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外,葫芦集。
葫芦集是个破落小镇,关外人烟稀少,镇上有点出息的年轻人都已离开,剩下的人不过勉强糊口。
小镇平日就很荒凉,冬日风雪天里街上更是连一个鬼影也没有。
今年却有些不同,正月初五以后,镇上唯一的客栈“迎客居”日日爆满,老板将房饭钱上涨了一倍,还是供不应求,今日风雪肆虐,客栈更是挤满了滞留的旅客,老板拨弄着算盘珠几乎笑咪了眼。
客栈的饭堂里,人声喧哗,一阵阵饭香菜香飘出屋外,对于在风雪中赶路的旅人来说无疑是巨大的诱惑,屋里的人却心浮气躁。
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粗豪汉子大声道:“奶奶的,这鬼天气坑死个人了,也不知道雪什么时候停。”
与他同桌的瘦脸汉子笑道:“褚寨主,你有家有业,比不得我们这些孤魂野鬼,这大过年的,不在家老婆孩子热炕头,跑到关外来吃风喝雪干什么?”
那粗豪汉子瞪着他,道:“祁老二,你明知故问,这几十年难道一见的大热闹,老子要不去瞧瞧,只怕一辈子睡不着觉!”
旁边桌上一文士打扮的中年人冷笑道:“什么大热闹,只怕是大骗局。什么昔年快活王宝藏,什么怜花宝鉴,吹得好大气,只有傻子才会相信,想看看能不能趁机分一杯羹,也要有命才好。”
粗豪汉子怒道:“文铁笔,你少阴阳怪气的,老子是傻子,奶奶的那你又来干什么?”
姓文的中年人嘴一撇:“老子闲得发霉,来看看你们这些傻子怎么被人骗得团团转。”
粗豪汉子大怒,意欲扑上去动手,那祁老二连忙拉住他。
门忽然开了,一股风雪卷了进来,一个人随之踏入。
坐得离门较近的几桌人都不觉打了个哆嗦,有性子急躁的已经抬起头准备骂人。
然后他们看见了那个正脱下雪白狐裘上风帽的身影,全都张大着嘴巴愣住了。
人影脱下狐裘抖了抖,搭在臂上。
那是个女孩,很美的女孩。
鹅黄衣衫上粉白花朵盛开,鹅黄的宝石耳坠闪闪发光。她整个人像冬日覆满白雪的树上开得最盛的一枝腊梅,极清中又透着极艳。
这样大风大雪的天气,她纤巧的靴子上居然干净得很。
莫说苦寒荒僻的塞外,便是在莺飞草长的江南,这样美的姑娘也不多见。
女孩的眼睛很大,又黑又亮,滴溜溜一转,扫了一眼拥挤店堂里大声谈笑的江湖粗汉,乌黑的眉毛皱了起来。
今儿生意实在太好,每张桌子都已坐了人,而且多数坐得很满。
关外人烟稀少,便是这样的简陋小店,几十里内也未必有第二家。
被她目光扫到的人,多数不自觉地住了嘴,已有好几个人跳起来殷勤地道:“姑娘,请到这边坐。”
女孩不理,再次皱着眉环顾店内。
她的眼睛忽然一亮。店堂最里面的角落里,有张桌子,很不起眼,坐在那里的人可以很容易地看见进门的人,却很难被外面的人注意到。
桌子边坐了个七八岁模样的小男孩,和一个身披黑色貂裘的青年。
青年并没有和其他人一样盯着她瞧,而是正仰头喝酒,他身旁的小男孩也没有看她,而是盯着那个青年。
青年执杯的五指白皙修长,在昏暗的店堂里好似会发出微光,喝酒的姿态说不出地潇洒,旁边的小男孩长得也很可爱。
黄衣姑娘一指青年,对伙计道:“我坐那张桌子。” 随手抛了一小锭银子给伙计。
伙计眉花眼笑地答应一声,跑到那张桌子边,点头哈腰地道:“这位大爷,那位姑娘想与您同坐这张桌子,不知大爷能否行个方便?”
这下子满店的人都瞪向那个角落,其中颇有一些不善的目光。
青年叹了口气,放下酒杯向姑娘瞧过来,兴味盎然地欣赏了一下,笑道:“在下不胜荣幸。” 说完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继续慢慢喝。
现在姑娘已坐了下来,面前已摆了几色小菜,还有一壶茶,但是她既不吃,也不喝,而是瞪着对面的青年。
又明亮又灵活的眸子,波光流转,宜嗔宜禧,即使瞪起人来,也很赏心悦目。
不过若是被她一眨不眨地瞪了好久,滋味就不那么妙了。
李寻欢被她瞪得连酒也喝不下去了,只得放下酒杯,苦笑道:“姑娘有何见教?”
