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桃小院(16)

    程澹顺利地成为了拢木鲜花店的店员, 也知道了店主的名字叫沈越, 是镇上有名的单身汉,至今未娶, 自然也无后,程澹称他为沈叔。

    和沈叔合作打扫好店内卫生,程澹又将今早进的鲜花分插在不同的容具里, 按照沈叔的指示摆放。

    忙完这一连串的事,不知不觉已经两个小时过去。程澹直起腰, 只觉得后腰传来阵阵酸疼,不由得自嘲自己是养尊处优惯了。

    陷入这命定的轮回之前,程澹也曾是朝九晚五, 不定期忙成狗的中年大叔。那时经常通宵工作,连着三天加起来睡眠时间不足十个小时也只是有些疲惫。如今当久了猫,被张玉凉宠坏了, 倒是连这点儿工作强度都承受不住了。

    果然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程澹这边正感慨着, 忽然听见一声清脆的铃音, 预示着有客上门。

    沈叔在门上挂了一串银色铃铛, 客人推门时门撞在铃铛上便会发出声响, 提醒店员有客人光临。

    程澹循声转头, 看见的却不是客人,而是一个穿着一尘不染的白衣,怀中却抱了几枝梅花的青年。

    说青年似乎不大准确,应该说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

    这人轮廓端正, 五官精致,生得一双狭长的凤眼,羽睫密密,分明是魅惑的相貌,却一身清雅端方的气质,犹如从圣贤书里走出来的正人君子。

    看神色,无论是眼神还是表情他都颇为淡然,长睫低垂,偶尔一抬,便是满目的流光倾泄,仿佛星河临尘。有他在的地方,好像阳光都要比别处更亮一些。

    见到他,程澹隐约以为自己看见了上个世界的张玉凉,只是这人的气质更冷冽,也更圆融,没有张玉凉那种飘逸而又锋锐的棱角。

    程澹不认识他,又因为他身上与故人的相似之处微微出神,一时不知该作何反应。

    所幸沈叔及时发现了青年的到来,绕出收银台走到他面前,一边接过他怀抱的花枝,一边笑呵呵道“小意啊,今天来得晚了点,是不是睡过头了”

    这话一听就是沈叔开玩笑的,青年却认真地反驳并解释道“不是睡过头,而是修剪花枝的时候不慎跌了一跤,因为要处理伤口,所以来得迟了点。”

    闻言,程澹条件反射地看向他的手,果然看见他的右手掌心裹着绷带,看样子伤的还不轻。

    沈叔也发现了他手上的伤,心疼地询问一番,又叮嘱了几句,才收下花,放他离开。

    目送青年挺拔的身影消失在远处的转角,程澹又看向回到收银台后处理花枝的沈叔,问“沈叔,刚才那位是”

    “你说小意啊,他叫江上意,也是个可怜孩子。打小就是孤儿,现在在一户人家里当园丁,据说过的不是很好。。”沈叔有一说一,也不避讳什么,“咱们店里的花都是从他照顾的园子进的,不过他很少会亲自来送花,除非是像今天这种梅花。”

    程澹一边听沈叔言简意赅地说着江上意的事,一边打量他正在修剪的花。

    那几枝花都是白梅,花蕊里还噙着露珠,不需雕琢便是冰心玉骨,幽香盈盈。

    看着看着,程澹想到自己之前收拾的旧花中有几枝红梅,品相与这些白梅相类,于是转头看向不远处的花瓶,里面就放着那些没卖出去的红梅,风骨卓绝,比那新鲜剪下的白梅还要更冷傲一些。

    沈叔觑见他来回移动的目光,点点头,笑道“他是专门负责照料梅花的,也只有他知道我喜欢梅花,能借工作便利为我偷偷带出一两枝。你看瓶里的红梅好像卖不出去,其实我是故意不卖的,有人问价我便说那是别人订了的,不卖。”

    既然不卖,为何要放在商品区

    程澹脑海中才闪过这样的困惑,马上就又有了答案。

    江上意为喜爱梅花的沈叔偷带出主家的梅花,虽是心意,却也算是以权谋私。沈叔将其当做商品,自然是为了替江上意开脱,偷几枝梅花出去售卖补贴家用,放在家贫的江上意身上,比其他任何理由都更能让他的主家接受。

    一个是性子清冷但内蕴温柔的青年,一个是不言不语深藏体贴的长辈。二人之间的情谊,透过那几枝梅花,便展现得淋漓尽致。

    程澹笑了笑,往插着梅花的瓶子里又添了点水。

    江上意离开后不久,客人们陆陆续续上门。

    古镇不大,来拢木买花的多是熟客,并且都是一支两支地买,拿回家当个装饰,一整天的心情都会很好。

    客人们熟稔地与沈叔谈笑,聊聊柴米油盐家长里短的小事,偶尔抱怨两句生活的无聊或苦闷,或是和长相深得他们喜欢的程澹说几句话,最后带着自己挑选的花开开心心地离去。

    小小的鲜花店,承载了许多人的快乐,也成为许多人的消遣。程澹在一旁看着,时不时参与进去,也倍觉有趣。

    忙忙碌碌一上午,到了午间,程澹和沈叔总算得闲,可以喝口水,歇一歇。

    “小程啊,第一天工作就有这么多客人要招呼,累不累啊”沈叔记着三块五块的小账,见个子小小的程澹一口气灌下大半瓶矿泉水,不禁微笑着问道。

    程澹摆摆手,吐了一口气,说道“我过了很长一段悠闲无事的生活,这种忙碌正是现在的我需要的。”

