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14章

    吃饱喝足,一行人又回到私塾里,生活看起来一如往常,小小的院里传来少年清朗的读书声。

    到了放榜这日,七人再次齐聚在考场外的茶楼中。徐亦坤把他家给他准备的书童都带了来,叫阿忠。看着只有十五六的少年,和熊一样的膀大腰圆,笑起来带着几分憨厚劲儿。不像是个书童,更像个保镖。

    徐亦坤拍着阿忠的肩膀,得意的对几个好友说:“怎么样?这体格子,一个打三个不成问题。阿忠从小能吃,力气大,家里没办法养不起了才把他卖了。我一眼就看中他这个体格子了。

    一会儿亦彦的书童阿诚也会来,他识字!待会放了榜,让阿忠护着,挤到最前面去,也免得你们自己去挤的话……呵呵,是吧?”徐亦坤挤眉弄眼的看着参考的一大两小,最大的李文远都是一副文弱书生的模样,更不要说两个四头身小娃娃了。

    陆子云挑了挑眉,也不说话,点点头算是默许了。严明像个炸了毛的猫咪,张牙舞爪的扑过去:“我怎么了?我怎么了?我只是小了几岁而已!等我长大了的,我非跟你好好比划比划不行!”

    大楚朝以武起家,虽说如今朝廷开始重视文臣,但更重视实干派。不知从何时开始,这个大楚朝上下开始出现身带佩剑的“文人剑客”。腰间一把宝剑,身上一袭整齐的儒衫,看起来比武将多了几分儒雅,比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多了几分洒脱和潇洒,倒是掀起了一阵模仿的热潮。

    也正因如此,各地从县学开始,多了一门只能称为花拳绣腿的“剑舞”课程,和君子六艺中的“射”归在一科。很多对此有兴趣或是有条件的秀才纷纷开始学起这个来,每次有什么诗会文会,也经常出现手持宝剑翩翩起舞的景色。

    当然,不是说就没有教真功夫的,只是很多读书人常年肩不能挑手不能提,除了读书一点苦的都吃不得,所以武术中也只有观赏性较高的射箭和剑术成了读书人的首选。

    “铛……铛……”的敲锣声传来,榜台前顿时挤满了一大群读书人老百姓,靠人群后面的街道上一片被踩掉来不及穿上的鞋子。

    陆子云往下面瞄了一眼,嘴角坏坏一笑:“哎,严明,你不是说你不怕在下面挤来挤去吗?你过来,瞅瞅,如果你要是还这么信誓旦旦,那我今天舍命陪君子,陪你挤一回又何妨?”

    “看就看!”感觉被鄙视了的严明雄赳赳气昂昂的白了陆子云一眼,走到窗前往下一看,瞬间腿软了。“我我我……算了算了,还是等我长大吧。那个,徐亦坤,你不是说让你书童去帮忙看成绩吗?人呢?”赶紧生硬的转话题,但苍白的小脸还是暴露了他的害怕。

    几个损友毫不客气的指着严明大笑。徐亦坤笑得肚子疼,只能伸出一根手指指了指下面。几个人扒着窗边往下看,果然看到前面一虎背熊腰少年护着前面的个子略小的少年,硬生生靠着远胜于他人的身体优势挤出了一条路来。

    五人对阿忠的神力纷纷报以佩服,过了好一会,人群中的“观榜二人组”又挤出一条路,以最快的速度往茶楼奔来。

    “少爷!少爷!中了!陆少爷是案首!李公子也得了二十名!”人还没上来,阿忠的大嗓门先传了上来,引起一片哗然。

    案首啊,桃花县地方小,有学问的读书人如同凤毛麟角,大多数时候案首都是搬到外地的学子为科举回乡获得,哪里会在这个不大又简陋的小茶楼等待。在场的读书人和百姓纷纷跟在阿忠两人身后,上楼准备看看这县案首是何等风采。

    “案首!子云!你是案首!”兴奋的几个朋友用力的抱了抱坐在中间的陆子云,美其名曰“蹭喜气”。徐亦彦因体弱没有一起扑上去,而是一个人默默在一边鼓掌。

    他很佩服陆子云。徐家在越省算是个不大不小的家族,也出过几个进士,至今还有族人在朝为官。名正言顺的书香门第,所以非常看重族中后辈的培养以及待人接物等问题。

    徐亦坤和徐亦彦是嫡支,却不是主脉。家中对他们管教的很严,但很尊重他们自己的意愿。徐亦彦作为这一代中出类拔萃的那几个后辈之一,待人接物一向是最让人夸赞的,在族中也很有一些族人愿意投靠自己。

