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日之后没多久,阿飞便跟李寻欢提出,他想学医。
这世上有一种人,永远不会向命运弯下脊梁。
李寻欢诧异地望着他,阿飞从未流露过对医道的兴趣,这会儿忽然说要学,着实让李寻欢吃了一惊。
刚想问为什么,望着阿飞的眼睛,李寻欢却忽然明白了什么。
他震惊地凝视着阿飞,心底刹时软成了一片水,几乎说不出话。
静默了片刻之后,李寻欢柔声道:“阿飞,你是为了我?”
阿飞凝视着他:“......不,是为了我自己。”
认清自己对李寻欢的感情,并未给阿飞带来多大的困扰。
对于阿飞来说,爱一个人,从来不是想从他身上贪求什么。
正如前世他与李寻欢的友情-------我愿意为你舍命,只因为你是你。我不需要你为我做什么,我甚至不需要你知道,只要你能好好地活着,我便心满意足......
可是,上一世,他们都没能好好地活着。
阿飞全身的鲜血似乎都往心脏涌去,冲得胸口都有些发疼。他的眼底酸涩,却笑了一笑:“ 若是我一生只能学好一件事,你希望我学会的是杀人,还是救人?”
李寻欢愣住了。
“赵客漫胡缨,吴钩霜雪明......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哪个江湖男儿,年少时没有热血沸腾地梦想过仗剑天涯、快意恩仇?
李寻欢从未见过一个孩子像阿飞这般适合学剑,也从未见过一个孩子心志如阿飞这般坚定纯净,江湖的豪气和潇洒早已溶入李寻欢的骨血中,所以,从看见阿飞拿剑的第一天起,他就从未怀疑过阿飞应该走什么路。
他相信阿飞有一天定会成为天下最了不起的剑客,一剑光寒,纵横江湖,无人能敌,被无数人传颂敬仰。
但是此时被阿飞一问,李寻欢忽然发现,自己竟从未想过,阿飞完全可以有江湖以外的人生选择。
不管他有多觉得阿飞简直是为拿剑而生的,“我觉得你更合适杀人”,这种话怎么听怎么不像人话。
阿飞看着他又笑了笑,道:“你莫要担心,我不会弃剑的。听说王怜花前辈二十多岁时已学会了人家十辈子也学不会的东西。我不过学两样,总不见得学不会。”
李寻欢眼睛忽然一亮:“阿飞,你想不想学怜花宝鉴?”
当局者迷,李寻欢一直发愁到哪里去给王怜花找个天资高心地又好的弟子,却忽略了身边正好有一个。除了阿飞,谁还有这份令人惊叹的天资?
话说出口,却又觉得不妥。
王怜花没有料错,怜花宝鉴确实令李寻欢惊艳,感叹洛阳公子果然是天纵奇才,但却并未像王怜花以为的那样心痒难搔,情不自禁地去学宝鉴上的东西。
他此时年纪尚轻,武功还未臻巅峰,但也差得不远。天下武功,炼至顶峰,大多殊途同归,反朴归真。李寻欢所练内功心法近似于道家,讲究清淡自然,如清风明月。清风无迹,明月无痕,然而除非把自己永远关在房子里,天下有谁能躲开清风的吹拂,月光的照耀?
怜花宝鉴武功固然令人目眩神迷,但对李寻欢这样的顶级高手来说,还不足以移了他的心志。
让李寻欢皱眉的是书中内容。李寻欢天性比阿飞跳脱精灵得多,也觉得书中所载太邪太杂。
武功还好,像下毒、放蛊,摄魂等异术却多半是用来害人的,易容之类也一向不被武林人视为正道,就算是救人用的医术,书中固然记载了不少绝症的治法,更多的却是什么给人换脸皮,眼睛,心,肝之类的惊世之术。技艺固然惊世骇俗,却必须从另一人身上活剥器官,看得李寻欢脊背直冒凉气。
就算是被救的是个大好人,另一人罪有应得,这种法子也未免太过残忍。反正李寻欢知道自己是绝不愿意靠这种方法活命的。
金无望提起这件事的时候直叹气,道怜花年纪也不小了,还是少年意气,这本书若是落到心术不正之人手里,不知要惹出多少祸,沈浪和熊猫儿都觉得该烧了才是,偏偏怜花舍不得,还要寻个天资高心术好的弟子,却不知心术好的人多半不愿学这些东西。就算这一代侥幸寻到传人,下一代呢?终究不是长久之计。李寻欢深以为然。
阿飞虽聪明之极,性子却极其赤诚,怜花宝鉴很多内容过于奇诡毒辣,未必适合他学。
难怪当年诗音不敢把书给他。
李寻欢的心像是突然被一只大手牢牢捏住,霎时有些喘不过气。
明知不该再想,想下去对谁都没有好处,却偏偏无法忘记。
记忆中幽怨失望的眼睛总是在最猝不及防的时候出现,令他午夜辗转,大睁着眼睛无法入眠。
半夜痛苦得受不住的时候,李寻欢曾经拿起小刀,开始雕刻。
他的手指纤长灵活,银色的小刀在他指间娴熟地运转,仿佛比他的手指更灵活。
木块在他手中很快便显出了动人的线条。然而,李寻欢却忽然停下了动作。
他久久凝视着那美丽的轮廓,脸忽然扭曲起来。
看不出面目的木雕在他颤抖的指间无声地碎裂,化为细细的粉末簌簌下落。
他有什么资格再去思念她?
