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他去哪里,我都陪着他....

    等李寻欢和林诗音都好起来的时候,园子里梅子已长到了龙眼大小,一簇簇地挂在枝头,青翠喜人。

    听竹居前,李寻欢手上拿着个牛皮酒囊,立在翠竹旁,遥遥望着梅林出神,  修长身形掩在宽大的秋香色斗篷里。

    背影寥落寂寞,却又透出几分潇洒。

    林仙儿远远地望着,眼里又似冒出了幽幽的两团火。

    假如眼睛里也有牙齿,李寻欢早已被她吞下了肚。

    这一世李寻欢提早了两年回来,远不像上一世后来那么憔悴萧索,比她记忆中的神采更明亮。

    她发现,李寻欢实在是个很好看的男人,但却又绝不是单纯用好看或英俊能形容的。她两辈子勾搭过的男人,就没有一个比李寻欢更吸引人的。

    吕风先也很英俊,白衣翩翩,浊世佳公子,高傲如孔雀。

    郭嵩阳高大魁伟,神采飞扬,高傲睥睨,男子气十足。

    就是上官金虹,长得也很不错,鼻高唇薄,充满上位者的威严和尊贵,只不过,他的冷酷、无情和残忍,让人根本不敢留意他的长相。

    这些人各有各的风采,但是,他们谁都没有李寻欢身上那种优雅懒散、既温柔又潇洒的气质,似乎不管是坐在寒酸的小摊子上,还是走在金銮殿上,都不能改变他的淡定从容。

    李寻欢喝酒的样子,简直让人恨不得将自己变成他手里的酒杯!

    想起林诗音昨晚对她说的话,林仙儿眼里露出一丝冷笑。

    她这个姐姐,命真是好啊,与李寻欢这样的男人青梅竹马,都嫁人多年了,李寻欢还是毫不犹豫为她孤身赴险。龙啸云更是一心一意把她当公主待,差点没变成摇尾乞怜的狗。

    居然把李寻欢这样的男人放走,林仙儿觉得她那个好姐姐不但眼睛很瞎,还很愚蠢。

    男人要的东西,无非就那几样。李寻欢这样的男人,心软而又重情,应该更是好哄。他喜欢江湖,你不喜欢,说几句好话哄着他,再用柔情绊住他不就行了?

    当年阿飞不就为了她弃剑两年?

    所以,她娇羞又坚决地说:”他是个英雄,我不怕危险,也不怕寂寞,他喜欢什么,我就陪他做什么。只要能跟着他,我就是死了也心甘情愿。”

    当时林诗音一下子就怔住了,然后沉默了很久,才幽幽地道:“可是,难道你就不担心......?”

    林仙儿几乎是怜悯地看着她了,温柔地道:“姐姐,像他这样的男人,要做什么,是女人拦得住的么?”

    林诗音又沉默了。

    ---------拦不住,即使她藏起怜花宝鉴,也拦不住。在江湖和她之间,他选了江湖。

    她的脸色越来越苍白,嘴唇在轻轻颤抖。

    林仙儿装作没看见林诗音的神色,两手托腮,凝视着烛火,神情又娇羞又甜蜜,充满天真和憧憬:”再说,我为什么要拦他呢?他是个天生的英雄,本就不该做个平凡的人。”

    过了很久,林诗音才颤声道:“可是,做个平平凡凡的人,平平安安过一生又有什么不好?仙儿,你还年轻,还有许多幻想,你没有真正寂寞和等待过,不知道那是什么滋味......”

    林仙儿笑了,语气更是温柔极了:”姐姐,我为什么要坐在家里等他呢?他去哪里,我就去哪里。我也是人,我也可以练武功,可以学很多东西的,我可以陪着他,照顾他,安慰他,无论他要做什么,我都陪他一起.....“

    想起当时林诗音像是被雷劈了的表情,林仙儿忍不住想笑。

    她就是要她痛苦,要她后悔。

    光是人长得美有什么用,对付男人的手段一点没有,她也就只配跟龙啸云这样的蠢货在一起。

    林诗音虽对她很好,但是对愚蠢的人,林仙儿一向是没什么同情心的。

    凭什么,林诗音什么也不用做,就能轻而易举地获得一切,而她,明明什么地方都比她强,却要出生在泥窟里,有那么一个不堪的父亲,从小就目睹那么多男人的丑态,从此对男人这种东西再无憧憬?

    林仙儿的眼里闪着寒光,她知道林诗音这些年过得并不快乐,但是,那算什么?

    让林诗音去经历她经过的一些事,她才知道什么叫真正的痛苦!

