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初的A市,相较于往年明显要更加燥热。
万里无云的上空,太阳宛如一个炽热的金色火球,将大地上的一切炙烤的滚烫。
地面温度已经达到了六十摄氏度,麻雀从枝头飞落下来,都不愿意多做一秒的停留。
屋里。
程未遗费力地将行李箱从楼上给拖下来,咚的一声刚放在地上,一只有些粗糙干燥的大手就伸了过来。
那手黝黑的颜色,跟程未遗莹白如雪的肌肤,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就像奥利奥的巧克力饼干,跟中间的那层奶油一样。
“未遗小姐,我来吧。”
男人四十左右的年纪,是那边派来接她的司机,长得精瘦,但是力气却不小,直接提起行李箱,拎着就走,不费吹灰之力。
程未遗站在原地,最后环视了整间屋子一眼。
这里有她五年的记忆,五年的时间说长不长,可是说短也绝对不短,人的一生里,能有多少个五年?
但奇怪的很,心里竟没有一丝的不舍,她走的很决绝。
司机把行李放进后备箱里,轻巧关上门后,又贴心地打开了后座的车门,一抬头,汗如雨下。
态度一如既往地恭敬,“未遗小姐,上车我们走了。”
作为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他也是第一次对一个还没有成年的孩子,如此的毕恭毕敬。
眼前的女孩不过一米六五左右的个头,齐腰的黑发柔软发亮,如同隐匿在深海里的海藻一般,很随意地披散在背后。
她的上身穿着一件黑色,印有白字母的T恤,下身则是一条洗的发白的牛仔裤,脚上的帆布鞋,看上去已经穿很长时间了。
明明还是个高中生,可是身上却散发着一股并不属于这个年纪的独特气质。
清冷,孤傲,话极其少,从他过来到现在已经有半个小时的时间了,一个字都没有说过。
一副难以接近的样子。
程未遗站在门口的台阶上,薄唇轻抿,看着汗流浃背的司机,总算是开了口。
声音轻飘飘的,同样带着点儿冷淡,“他有没有说什么?”
“谁?”司机发懵。
程未遗抠了抠自己的指甲,回答:“让你来接我的人。”
“你是说……程总?”
司机反应过来后,回想了一下,“程总没有说什么,只让我把未遗小姐接过去,其他的事情,应该交待孙妈了。”
程未遗点点头,迈步走过去,默不作声地上了车。
道路两旁是郁郁苍苍的梧桐树,枝繁叶茂,生机勃勃,阳光穿透叶片的缝隙洒在地面上,落下斑驳的星星点点。
程未遗安静地坐在靠右的位子,窗外的景色不断飞速倒退,夹带着她过往所有一切,一并消失在此刻的生命里。
可是真的能消失吗?
那些深刻的,不堪回首的往事,已经如同烙印一般,张牙舞爪地印在了她的心里,印在了她的脑海里,永远无法抹灭。
突然,她的眼睛一亮,带着某种玩味的神情。
视线斜斜地看过去,清海公园大门左侧的长椅上,一个身穿白T的男生,正拿着本什么书在津津有味地阅读着。
几乎是每隔一秒就会抬起手擦一下脑门上的汗。车子开到跟前,扭曲在一起的五官也跃入了视线里。
此情此景,令程未遗不禁弯起嘴角,低声嘟哝了句,“真是个傻子。”
正专心致志开着车的司机并没有听清她在说什么,还以为是在跟自己说话,便问道:“未遗小姐,你刚刚说什么?”
程未遗的脸上仍旧保持着浅笑,准确地来说,应该是嘲笑。
“这么热的天气在外面看书,难道不傻吗?”
车子早已经把清海公园远远地甩在了后面,司机左右看了两眼,并没有发现什么人在外面看书,觉得这丫头有些奇怪,就没有再说话,只悻悻笑了笑。
半个小时后,车子停在一栋欧式别墅的院子门口。
司机下车先打开车门让程未遗下来,接着又从后备箱里取出行李。
此时他身上的汗,已经浸湿了整件上衣,程未遗倒是还好,除了脸颊憋得通红外,身上并没有什么汗。
她是不易出汗的体质。
两人一前一后地进了院子,往屋里走去。
听见门口传来了脚步声,保姆孙妈立马走出来,看到司机身后跟着的女孩儿,脸上露出了慈祥的微笑。
她迎上去,开口问道:“这位就是未遗小姐吧?长得可真水灵。”
程未遗的个头算不上高,一张圆润的脸也只有巴掌那么大,最突出的五官就是那双水汪汪眼睛。
犹如杏仁核一般,眼尾稍稍往上扬着,眸光透着一丝冷意,让人过目不忘。
“对。”
司机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将行李放在地上,“孙妈,未遗小姐就交给你了,我现在得去公司给程总复命。”
孙妈点了点头,将程未遗迎进屋,就把门给关上了。
别墅是复式的,简约风装修,色彩搭配较为明亮,给人的感觉很舒服。
大厅里的冷气开的很足,程未遗进来没几分钟时间,身体里的燥热就全数散了去。
她甚至开始感觉到冷。
孙妈是个热心肠的人,把行李送上楼后,就忙前忙后的又是切水果,又是拿冰激凌,忙得不亦乐乎。
“来,未遗小姐,先吃点水果和冰激凌降降温吧。”
对于眼前这个女孩子,孙妈是喜欢的,所以这么做,不仅仅是因为这房子的主人临出门前的交待。
然而,程未遗却只是淡淡地瞥了一眼,淡声拒绝了,“谢谢,我不吃这些。”
孙妈一愣,“怎么,不喜欢吗?”