    原本他一直以为,就算是遵从家族命令,从族学中到外面的私塾读书,培养自己的人脉。以他自小培养的教养,学识,想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私塾里拔尖是很容易的事情。

    直到他遇到了陆子云。打破了他从小的骄傲。刚开始徐亦彦之所以注意到陆子云,只是觉得这个小孩真是漂亮,让人很舒服的那种漂亮,没有一点攻击性,犹如一块上好的羊脂玉温润。

    和他相处时,会给人一种发自内心的愉悦。不管他手里当时在做什么,只要你和他说话,那双漂亮的眼睛一定会认真的看着你,让你感觉到自己是被尊重的。

    徐亦彦很清楚自己的缺点,也许是出身高贵的原因,刚开始的时候他和别人相处的时候总是有一种自己都没发觉的高傲,这种高傲源自于他的家世,他的优秀,他的学识和天资。

    可是陆子云也很聪明,甚至天资比自己更好。尽管出身农家,也是吃喝不愁的小康之家。他没有看不起出身贫寒的李文远和陈思,也没有鄙夷商户出身的孙全财,对出身士族的徐亦彦和徐亦坤也没有巴结和讨好。原本应该泾渭分明的小团体因为一个陆子云,成了在一起嬉笑怒骂的好友。

    徐亦彦很清楚,这种胸怀他可能一辈子都不会有。他看重他人对他的看法,喜欢随大流的鄙夷满是铜臭味的商人,暗地里看不起穷人。尽管用温和作为面具包裹自己,他还是如同一头鹿,表面温和从容,内里胆小如鼠。靠着长长的角作为保护自己的武器,抗拒着陌生的团体的靠近。

    也许,徐亦彦想。他尽管成不了陆子云这样被所有人喜欢的人,至少也应该改变自己,让自己不再抗拒他人。

    好像感觉到了什么,陆子云抬头看了看四周,惊讶的看到徐亦彦胸口的鹿似乎有了什么变化,代表祥和的五彩神光更加浓郁,鹿角变长,上面多了几个分支。整个气运兽似乎长大了一点,周围闪烁着一层金光。

    是发生了什么吗?陆子云不知道到底怎么了,但这变化是往好的方向发展的,陆子云不打算多管闲事,只是对徐亦彦笑了笑,深呼吸,平复了自己胸前两只因为长大了一点而变得有些活泼的小家伙。

    告别了同窗,陆子云雇了辆车,把自己的行礼放在上面,决定先去一趟三娘那里。三娘的丈夫姓王,陆子云管他叫叔,以前靠倒卖毛皮和针头线脑,胭脂头花为生,如今断了一臂,抬不了担架,和妻子一起经营小酒馆,日子也算和和美美。

    陆子云到了的时候,王叔正带着三岁的女儿一起摘菜洗菜。

    “王叔!”陆子云叫了一声。王叔抬起头,看是给自家找了一条财路的小友,赶紧招呼:“云小子来啦,快,进来坐坐,喝口水!”起身把一把凳子擦了擦,让给陆子云。

    陆子云坐下后,摸了摸小丫头头顶的两把小揪揪,凑到王叔面前,低声询问:“王叔,我记得你以前是做皮毛生意的?现在手里应该还有几条路子吧?”

    王叔挑眉看看还很稚嫩的陆子云,疑惑地点点头:“是有,怎么了?想做皮毛倒卖?你是读书人,学问还这么好,没必要做这个吧?一不小心就被打成商籍了,多可惜啊。”

    陆子云摇了摇头:“不是,我有个朋友,他哥刚从外地回来,现在在山里打猎为生,可是手里没有路子,有几张皮子出不去,卖不了钱他就没钱买地,人家现在连媳妇都没钱娶。我这不是想起你可能有路子吗,过来问问。”

    王叔放了心,这孩子仗义,脾气好,聪明,长得好看,他是真舍不得好好的一个孩子为了钱被毁了自己。

    “行,那回头你找个时间把皮子拿来给我看看,如果足够完整,我就能给你找到不错的卖家。”王叔仅剩的右手拍了拍胸口,大包大揽。

    “好,有王叔这句话我就放心了。明天,明天我就把皮子给你带过来,你在家等我就行!”陆子云也高兴了,他之前弄了不少皮子,其中有几张是练手时候刺死的,精血流失不少,以陆子云的眼光来说,只能算一般,但对这些凡人来说已经是很好的货色了。

    剩下的那些是被飓风伤了内里或者被他庞大的精神力吓死的,剥皮的时候都死的透透的了,精血未失,毛皮光亮如新,正是上上品。他准备冬天给自己家人做御寒物的,剩下的就收藏起来,以后没准会有大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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