那姑娘冷笑道:“你这人看起来是个好人,原来也不怎么样。”
李寻欢扬眉:“在下如何得罪了姑娘?”
那姑娘道:“你刚才听见我要酒了么?”
李寻欢点头。
“伙计说卖完了,你听见了么?”
李寻欢再点头。
“你面前的壶里装的是什么?”
李寻欢笑一笑:“酒。”
姑娘的眼睛瞪得更大:“你明知道我想喝酒,不但不请我喝,还在我面前左一杯右一杯,你说你这个人是不是既小气,又很不厚道?”
李寻欢:“......”
一旁的阿飞:“......”
原来这姑娘不只眼睛大,蛮不讲理的本事也很大!
不过阿飞也有几分不解,他永远不会忘记,他在冰天雪地里独行,被孤独和疲惫咬啮着身心,对于身边驶过的马车甚至没兴趣看一眼,是李寻欢掀开车帘,微笑着叫他上车,要请他喝酒,被他硬梆梆拒绝了也不生气,反而笑着说“等你有钱了,肯不肯请我喝一杯”。
阿飞再没有见过第二双那样的眼睛,又清灵又温暖,让人想起阳光下的碧水,忘记周遭的冰雪和严寒。
从不吝将温暖与别人分享的李寻欢,为何却没有主动请这美丽的姑娘喝一杯呢?
两个月前,李寻欢忽然接到一封信,信上没头没尾,只有三句话:“二月初二,神刀堂有重宝将现,盼阁下勿失之交臂。”
随后,武林中陆续传出风声,隐约说是神刀堂重宝与江湖上传说已久的“快活王”宝藏有关。
“快活王”柴玉关昔年横行天下,富可敌国,快活王与云梦仙子同归于尽以后,他手下的势力一夜间在江湖上销声匿迹,那巨大的财富也从此成了无人知道的秘密。
据说,得到“快活王”宝藏的人必定能无敌于天下,成为新一代武林霸主,因为那宝藏不只有数不清的奇珍异宝,更有记载了昔年与沈浪齐名的武林奇人,“云梦仙子”的儿子王怜花的一生所学之书-----“怜花宝鉴”。
据说,“怜花宝鉴”包罗万象,不但有王怜花的武功心法,也记载着他的下毒术、苗人放蛊、波斯传来的慑心术,更有他的医术和天下无双的易容术。
据说,小李探花李寻欢只是小时候被王怜花指点了几天,就练成了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
神刀堂主人白天羽才不过十八岁,百晓生撰写兵器谱时他还籍籍无名,近两年却声名鹊起,据说实力已足以跻身兵器谱前十名。他的一手“十字灭绝刀”,说不定就来自于怜花宝鉴!
对于此类传说,李寻欢一向一笑置之,“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江湖上从来都不缺乏贪心和野心,所以也从不缺乏流言。
他认为天下宝物,唯有德者居之,贪心只会带来祸患。至于武功,一个人若无天份,又不肯苦练,就算把天下所有武功秘笈都堆在他面前也没什么用。
虽然李寻欢的确有点哭笑不得,他的内功心法是小时候由异人传授,飞刀则纯粹是从刻木头的爱好中悟出。至于王怜花,沈浪,熊猫儿等人,他虽很向往这些前辈名侠的风采,这一生却从未有缘见过。
但是李寻欢也完全没兴趣计较。要说李寻欢对怜花宝鉴完全不好奇是不可能的,但是他为了让林诗音安心,已暗暗决定尽量少惹麻烦,如非必要,不掺和武林是非,怜花宝鉴还勾不起他去乘这一趟混水的兴趣。
然而,不久之后,李寻欢接到白天羽的一封飞鸽传书。
原来流言将神刀堂推上了风口浪尖,不少成名豪杰涌入关外,已有数名神刀堂弟子失踪,疑是被捉去严刑拷打逼问宝藏消息然后被毁尸灭迹。如若放任流言蔓延,还不知会发生什么。
他疑心写信人的目的是将江湖上有名的豪杰引至关外,让他们自相残杀,顺便把祸水引至神刀堂,他好坐收渔利,是个一石二鸟之计。
白天羽无奈之下,定于二月初二召集武林大会向江湖朋友交待此事,在信上央求李寻欢前去相助。
李寻欢与白天羽在关外见过一面,白天羽热情爽朗,雄姿英发的男儿气概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李寻欢当时惦记着林诗音一人在家,归心似箭,便婉拒了白天羽的邀请,两人的交情仅限于在一起喝了几碗酒,但是已经把彼此当作了朋友。
朋友求助,李寻欢无法置之不理。他沉吟再三,充满歉意地去找林诗音,说他得出门一段时间,在婚期之前一定会赶回来。
林诗音的脸“唰”一下变得雪白,连嘴唇都在轻轻发颤,难以置信地道:“你又要出门?”
