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节 割肉煮骨

    许大哥叫许多安,是许家次子,却是医术最好的。

    只见他拿出一卷发黑的皮子展开,里面插着许多刀具,刀具倒是专业,直刀c弯刀c勾刀都有,只是这存放,显得太业余了。

    额,当我没说。

    刘知易心里腹诽着,突然看到抽出一把刀,默运真气,刀上激发出清光。医道真气是可以消毒的!怎么存都没问题。

    许多安深吸一口气,一手握刀,一手按着老郡王的右腿。

    一刀下去,黑色的热血溅射出来。

    房中女眷忍不住有人惊呼一声。

    “都出去!”

    老太妃皱着眉头,似乎也忍受不了这种场面,呵斥了一声,带头走出房门。

    一个个女眷都走了,房间顿时空出了一片,只有一个女子没走,丹凤眼的“好女儿”,她只是皱着眉头,一眼不眨的看许多安划开老郡王的血肉。

    黑色的血不断喷涌,按说这种伤口不至于,完全是郡王的体魄强健所致。

    许多安切的很小心,避开了主要血管,从膝盖一直划到了脚踝。然后拿出另一件刀具,勾进膝盖中剜起来,发出令人牙酸的声音。

    刘知易也面色如常,这种场面他见的多了,更血腥的都见过。

    他心里只有一个感受,那就是震惊,震惊许多安的刀功。比他见过的最牛的外科大夫都牛,对人体骨骼的熟悉程度让人惊叹,他大多数走刀都是在肌肉之下,完全是盲刀,凭借熟悉的手感,剜出了股骨头,将骨肉分离,最后将整根小腿腿骨剔出来。

    一根黑色的腿骨,滴答着黑色血液。

    这时候丹凤眼终于忍不住了,借口道:“我去看看热水。”

    刘知易看着老郡王剔除了腿骨的小腿,像一条放完水的消防水管一样瘪了下去,血液却渐渐不再喷溅,伤口竟然快速愈合。不由感慨武道高手的体魄,这简直不能算人了。

    回头一看,许多安捧着一根黑色腿骨,正看着自己。

    刘知易检查了一下,发现腿骨多处变形,而且产生了裂痕。骨髓中的恶性肿瘤长得太大了,这种情况还能活着真是奇迹,还能将肿瘤压制在腿骨中,更是奇迹。武道真是神奇,怎么就衰微了呢?

    “拿出去吧。”

    刘知易说道。

    许多安点点头。

    热水锅在屋外的庭院中,一口大锅,地下架着木柴,烧的正旺。

    “可以放进去了。”

    水其实还没烧开,不过无所谓,杀死肿瘤的温度,其实超过42度,维持一个小时就够了。热锅中的水都快烧开了,温度足够。

    黑色腿骨被扔了进去,脓血马上化开,染黑了一锅水。

    此时那群医官也跟了出来,看到这场景,有些人皱眉,有些人撇嘴。从他们的表情中,刘知易能感觉到有人在幸灾乐祸,有人在哀婉叹息。他们应该不看好这种办法,大概觉得,反正不是我做的,终于有人顶治死郡王这个锅了,或者是,可惜了,年纪轻轻就要背黑锅。

    烧了大概半个小时,刘知易吩咐换一锅水。没什么实际作用,主要是为了好看。

    当腿骨捞出来的时候,黑色的骨头表面,变成了白色。黑色的东西,应该是发炎的骨骼表面组织,此时大多在热水中已经分解。

    另一锅水烧了一个多小时后,刘知易觉得够了,让许多安捞出腿骨。此时腿骨洁白,但表面的裂纹更大,可以看到里面空空如也。这是坏死的骨髓被煮烂,化成了浓汤。

    此时那些围观的医官,神色已经从幸灾乐祸c扼腕叹息变成了惊叹和好奇。

    府中围观的下人,包括那个唯一在跟前的丹凤眼,都是一副目瞪口呆的样子,忘记了恶心和害怕。

    又换了一锅水,这次完全是为了装一把,彰显神秘感。此时骨头里的癌细胞早就死的不能再死。

    这次只煮了半小时,因为再煮下去,就要起反作用了,骨头表面出现了密密麻麻的针眼,骨质流失太多了。

    “许大哥。现在可以装回去了。”

    许多安点头,面色激动,他握着腿骨能感觉到腿骨中已经没有任何“毒气”。

    此时那群一直低头看戏的医官,大多数神色兴奋和好奇,十分渴望看到结果。作为专家,他们应该已经确定这病大概率能治好。

    装回骨头跟拆下来一样麻烦,因为经历了相同的过程,不过是相反的。老郡王的大腿完全长好,让许多安不得不再次割开,这次割开后,同样鲜血溅射,但跟刚才不同,不是黑血,而是鲜红的血液。

    骨头装好,都不用缝合,伤口再次自动愈合,只留下一道浅浅的印痕,以及沾染的血污。

    再看老郡王,虽然依然昏迷不醒,可面色变得红润,呼吸平缓,所有人都看出,老郡王的情况大好。

    刘知易暗中庆幸,得益于老郡王的生机,其实这病治的比普通人更容易。换一个普通人,他真不敢这么玩,光是感染就能要了命。

    治疗虽然结束,可所有医官,包括刘知易和尤所为都被留在了王府,原因没人说,可大家都心知肚明,现在就在等结果,结果好了,大家都没麻烦,结果坏了,每人都要吃干系。即便那些幸灾乐祸的医官,也期盼郡王能好,虽然不是他们下手的,但治疗坏了,也没好处。

    虽然是被拘禁,但条件还不错。刘知易被带进一个装潢考究的房间,比自家的屋子好多了,墙上挂的,桌上摆的,床上铺的,窗上画的,无一不精致,无一不透出王府的奢华。

    等了半个小时左右,敲门声响起。

    打开门,刚才见过的丹凤眼带着一个丫鬟站在屋外。

    “见过郡主!”

