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跟着一起去?”</p>
秦衡眼神并不是很友好的看着安许,这个人去做什么,当电灯泡吗?</p>
瓦力十足电灯泡?安许扯开唇角笑了笑,一双狐狸眸子微微弯起,“当然要去,阿衡你不知道,我最近忽然爱上了学习,你要是不让我去,我就死给你看。”</p>
秦衡:“……”</p>
于洛:“……”</p>
至于吗?</p>
去个图书馆而已,不能去就要去死?</p>
学渣本渣于洛迷茫的看了两人一眼,表示十二万分的不理解。</p>
不过,安许什么时候这么爱学习了?</p>
于洛百思不得其解的扯着头发。</p>
安许面对两人的注视,腰背挺得笔直,丝毫不显心虚。</p>
比起和那位大小姐在一起单独相处,他宁愿去图书馆跟秦衡这个死人脸一起学习。</p>
至于电灯泡惹人厌之类,不在安许的考虑范围之内。</p>
……</p>
等到了周六一早上,天还没大亮的时候,秦衡已经收拾好东西,将包背在肩上,缓缓的站定在门口。</p>
奶黄和豆豆两只看见秦衡就像是打了鸡血一样,一个赛一个的疯狂。</p>
纷纷朝着他扑过去。</p>
好在时瑾早有准备,堪堪拉住了两只。</p>
时瑾一边打着哈欠一边往外走,“不知道你这小子到底怎么回事?怎么就这么招这两只傻不拉几的狗喜欢。”</p>
他养这两只这么久,也没见到他们这么热情过。</p>
“对了,你记得晚上早点将时汐送回来。”</p>
秦衡抬了抬眸,无声的询问。</p>
“晚上我们要去大舅舅家吃饭。”</p>
大约是天上下红雨了,据说,苏衍,也就是大舅舅,遇到了一个喜欢的女人。</p>
不过时瑾觉得这不靠谱,毕竟苏衍那个性子,能有女人喜欢她,那女人定是戴着比啤酒瓶还厚的眼镜。</p>
并且拿了眼镜之后,一米以外人畜不分。</p>
……还得加个脑子不清楚。</p>
时汐慢吞吞极不情愿的走出来,揉了揉眼睛,白嫩的眼周瞬间染上一层薄薄的红色。</p>
等到收拾好,并且时汐坐上自行车的后座之后,秦衡却忽然转头,看向身后不远处的栏杆。</p>
那里站着一个少年,怀中抱着一只猫。</p>
这应该就是新搬来的那个人,叫做司戈。</p>
秦衡敛下眼眸,也敛去心中的情绪。</p>
待人走远,司戈才将猫放到地上,随手摘起一朵蔷薇,在手心碾碎。</p>
鲜红的汁液在他掌心晕开,他淡淡的看了会,才握紧手,再松开的时候,蔷薇花的汁液已经完全消失,没留下一丝痕迹。</p>
秦衡告诉安许的时间是九点半。</p>
只是告诉的是一个人。</p>
来的却是两个人。</p>
看着两人手指亲密的牵起,秦衡挑了挑眉。</p>
很好,既然是两个人,就都可以滚远点了。</p>
安许欲哭无泪的转过头,在对上符婧玥狡黠的眼神后又不自觉的看向其他地方。</p>
咳。</p>
他是想偷偷一个人过来的,</p>
哪知道符婧玥提前问了于洛,于洛这个傻子竟然直接告诉符婧玥他要跟着秦衡和时汐后面来图书馆。</p>
于是乎,就变成了现在这个画面。</p>
她今日穿着粉色及膝格裙,粉色也不是单纯的粉色,而是渐变的,十分好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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