上次李寻欢出门,不但险些回不来,回来后那半年发生了什么还记忆犹新,某种程度上,林诗音已成了惊弓之鸟。
李寻欢自然知道林诗音想起了什么,他心疼地将人拥进怀里,柔声道:“这回我一定多加小心,不会有事的。”
林诗音沉默良久才道:“你一定要去吗?”
李寻欢也沉默良久,终于点点头。
林诗音没有再做声。当生活给她的东西是她无法改变的时候,她只能选择忍受。
李寻欢也没有再做声。他的心里再一次充满歉意和自责,并且第一次感到了对今后人生路的迷茫。
阿飞听说他要去关外,什么也没问,只说:“我跟你去。”
李寻欢摇摇头:“你陪着林姐姐,在家等我回来。”
此次去关外,事情可大可小,他收到的信上就只短短三句话,下面也没有署名,但信上说的越少,反而越能引起别人的好奇之心。写信的这人,实在很懂得人的心理,心计之毒辣令人不寒而栗。
带着阿飞,万一有事自己看顾不过来,平白把孩子陷入危险之中。
“我想去看看娘。”
阿飞只再说了这一句,李寻欢便只好投降。
李寻欢心中替这孩子难受,阿飞从未见过父亲,刚刚懂点事,又失去母亲,这孩子的命运,比诗音还让人怜惜得多。他这一个心愿,自己无论如何也得帮他达成。
想了一想,阿飞这半年武功进境神速,虽然人小力弱,出手之快之犀利,却已经颇为惊人,真打起来,未必逊于许多老江湖。这一次带阿飞同行,低调小心行事就是。
一路上,李寻欢心情实在不怎么好。
他发现自己从未认真思考过,如果有一天他遭遇不测,林诗音会怎样。
以前李寻欢出门的时候,总对自己充满信心,从无数次流血流汗拼命中得来的经验和智慧,让他即使面临生死关头也从容不迫。
而这一次,他的心情很沉重。
他已是诗音在世上唯一的依靠,所以,他一定得平安回去,他更得照顾好阿飞。
然而,是人,就会有失败的时候。一次失败,代价就很可能是死。
但是,一个人若是失去了拼命的勇气,在江湖上只会死得更快。
眼前的姑娘,不但美丽得很,馋馋地盯着他的酒,再气鼓鼓地抱怨他的样子更是有趣可爱极了。
只不过美丽的女孩子,通常也意味着麻烦。
如果美丽又刁蛮的女孩子有意找茬,更是麻烦中的麻烦。
而李寻欢现在最不想要的,就是麻烦。
所以他只是笑了一笑,道:“你说得不错。” 说完便不再看她,又倒了一杯酒,悠悠然开始喝。
没想到居然有男人被人骂小气还能沉得住气,姑娘看着李寻欢嘴角的笑容,眼睛一转,正要说话,旁边已经走过来一个人。
这人二十七八岁年纪,衣衫华贵,面白如玉,手上戴了一个巨大的翡翠戒指,衣襟上系着翠玉,连腰带上斜插的短矛上也镶着一块碧绿的翡翠。
那人笑道:“姑娘,这人虽长得像模像样,可是实在太小气,连口酒都舍不得请姑娘喝。姑娘不如移步与在下同坐,在下出门一向带着许多美酒,这就命人取来让姑娘鉴赏。”
姑娘灵活的大眼睛向他一瞟,道:“阁下又是谁呢?”
那人挺了挺胸:“敝姓潘。”
姑娘笑了:“我知道你是谁了,你是金玉堂有名的‘花花大少’潘小安。天下除了潘大少,还有谁舍得将这么价值连城的一块翡翠镶在兵器上呢?”
潘小安被这一笑闪得魂都快飞了,眼睛发亮,道:“原来姑娘也听说过在下?”
