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寻欢弯下腰,微笑着叫了一声“小兄弟”。
幼小的男孩一寸一寸抬起头,终于对上他的目光。
李寻欢一愣。
眼前的男孩才六七岁年纪,衣衫褴褛,面黄肌瘦,似乎是长期吃不饱饭的样子,显得一双眼睛格外地大,脸上带着几块青紫,看上去简直跟个小乞儿没什么差别。
然而李寻欢知道,这孩子绝不会是一个乞丐。
因为他的眼睛实在是太干净,太倔强,太明亮,充满不屈和野性。
他的衣服很破旧,但仔细看去,其实洗得很干净。
细细看去,男孩的五官也极其出色,想必长大了会是个非常英俊的男人。
但是这些都不是让李寻欢愣住的理由,让他吃惊的是这男孩看着自己的眼神。
漆黑明亮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明明只是一个小小的孩子,一双眼里却似有千言万语,悲伤,无措,眷恋,狂喜,一重重光影明灭轮转,竟似能将人的心神吸进去。
李寻欢心中一动,柔声道:”小兄弟,你认识我么?”
男孩瞪着他不说话,显然也不准备说话。
李寻欢摸摸鼻子,尽管这孩子小脸上倔强的神气怎么看怎么可爱,但是这孩子的眼神太亮,简直让他想起小狼崽子。若不是李寻欢确认自己从未见过这个孩子,他几乎要以为这孩子已经认识了他一辈子。
好在有更重要的事情等他去关心。李寻欢扬眉笑道:“小兄弟,你小小年纪,却能不顾危险救人,大有侠义之风。我给你裹伤好不好?”
说完也不等男孩回答,挽起阿飞的衣袖,从怀里掏出一块雪白的丝巾,轻轻拭抹着胳膊上的血迹。
他已经做好了被小男孩甩开的准备,谁知那男孩只是眼睛闪了闪,便垂下眼帘,任由他动作。
纤长灵巧的手指,动作很轻,很温柔,用金疮药在伤口上薄薄敷了一层,然后细细包好。
阿飞盯着这双手发愣。
李寻欢有一双很好看的手,肤色白皙细致,手指又直又长,骨节匀称,不说是如玉雕的一般,看上去也差得不远。
这双手,和记忆中一样的温暖,只是现在右手掌上有两道深深的红痕,五指磨得通红,有的地方明显磨掉了一层皮,显然是刚刚制住惊马的时候勒的。
即使没有流血,应该也很疼。
李寻欢却好似全无感觉,只顾着在阿飞细瘦的手臂上忙碌。
从阿飞这个角度看去,李寻欢专注的眼睛微垂,清秀的长睫根根可数。
一股热流冲上阿飞的喉咙口,逼得他眼睛都起了一层朦胧的雾气,身子颤抖了一下。
李寻欢停下手,歉然道:“小兄弟,我弄疼你了?”
阿飞摇摇头,极力抑制着自己,孩童幼嫩的小嗓音都变得有点嘶哑,终于开口:“ 我听到有人叫你小李探花。”
李寻欢明亮的眼睛黯了一黯。
小李探花,风流雅致的名号,世人称羡的才华荣耀。
可是他的兄长,父亲均是死在“探花”这两个字上。
他觉得人生像个顽劣不堪的孩子,很喜欢恶作剧,很小气,也很让人无可奈何。
让你得到些什么,就一定要你用更宝贵的东西来换。
母亲,兄长,父亲,现在,轮到了.....她。
所有他宁愿失去生命也不愿失去的人。
如果有选择,他宁愿从没中过探花,宁愿已经死在口外的那场伏击里。
只是,命运极少会给人选择的余地。
笑了一笑,李寻欢道:“小兄弟,你这么小,也知道什么是探花?”
