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民国之写文(4)

    第一部作品要写什么,乐景已经有了思路:他打算写一本推理小说。这还是《奉天杂闻》上连载的《偷情分尸录》给他的灵感。

    当初看到分尸这两字时,他还以为是什么推理刑侦小说,着实让他好奇了一把,所以虽然他手里的小说连载部分看起来比较像小黄文,他还是让小厮帮他收集一下往期的《奉天杂闻》,打算在黄文里找剧情,研究一下民国时期推理小说的水平。

    也是巧了,那小厮的同屋正是这《奉天杂闻》的忠实读者,是以小厮很快就给他抱来一大叠报纸。

    然后乐景就顶着小厮异样的目光,淡定地开始翻阅报纸。

    虽然报纸期数不全,但是他还是拼凑出了《偷情分尸录》的主要内容,然后他便为古人的“会玩”给惊呆了。《偷情分尸录》虽然名字带有惊悚的“分尸”两字,但是本身和刑侦推理没有什么关系,它是一部不折不扣的艳.情小说。是的,这种在后世只会被和谐的小黄.文在风气保守的民国时期不仅没有被藏着掖着,反而光明正大地被刊登在了报纸上,而且销量还颇为不错,这还真是一个绝佳的黑色幽默。

    文章主要讲的是一个叫做陈晚朋的年轻人,生性风流,那啥天赋异禀,又长相俊俏,因为太帅了,所有大姑娘小媳妇都往他身上扑,所以他是见一个睡一个,其中各种艳情描写暂且不表,就说有一次,他勾搭上了一对姑嫂,三个人颠龙倒凤好不快活。然而好景不长,三人的事情败露,为了家中女眷的名节,这家的男人就把陈晚朋给勒死了,为了销毁证据,顺便还分了个尸,抛去野地给埋了。然后作者就借陈晚朋的悲惨遭遇告诫读者们:淫人.妻女者是没有好下场的!

    乐景读完这个故事只觉得哭笑不得,从此也对民国小报的没下限程度有了深刻的认识。果然读书人耍起流氓来也是不同凡响啊。也怪不得那小厮看他的眼神会那样古怪。可不是嘛,他这个大烟鬼,戒毒后身体还没好全,就急吼吼的开始看小黄.文,如此好色可不让人鄙夷嘛。

    虽然这本书的内容很一言难尽,但是也由此激发了他的灵感。推理小说20世纪二、三十年代在欧美得到发展,六、七十年代以来在日本风行,推理小说这个名字,也是日本人给起的。中国的推理小说发展很晚,而且就规模而言也比不上欧美和日本。乐景是从那个信息爆炸的现代社会过来的,自爱伦坡发表了世界上第一本推理小说后,这一百多年来,推理小说中的犯罪手法不断推陈出新,在乐景所处的时代已经形成了种类繁多的成熟流派。它们中的任意一种流派都是吸取无数前人智慧结晶的结果,在当今这个时代可是国人闻所未闻的新鲜事物。

    《奉天杂闻》这种小报就像是现代的新媒体公众号一样,一向是靠猎奇性博人眼球,推理小说本身的诡谲曲折也正合这类小报的路子,更容易被选取刊登。

    思索了一会儿,乐景握着钢笔在白色信纸上端端正正写下七个大字:奉天密室杀人事件。

    因为身体虚弱的缘故,这五个字笔力虚乏无力,好似孩童笔迹。这样的稿件送过去,跟有可能会被当成恶作剧打落下来吧。

    乐景叹了口气,只能慢慢来了。

    ※

    夜幕低垂,李廷方从学校回来,在侍女的伺候下脱去大衣,随口问一旁恭敬侍立的管家:“景然今天身体怎么样了?”

    管家回答:“听说已经能下来走几步了。”

    李廷方眉开眼笑:“哦?到底是年轻人,身体恢复的就是快。”

    管家瞄了一眼自家老爷老怀甚慰的模样,犹豫了一下,还是斟酌着回答:“景然少爷,上午的时候让人帮他收集旧报纸来读。”

    李景然身边伺候的小厮是他的儿子,所以李景然的一举一动当然瞒不过他。虽然不知道这个有名的纨绔子弟是怎么样赢得自家老爷的青睐的,但是他可是知道老爷收容他们兄妹二人是顶了多么大的压力的。现在街上已经隐隐有风言风语传出来了,想老爷一世清名很有可能要因为这件事毁于一旦,怎么能不让他着急。可是他这个做仆人的,又怎么能对主家的事指手画脚?

    如今这李景然身体还没好,开始想着那些下流的事不说,还让人去给他收集那种不正经的色报,真是枉费自家老爷对他的一番苦心!

    “报纸?”李廷方挑了挑眉,笑道:“这小子倒是勤奋好学,身体还没好就想着读报。”他奇怪问道:“想看报纸的话,为何不看新报?”

    管家低下头,不敢看自家老爷的表情,愤愤回答:“因为新报不合他胃口,他特意让小厮帮他收集往期的《奉天杂闻》来读。”

    《奉天杂闻》这四字一出,李廷方的表情就颇为微妙了。作为一名正经的读书人,他当然是看不上这种下流庸俗的小报的。

    李景然竟然看这种报纸?