    上一世,林仙儿在林诗音面前一直乖巧善良得不得了,即使有时看着林诗音含着轻愁的模样,她得使劲儿忍着才能不伸出指甲挠花她的脸。

    但是现在,她忽然不想忍了。

    当然,现在的林诗音还是挺好用的护身符,所以,林仙儿做得很隐晦。

    因为她深知,要伤害一个人,伤害她的心,比伤害她的肉体要有效得多。

    林仙儿自然是绝不会承认自己嫉妒的,男人都一样,哪怕是李寻欢这样的男人,比别的猎物麻烦一些,需要多费点心思,但是,也不过是个男人而已。

    等到她玩够了,他的下场不会比别的男人更好。

    远处那个清隽的身影,举起酒囊,缓缓喝了一口,样子潇洒而又寂寞。

    林仙儿心里那团火烧得更烈了,眼里又露出一丝隐秘的得意。

    那个男人,那个似乎有着泰山崩于前不变色的镇定的男人,只有她能抓住他的命门,也只有她能激得他动怒。

    似乎连李寻欢掌掴在她脸上的记忆,也让她的体内升起了隐约的兴奋。

    林仙儿的呼吸急促起来,她正想走过去,却忽然又停下了。

    石头小径的一端,出现了一个穿着粗布衣裳的身影,阿飞正大步向李寻欢走去。

    林仙儿眯起眼,像是被过份强烈的阳光照耀着似的,脸上忽然出现了一种很奇怪的神色。

    阳光下,少年的身影又高又挺拔,瘦削的脸颊上,皮肤明净致密,英挺的浓眉下大眼睛漆黑发亮,像柄绝世名剑一样熠熠生光。

    简朴的衣衫,完全不能遮掩他的光彩,比她记忆中的阿飞,要耀眼太多太多。

    林仙儿知道,阿飞其实长得很英俊,甚至,比李寻欢还英俊,但阿飞的气质太过锋锐冷漠,当他的眼神毫无感情地扫过某个人的时候,会使人感觉像遇到了一条狼,以致常常忽略了他的相貌。

    自从驯服了阿飞,阿飞在林仙儿眼中,便不过是个又可怜又可笑的毛孩子,武功虽高明,却像条狗一样好骗、听话------ 一个人,怎么会去留意狗长得如何呢?

    而且,折磨阿飞,把他玩弄于股掌之中的乐趣,让林仙儿简直上瘾,所以,即使是伊哭这样丑得像鬼的男人也可以,唯独阿飞不可以。林仙儿从未想过用阿飞满足她的□□。

    但是此刻,她忽然觉得很可惜,觉得自己比她嘲笑过的林诗音还要瞎、还要蠢。

    阿飞已走到李寻欢身边,漆黑的眼睛凝注着李寻欢,李寻欢也转过头凝注着他。

    这凛冽的少年,一见到李寻欢,就像冰块突然溶化了,眉眼都柔和下来,冷硬强悍的薄唇也放松了,唇角稍稍弯起。

    不知阿飞说了些什么,李寻欢温柔地笑了一笑,然后点了点头。

    阿飞又瞧着他片刻,伸手替李寻欢把披风拢了拢,便转身走了。李寻欢凝视着阿飞的背影,嘴角的微笑收了起来,脸色变得有些忧郁,似乎心思重重,但是目光很柔和,像是在望着什么异常珍惜的东西。

    林仙儿皱起了眉,忽然觉得这副画面刺眼得要命。

    她的心中跳了一跳,想起上官金虹和荆无命。

    荆无命就像上官金虹的影子,几乎上官金虹走到哪里,他就跟到哪里。但是,他似乎总在阴影里,人们很少会注意到他。

    阿飞也几乎时刻跟着李寻欢,却没有这种影子的感觉。他们俩一起站在修竹前,看起来很自然很和谐,悦目得像一幅图画,一看就关系很好、很亲密。

    上官金虹和荆无命的关系也很紧密,但是李寻欢看阿飞的温柔,是上官金虹永远不会有的。

    一旦失去了利用价值,上官金虹是怎么冷酷地对待荆无命的,林仙儿一清二楚。

    可是,上官金虹却不在乎荆无命杀了他的儿子,甚至连”他若是为了我而杀人,无论杀谁都没关系“这种鬼话都说出来。

    那自然是因为荆无命对他又有了利用价值。

    想起荆无命那双透出地狱般死灰空洞绝望的眼睛,林仙儿打了个寒噤。

    不管那两个男人之间有什么见鬼的关系,在有足够的实力前,她是绝不想跟他们沾上任何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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