最痛苦的,也许不是相思,而是自觉连相思的资格也不再有。
一个人若是多情,便注定要比别人承担更多的痛苦。
那种无穷无尽的痛,并不致命,却在无数次辗转间一寸一寸磨进骨子里,睡里梦里都不会消失。
阿飞默默地望着敛眉沉思、明显走神了的李寻欢。
见过了李寻欢的眼神,阿飞才知道,当初他被林仙儿践踏侮辱的痛苦,其实不算什么。
因为阿飞爱的从来不是真正的林仙儿,一旦认清了林仙儿的真面目,除了自尊和信心受到的致命羞辱和打击以外,林仙儿这个人对阿飞来说,便变得毫无意义。
而林诗音,对李寻欢的意义绝不只是一个女人。她是李寻欢从童年起就放在心尖子上珍惜爱护的人,更是世上仅存的与他血脉相连的亲人,是唯一一个分享过他的童年、少年和青年时光的人,也是唯一可以一起祭拜逝去的父母兄长的人。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和林诗音一起度过的李园岁月, 早已成了李寻欢生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一朝割舍,便如把心活生生地撕裂了一块,怎能不鲜血淋漓。
那种可怕的感觉,阿飞也曾经有过---------在李寻欢死后。
人可以照样走路、吃饭、睡觉甚至微笑,内心的一部分却永远死了,仿佛所有的阳光都随着那双明亮的眼睛消失了。
活着,却不想再见到任何人。
荒原里长大的阿飞,遇到李寻欢之后,心中的仇恨逐渐消融,然而,冷冽少年内心的许多东西已无法改变。
他像一条行走在人群中的狼,孤独而桀骜,渴望着温暖,却又太过清醒,人世的繁华与热闹映在少年清冷凌厉的眼眸中,仿佛都是浮光掠影,无法进入他的内心。
唯一所求的,不过是一个遮风挡雨的小屋,有一个人在暖黄的灯火下等他打猎归来,微笑着端上一碗热汤。
为此,他甚至不惜离开唯一的朋友。
他得到了那一碗汤,只不过,是加了迷药的。
摆脱了林仙儿的阿飞,气质越发孤独冷峻。他立誓绝不再被任何人欺骗,也的确没有人敢再欺骗他。
他的眼睛太亮、 太冷静,人们内心阴暗的秘密在他漆黑的双眼里无处遁形。即使他非常英俊,还是让人本能地敬畏,很少有人敢主动向他搭讪。
只有那一个人,第一眼看到他,便看出这个面容似石像般冷漠、似乎对一切都漠不关心的少年有多么寂寞可怜。他一生中,唯一一个温暖地笑着叫他上车,要请他喝酒的人,也是唯一心疼他,永远不会欺骗背叛他的人,此时坐在他面前,丝毫不知他们曾有过的相遇,更不知他对于他的意义。
林仙儿,是阿飞中过的毒,李寻欢,却是他不知不觉刻进了骨子里的思念。。。。。。
他是照亮他灵魂的光,没有他,世界便一片荒凉。。。。。。
怜花宝鉴最终还是被李寻欢收了起来,不管阿飞愿不愿学,他都还太小。武林中名师难得,遇到一个样样合适的弟子同样要靠运气,给王怜花找传人一事还是徐徐图之。
有力的手指轻轻搭上李寻欢手腕,熟练地开始感受脉搏。
八年过去,阿飞的医术不说有多高明,很多普通的大夫却未必及得上他。
自从阿飞开始学医,定期给李寻欢把脉,便成了必做的功课。
开始自然摸不出什么,需要花好久反复摸索,细细体会,但是李寻欢从不介意伸出手腕陪阿飞耗时间。
指下传来的脉搏平稳和缓,却细弱浮滑,透着底子里的虚寒缠绵,离练武之人应有的强壮有力差得很远。
自从那年出关前一场大病,李寻欢的身子便亏虚了下来,这些年再怎么调养着,也没有恢复到从前。
把完脉,本该放手,阿飞却不舍得,抬起头凝视着人发呆。
一只手也似有自己的独立意志一般,顺着清瘦的手腕慢慢摸了过去,直至把李寻欢整只手都握在手里。
李寻欢眼睫依旧安静地闭着,他的眉眼线条都很好看,眉毛浓黑整齐,上挑的眉峰异常英气,眉梢却弯曲出隽秀的弧度,覆在眼下的睫毛又长又直,睡着的时候有种沉静如画的感觉。
对彼此的气息太熟悉,李寻欢睡着的时候,很少会因为阿飞的动静而惊醒。
乖乖躺在他手心里的手白皙细致,纤长瘦削,看上去文雅得很,却是一只纯男性的手,手指笔直修长,骨节分明,绝不会被误认为是女人的手。
过去十年里,这只手曾经无数次地抱过阿飞,摸过他的头发,执着他的手纠正写字姿势,拿着帕子拭去他额上的热汗,在他做恶梦的时候轻轻拍着他的背抚慰。
这样温柔的一只手,握着刀的时候却具有无以臻比的力量和气势。阿飞无数次地见过李寻欢漂亮的手轻轻一挥,刀光便带走一个人的性命。
李寻欢并不喜欢惹麻烦,但是,麻烦总是来找他。
小李神刀,例不虚发。总有人不相信这句话,然后,他们都死了。
本站所有小说均来源于会员自主上传,如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