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奥兰治亲王的大军登陆之际,迪伦在干什么呢?
他正带着阿道夫走在通往伦敦的道路上。
迪伦很清楚,如果詹姆斯二世想要给前线传达军令,肯定会通过这条路。
英格兰并不大,奥兰治亲王带兵回归的消息很快就传入了汉普顿宫。
如今白金汉宫还没有修建,汉普顿宫属于詹姆斯二世的主要居住地点。
詹姆斯二世在得知了奥兰治亲王带军赶回来的消息后,立即下令德文郡的四万皇家军队进行反击。
信件通过传令兵快马送往德文郡。
传令兵一路飞奔,突然在前行的道路上看到了一个金发的男孩。
他立即勒住缰绳,但快马并不是那么容易停下来的,男孩躲闪不及似乎被刮蹭了一下。
传令兵犹豫了片刻,还是跳下马来。
“你没事吧,先生。”
迪伦摇摇晃晃的似乎想要站起来:“没关系,先生,是我在想事情,没有注意到。”
传令兵上前,想要将他扶起来。
他伸出手,稍稍用力,原以为一个七岁大的孩子轻而易举就能扶起来,却没想到这一下却没能成功。
传令兵继续用力,终于将迪伦扶了起来,不过却撞到了他的胸口。
迪伦赶紧将他扶住:“对不起,先生,我不是故意的。”
说着,还在他的胸口处拍了几下,似乎是在确认其没有受伤。
传令兵感觉自己很倒霉,朝着迪伦说道:“我受国王陛下的命令,要前往德文郡。
现在不能耽搁,如果你没事的话我就先行离开了。”
迪伦点点头:“不好意思先生,耽误你时间了。”
传令兵同样点头示意,骑上马飞速离开。
在传令兵离开后,阿道夫从一旁的树林中走了出来。
“船长,你没事吧。”
迪伦微微一笑:“你可能不知道什么叫碰瓷。
技术高超的碰瓷者既能摔得很惨,又能保证自己不会受伤。”
说着,他从怀里拿出了一封信。
打开看了看,果然是国王下令攻击的信件。
迪伦朝着阿道夫摆了摆手:“走吧,我们可以享受胜利的果实了。”
整个计划其实很简单。
迪伦在传令兵的必经之路上等待着,然后故意让对方撞上自己。
这个时候,他的年纪以及身上的装扮起了作用。
绝大多数人都不会对一个七岁的孩子产生太高的警惕。
在加上洛可可风格的打扮,很容易让人联想成贵族的孩子。
亨利虽然是海盗出身,但曾经做过海军中将,并且在金盆洗手之前曾经被查理二世授予了爵士头衔。
所以迪伦这样的打扮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这两者加在一起,传令兵会停下来查看的可能性非常大。
这样一来,迪伦就可以使用自己伪造的信件将国王的军令替换。
这也幸亏了英国的古板作风。
这个时期的英国普遍使用贵族体的字作为身份的象征,是中世纪遗留下来的风格。
虽然是手写,但字体如同画上去、刻上去的一样。
字母歪曲的角度、频率、间距甚至是写法几乎完全一致,和后世被打印出来的字体几乎没有区别。
这也就导致了除了国王私章以外的部分非常容易模仿。
至于私章?
海盗们可不管这些。
并且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也不会有人指控迪伦仿造国王私章。
迪伦在信件中,要求皇家军队朝着伦敦撤离。
在这种情况下,必然会导致军心混乱、众叛亲离。
即便詹姆斯二世在以后的信件中命令皇家军队发动攻击,相信以奥兰治亲王的军事素养也足以应付了。
迪伦从一开始就没有想着要和皇家军队死磕。
开玩笑,用不到二百人的海盗去拖住四万皇家军队?
那也太梦幻了一点。
奥兰治亲王在进入艾克赛特之后,缓缓向伦敦推进。
在行军的途中,受到当地地方官的夹道欢迎。
所到之处,都遇到同样的场面,有些城市还发表了拥护他的宣言。
其中既包括辉格派,也包括托利派。
奥兰治亲王采用避实击虚的手段,利用迂回的方式以减少战斗中的伤亡。
就如同迪伦所想的那样,日后的威廉三世绝对不是一个草包,而是一个非常出色的军事家。
这一场战役,足以看做是十七到十世纪军事战略的典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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