晖宗爷的大宅子里头,君臣父子还在叙话。 问得说是当年炜哥带他们过来治伤,太上皇不禁好奇,“炜哥后来怎么又回去了?” 晖宗爷道:“他说得回去盯着,等到真正国泰民安才回来。” 太上皇顿时了解,不禁肃然起敬,“炜哥为了北唐江山,真的是鞠躬尽瘁啊。” 晖宗爷哼了一声,“他本也不愿意,是他那老丈人让他回去的,说如果他们不回去,那就把他媳妇送去非洲种西瓜,让他们夫妻分别个十年八载的,他没法子,只得又回去了。” 太上皇龇牙咧嘴,“天道循环,报应不爽啊!” 大家深以为然,在场的人,谁不曾被他忽悠过一顿? 逍遥公关注的点永远都比较特殊,他盯着晖宗爷和建宗太子的脸看了一会儿,提出了疑问,“晖宗爷,您为什么看起来比建宗太子年轻这么多?” 晖宗爷脸色顿时有些微变了,支支吾吾,“这个……武艺高强自然就保养妥当……”建宗太子毫不留情地道:“他拉皮!” 逍遥公怔了怔,“拉皮……条?” 这份工作能永葆青春吗? 首辅踢了他一下,“拉皮,你没了解这里的知识,美容手术,太子妃科普过。” 逍遥公朦胧的眼底有着学渣特有的困惑无知,“有说过吗? 我似乎没听到啊。” 首辅不管他,问晖宗爷,“您为什么要拉皮呢? 就为了显得年轻一些? 既然如此,怎地不把头发也染了呢?” “他头皮过敏,染一次,脑袋就起一大堆的疙瘩!” 建宗太子说着,淡淡地看了晖宗爷一眼,“他倒不是为了显得年轻一些才去做的拉皮,而是那个医美整容医院是你炜哥老丈人开设的,没生意,他去照顾生意了。” “噢,原来如此!” 三人顿悟。 絮絮叨叨地说了那么多,才说到他们的发迹史,原来当初他们要过来的时候,也不大相信安丰亲王,以为必死无疑了,便随身带了马蹄金作为陪葬之物,毕竟,一个是太子,一个是皇帝,死后无一件物品随葬也说不过去,殊不知,就那些个马蹄金便成了发家之物。 逍遥公听罢,嘿嘿地笑了笑,“晖宗爷跟我的想法一样,我来的时候也以为会死了,便随身带了马蹄金作为随葬之物。” 首辅和太上皇看着他,顿时无语,没想到他竟想到这一层去了。 “对了,刚才一起来的那个女娃娃,是谁啊?” 晖宗爷问道。 太上皇道:“那您的重孙媳妇,叫元卿凌,她是这里的人,后来不知道怎么地去了北唐,嫁给了老五,所以吧,这其实也不是两国通婚,是两个时空的通婚。” 在时空的理解上,太上皇是掌握到点了。 “真的? 那得叫她过来,再叫她过来给我看看。” 晖宗爷顿时激动起来,实在是在这里没有亲人的日子,过得实在是孤独,便是这么多年过去了,总觉得自己的根就在北唐,年节的时候,总想起北唐的人和事,听得儿子说重孙媳妇是这里的人,他心里,真是很激动。 逍遥公郑重地拿出手机,按照太子妃教的,如果要打电话,就先找到通讯录,点一下要拨打这个人的号码,虽然整个通信录就只有一个号码,是太子妃的,但他还是按照步骤去做。 电话拨通,逍遥公道:“三爷请你来一趟,记得带点礼物,他是长辈。” 他捂住了手,转了头过去,小声地道:“快过来,有大秘密,惊天大秘密!” 电话打完,便一副纯熟的样子放下了手机,活像他总是打电话似的云淡风轻!心头却有些小激动,觉得自己真融入这个世界了。 元卿凌还跟方妩在一起,接到逍遥公的电话,她笑了一笑,方妩问道,“什么事?” “逍遥公让我过去,说是有惊天大秘密!” 元卿凌笑着,这个所谓惊天大秘密,她早猜到了。 但逍遥公这么兴奋的语气,听着还是叫人好笑。 “这对他们来说,着实是惊天大秘密啊,谁能想到,北唐的建宗太子与一代帝王,竟会愿意放下权势来此当个隐居人呢? 其实,晖宗爷真的很了不起,很多人做不到,黄袍加身,代表的是绝对的权力,人最迷恋的往往就是权力,晖宗爷不简单!” 元卿凌深以为然,北唐的宇文君和安王死活不就是争夺这个帝位吗? 但晖宗爷到手了,说丢弃就丢弃,何等胸襟? 何等淡泊? 她买了些礼物,驱车往宅子去,正正经经地拜见那位真正的老祖宗了。 而晖宗爷看到重孙媳妇,也是欢喜得很,尤其听得说生了五个儿子一个女儿,震惊得无以复加,当场竖起了大拇指,“好,不亏是我们宇文家的人,太子这能耐惊人啊!” 逍遥公纠正,“是太子妃生的,不是太子生的。” 晖宗爷说:“十八妹你懂什么? 生儿生女这个事情,就看男人,生不出儿子的那些人净怨媳妇,那是错的,该怨自个,你知识不够,多学着点。” “噢!” 逍遥公领旨。 元卿凌听得啼笑皆非!北唐,明元帝南巡之后,宇文皓比原先更忙了。 每天都有看不完的折子,处理不完的政务,但好在,冷静言组建的内阁很能干,办事效率也很高,这给宇文皓省了很多心,至少,每天还是能在戌时回家陪伴孩子。 为了防止他不在府中的时候红叶偷偷地过来看孩子,所以,他让红叶入宫暂代顾司的职位,暂时统管禁军,红叶本不愿意,但太子之令,不得违抗,违抗的话,以后楚王府的大门正式对他封闭起来,换言之,也不可能再见到小瓜子!红叶叹息,跟汤阳说,现在太子越发喜欢威胁人了,上位者就是这样牛气。 汤阳笑着宽慰,“为了自己所喜欢的人和物,受点委屈算得了什么呢,是不是?” 汤阳巴不得他去上班,免得一整天跑来王府里找郡主,他一旦来了,就待一整天,自带干粮和水,撵都撵不走。 红叶深思,汤阳有时候说的话,是真知灼见,为了自己喜欢的,受点委屈算什么呢? 反正他这辈子是不可能生得出孩子,他连欢喜的女人都没有。 于是,他同意了到宫中当暂时的禁军统领,但他也跟老五说,这只是暂时的,休想他干一辈子。 老五横了他一眼,“干一辈子? 你倒是想,顾司能放过你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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