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道理,天一亮,赶尸人就要找地方休息了,一是不能打扰到其他的人,在这个年代,人死去之后还是沿用土葬的形式,而火葬只有祭祀或者是罪恶的人才会用火去焚烧尸体。
所以大多数的人对于赶尸都不算陌生,但是不陌生归不陌生,一般的人还是不愿意看到赶尸的,会觉得十分的晦气。
所以赶尸人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在白天赶尸的。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这些僵尸,非常惧怕太阳,轻则皮肤灼烧,重则化成尸灰。
“师叔,这真的能行吗?”
“林师叔,要不我们还是找个地方,等晚上在出发!!!”
“没事,你放心好了,我有谱!”
只见,王栩的手里面有四片大的芭蕉叶,中心对齐,用藤蔓将芭蕉叶捆在一起。
王栩把捆好的芭蕉叶举了起来,炫耀的说道,“怎么样?一点太阳光没有!”
阿豪还是觉得有些不妥,但又不敢跟王栩对着干,只能底气不足的说道,“师叔,我师父说过,芭蕉叶好像能开尸眼,就算是挡住了阳光,万一僵尸开眼了看到人,就坏了!”
王栩闻言,一脸的不在乎,“开尸眼?就算是开了天眼,有我在怕什么!”
“啧啧!林师叔,骄兵必败,骄兵必败!!!”
“别学个成语就乱说!”
王栩瞪了阿毫一眼,没有理会二人的建议,直接把芭蕉叶插在了僵尸任天堂的背上。
效果非常明显,顿时就出现了一大片的阴凉,将任天堂遮挡了起来。
林开云绕着任天堂走了一圈,自顾自的点了点头,他非常满意自己的作品,说道,“阿豪,赶起来!”
“铃铃铃!”
阿豪摇起了铃铛,直接在大白天赶起了尸。
索性任家庄的周围并不繁华,也没有比邻的村庄,所以通往任家庄的路基本上都人烟稀少,在加上解决了太阳光照射的问题,赶起尸来,到没有什么困难。
这个年代,虽然战乱不止,但是对于环境的破坏,远远低于后世的,没有工厂,没有钢铁混凝土的建筑,到处都是葱葱郁郁的。
四处传来鸟叫之声,前方还有潺潺流水,让人觉得心旷神怡。
“嗯?”
“前方的好像有人在唱歌!”
王栩的五感非常敏锐,清晰的听到了不远处有女生在唱歌。
顺着声音寻去,大概率就在前方的瀑布之中。
女生?瀑布?
这幅场景,难免让王栩充满了遐想。
王栩板着脸,一本正经的对着两人说道,“等等,先停下,前方好像有人,别吓到人家,我先去观察观察!”
“是,师叔!”
阿豪乖巧的停下了铃铛。
王栩大步疾行,正好看到下方有一条瀑布,他附身望去,一个穿着绿色泳衣的女子,正在水里洗澡,嘴里还哼着不知名的歌曲。
“这不会就是任珠珠?”
在电影里,人的长相王栩有些记不清楚了,但是绿色的泳衣还是印象深刻的。
电影里,阿豪就是碰见了游泳的任珠珠,穿着绿色泳衣。
阿豪也在,绿色泳衣也在,林开云可以肯定就是任珠珠了。
林开云随即蹲下了身子,用一株碎草遮住了自己的脸,隔着十几丈的距离,看的那叫一个津津有味。
“等等!!!”
“如果是任珠珠的话,那不就是任婷婷的表妹?”
林开云瞬间想到了任珠珠和任婷婷的关系。
“师兄,怎么了?”
阿豪走了过来,疑惑问道。
“啊!!!”
任珠珠眯眼看到了王栩二人,大叫了起来,连忙跑上了岸,拿起衣服,遮住了自己的身体。
阿豪瞬间反应了过来,笑着说道,“师叔,原来你是在偷看美女洗澡啊!”
“起初是偷看。”
王栩见状只得开口说道,随后意识到了不对,连忙改口,“呸!我是在观察!”
这时,任珠珠也穿好了衣服,没有选择离开,而是直接走了过来,指着几人骂道,“你们几个流氓,竟然敢看我洗澡,你信不信我报官!”
任珠珠一直在旧金山留学,个性非常的独立,面对不公的事情,也敢勇于指认,就想现在一样,面对着偷看自己的几人,丝毫不怯场,一副讨要说法的样子。
阿豪一看到任珠珠的样子,眼睛都放光了,惊为天人,连忙指着王栩讨好的说道,“美女,我没偷看,是我师叔!”
林开云没想到这阿豪竟然敢出卖他,斜瞪着阿豪,咬牙切齿的低吼道,“阿豪,你是不是皮痒啊!”
“哦!”
任珠珠也看出来了,晃着手指着王栩,“原来你就是偷看我洗澡的变态!”
“我不是变态,我是你姐夫!”
没办法王栩白箱被人当变态,就想拿任婷婷来做借口。反正等这任天堂尸变就一刀切了走人。
“什么?”
“姐夫?”
嗦嗦嗦!!!
草丛翻动的声音不断传出。
“大将军,这里有一个僵尸!”
“嘘,小点声,你没看见那边有人吗?”
任天堂身后的草丛里,有三个人,偷偷摸摸的看着任天堂和远处的林开云几人。
其中一个瘦弱尖嘴猴腮的人,挠了挠下巴,说道,“大哥,那个穿着道袍的应该是赶尸人,我们要不要等晚上再来偷?”
啪!
领头的壮硕男子,一巴掌扇了上去,骂道,“笨蛋,晚上这僵尸在哪就不一定了!”
又一个偏胖的人,直接站了起来,说道,“大将军,那我现在就去把他扛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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