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宋景曜来说,上班只是父母要求,一个打发时间的方式而已。
他很了解自家的状况,家族产业,有历史性,根深基稳,想垮掉都不容易。就连有男主光环加持的沈修竹一心针对搞垮他们,也要几年。宋景曜是纨绔,能力没有沈修竹那般出色,但在这样的圈子里,精心培养出来的,所谓纨绔又能有多差?参照物不同,在优秀至极的人对比下,他们不值一提,但扩大到大环境里,他们就是凤凰背上的翎羽。
让宋景曜继承家业,或许不能经营得多出色,但要稳定发展则是丝毫不成问题。
宋家夫妻虽嘴上抱怨宋景曜怎样怎样,但他们自有一套教育方式。与沈家的精英教育不同,他们更倾向于放养,在宋景曜继承百亿家产之前,他可以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搞地下乐队,赛车,骑马,摄影等等。
在他们看来,现在并不急,宋景曜都还没毕业呢,还小。
是的,宋景曜和女主同级,正处大四上学期,准备找实习的时间,甚至还得回学校考试。
今天宋景曜就跟沈修竹请了假,和梁鸣一起回校考试去了。
考完一科,他们准备出去校外吃饭,考一科庆祝一科,这就是学渣的欢乐时光。
走在校内林荫道上,梁鸣还笑他,“可怜的小景曜哦,要考十几科呢。”
说到这事,那也是出了名的,宋景曜这家伙在大三期末考时,竟然因为打游戏忘了时间旷考,九科考试他就只考了最后两科,差点留级。
纨绔团听到的时候,全都疯狂笑抽,到处分享,说这事可以笑一年。
宋景曜面无表情,冷冷说:“你剩下那两科的重点要不要了?”
梁鸣立刻闭嘴,一脸谄媚地抱着他的胳膊,狂吹彩虹屁,“哎呀!曜哥你今天咋这么帅呢?玉树临风,风流倜傥,真是找不到比你更好看的人了,我柠檬死了!这么帅这么善良的曜哥,你看……能不能给小的划一下重点呢?”
宋景曜冷哼一声,快步走在了前面,“今天你请客。”
梁鸣立刻笑成了地主家的傻儿子,一口答应,“好嘞!”
他们自身可能不觉得有什么,但宋景曜样貌出众,肆意张扬,走在路上俨然成了学校里的风景线。
温璐就和她的舍友悄悄地偷看。
舍友感慨:“那男生真是帅爆了啊。”
温璐猛地点头,很是赞同。
舍友:“听说还是个富n代呢,穿的都是超贵的名牌。我想起那句话了——你以为有钱人真的很快乐?不,他们的快乐你根本想象不到。”
“他们和我们完全就是不同世界的人啊。”
温璐笑了,然后默默垂眼,掩去那点不易察觉的失落。
等终于考完试了,当然要好好放松一把。
他们纨绔团的一个发小商望定居在米国,最近正好是他的生日,大家都要坐私人飞机去参加party。
为了一群年轻人能尽情地嗨,生日宴当然不会在庄园举办,而是商望名下的一栋私人别墅,三层楼,欧式的华丽雕花大门,带有泳池和花园,想怎么玩都行,把房子砸了他爸妈也没意见。
能是纨绔团的一份子,大家当然都是臭味相投的,商望这次急巴巴让各位狐朋狗友到他家,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为了炫耀他养的宠物——花豹。
管家领着宋景曜他们进门,一眼就能先看见客厅正中央的惊人一幕。
男人翘着二郎腿坐在沙发上,脚边趴伏着一只健壮的花豹,姿态慵懒,眼神却透着慑人的寒光,看得人直发毛,两股战战。
纨绔团都激动坏了,满眼满脸的羡慕。
“望崽!你牛逼啊!”
“这么帅的吗?我都想养一只了!”
“你养多久了?要喂食了吗?我想看!”
个个都挺兴奋,想走近细看花豹,但都又很怕死地保持了一定距离,两眼放光,宛如看到一个绝世大美女一般,眼睛都不眨一下。
商望看他们这样,憋着面无表情的样子立刻崩了,简直得意到鼻子要翘上天。在狗友兄弟们来之前,他可是领着他家宠物凹造型折腾好久了,这才确定了一个帅炸震撼的画面,累死他了。
配合凹造型这么久的小花豹当然有奖励,管家给他送上了新鲜的肉。花豹趴在地上大口吃着盆里的肉。用尖利牙齿撕咬肉块的样子可算不上好看,但男人有股天生的热血爱刺激的劲儿,看着花豹专心吃肉,看都不看他们一眼,他们就也慢慢长了胆,凑得很近了。
花豹体态健美,毛发柔软漂亮,颜色鲜艳,显然被照顾得很好,它低头吃着肉,头顶的三角耳不时耸动,看得人手痒痒。
宋景曜忍不住问:“能摸摸吗?不会咬人吧?”
商望笑得可高兴,“能摸背,你别靠近他的肉就行,他会以为你跟它抢吃的。”
顿时,一群纨绔跟什么似的,对着小花豹就是一通撸。
操,老子是摸过豹子的人了!
花豹吃着肉,感觉到背上撸毛的手也不生气,顶多只是回头瞅了他们一眼,然后把装肉的盆盆用前爪一挪,更加往自己怀里按。
温顺得仿若一只大猫。
众人的害怕都慢慢散了,更加稀罕这花豹,争相问它的事。
“多大了?断奶了吗?”
“平时能跟它玩什么?”
“能遛吗?话说豹子不是跑得很快?你遛它还是它遛你喔?”
“哇塞,它再大些,能不能驮人啊?骑豹子哇,比骑马酷多了!”
生日宴还要过两天,现在还在准备中,但看眼前这样子,显然寿星已经不重要了,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主角是这只豹子。
商望一点都没有不高兴,反而心里骄傲突破天际,一口一个他是小花豹的爸爸,完全把它当亲儿子养了,别人夸花豹比夸他本人更让他激动,傻笑不断,一个劲儿的晒宠物,把自己的美妙生活炫耀出来。
看着狗友兄弟们对他儿子的喜爱,对他的羡慕嫉妒小眼神,商望尾巴都要翘到天上去了,完全忘了自己刚开始养花豹崽,小崽子一龇牙咧嘴,他就抱着脑袋飞窜到角落的怂样。
不管怎样,整个纨绔团都跟被打了鸡血一般嗨爆,都恨不得化身尖叫鸡,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小花豹身上的斑点,耳朵,须须,长尾巴……没有哪一处不让人稀罕,吃肉的样子都帅炸了!简直人间瑰宝!
看完别人家的宠物,宋景曜他们都飘了,也想养一只如此拉风的宠物。
鳄鱼怎么样?够凶猛!不过它们水底下走路的四只小jiojio有点呆啊。
棕熊?战斗民族都有在养!那么大只扑过来能压扁人了。
美洲狮?活脱脱就是一只大猫猫,不够威风。
……
众人凑在一起讨论了大半天,争论不休,有太多选择了,各自喜欢的也不一样。
宋景曜突然说:“大熊猫!糯米团子,又萌又凶!还是我们的国宝吉祥物。”
所有人都看向他,齐声吼:“你都会说是国宝!看见外面那么大的太阳没有?天还没黑做什么梦?!”
汝乃天骄,何不上九霄?
宋景曜惆怅地叹了口气。
有些事情,再有钱也做不到,得不到想要的东西,就算有花不完的钱,人生又有什么意思呢?
宋景曜一边伤心,一边撸着花豹,如此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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