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十五】“茶馆”

小说:妖姬物语 作者:小一先生
    既然都没有什么社交了,那付了九万块,要杀他的人,又是从哪儿冒出来的?

    “没有朋友?”张平顺确认似的问他。

    “是的。”

    “也没有仇人?”

    秦勤生看了他一眼:“也没有?我不知道。你问这个干什么?”

    “但你不是办小朋友派对的?”张平顺飞快转移话题,“因为一般给小朋友办派对的,都要稍微……比较热情一点?”

    “你真问题蛮多的,身为一个小偷。”

    秦勤生半开玩笑的口吻。

    “我是生日聚会的策划和小丑。”

    秦勤生将小丑二字很快掠过,张平顺差点没听清楚。

    说着,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团东西:像是彩色的锡纸。

    展开后,是一个带挂绳的微笑小丑面具。

    “我做主持人,带他们玩游戏,扔几个球,愉悦气氛的工作。”

    秦勤生告诉他,戴上这种一次性的小丑面具,他会进入另外一种状态:工作模式,可以这么说。

    在这种状态下,人可以进入绝对热情的“忘我状态”,全身心地投入,给小寿星们制造欢乐。

    “我干得还不赖。”

    他最后补了一句,“今年有了顾客群,那些我给过生日的孩子,我是说,他们好像都挺喜欢那个小丑的?”

    张平顺没有应答,因为心里在纠结下手的时机。

    可能想了有一会,待张平顺再转头,发现秦勤生已经缩在椅子上,打起了盹。

    看着这位过生日的人,和剩下一块的蛋糕,前者兀自蜷缩于椅子,后者孤零零地倒在布满奶油残余的桶型纸盒里。

    这房间的光线很暗,即使开了灯也很暗。

    他嘴里轻轻地吐出呼噜声,丰硕的脸颊,随呼吸起伏,手里还攥着那团小丑面具。

    他交不到朋友,父母也早逝。

    即使是专门给孩子过生日的“专家”,自己的生日,却仅仅是一个人罢了。

    张平顺敢说,他每年都是这么孤零零过的,除了今年。

    他把自己、也就是受雇要害他的杀人惯犯,误当成一单纯的小偷,然后便邀请着一起吃蛋糕……

    就算我只是个小偷。

    张平顺皱着眉头一边想,一边把刀抽出来——就算我只是个小偷罢了,邀请吃生日蛋糕,也绝非普通人能做出来的事。

    他是太孤独了,孤独得不行,特别是在生日这天。

    不是都说,抑郁症的人,都容易在生日时想不开吗?

    等等,难道……

    一个吓人的想法掠过脑际。

    张平顺一激灵,甚至把刀摔在了地上,发出震耳欲聋的动静。

    秦勤生没有醒。

    谢天谢地。

    张平顺弯腰把凶器捡起来。不,不会的。

    他安慰自己:怎么可能呢?怎么可能是他自己杀自己?这太荒谬了,医师不会不跟我说的啊!

    可他没有社交圈。

    根本就不会惹到什么人啊。

    也不一定……

    张平顺突然有一种推醒他,进行质问的冲动,好歹忍住了。

    他想问秦勤生,是不是自己雇人要杀自己?

    因为活得太孤独了,在生日临近就有些想不开?

    这说得通。

    张平顺想:能解释他在看到非法入室的自己后,既没有紧张敌意,也没有害怕讶异,而是温吞地作出邀请,一起享用生日蛋糕。

    就是自己找的杀手,当然了。

    想啊想啊,张平顺脑子乱如麻,最后,他还是决定下手:

    不管怎么样,如果是这小子自己要死,付了这么多钱,就更有理由把他杀掉了不是?

    就、就是他自己要死的……

    “反正对我来说都一样,有报酬就行。”

    张平顺想得都有些痛苦了。

    他颤颤巍巍地举起刀,尖峰对准秦勤生的左边胸口。

    深呼吸,深呼吸……

    ……

    张平顺,1969年生人。30岁那年,他第一次杀人。

    那是20世纪末的最后一个月,整个天津都泡在一摊白雪里。

    张平顺记得很清楚:真的是特别大的雪,配合着世纪终结,有种说不上来的寒冷意味。

    建筑施工队,已经在镇上待了半年多:镇政府想要在大广场中央,竖起一座雕像和主题楼,代表他们镇群众精神的图案。

    具体是什么图案,张平顺早就忘了。

    在他的记忆里,那镇上的人,可都算不上多积极正派。

    特别是男人。

    为什么这么说呢。

    在镇北一不易察觉的街巷里,有一座不起眼的小茶馆。

    茶馆白天没有多少顾客,一到晚上,就会有人陆续往里钻。

    大多是男人。

    赌博的男人。

    那就是一家用“茶馆”作为掩饰的地下赌场。

    在镇上,和工友暂住的7个月里,张平顺频繁地出入那家茶馆。

    他是被一个本地人带进去的。

    那个人名叫匡英杰,和他年纪相当,有个标志性的大圆鼻头,总是红彤彤地,显得没有心机。

    匡英杰直截了当地告诉他,他需要一个外来人和自己合谋,在牌桌上使老千。

    为什么需要“外来人”呢?

    因为,小镇不大,人和人互相都认识。

    他做这种事,当然希望风险越小越好。

    张平顺和匡英杰一拍即合。

    他们用最笨的老方法,却行之有效。

    为了避免经营者,或是牌友的怀疑,他们也会“输”。

    只不过,都是挑赌注小的。

    事后,张平顺算了一下,从匡英杰和自己结伙,到他把匡英杰打死、扔进林间枯井的6个月里,他们平均每个月的净赚是6000元。

    这不是特别大的数目,当然也绝不算少。

    匡英杰在一家亲戚开的刀具店工作。

    通常是坐在门槛旁,帮人们有偿无偿地磨菜刀(如果菜刀就是从这家店买的,便是无偿)。

    关于他的家庭情况,张平顺只知道,他有个三四岁的儿子,在街上碰见过一次。

    其它的不清楚。

    毕竟只是在夜晚的同伙关系。

    白天,一个在帮镇长建雕像,另一个坐在小矮凳上、百无聊赖地磨着破刀,互相没有关联。

    不过有一说一,在牌局里,他们的合作,天衣无缝。

    “分歧”在一开始就有过引子:商定分成的时候,匡英杰就想要自己分到起码六成。

    原因一,是发起人的缘故。

    至于原因二嘛,他认为自己所担任的角色,相对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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