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身为神?”
感受着体内瘟疫门徒的央浼躁动,宁修远脸色阴沉了下来。
——服用瘟疫门徒的代价,远超他的想象。
从某种角度来看,瘟疫门徒的超凡仪式还是比较容易执行的,毕竟破坏总比建设容易。
但细思深究,就会发现瘟疫门徒的超凡仪式,简直就是个巨坑!
抛去道德层面约束,就算能够突破心理这关,他就一定能够成功大肆传播瘟疫?
理论上也许可以。
不过,一旦这么做,必将付出惨重代价。
在超凡世界散播瘟疫,恐怕瘟疫刚刚蔓延半座城市就会惊动超凡者,遭到通缉追杀!
散播出去的瘟疫,多半也会遭到各种神秘叵测的超凡力量抹杀。
至于眼下人类世界?
貌似也不简单,不提科技上的成就,仅仅是那个神秘莫测的基金会就不是好惹的。
这么一看,瘟疫门徒的超凡仪式,其实比起疾病欺诈者更难执行。
这简直就是天生反派,注定与世界为敌!
“呼……”
宁修远有些烦躁的吐了一口气,站起来环顾四周,略一沉吟,遵循着灵性直觉,沿着农场柏油路,向人类聚居点行去。
——不管是否要散播瘟疫,他现在都必须得先找到人类聚居点,再做下一步打算。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因为他饿了。
……
……
七月麦收刚过,康芒斯小镇迅速从农忙喧嚣,回归到往日的波澜不惊。
旅店生意,也逐渐回落到门可罗雀地步。
可不是,几只顶着灰色脑袋的小麻雀,落在旅店门前啾啾啾叫唤着,黑溜溜的大眼睛,好奇的张望着旅店内部。
旅店里,年轻的艾丽莎趴在柜台上,正百无聊赖的滑动着手机屏幕。
“咚咚咚……”
指节敲击桌面的声音,令她终于将目光从手机上挪开,抬头看去,来客令她精神为之一震。
这应该是一名年轻男子。
他身穿黑色运动服,戴着帽兜,脸上蒙着画着绚丽花纹的黑色口罩,眼上罩着朋克机车防风镜,这身装扮,让他显得个性十足。
不过,真正令艾丽莎惊讶的是,那防风镜片后面赫然是一双黑色眼睛。
在康芒斯小镇,外国人可不多见,至少在她记忆中几乎没有。
亚洲人?
“你好,请问你是要住店吗?”
艾丽莎站了起来,有些拘束的问了一句,伸手将额前散落头发撩到耳后。
来人摇了摇头,指了指自己嘴巴,伸手递出一沓钞票。
艾丽莎一怔,连比带划道:“你不会讲罗曼语?”
来人显然听不懂艾丽莎在说什么,他用手指敲了敲桌上纸钞,又伸手指了指楼上,意思很明显要住店。
艾丽莎惊讶,果然是个外国人。
不过,不会罗曼语就敢出来旅游,真是太厉害了!
两人连笔带划半天,勉强完成了住店交流。
“这就是你的房间,有事下去叫我,我叫艾丽莎,艾——丽——莎,记住了吗?”
将宁修远送进房间时,艾丽莎还热情的指了指自己,一字一顿的重复着自己的名字。
“艾—丽—莎!”
宁修远重复一遍,以示自己记住了。
艾丽莎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转身离去。
“哐当!”
关上房门,宁修远微微松了一口气,打量起他的房间。
这间客房面积很大。
冰箱、空调、电视、微波炉等家电一应俱全,配套一间盥洗室,环境十分不错。
这意味着接下来几天,他终于能够享受一下现代化生活。
当然,一切的前提是不出意外。
其实入驻旅店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因为对于这个世界来说,他是黑得不能再黑的黑户。
入驻旅店无疑会增加暴露风险,引来官方人员乃至基金会的注意。
甚至极有可能连第一关登记都通过不了。
但宁修远还是决定尝试一下。网首发
他不知道,他在这个世界将会逗留多久。
上次离开,还是因为马灯熄灭,才踏入黑暗,回归黎明。
如果他在这个世界驻留时长由马灯烛火决定的话,那么以他身上携带的灯油数量,驻留个三五天没问题。
他可不想在这三五天时间里,像条野狗,流浪荒野。
还好,他最担心的登记问题没有发生,不知是地处偏僻乡下,管理松懈;
还是金钱开道,店主见他沟通交流不便,省了流程。
总之,暂时有个落脚地方,已经让宁修远很满意了。
在检查过客房,确定没有摄像头之类恶心情况之后,宁修远这才拎起刚刚购买的衣服,进了浴室。
洗过澡,换上裤衩T恤,宁修远趴在窗口,一边欣赏着异域风光,一边啪嗒开了一罐碳酸饮料,小心翼翼送到唇边。
随着熟悉的人造甜味剂和二氧化碳涌入口腔,宁修远眼睛眯了起来,浑身细胞都在舒张,精神为之一恍,好似回到地球时光。
可惜,这个类似地球的世界,终究是不是地球。
这点宁修远无比肯定。
因为他在超市里没有找到可口可乐。
他以老鼠麻雀充当义贼,收来的不杀税,也和他记忆中的主流货币,完全不同。
“唉!”
