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第5章

    01

    京城有家大亨楼。

    原本酒楼不叫这个名字,因为来光顾的都是些达官贵人、名门望族,他们又喜欢这么称呼,掌柜干脆就把牌匾换了。

    别人家卖两钱银子的酒菜他们卖十两,却保证了服务和味道。所以越是有钱的人就越特别喜爱光顾这家酒楼。满足食物味蕾是其次,关键是可以摆阔。

    对于有钱人来说,没有什么比炫富来得更体面的了。

    莫良爱吃鱼。这家酒楼光是以鱼为食材的菜肴就有三十多种。掌柜一听是国舅爷驾到,更是吩咐主厨,要将菜色做到更好,最好,好到不能再好。

    而每道菜莫良只夹一筷,就是鱼尾的肉。

    早先莫良听一位江浙地带的渔民说过,鱼身上最嫩最香的地方,就在鱼尾。只因鱼在水中戏水时,鱼尾摆动的最多,所以肉也最瓷实。烹调出来,自是香嫩馥郁。

    莫良头一次来大亨楼,的确是因为捶姐姐就是这么写的,“刘夏爱摆阔”,他得尊重原著。后来光顾的几次,都是因为肚里馋虫在闹。老实说,这家饭菜的确好吃,莫良觉得,评他们为米其林三星绝对受之无愧。

    话说回来了,可不是吗。捶姐姐描写大亨楼里的酒菜时,把《新编百姓最爱家常菜2888例》全书照搬,以充字数。那原料跟做法细化的哟,成品不好吃才怪。

    大亨楼还有一个特点,不设雅间。最好的座位相当于现代饭店的卡座,每一桌客人,穿的什么行头,点的什么菜,别人都能瞧见。

    这大亨楼的老板,可真是充分利用了人类虚荣的攀比心理。所以来大亨楼的客人,少说都要点上十七八道菜。而自打国舅爷经常莅临大亨楼后,更是成为客人们的标杆。

    隔壁就有一桌,以鸡为食材的菜横七竖八摆了十几盘,而那人只夹鸡屁股吃,竟与莫良只吃鱼尾有异曲同工之妙。

    莫良觉得新鲜,忍不住搭了个话。对谈几句,倍感投缘,便拼成一桌,互相倾诉这美食经。

    填坑这个工作要经常扮演各式各样人,干很多乌七八糟事,实在是份很苦逼的工作。但莫良也由衷热爱这份工作,就是因为在书中世界里,他能结识一些很有趣的朋友。

    例如这个人,柳清风,杭州世袭将军之子。他不但对吃很讲究,对珠宝品鉴也颇有造诣。跟他相谈,莫良受益匪浅。

    这一聊便忘了时间,直到入夜,管家来接,莫良才不得不与这位新结识的朋友遗憾分别。

    柳清风似乎也对莫良颇有好感。见莫良不住遗憾时间飞逝,忍不住道:“如刘大人不嫌弃在下粗鄙,明日午时我们还约在这里相见,浅谈食经。您看如何?”

    “好!好好好!就这么说定!”难得在本书中遇见个意气相投的人,莫良怎会不答应?

    柳公子笑若清风,抱拳相送。

    02

    莫良与他依依惜别后,回至府中。若非管家“善意”提醒,他这一下午聊得欢畅,差点把别院绑着的那位祖宗给忘了。

    “小爷,这小子如此不识抬举,不如……”福安将手往脖子上一比划。

    莫良心里咯噔一下。莫非他这半天不在府中,下人们替主子教训曲韫玉了?

    “你动他了?”

    福安道:“没小爷的令,小人们哪里有那个胆子。只是……”

    ——只是小爷若是好这一口,京中上赶着来伺候的美男多得是。何必在他一个穷酸书生身上浪费时间?

    莫良已猜到他想说什么,将手一挥,道:“不必多说。还没有小爷训不服的烈马。且饿他三天,去一去他的傲气。待他饿的没了力气,看他还怎么反抗小爷!”

    福安只好随着主子的话头,接了句:“小爷说的是。”

    “这里没你事了,你下去吧。”

    福安扼腕着告退。莫良看着福安离去的背影瞪大了双眼。他记得第一天附身到刘夏身上的时候,以福安为首,刘府上下对他都是毕恭毕敬,小心翼翼,只怕哪句话说错而掉了脑袋。而近些日子,虽说全府还是对他毕恭毕敬,但这态度越发随便起来了。感觉就好像莫良和部长那般相处方式一样。

    这便说明,莫良这恶霸扮演的,还是欠火候。

    对曲韫玉的负罪感加之惭愧自身演技不过关,莫良的心情已跌至谷底,耷拉着脑袋回房,都没发现房间的异样。

    直到端坐在床前那人轻声咳嗽,莫良才惊诧房间有人,像受了惊的兔子瞪着一双眼往自己卧床上瞅。

    床沿儿上,一碧衣公子正对着莫良搭腿端坐。鬓间墨发轻轻后挽,随意束在脑后,汇入余下青丝垂至腰间。嘴角微勾,双眼含着笑意,于明晃灯光下,如二月春风般闲雅淡逸。

    你说这么个被世俗恶搞调侃的颜色,咋穿他身上就这么好看?

    莫良惊喜交加,喜大过惊,这会儿早将刘夏端的架子抛于脑后,作势就要像泰迪飞扑主人般上前——

    “卫岚!”