    想起那日在他面前不卑不亢,秉有磊磊风骨的少年英杰,李廷方第一反应就是不相信。

    “此话当真?”

    “当然是真的。”管家顿了顿,又爆了个猛料:“得福说他还专门盯着艳.情小说看呢!”得福就是他的儿子,现在是乐景身边伺候的小厮。

    管家这话一出,李廷方就信了八成。他缓缓皱起了眉,难不成真是他看走了眼?

    “走,我们去李景然那里瞧瞧去。”

    ……

    李廷方来的时候,李淑然正在劝乐景休息。

    乐景今天除了吃饭时间外,其余时间都在不停的写《奉天密室杀人事件》。尽管如此用功,也不过写了两千多字罢了。盖因他身体还是太虚弱了,不过伏案久了一会儿,就头晕眼花,手颤抖得几乎握不住笔。他这身体不休养个十天半月是暂时缓不过来劲儿的,可是时间不等人,已经没有时间让他好好休养了。所以虽然身体吃不消,他还是在勉力支撑。

    这下可把李淑然给心疼坏了,她劝道:“哥哥,你身体还没好,还是先休息吧,这些明天再写也是一样的。”

    乐景摇了摇头,认真给李淑然解释道:“我这篇小说全文大概一万五千字,按照我今天的速度来算,我写完至少也要一星期。然后送去投稿,编辑审核的时间还不知要多久。虽然知道可能性很小,但是万事总有万一——万一被打下来的话,我还要重新再做打算。”他叹息道:“我当时和叔父约好了一个月后就会离去,所以你看,时间已经很紧迫了。”

    李淑然也明白其中的道理,她倒是没想过大哥会投稿不中——不知为何,她格外对自家大哥有信心,她觉得只要大哥去投就一定能中,不过她也明白大哥的忧虑是有道理的,毕竟他们不能一直待在在叔父家里。但是终究是对兄长的心疼占据了上风,她分辩道:“大哥你现在身体这样坏,叔父最是通情达理,只要我去好好求他,一定能多宽限我们几日的………”小姑娘的声音越来越低,最后都听不到了,盖因为她瞧见了大哥现在的脸色。

    大哥正以一种她从未见过的严肃沉凝表情望着他,眼中淡淡的不赞同宛如最严厉的训斥让李淑然手足无措。

    乐景沉默几秒,沉声开口:“淑然,你从小到大哥哥也没管教过你,这是哥哥的失职。如今我就交你一个道理。”注视着小姑娘煞白的脸色,乐景到底心软了,他深吸一口气,放轻了语气怕吓到小姑娘:“那就是救急不救穷。叔父可以帮我们一时,却不能帮我们一辈子,我们必须要靠自己解决麻烦。李淑然,你要记住,叔父并没有帮助我们的义务,但是他出于好心帮了我们,我们就要记住这份恩情,万万不该因为叔父的好心而赖上他谋取便利,此非君子所为。”

    李淑然羞惭的低下了头,声如蚊蝇:“对不起,我知错了,淑然以后再也不会这样了。”

    李廷方站在窗外,把这对兄妹的谈话听了个一清二楚。少年的话一字一句都走进了他的心里,在他心中引发一阵阵浪潮。半响,他轻笑一声,心中除了欣慰,更多的是骄傲,为他的慧眼识珠,也为他李家能有如此千里驹。

    他果然没看错人。

    管家就见老爷在窗下静立许久,然后就像他来时那样静悄悄的离开了。

    可是这次他却理解了老爷的举动。李景然刚才的话他也听到了,倒是打消了一些他心中对他的偏见。倒是个知恩图报,懂事明理的好孩子。

    乐景丝毫不知窗外的动静,他摸了摸李淑然的头,有意缓和气氛,柔声问道:“淑然,哥哥教你认字好不好?”

    有王氏那样的继母在,李淑然自然从小接受的就是“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教育,是真正的大字不识一个的睁眼瞎。如此灵秀通透的小姑娘不认字实在是太可惜了。

    李淑然脸上终于有了些许血色,她有些激动,同时也有些犹豫地看向乐景:“可,我、我是女子……”

    “女子又如何了?”乐景眼中闪过一抹讥讽:“女子就不能读书识字了吗?淑然你且记住,男人能做到的事情女人也一样能做到。如今是新时代了,女人也能上大学,也能找工作,也能当官,也能自己选择结婚或者离婚,女人和男人是平等的。”少年琥珀色的双眸里酝酿着深深的鼓励和期许:“哥哥不求你功成名就,只求你能读书明理,这辈子清醒的活着。”

    李淑然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乐景的话对于这个自小被关在深宅的小姑娘来说有点太过超前了,也不怪她理解不了。所以乐景只是笑着摸了摸她的脑袋,说道:“总有一天你会明白的。”

    待你享受过自由的权利之美妙后,你就一定会明白了。

    自由是毒,是瘾,是世界上最厉害的鸦片,一旦沾染上就再也戒不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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