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民国之写文(11)

    在去见守夜人的路上,杨经纶幻想过很多次守夜人的模样。通对对《狗眼看人低》的解读,他认为写出如此深邃思想作品的作者应该是个受过很好教育的成熟男性,思想开明进步,他要有一定的阅历,同时还要有很深的人文关怀。

    慢慢的,一个温文尔雅风度翩翩的青年或中年文士形象浮现在了他的脑海里,他应该上过大学,说不定还有留洋背景,这样也能解释出他之前为什么一直籍籍无名。

    他作为首先发现这匹千里马的伯乐,这次会晤之后他们之间也许会建立友好亲密的联系,他会一手挖掘、培养守夜人,让他名扬天下,让他从一个默默无闻新人成为举世闻名的大作家,他们两人的私人友谊也会被传为佳话。当然他也会因此晋升为资深编辑,在报社里拥有越来越多话语权,有朝一日成为报社总编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怀着对未来的种种美好幻想与期待,他在来信地址标注的四合院门前站定,激动又紧张地敲响了房门。门很快就被打开了,门房探出头来,眼神警惕:“你找谁?”

    “你家主人是不是往《文学报》投过稿?我是《文学报》的编辑,收到他的信稿后特意前来拜访先生。”

    “你等等。”门房合上了门,杨经纶就听到凌乱的脚步声越来越远,几分钟后,院子里重新响起了脚步声,门房再次打开了门,脸上也终于有了笑模样:“老爷让您进去。”

    杨经纶跟着门房来到前厅,就见到一个青衫少年人笑着对他拱拱手:“麻烦先生特意跑一趟了,快请坐。”

    杨经纶糊里糊涂的坐了下来,纳闷的打量着这个陌生的少年。他看起来还未及弱冠,身影瘦削羸弱,脸白如玉,唇白无色,唯独一双眼睛熠熠生辉,琥珀色双眸光华流转似乎蕴含着无限生机,冲淡了他身上的病气。这是一个身体病弱却心志坚定之辈,这是杨经纶对其的第一印象。

    眼看着少年一副主人的姿态招呼他,杨经纶纳闷:“在下杨经纶,是《文学报》的编辑,这位小兄弟怎么称呼?”这个年纪,莫不是守夜人先生的弟弟或者儿子?

    少年回答:“我姓李,木子李,名景然,未及弱冠不曾取字,您直接喊我的名字就是。”

    “我比你年长几岁,就斗胆称呼你一声贤弟了。”杨经纶迫不及待地问道:“景然贤弟,我这次是来拜访守夜人先生的,你看……”!什么时候让你爹或你哥出来见见我?

    然后杨经纶就见那个少年眨了眨眼睛,看向他的眼神充满了古怪,然后在他心急如焚的目光里挑了挑眉,慢条斯理地回答:“我想你是不是有哪里搞错了?我就是守夜人。”

    啥?

    这个年纪看起来比他还小的少年就是守夜人?也就是说《狗眼看人低》这样有深度有内涵的文章是出自一名十几岁的少年之手?

    他不是开玩笑吧?他这么想了也这么问了。

    少年耸了耸肩,眼神有些无奈:“这有什么好开玩笑的?而且我也没必要撒这种很容易就会被拆穿的谎言。”

    杨经纶的理智也慢慢回归了,他尴尬地笑了笑,明白自己问了句蠢话。想想他刚刚还恬不知耻的称守夜人为贤弟,他就懊悔地恨不能咬掉自己的舌头。既然他就是守夜人,那么贤弟之类的称呼自然是要不得了,他肃容拱手道:“是我唐突了先生。”

    “我没想到写出如此优秀作品的竟然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年人,是我狭隘了。”杨经纶不由用全新的目光去看待眼前的少年,不住感慨道:“真是后生可畏,后生可畏啊。”明明他也不过是二十出头的年轻人,说话如此老气横秋实在有些滑稽,不过杨经纶却没意识到这一点,此时他迫不及待想把自己从书中获取的感悟向原作者倾诉,他说了很多很多,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先生看着他的目光有些奇怪,但是先生肯定了他对文章的解读,对一名读者来说没有比原作者的肯定更值得开心的事情了!