    三月不见,甚是想念!

    卫岚依旧安稳不动坐如泰山,只是眉宇间笑意更深,一直负着的手从身后拿出一个包装精美的小盒,亮于不断飞扑的莫良眼前。

    “良子,这是什么?”

    “呀——!!!!”

    莫良急忙刹住脚,转喜为悲,一把抢过卫岚手中的盒子,发出杀猪一样的惨叫。

    卫岚看着他,张口背诵:“久战不怠,勇猛刚硬,无坚不摧。60岁都能爽一夜。速效、助勃……”

    莫良赶忙去捂他嘴:“哇哇哇哇!!你闭嘴!闭嘴!闭嘴!闭嘴!”

    羞死人了!竟然被他看见这种东西!

    “你、你怎的随便翻我东西!”

    卫岚抬手将捂在嘴上的莫良爪子轻轻抓开,忍着笑道:“谁随便翻你东西了?我来却不见你人影,实在困得不行,便借你床午睡片刻,顺便等你回来。”

    他笑了笑,接着道:“哪知一躺,枕头这么硌得慌。”

    后面的话,不用说莫良也明白了。

    “我实在没想到,你为了要完成任务,不惜用上这种东西……”

    莫良被他说的脸上红一阵青一阵,奈何对着卫岚这张脸,横竖发不出脾气来。本想反驳回去不让话理占亏,可这嘴巴一张,反倒成了汇报:“是老铁坑我!悄悄给我塞了这么个物事,我全然不知道!”

    卫岚轻叹一口气:“我就怕是这样……”

    “嗯?你说什么?”

    “没什么。这东西我给你收着吧,由得你这么藏在枕芯里头,搞不好哪天被收拾房间的小丫头发现,到处嚼你舌根。”

    莫良嗯嗯嗯点头,心想还是卫岚心细,他就从来没想过这一层。

    虽说府里这些小丫鬟们未经人事,全然不懂得这是个什么东西,可一旦和家丁们唠嗑谈起,届时就真相大白了。若被他们嗤笑年纪轻轻就需要这个助力,那时候莫良还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话说回来,你怎么想着突然来看我呀?”

    卫岚就又叹了一口气:“我就料到你没注意。”

    莫良眨眨眼:“注意什么?”

    卫岚伸手握住莫良双手,郑重其事道:“从今往后,我便是这本书的监修,以后请多指教。”

    监修。

    顾名思义,就是指对书籍修纂工作的监督。职务在部长之下,在莫良他们这些填坑组成员之上。

    监修会同时负责很多本书,但可以肯定每一本绝对会分配到一位监修,绝不漏空。

    他们会严格监督填坑组成员编书情况。一本坑书是否能宣告填坑完毕,全凭监修揣度。

    所以监修的任选要比填坑组成员严格十倍不止。

    一般而言,监修不必穿书,除非有成员发生重大错漏,需要监修亲自赴身弥补。

    而一旦发生这种情况,那位负责填坑的成员,也就甭想在这个部门继续干下去了。

    莫良脸色变了变,抖着音道:“莫……莫非我……出了什么错漏……?”

    卫岚故意吊他一吊,才道:“你一向认真负责,办事严谨,能出什么错漏?我不过是看你一直没发现这本监修是我,特意过来知会你一声。”

    “嗨!你可吓死我也!”莫良深吁了一口气,也同卫岚坐在一起,肩靠着肩。

    卫岚任他将重心压过来,充当他靠垫,继续听莫良问道:“可我记得这本书的监修应该是凌易,怎会突然换成了你?”

    卫岚道:“啊。他……临时有要事,我便接手了过来。”

    莫良沉吟着道:“可我记得,你手头上本来就负责了很多本书,早已忙得抽不开身。何必再去揽一个?”

    卫岚淡淡笑道:“不碍的,那些工作全部都完成了,所以现在反倒闲下来了。”

    “全部完成?!不下三百多本的工作量?在这短短三个月内?”

    卫岚笑的云淡风轻:“嗯。”

    莫良拍拍他肩:“既然如此,何不趁机歇了。”

    卫岚深深看住莫良,淡淡道:“也许我天生……就是个爱操心的命。”

    “你也太拼了。”

    莫良揽住他肩头。卫岚不说话,静静任他揽着,静静地听。

    “你放心,这本既然由我来填,定不会让你操心。你只需在办公室里头,喝喝咖啡,看看新闻,待我功德圆满,提起朱笔画个红圈就行了。”

    卫岚忍不住笑道:“看来那位曲韫玉曲公子,你已经搞定?”

    “我滴妈鸭!”莫良猛地跳起,卫岚失去支撑,险些闪着。“光顾着跟你叙旧,我怎么把隔壁那位给忘了!”

    卫岚见莫良真身抽离刘夏身体,忍不住问道:“你火急火燎地干什么去?”

    “曲韫玉这半天里还滴水未进。我总不能真叫他不吃不喝等死。”

    莫良亲自去,加上GM职权加成,不怕被府里下人发现。

    他回望了一眼失去灵魂趴在地上的刘夏空壳,对卫岚道:“烦你先把刘夏搬床上去。若是有人来,你先附得他身应付一下!我去去就回来。”

    抛下这句话,莫良隐去身形,推门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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