按理说不应该啊。
这么大的孩子哪个能拒绝得了甜品的诱惑?还有新鲜的水果,都是她一大早特意去水果市场上买回来的。
“不是不喜欢。”
程未遗目不转睛地盯着冰激凌上的红樱桃,轻轻说:“只是怕太喜欢,会上瘾。”
所以干脆一开始就不要尝试,这样以后就不会产生任何念想。
“这……”孙妈的表情僵在了脸上。
这孩子看着怎么有点怪?
难不成是因为父亲去世,受到的打击太大了,一时间还没有缓过来?
她不禁在心里叹了口气,这么小就没了父亲,亲生母亲又精神失常,长年住在精神病院里,真是可怜。
程未遗这几天一直没睡好,眼睛一闭就会噩梦连连,然后惊醒,再无半点睡意。
孙妈见她有些犯困,就带着去楼上给她收拾出来的房间里睡觉了。
一觉醒来,已经是下午三点半。
楼下没什么动静,程未遗也不打算下去,她又仔仔细细地观察起了这间特意为她准备的房间。
目光所到之处皆是一片粉色,孙妈说这是先生的意思,小女生都喜欢梦幻唯美的风格。
梦幻是真的梦幻,就是有些过头了。
程未遗坐在床上发了一会儿愣,掀开被子下床,嘀的一声把空调给关上了。
接着去书房转了一圈,随手翻阅几本书后,在书桌的一角发现了一盒香烟和一个打火机。
原来那个男人抽烟。
她鬼使神差地拿起打火机,呲的一声打着火,看着跳动的火苗,手指能隐隐感受到那股灼热。
呼出一口气给吹灭,就开门出去了,随后又来到了另一个房间门口。
程未遗已经忘了孙妈的话,记不清这是收藏室,是健身房,还是……
她轻轻扳动门把手,把门给推开了。
是那个男人的房间。
跟她的房间比起来,完全是另一种风格,浅灰色的冷调,简单却不失品味,很有格调,也很符合他的气质。
程未遗迈步走了进去,两眼到处扫视着,很快注意力就被床头柜上的相框给吸引住了。
她顿了一下,伸手拿起相框。
照片上的年轻男人穿着一身黑色西装,端坐于办公桌后面,棱角分明的脸上,表情略显严肃,眉眼间透着一股英气。
不过二十七岁的年龄,看上去却格外的成熟稳重。
“程、慕、洲。”
程未遗准确无误地轻念出了他的名字。
上次跟程慕洲见面,是在一个星期前,她父亲以及那个女人的葬礼上,现场去了很多人进行吊唁。
她挨着程慕洲坐在教堂最前排的位子。
不过那次却并不是他们第一次见面,程未遗至今都还记得很清楚,三年前的那个晚上。
当天是那个女人的生日,晚上家里很热闹,有鲜花,有蛋糕,有乐队,楼下觥筹交错,载歌载舞。
但她却被禁足在房间里,不允许出去。
不知过了多久,房门被推开,是一个帅气逼人,好看到过分的男人,拿着一块蛋糕进来了。
在这之前,他们从未见过面。
“给。”
男人停在她的面前,眼含笑意,将蛋糕递给她,声音温柔的像三月里的春风,语调却像是在哄小孩子,“我想,你应该会喜欢的。”
程未遗不知道他是通过哪一点,得出她应该会喜欢的结论。
不过奶油的香腻确实充满着诱惑,让人想要一口咬下去,溺死在那抹甜里。
诱惑……
程未遗像是被电击一般,瞬间回了神,轻咬一下嘴唇,将指甲嵌入肉里,她该抵抗住才是。
“不。”盯着蛋糕数十秒,她缓缓抬起眼皮,眸子里是犹如穿堂风般的凉意,“我不喜欢。”
两人第一次交谈,就这么结束在了她无边的冷漠之中。
时间过得可真快啊。
程未遗不禁感叹,转眼又是三年过去了。
“我以为来到新环境,你会很拘束,没想到适应的还挺快。”门口,突然传来一个清冽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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