    刘知易拜见。

    “起身吧。”

    声音从背后传来,郡主已经自己走进屋子,都没经过刘知易同意,也不需要,这是她家。

    “坐!”

    郡主坐在客厅中的圆桌旁,口气冰冷的说了一声。

    刘知易就在对面的圆凳上坐下。

    丹凤眼道:“你有几成把握?”

    刘知易道:“郡主不也看到了吗,郡王已无大碍。”

    此时就是没有百分百把握,也要装作信心十足,好安家属的心。反正治不好他就完蛋了,只能治好。

    丹凤眼点点头:“你很好。说吧,你想要什么赏赐。我去让人准备。”

    还真有。

    刘知易道:“我听说贵府中收藏有岭南血虫。”

    丹凤眼皱眉:“你要这毒虫作甚?”

    刘知易道:“我有一个师娘”

    一直打着师娘的旗号,就打到底,反正没人在乎他师父是个老光棍。

    丹凤眼点点头:“此事易尔。可还有其他想要的?”

    刘知易摆手:“不敢居功。能治好郡王的病,都是许大哥的功劳。”

    丹凤眼冷笑:“你倒是谦虚。不过本宫做事分明,有功必赏。是你的就是你的,许多安另有赏赐,不许你操心。”

    刘知易笑道:“郡王尚未醒来,赏赐一事,等郡王醒来再说吧。”

    丹凤眼道:“没错。是赏是罚还不一定呢。”

    话虽然这么说,但听的出来,她心情不错。果然是一个疼爱父亲的“好女儿”。

    看了她头上的发髻,可惜婚配了。

    郡主没多坐,干脆利落,很快告辞离开。

    郡主走后,留下身旁的丫头,长得娇媚可爱,不输给家里的春桃。

    “奴婢伺候公子沐浴!”

    俏丫头低头说话。

    刘知易道:“不用了吧。”

    俏丫头道:“这是郡主吩咐的,公子莫要为难奴婢。”

    郡主还为这种事操心?

    不等问,俏丫头解释道:“郡主说了,王爷醒来,定要见你。你一身污臭,冲撞了郡王,担待不起。”

    好有道理,刘知易竟无话可说。

    小丫头出去喊来几个粗壮的杂役,将热水桶搬进来,倾倒进屋内偏厅的大木桶中。

    看着冒着热气的大木桶,刘知易一百个不想洗这个澡。他脑子里总浮现郡王腿骨在沸水中浮动的场景。

    直到一只冰凉的小手伸到他胸口,打了一个激灵。

    “你干什么?”

    俏丫头闪身跳开,低头请罪:“公子恕罪,奴婢在帮您宽衣。”

    这样啊。

    “我,我自己来。”

    “诶?你不出去吗?”

    俏丫头走了出去。

    刘知易火速脱了衣服,心里腹诽,身上确实有点汗味,可没有一丝污臭味,郡王的血污可没沾到他身上,从头到尾都是许多安在操作。一想到一群医官缩在后面,只有许多安挺身而出的样子,刘知易觉得许多福这个二哥值得交往,是个有担当的汉子。

    虽然刚才还对热水浴感到有些反胃,可一泡进来,马上舒服的闭目喘息,真香。

    气味真香。

    猛地睁开眼,旁边站着刚才那个俏丫头,小手已经放在自己肩膀,轻轻揉捏。

    咽了口唾沫,忍住了将小丫头赶出去的话,还是真香。

    美人伺浴,难得的享受。

    洗完澡,躺在软床上,心情还在回味,要是每天——

    止住这个不该有的念头,却忍不住思绪往其他方向飞升。

    总体是愉悦的。

    治好郡王的病,以后在京城,不敢说横着走,要是再出徐谦案那种事,应该不怕被无辜卷进来了,有老郡王一句话,保命应该不难。

    想着甜美的事,做着甜美的梦,忽悠一夜过去。

    大早上,俏丫头又来了。

    昨天晚上看不清楚,今天再看,依然是个美女,皮肤吹弹可破,圆圆的小脸十分可爱,双眼带着好奇和敬畏看着刘知易。

    “公子。奴婢昨晚伺候的还满意?”

    什么?什么?你不要污蔑我,我可什么都没干,洗完澡就让你走了。

    小丫头是当着守门的王府卫士的面说的,刘知易可不敢让人以为他睡了王府的女人,虽然只是一个小丫头,但这么漂亮,谁知道是不是跟那个小王爷有一腿。

    “奴婢说的是沐浴。”

    俏丫头解释道。

    刘知易松了一口气。

    咳咳,这丫头,还会逗人。

    看见她眼角闪过得逞的小表情,刘知易忍不住想报复。

    “挺好。不知姑娘芳名?”

    “林花。”

    俏丫头说道。

    “哦,原来是林花姑娘啊。不知可曾婚配?”

    “不曾。啊!”

    林花顿时面色涨红,就想骂出一句“登徒子”。

    还不等她骂,刘知易已经背着手走远了,边走边叹:“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胭脂泪,相留醉,几时重。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

    林花顿时痴了,看着刘知易的背影,脑子里闪过许多杂念。

    果然是个人才,说话又好听。还会作诗,是太学里的才子

    啊,我在想什么,让郡主知道了,又要笑我思春了。

    突然想到正事忘了,望着走远的公子背影,忙追了上去:“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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