    “那就好。”沈叔点头,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眼镜,“再有三个多月就要高考了,时间过得可真快,回忆我我参加高考那年,仿佛还是昨天的事,如今已经二十年过去了。”

    程澹踮脚拿下挂在墙上的花篮,听见这岁月流逝的感慨,似是自己也曾说过相同的话,不由得抿嘴浅笑,月牙眼在阳光映照下清清澈澈,不染尘埃。

    此时,恰好有个背着旅行包的少女从店外走过,无意中瞥见程澹的笑颜,不禁驻足原地,拿起戴在颈间的相机拍下了这一幕,如同她在旅程中记录下其他美景时一般。

    程澹的眼睛被闪光灯晃了一下,抬头看向门外,就见短发的少女朝自己露出了灿烂的笑靥。

    这座小镇真好。

    哪里都好。

    鲜花店的生意一般集中在上午,下午和晚上客人不多,沈叔也便没有留程澹看店,而是让他回家休息。

    半日的工作时长短得出乎程澹意料,与沈叔争取几次未果后,也只能依言离开。当然,他没有回张家,而是变成猫咪形态,跑回了学校。

    跳上熟悉的凤凰花枝,程澹一扬头,就见窗台上放着自己平日吃饭用的餐盒,里面放着两块清蒸石斑鱼肉和几条小鱼干,虽然有些凉了,但香味依旧。

    此时正是午休时间,张玉凉和陈肖也在吃午饭,不过一向来都是在厨房打相同的两份套餐的人今天吃的却截然不同。

    张玉凉吃的是素材餐,米饭加番茄炒蛋加清炒豆芽,没什么油水,但份量管饱。

    而陈肖的盒饭,不客气地说,简直就是五星级的豪华配置。一份红烧肉,一份糖醋排骨,一份专门剔好肉的剁椒鱼头,外带一碗牛肉汤,他的桌子放不下,还把汤放到了张玉凉这边,香气盈满整个教室,惹来一票羡慕嫉妒的眼神。

    只有张玉凉是真的无奈,陈肖自己则是又头疼又高兴。

    “喵”

    程澹跳到窗台上,拿爪子扒拉扒拉张玉凉的头发,软糯地叫了一声。

    “团团。”张玉凉转头捏了捏程澹的耳尖,神色中的无奈变成了笑意,“快吃饭吧,趁鱼肉和小鱼干还有点热气。”

    程澹低头叼起一块鱼肉,边嚼边盯着陈肖的方向,又用询问的目光看了张玉凉一眼。

    张玉凉当即心领神会,解释道“别误会,我和他今天吃的不是同一个食堂的饭,他那份是班长特地为他做的。”

    程澹本就很圆的眼睛顿时瞪得更圆,亮晶晶的眸光反射出的都是“八卦”二字。

    “别看啦,有你什么事。”张玉凉笑着弹了他的额头一下,“快吃饭,吃完睡觉去,今天起这么早,我不信你一点也不困。”

    他话音未落,程澹便觉一股莫名的冲动袭来,忍不住打了个哈欠。

    “来,跟我说说早上都去干什么了”见程澹吃得香甜,张玉凉放下筷子,撑着下巴微笑地看着他吃。

    程澹啃一口鱼肉喵一声,将自己在鲜花店打工遇到的事拣有趣的说了一些,但还是多为琐事。

    即便如此,张玉凉仍然听得津津有味,除了积极捧哏之外,还不时询问细节,令他讲得越发起劲。

    恋人之间的谈话,很多时候在外人看来都是非常无聊的,单身的人难以理解情侣们为什么能针对一件事说上半天不腻。可其实人家的谈话谈的不是内容,而是单纯想和对方说话,想听对方的声音罢了。

    程澹和张玉凉就是这样。

    “哦,听你这么一说,那个叫江上意的人我应该是认识的。”张玉凉眯了眯眼,“他是我上次在英语竞赛中遇到的劲敌,很厉害的一个人。”

    “喵”

    他长的确实是很厉害的样子。

    程澹兴冲冲地附和,完全没想到这是张玉凉故意弄的一个语言陷阱。

    果然,听到这话,张玉凉不高兴地一撇嘴,托着他的脑袋问“那你觉得他厉害还是我厉害”

    程澹“”

    嗯,你沙雕的程度比他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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