    在宣泄过自己的激动之情后,杨经纶终于进入了正题:“我观先生文风老辣,剧情结构精妙,不像是新手,先生之前是不是在其他报纸登过文章?”

    “只在家乡的小报里刊登过一次文章,不是很有名的报纸,不提也罢。”乐景回答:“我一直很仰慕《文学报》,所以《文学报》是我在北平投稿的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报社。”

    杨经纶与荣有焉地点了点头,然后不好意思地说道:“我们报社开给新人的价格一向是千字一元,先生的作品虽然优秀,但是之前毕竟是没有什么名气的新人,所以……”

    乐景理解地点了点头,“我明白的,千字一元的价钱已经很公道了。”

    杨经纶松了口气,“您能理解就太好了。我回去会和总编好好商讨,争取让先生的文章早日登上报纸,让更多人看到的。”

    乐景笑着点了点头。老实说,他现在的心情也十分激动,这可是在后世威名赫赫的《文学报》啊,是被誉为华夏现代文学的摇篮,旗下作家囊括了半个华夏文坛,影响了整个时代人思想的《文学报》。乐景至今还能记得他幼时观看电视转播的庆祝《文学报》百年诞辰的典礼上,时任主编发表题词中的一段话:“创刊百年,百年风云,百年清名,俯仰天地,无愧于心。国难之际赴水火,舍生取义求大同,或成或败,或囚或殁,人不知之,岂曰无声?青史为证!岂曰无声?山河既名!”

    这般豪迈悲壮的题词深深触动了当时的乐景,他为每个字句里浸染的人性之美深深着迷。

    《文学报》成刊的百年里,不知诞生了多少以笔为枪剑的斗士,他们攥紧手中的笔,一点一点捅开了这个国家上空近百年的黑夜,让几亿已经习惯了在黑夜里生活的国民看到了光!乐景敬佩这些逆流而行的先行者,他们是世界的星火,是人类的光辉,是时代的长矛,注定与命运为敌。他们中的每一个人都美丽得让乐景窒息。现在,就让他和他们一起举起手中的火把吧,让那火光透过纸面照进读者的心里,让那火光在大江南北升起。

    火光会烧掉旧华夏一切黑暗腐朽的东西,最终涅槃重生的新华夏会在旧时代的残躯上笔直站立。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先生所著的《狗眼看人低》会是系列小说吧?”

    在乐景点头后,杨经纶恳切的说道:“先生接下来的作品,请务必也要选择我们文学报。以先生之才,千字一元的稿费只是暂时的,我相信待小说刊登后,先生的稿费最低也会涨到千字两元。”

    乐景爽快地点了点头。就算杨经纶不说,他也会选择文学报的。文学报对于他这个资深文青而言可是代表一种情怀。

    “不过我有一个条件。”

    杨经纶一怔,“什么条件?”

    乐景说:“我希望你们报社能给我派个专属编辑,有关我的一切个人信息都要对除专属编辑外的人保密。”一来他现在羽翼未丰,不想太过高调惹来是非,二来,他也怕李廷业顺藤摸瓜找上门来。他今年不过16岁,还没成年,李廷业管教未成年的孩子不论从法律还是道义而言都是无可指摘的。等到他成年后李廷业对他的束缚也就只有道德层面上了。所以他起码要低调苟到成年。

    这个要求就有点让杨经纶为难了,“这事我必须问过我们主编才能给您答复。”

    “那我就恭候佳音了。”

    ……

    杨经纶火急火燎地离去,得意洋洋的回来,大摇大摆的走进主编室,面对主编黑如锅底的脸色也不带怕的,趾高气扬的把守夜人的稿纸递给了他。

    主编奇怪地看了他一眼,接过稿纸走马观花扫了几眼,然后他的表情就立刻变了。他眼珠移动地越来越慢,眼中时不时闪过深思,最后看完后长叹一口气,表情若有所思,“这是谁的稿子?”他的眼中精光四射,“如此佳作足以引起一定反响了。”

    杨经纶如是这般把他今天和作者的会面之旅说了一遍,待听到他说给作者开出了千字一元的价钱后,主编忍不住骂到:“蠢货!你竟给人家千字一元的价格!”