姑娘笑道:“江湖上有谁没听说过潘大少呢?听说潘大少相貌只比潘安差一点,挥金如土,对女人更是有名的大方。”
她的语声又清脆又爽快,潘小安的骨头都酥了,笑道:“姑娘以后就知道了,我这人最大的好处就是绝不小气。”
那姑娘道:“只是我有个疑问想请教一下潘大少。”
潘小安心痒难搔,道:“姑娘只管问,我无有不答。”
那姑娘道:“潘大少既然这么喜欢翡翠,连兵器上都镶了一块,为何不干脆在头巾上也镶上一块呢?”
李寻欢差点把嘴里的酒喷出来,连忙咳了两声低下头,不让人看见自己脸上的笑容。
潘小安风流自赏,勾搭美女无数,却在自家老婆身上栽了跟头。那女子受不了他花心,嫁过去一个月就跟旧情人私奔了。潘小安大怒,却始终找不到人,头巾上可谓绿油油,这姑娘倒是调皮得很。
潘大少的脸都绿了,讪讪道:“姑娘说笑了。” 灰溜溜转身回桌。
姑娘吐吐舌头,小声道:“看来这人虽自命风流,脸皮倒不是太厚”,抿嘴一笑,拿起筷子开始吃饭。
这姑娘虽然有趣得紧,可是实在太引人注目,好在她似乎暂时忘记了找李寻欢的麻烦,李寻欢掩起目中的笑意,准备赶紧吃完开溜。
可惜他的愿望注定要落空。姑娘才吃了没几口,旁边又走过来一个人。
这人身高九尺,膀大腰圆,一把络腮胡子根根如铁,腰间一把又厚又重的紫金九环刀,看上去好不威猛。往桌边一战,越发显得那姑娘纤柔得似乎风一吹就倒。
他似乎已有了几分酒意,哈哈大笑着说:“姑娘说得好。男人就要有男人的样子,像刚才那种穿金戴玉的小白脸都是中看不中用。连某请姑娘喝杯酒,姑娘是爽快人,给个薄面。”
姑娘抬头头,上下打量他几眼,道:“尊驾莫非是纵横淮水一带的'淮西大刀'连一虎?”
那人笑道:“姑娘好见识。正是连某。”
李寻欢皱皱眉,这连一虎是江淮一带有名的独行大盗,兵器谱上排名第二十五,三十六路泼风刀法,力大招沉,快如疾风,是个一流好手。只是这人心狠手辣,劫财之外,刀下还从不留活口,害命无数,没想到会在这里遇上。
这姑娘年纪虽轻,对江湖人物倒好似熟悉得很。
姑娘淡淡道:“我忽然又不想喝酒了。连大爷的酒还是留着自己享用吧。”
连一虎武功高强之外,为人其实颇为警觉,只是这姑娘太美,而他在此被阻了两天,气闷之下也实在喝得有点多,一边笑嘻嘻地道 “姑娘何必拒人于千里之外呢?” 一边居然伸出巨大的手掌来拉姑娘。
他的手背忽然一痛,整条左臂立刻发了麻。
连一虎大惊之下,本能地向后连退几步,眼睛睁得像铜铃,瞪着与姑娘同桌的年轻人。
这个方向和角度,出手的只可能是那个年轻人。
左手背上还在痛得紧,连一虎往手背上一瞥,上面湿乎乎地红了一片,还残留着几点水渍。
年轻人放下手里的酒杯,寒星般的双目冷冷地看着他,淡淡道:“滚。”
临近几桌的人都睁大了眼看着这一幕。
李寻欢心中叹了口气,跟麻烦相比,还是这人的嘴脸更让他讨厌一些。
连一虎为人虽凶悍,却一点也不蠢,几点酒水便让他手臂麻得抬不起来,他绝不是这年轻人的对手。
所以,他一言不发地滚了。
一路暗思江湖上年轻俊秀的有名高手,忽然想起兵器谱上一个人来,出了一身冷汗,酒吓得全醒了。
这人既已露面,看来这次关外之行自己没便宜可占。就此打道回府,却又不甘心。
连一虎阴沉的眼中露出凶光,饭也不吃了,直接回了房间。
姑娘冲李寻欢一笑,灿若春花:“谢谢你。原来你真的是个好人。”
李寻欢的头又疼了,他早该知道的,不请这个姑娘喝酒只会更麻烦。
“这家店虽小,酒倒还不错。姑娘请。”
李寻欢笑一笑,把酒壶往姑娘面前推一推。
姑娘得意地一笑,毫不客气地给自己倒了杯酒一饮而尽,道:“我姓唐,唐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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