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朋友很珍贵

小说:我不在乎仙籍 作者:我在远方
    章部落动容道:“你要找他比武?”

    “我想告诉他,那天我在他的手下确实输了半招,但是我现在已经知道怎么破他那一招。”那天他们比拼,没分高下,侯剑广曾经用同一招式击退他三次,他意识里一直想怎么破他那一招。

    章部落笑道:“你也是一个很骄傲的人。”

    “我本来就应该很骄傲。”

    “你非要证明是你的掌法强,还是他的剑快?”

    “我只是觉得,他是值得我去认识的人,也许,是值得我去认识的对手。我本来是有很多朋友的,甚至连云风都差一点就是我的朋友,可惜现在我才发现,很多人并不能当成朋友。

    当然,很多人也不配做我的对手,有时候,有一个好对手就不会感觉寂寞。”

    他本来可以将李无当成对手,但是他最终避开李无,只感觉年轻一辈人中,没有一个值得自己尊敬的对手,但经过跟侯剑广一战,才知道侯剑广是他最尊敬的对手。

    “这世上至少还有我把你当成朋友!像庄渊顺那样的人,曾经请你喝酒,也许只是为了要对付你。”

    “朋友”二字说得简单,可这世上真正能做朋友的,又有几个人?能够肝胆相照的,又有几个人?

    “他只认为是我杀了庄阁濡,可现在庄阁濡还没有死。”

    章部落呵呵冷笑,淡淡地道:“你把他当成朋友,只因为他枪法高明,而且为人谦虚。可是你并不真正的了解他,其实他的谦虚只是为了掩饰他内心的欲望罢了。”

    “知人知面不知心,其实,云风何尝不是那种人呢?”何归来叹道,“飞龙堡的少主居然甘心为平南侯做事,他似乎一心想要我死,这件事我一直想不明白。”

    “人各有志,谁能猜到他真正的目的是什么?不过这件事总会有水落石出的一天。”这件事当然是指军令被盗的事情,然后牵连到他们两被诬陷的许多事情。

    何归来缓缓点头,忽然问章部落道:“如果有一天,很多人都说是我杀了你的好朋友,或者是亲人,你会信吗?”

    章部落想也不想就回答:“会。”

    “你会不会想要找到我,并杀了我?”

    “有可能要杀你。”

    “你很坦白。”

    章部落苦笑道:“你杀人,一定有很好的理由。”

    何归来忽然哈哈一笑,道:“你知道我为什么会这样问你?”

    “不知道。”

    “因为我想起了陆水天,上次我遇见他时,他就想杀了我。”

    “你现在还活着。”

    “那只因为他那天不想杀人,他一向不喜欢杀人,可是有时候他也杀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他都忍心杀了。”

    “也许,他认为有些人本来就该死。那天他一定认为你不该死。”

    “我没有跟他说我没杀那些人,可是他却知道我是无辜的。”

    那些人,就是令狐高峰等已经被杀死的人。

    “因为他把你当成真正的朋友,他相信他的朋友!”

    “是的!这个世上,朋友是很珍贵的!”

    “可他没看见我之前,也怀疑是我杀了那些人。”

    “你本来就杀了人。”

    何归来又笑了,道:“你有些像他,可惜他不如你,你能宽恕敌人,可是他却不宽恕敌人。”

    章部落淡淡一笑,道:“我哪一点像他?”

    “不喜欢杀人,不喜欢管闲事。”他笑了笑,又道:“也不喜欢被别人杀。”

    章部落大笑,道:“看来我应该跟他交朋友的,可惜,他来到这里很快又离开了。”

    “他的朋友也不算多,多你一个应该不会错。”

    章部落大笑,他这些天来没有这样笑过,但现在却能大笑。

    “我听说,他要东姓,去找能治好柳姑娘的药。”

    “刘姑娘怎么了?”

    “中毒。”

    “嗯,我就知道能让他这样奔波的,除了心爱的人,可能就没有了。”

    “难道他不愿为你奔波?”

    “不知道!”

    章部落又笑了,淡然道:“你要知道,朋友是很珍贵的!”

    何归来默然,点了点头。

    阳光普照,炽热的光照在何归来的脸上。

    汗珠在他的额头溢出,一滴滴滑落在衣服上,他的脚步沉稳,并没有停下来。

    他并不喜欢夏天,可是并不怕在烈日下行走。

    其实,不管是天寒地冻还是烈日如火,只要他想去做一件事,那些恶劣的环境是阻止不了他,更不能打倒他,就算他不小心倒下了,依然会很快站起来。

    他的胸部的伤口虽然已经愈合,但动作大还会隐隐作痛,所以他步行时很小心,尽力不震动到胸口。

    离开上林堡前,他去看过阮丽清,他看见她那苍白的脸,呆呆出神的眼,一颗心就像被人用尖刀刺中。

    终于,他决定离开,他不想见到那个曾经活泼可爱的姑娘,变成死人的模样。

    他恨自己那时太大意,否则就不会变成这样子,他恨自己没好好保护她,所以他必须离开,眼不见,心就不烦。

    他的人虽刚强如铁,心却很软。

    他不知道还要多久才能去到永福山庄,他也不急着去那里,因为他知道如果侯剑广对自己有敌意,那么凭自己现在的情况,必定死在永福山庄。

    他在邕洲花了十两银子“买”下了一种花,并不是因为他喜欢这用纸和木料制作成,用几种花粉染色的五朵花,而是因为他发现那个穿得很破烂但很纯洁女孩子,那个善良而热爱生命的女孩子。

    每次他摸到怀里的那几朵花,脸上总带着微笑,对生活总是变得乐观,对生命也多几分怜惜。

    他从龙恩走水路道邕洲,一进城就见到那个小女孩,八九岁的年纪,衣服打了十几个补丁,还有几处破口未打上补丁,她一个人孤零零站在街头,手里提着小篮子,篮子里是她亲手折叠好的,做工精细的,用不同花粉染色的纸花,有喇叭花,牵牛花,荷花,桃花,还有说不出名字的各种花。

    他在远处看着,发现那个女孩见到穿着华丽的公子哥们都会远远避开,所以他觉得好奇。然后他就朝小女孩走过去,她没有避开,反而对他微笑,清瘦菜色的脸上还露出两个小小的酒窝。

    她并不美丽,跟普通的孩子比起来没有什么特别,但却有一种善良纯真又圣洁的品质。

    他盯着她手提的篮子,感觉那些花也不见得很漂亮,难怪没有人主动去买。

    “姑娘这是在卖花?”

    那女孩并不害羞,红着脸点头,微笑道:“公子这是来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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