阿飞点点头:“是考进士中了第三名,你的学问一定很好。”
李寻欢苦笑道,“其实,也没什么了不起。我倒更喜欢人叫我酒鬼。”
酒......阿飞忍不住抬起眼瞪着他。
上一辈子李寻欢就死在这个酒字上。十几年里不顾肺疾在身,让酒和思念一寸一寸蚕食他的身心,与孙小红定情之后虽顾及小红的情绪喝得少了很多,最终还是病入膏肓,吐血而亡。
阿飞连他最后一面也没见到。
“喝酒不好,伤身。” 阿飞沉着脸道。
李寻欢忍不住真心笑了出来,这孩子板着脸,一副小大人的模样,也许长大了这副一本正经的神气很有威慑力,但是现在,怎么看也只能看出可爱来。
阿飞气恼地瞪着他,小脸板得越发紧了。
李寻欢心中几乎笑翻了天,手却在脸上一抹,尽量收敛了笑容,眼睛闪闪发亮,道:“酒有什么不好?酒是钓诗钩,又称扫愁帚。男子汉大丈夫,不喝酒可不行。小兄弟,走,我请你喝酒去。”
阿飞无可奈何地瞪了他一会儿,垂下眼跟着他向太白居走去。
说是请阿飞喝酒,阿飞才不过六七岁的孩子,李寻欢自然不会胡来,要了一壶最不烈的柑橘酿制的果酒“洞庭春色”,给阿飞倒了一小杯,笑着说:“小兄弟,我敬你一杯。”
阿飞看看杯子,又看看他,道:“我这辈子还没喝过酒。不过你请我喝的酒,我一定要喝。” 说完举杯一饮而尽。
李寻欢看着他,眼睛里的笑意满得简直要溢出来。这孩子说话的口气实在有趣极了,喝酒干脆的样子更是让他说不出地喜欢。
阿飞上辈子第一次喝酒是在十四岁,而第一次与另一个人一起喝酒,是十八岁遇到李寻欢。
他生命中几乎所有美好无瑕的记忆,都和李寻欢有关。
眼前笑得愉快的人太真实,触手可及,要不是那双清澈生动,春意盎然的眼睛和上一世一模一样,阿飞几乎要以为那个苍老憔悴,咳嗽不断的李寻欢是一场梦境。
庄周梦蝶,此身是真是幻,是梦是影?
李寻欢笑道:“好喝吗?你第一次喝酒,只能喝这一杯。”
阿飞点点头。李寻欢又笑道:“小兄弟,敢从惊马脚底救人,你是不是练过武功?”
阿飞道:“练过一些。”
李寻欢道:“尊师是谁?”
若是平时,李寻欢自不会去问一个新交的朋友来历,但看阿飞的模样,似是孤儿,李寻欢心中另有打算,自然要问清楚。
阿飞摇摇头:“我没有师父,只有娘教过一些。”
李寻欢奇道:“你娘?她一定是个了不起的女子。莫非你爹爹不会武功?”
阿飞垂下眼,沉默了一会儿,道:“我生下来就没见过爹。娘......两个月前也死了。”
去海外的阿飞,找到了父亲。归来的阿飞,永远失去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阿飞从未想过要和李寻欢一起死,他也没有理由要和李寻欢一起死,只是,没有了那双充满友情和信任的眼睛的指引,人世对他忽然不再有意义。
一切都变得那么枯燥乏味,金黄的木叶,美酒芬芳的气味,小屋里温暖的灯火,这些和李寻欢短暂的相处中曾经让阿飞锐利的眼睛露出说不出的温柔的东西,好像都忽然变得跟他无关。
暗中守护了孙小红三年,确认这个姑娘终于从失去李寻欢的悲痛中挣扎了出来,再次鼓起勇气坚强地生活之后,阿飞带着孤狼般的神情再次出海,死在了海上的一场风暴上,却不知为何,会苏醒在母亲的墓前。
那会儿白飞飞刚刚去世,阿飞用小匕首挖了一天,才勉强挖了个浅浅的坑,把世上唯一爱他的人埋了进去,一点一点地撒上泥土。
然后,年幼的孩子面无表情地坐在墓前,不哭也不动,直到饿得昏了过去,又被胃中剧烈的疼痛唤醒。
十八岁入关的时候,从未从母亲以外的人身上感受过温暖的少年,心中除了对人世的憎恨和母亲临终前的心愿,并无其他。
如果不是成名和找到父亲的执念,阿飞宁愿一辈子呆在荒原上和虎狼做朋友,虽然他常常很遗憾虎狼不会喝酒。
然后,他遇见了李寻欢。很会喝酒,冰天雪地里微笑着要请一个陌生的少年喝酒的李寻欢,被冷硬地拒绝了也还是温柔地笑着说你肯不肯请我喝一杯的李寻欢。
他请李寻欢喝了酒,然后,得到了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
阿飞寻到了父亲,成全了母亲的执念,但是,抹去了他心中的仇恨,教会了他爱与宽恕的男人,却永远不可能再和他喝酒了。
醒来后的阿飞,给母亲磕了三个头,用最后的力气打到了一点猎物吃饱,然后带着他的铁皮磨成的小短剑,小小的身影,一步一步坚定地向南走去。
他来不及改变母亲的命运,但是,关内有一个人的命运,也许还来得及。
阿飞的话让李寻欢吃了一惊,心中很是抱歉,眼前这可爱的孩子身世竟这样可怜,年幼的孩子一个人挣扎生存,难怪瘦得皮包骨头。
李寻欢思索了片刻,对这孩子实在又是喜欢,又是怜惜,便柔声道:“那你岂不是无处可去?你既然会武功,我在江湖中也算有点名气,你.....可愿拜我为师?”
