一趟,只是不知道公主……”
太监摆弄着拂尘,笑道:“于府的两位姑娘,俱是聪明伶俐,各有春秋。公主特地派了马车过来,于夫人请放心,到了时间自会送回来。”
清和长公主喜欢什么人,召过去说说话也是寻常的。
李绮兰只怕林暮不懂规矩,冲撞了公主,一面拎着她的耳朵教导,一面派人去把于清婉叫过来。
于清婉接到消息,心中有了几分忐忑,她换了一身偏素色的衣裙,显得温婉大方而不失雅致。两人跟着小厮去了正厅,在李绮兰不轻不重的敲打下,才知道是清和长公主的召见。
林暮跟于清婉对视了一眼,各有心思。
上了清和长公主派过来的马车,林暮穿了件藕荷色的衣裙,与于清婉相对而坐。在马车的粼粼声里,两人保持了默契的沉默。她们依旧不对付,但也懒得维持表面的虚与委蛇。
林暮闭目养神。
过了会儿,于清婉按捺不住,就问道:“你可知道……公主召我们过去是何事?”
林暮其实也很疑惑,小说里根本没有这一出。但她不能表露出来,于是淡淡道:“到了公主府,自会知道。”
于清婉已经摸不清林暮的路数了,她显得好像洞悉一切,却又很对诸事很冷淡。
到了公主府,两人弯腰下车。
在太监的引领下,穿过假山与小路,才来到了正厅。清和长公主已经等候多时,她依然显得很年轻,岁月没有在她脸上留下太多的痕迹。但是眼眸里的精明,是无论如何也掩饰不住的。先是寒暄几句,丫鬟给两人上茶的时候,一不小心打翻了茶水。
林暮虽然时时刻刻警醒,但茶水泼在自己裙子上,她立刻躲闪也没能躲开。清和长公主从上首立刻站起来,厉声呵斥道:“你是做什么吃的!笨手笨脚的,还不下去领罚!”
丫鬟吓得惊慌失措,连忙跪下磕了几个头:“奴婢知错,奴婢知错!”
另外一位叫做红蜡的侍女立刻上前来,清和长公主叹了口气,对林暮安抚道:“瞧瞧这些丫头,真是纵的她们越发笨手笨脚了。到底是本宫招待不周,你别担心。”又吩咐,“红蜡,赶紧带于二姑娘去换一身衣裳。”
红蜡笑盈盈地拉过林暮的手,笑道:“于二姑娘,往这边来吧。”
于清婉虽然是重生回来的,但上一世嫁的人身份低微,对这种意外发生的情况没有多少经验。
林暮心里却是“咯噔”一声,小说里虽然没有这个桥段,可是她看得小说里这套路简直太多了。
难道清和长公主在算计她……
不,没有理由,她自问没有什么值得算计的地方。
心思沉浮间,林暮已经被红蜡引到了一处厢房。红蜡伸手推开门,只露出一角室内,笑道:“公主几日前新做了几件衣裳,挑几件颜色嫩的,先救急一下。”
林暮望着那扇门,心跳得越发急促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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