    杨经纶以为主编是欺作者年幼嫌这个价钱高了,忍不住分辨道:“不拘年岁高低,我们报社给新人的价钱一贯如此……”

    主编难得爆了粗口:“不拘年岁高低个屁!那李景然能和普通新人比吗?不过十几岁就能写出这样的文章,说一声少年天才也不过了!你给人家开价那么低,还怎么让人家后续来投稿!”主编恨铁不成钢的看着他吗,“你马上给人寄信,不,你去亲自拜访李先生,告诉他,我们报社愿意给他开出千字两元的价钱!”

    杨经纶不禁有些咂舌,他们报社有些经年的老手稿费也不过千字两元,这李先生第一篇文章的稿费就这样高,后续得高到什么地步!竟然能折服一向眼高于顶的主编,这匹千里马看起来比他想象中还要神俊啊。

    他又连忙把李景然最后提出的有些古怪的要求告诉了主编,主编沉吟一会儿,然后抬眼看向杨经纶,拍板道:“既然李先生想要低调一些,那么我们帮他隐瞒就是了。至于责编人选……就你吧。”

    “我?”杨经纶有些受宠若惊,虽然他心里也很想当李先生的责编,他真的很倾慕李先生的才华,他本来还在酝酿勇气准备给主编毛遂自荐的,没想到主编就这样轻易地选择了他!

    “你能收到这份稿件也证明你和作者有缘分,而且作者显然对你印象也不错,由你负责李先生挺合适的。”主编拍了拍他的肩膀,眼神是他从未见过的和蔼,“这对你来说是个挑战,你要努力啊。”

    杨经纶兴奋的脸都红了,从主编室走出来时脚步都在飘。他自然看出来了李景然身上的潜力,而如今主编的另眼相看不过是更加证明了这一点罢了。作者和编辑本来就是互相成就,他有预感,李景然能带给他的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多。

    三天后。

    “哎呀,大哥你快点儿。”

    乐景慢条斯理的咽下去一口粥,瞥了一眼急的团团转的李淑然,不以为然道:“那么着急做什么?报摊还能长脚飞了不成?”

    李淑然急地跳脚,“这可是哥哥你在《文学报》上刊登的第一篇文章,我要买回家裱起来的,晚了报纸说不定就卖完了!”

    乐景叹了口气,放下饭碗,站了起来整了整衣服,越过还有些呆愣的李淑然,回头看向她:“还不走?”

    “啊?哦!”李淑然兴奋地挽起乐景的胳膊,迫不及待的出了门。

    如乐景所料,报摊那里今日的《文学报》果然还剩很多。乐景就见一向花钱小心的李淑然豪气的给了店家一角钱,买了十几份报纸回来。

    乐景哑然:“你买那么多一样的报纸做什么?”

    李淑然理所当然回答:“当然是买回来送人和收藏了!”

    乐景忙小声道;“淑然,我之前和你提过,不要告诉别人我有在写小说。”

    “我知道的,我才不会告诉别人这是我哥哥写的文章。”李淑然笑容有些狡黠,“我就说是我很喜欢的作者的文章,我要给我的同学们都宣传一遍!”

    乐景:……你确定你那些大字不识几个的小学同窗能读懂我的文章?

    不过看着李淑然兴奋的笑容,他还是咽下了吐槽,抽出一份报纸翻了翻,很快就在三版的位置上找到了他的文章。全文不长,也就六千余字,但是报纸一版是放不下的,所以乐景的一篇文章占了报纸的两个版面。

    自己的文字化作铅字出现在百年前的报纸上的感觉着实有些奇妙,放在后世这些可都是珍贵的文史资料,很有收藏价值的。

    乐景沉吟几秒,“老板,给我再来十份今日的《文学报》。”

    李淑然:“???”

    乐景拍了拍她的头,语重心长道:“你那报纸也别送人了,自己好好存着吧,你还小,不懂,这些百年后就是古董,很值钱的。”

    就算卖不上钱,拿来酒后吹逼也是极好的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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