阿飞有点意外地抬起眼看着他,忽然笑了起来,道:“你可不是有点名气,我知道你在兵器谱上排名第三。能给你做徒弟是别人求也求不来的福气。”
这孩子一笑,竟像换了个人似的,本来瘦削倔强的小脸忽然变得像个真正的孩子,那么稚气,那么纯真,那么可爱。
李寻欢又有点吃惊了,微笑道:“小兄弟,你年纪虽小,懂得可真不少,竟然知道兵器谱。”
阿飞接着道:“我却不想做你的徒弟。”
李寻欢有点摸不着头脑,笑道:“为什么?”
阿飞缓缓道:“我不做你的徒弟,因为......我要做你的朋友。”
李寻欢这回真愣住了,凝目注视着眼前的小小孩童。阿飞毫不退缩地回望他,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里满是倔强。
“好,”李寻欢不禁大笑起来, “有志不在年高,小兄弟,你这个朋友,我交了。” 说完伸出手来。
阿飞凝视着了他几秒,嘴角绽出一丝笑容,伸出手来在他掌上重重一握。
手掌相触,李寻欢又是愕然。
手中小小的手掌糙如沙石,干瘦坚硬,皮肤上布满了擦伤的血口。
练武之人手不可能太细嫩,李寻欢的手看上去完全是一双属于文人雅士的手,摸上去却会感觉指腹和掌心有不少茧子,可是跟阿飞的小手一比,就完全是养尊处优的贵公子和贫儿乞丐的差别。
再看阿飞衣衫褴褛,小脸瘦得下巴尖尖,大概已经不知多久没吃饱饭,心中更是怜惜,用力握紧阿飞粗糙的小手,问道:“小兄弟,我们是朋友了,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认得我的人,都叫我阿飞。”
阿飞?
李寻欢扬起眉笑道:“你难道姓‘阿’么?世上并没有这个姓呀。”
乌眉如墨,星目流波,便是天然一段风流。
阿飞盯着他,心突然像给重锤敲了一下,痛得他险些弯下腰去。
李寻欢这句话和上辈子一摸一样,连笑容也一模一样,只是时间提早了十年。
这世间不会再有一个人,笑起来如李寻欢这般好看,温柔,明亮,洒脱,充满生命的活力和韵致。
看着他的笑容,便如置身于暖洋洋的春光里,心都好似会被融化。
上一世李寻欢到死也不知道他姓什么。
天下有无数个沈飞,可是只有一个阿飞,有幸成为李寻欢的朋友,得他全心全意看顾爱护。
阿飞缓缓说出他那时的回答:“我没有姓。”
他的目光中竟似忽然又有火焰燃烧起来,一眨不眨地盯着李寻欢。
这一世,姓氏,名气,性命,魂魄,我都可以不要,只要能护住你不再受那些苦楚。
李寻欢的眼底再次多了几分惊异和不解。他简直想伸手摸摸自己脸上有没有长花。
这孩子眼眶发红,眼里的情感是如此真挚,如此强烈,似茹慕,似喜悦,似悲伤,又似乎是愤怒,还带着某种一往无前的决绝和坚毅。
他从未想过竟会有被一个小孩子看得受不了的时候。
一个六七岁的孩子,怎会有这样的眼神?
孤独,倔强,炽热明亮如岩浆,似乎他的整个人都在灼灼燃烧。
这无疑是李寻欢见过的最特殊的孩子,一举一动都透着说不出的奇怪。但是李寻欢却非常确定,他很想好好照顾这个孩子,并且,他预感以后他们两个人会成为很好的朋友。
这是一种奇妙的直觉。也许,他们真的是前世有缘?
李寻欢微笑起来,柔声道:“好,现在我就叫你阿飞。”
阿飞点头:“现在你就叫我阿飞——其实,你无论叫我什么名字都无所谓。”
因为你,我才是阿飞,世上独一无二的阿飞。
本站所有小说均来源于会员自主上传,如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