宁修远幽幽叹了一口气,一口将碳酸饮料闷掉,随即关上窗户,拉上窗帘,蒙头睡觉去了。
入夜九点多钟,宁修远幽幽醒来。
他没有开灯,摸黑吃了点东西,打开窗户,赤着双脚,从二楼跳了下来。
双脚还未落地,一抹黑芒宛如鬼魅之藤,在宁修远双脚间绽放,沿着双腿蔓延而上,在相互纠缠中,化为一套覆盖全身的蝙蝠侠套装。
“啪!”
标准超级英雄三点式着陆,一群蝙蝠从空中飞掠而过,向四面八方散去。
宁修远抬起面庞,颇为回味的感受着这信仰之跃,有点可惜幻化不出钢铁侠套装,更可惜没人看到。
呵,男人啊!
夜色笼罩下的康芒斯小镇,显得十分幽静,只有一盏盏路灯,将小镇衬托得越发黑暗。
不过,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在小镇中央地带,一家夜店正灯火通明。
宁修远静静的站在黑暗中,耐心等待着猎物出现。
功夫不负有心人。
大约十一点钟,几名喝得醉晕晕的中年男人,勾肩搭背摇摇晃晃出来了。
一行人结伴走了一段路,便分道扬镳。
宁修远随机挑了一人跟了过去,同时开始散播瘟疫,试图单独感染此人。
然而他意识刚起,一道强烈而古怪的念头,在他脑海中炸响。
“不,不能这么做,这是亵渎神灵,这是魔鬼所为,将永远不可饶恕!”
宁修远脸色骤然一白。
——是都教!瘟疫门徒上任主人的精神烙印在阻止他散播瘟疫。
该死!
宁修远有种直觉,如果他强行散播的话,这份精神烙印必然彻底陷入狂暴状态。
他将与之决一死战。
“嗞——”宁修远深深吸了一口气,低声怒骂:“死了也不安生!”
他心思一动,直接上前一记手刀砍晕了这名本就只剩下本能驱动的醉鬼。
随即,宁修远将他拖到路边深草中,一只老鼠窜了出来,趴在嘴上撒尿。
宁修远能清楚感受到,他散播在老鼠身上的瘟疫,间接传入醉鬼身上。
这次都教精神烙印没有出来作祟。
宁修远又尝试强化醉鬼体内瘟疫繁殖速度,都教精神烙印依旧平静如初。
“呵,死物就是死物!”
宁修远冷笑一声,感受着迅速蔓延醉汉全身的瘟疫,仔细观察起醉汉身体情况。
他需要从能够接触到的瘟疫中,找到一支高传染低死亡的瘟疫。
这是他左右权衡之后,暂时所能找到的唯一解决方法。
这也是他选择半夜出来冒险的根本原因。
随着病毒的增殖,以及酒精的催化,醉汉脸色越来越难看,呼吸也越来越急促,眼看就要嗝屁完蛋。
与此同时,宁修远却觉得空气越发香甜,体内瘟疫门徒特性也越发活跃。
这里的活跃,不是躁动。
而是一种正向活跃。
宁修远甚至能清晰感觉到力量在增加,虽然它是那么的不值得一提,但终究是增加。
这种感觉,令宁修远陶醉。
好一会儿,宁修远叹了一口气,虚空一抓。
醉汉体内病毒瞬间全部死亡。
伴随着病毒的死亡,宁修远体内增加的力量瞬间回落,空气也炽热干燥起来,令人浑身不舒服。
不过,宁修远的不舒服还能坚持,醉汉身体的不舒服可坚持不下去了。
因为病毒已经对他身体造成了严重破坏!
宁修远见状也不慌张,伸手轻轻一指,直接对衰竭脏器,实施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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