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傻女完

小说:女配(快穿) 作者:打字机N号
    在江家人离开后没多久, 徐宝珠琢磨出了一桩新的生意, 那就是卖串串。

    在现代的时候,徐宝珠的父母就是开小吃店的,虽然店里的生意不需要徐宝珠这个女儿上手,可每天看着父母做小吃, 徐宝珠还是耳濡目染了一些。

    这个串串的方子是徐宝珠的母亲花了八千块钱从一个手艺人那里学来的,说不上有多精妙,可汤底确实比自己琢磨出来的香, 放在这样一家学校边上的小吃店里是完全合的。

    徐宝珠看母亲煮过好几次汤底,只是具体的配比以及部分调料她已经记不太清了, 所以为了研究出正确的调料配方,那段时间她花了不少银子用于购买香料,也糟蹋了不少猪骨鸡架, 终于研究出了正确的味道。

    晋朝严禁夜市,只有指定的日子晚上市集才能开放, 因此徐宝珠多数时间在早市卖串串, 下午的时候又将串串的摊位挪到码头附近,串串的原料简单, 沾上她做的剁辣椒酱或是海鲜酱就极为美味, 加上现在还没有类似的吃食, 很多人都愿意尝鲜,因此生意红火了一段时间。

    但是时间一长, 纠纷开始了。

    摆摊免不得风吹雨淋, 徐宝珠的性子有些娇气, 在研究出秘方后就将摆摊的活交给了大哥大嫂,她则是徐家林家两头跑,当起了甩手掌柜。

    如果只是这样,倒也闹不出太大的事情来,问题就在卖串串挣得银子绝大多数都到了徐宝珠的手中,而徐宝珠手里的那些钱绝大多数被徐寡妇哄骗过去,白小花和刘招娣看在眼里,新仇旧恨相加,干脆闹起了分家。

    这件事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徐宝珠认为方子是自己的,理应挣大头,白小花等人则认为自己出的力最多,赚来的钱没道理没有他们那一份,徐父徐母想要从中调解,可兄妹之间已经有了罅隙,哪里还能像从前那样呢。

    于是在白小花等人的强烈要求下,徐家最终还是分家了,因为徐宝珠没有出嫁,爹娘暂时和她一块过日子,等徐宝珠嫁人后,爹娘则归老大两口子养老。

    分家后,徐宝珠没了跑腿的人,干脆将串串香的方子一次性卖给了县城一家饭庄,因为记恨着当年聚香斋掌柜,徐宝珠并没有将方子卖给他们家。

    原本的世界,这个时候的林平春已经因为出色的表现成为县令看中的人才,身为她的妻子,徐宝珠也算是背后有人。

    可现在的徐宝珠碍于林平春不宜早婚的命还未嫁给她,加上现在的林平春因为种种原因远没有上一世出色,一个普通秀才的未婚妻敢下聚香斋的背后之人的面子,自然遭到了报复,徐宝珠在卖了方子回家的路上被人抢了,卖方子的银子消失一空。

    徐宝珠吃了这个闷亏,只能另想挣钱的方法。

    只可惜她的眼界高,小打小闹的挣钱手段她看不上,真正能挣钱的大买卖她根本就没有能力扛起来,到最后她依旧只能靠想些新奇的菜方子贩卖挣钱,好在聚香斋幕后的人只是打算教训她,也没想过彻底打压她,之后几次卖方子得来的银子都顺利保留,不过往往这些银子还没捂热,最后还是会到徐寡妇的手中。

    徐宝珠安慰自己这些都只是前期投资,将来她会从林平春身上得到足够的回报。

    这五年的时间,她和林平春之间有过好几次接触,只是这会儿林平春的心思都放在念书上,每天都为书院里的勾心斗角烦闷不已,根本就没有多余的心思放在儿女情长上,本该恩爱的夫妻俩感情淡漠,徐宝珠付出太多,而林平春给予的回应太少。

    尤其是成亲后,越来越在意外人看法的林平春不再允许自己的妻子抛头露面,少了徐宝珠的这份收入,徐寡妇这个婆婆也越发看她不顺眼了。

    这时候,徐宝珠才知道,原来现实的婚姻和理想是有区别的,原来历史上记载的东西,也有可能是骗人的。

    她太执着于自己知道的事,却忘了时间万物瞬息万变,一个不同的选择,人生就会走向不同的岔口,而经历了不同人生的人,又怎会是同一个人呢。

    或许她嫁的,早就已经不是她心目中的男人了。

    “怎么还不去洗衣服,等着我这个当婆婆的伺候你吗?”

    徐寡妇看着儿媳妇傻站着不动,气的叉腰直骂。

    “江家刁家的人回来了,听说很风光呢,光是跟着江芜回来的伺候她的下人就有十多个,她头上戴的珍珠有冬枣那么大,她身上的绫罗绸缎比婴儿的肌肤还要滑润,人家现在可是世子妃了,幸好当年没嫁给相公,要不然也没有这样的福气。”

    徐宝珠话中带刺,这些话是说给徐寡妇听的,想让她知道那个曾经被她鄙夷的江家小傻子过的有多好,可说着说着,自己心里倒开始泛酸了。

    为什么,那个小傻子总是如此幸运呢,即便换了一个夫婿,都如此爱她。

    “哼,我儿子将来可是有大出息的,不就是一个世子妃吗,等我儿子将来当了大官,我也能做个诰命。”

    徐寡妇有些心虚,她知道儿子在云山书院的表现越来越平庸了,别说当官了,考举人都有点难度,可徐寡妇不愿意认输,承认自己的儿子比不上她曾经看轻的刁家拖油瓶。

    “你怎么不说说你,自从和你定亲后咱们家就没有好事发生,可见你就不是个旺夫的,带瘟了我家平春。”

    徐寡妇越想越觉得有道理,当年林家还和江家交好的时候,哪有那么多烦恼,仔细想想霍凛冬家的人就是在江芜嫁给他不久后找上来的,江芜那个傻子会不会就是传闻中的旺夫命,谁娶了他自然就能发达了。

    “呸,这些年你们吃我的用我的,也是我瞎了眼,居然被你唬住。”

    嫁给林平春后的徐宝珠终于能够明白当年江家人的心情,任凭谁付出了那么多却不被人放在心上,还被抱怨付出的不够时都会感觉郁闷。

    想到当年自己对江家人的指责,徐宝珠觉得这或许就是报应。

    尤其自己的夫婿还是个不体谅人的,每次和林平春提起婆婆搓磨她的时候,林平春总是叫她忍耐,徐宝珠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为了这样的人作贱自己。

    “既然你这么看不上我,那这日子也别过了,等林平春回来我就跟他和离,你再给他找一个旺夫的媳妇去吧。”

    徐宝珠将面前装着脏衣服的木盆踢开,她毕竟接受过现代的思想,没有什么必须从一而终的观念,现在她对婚姻失望,对林平春失望,加上江芜的对比刺激,只想着及时止损,不能再和林家人生活下去了。

    “离就离,没了你,平春还能找到更好的。”

    徐寡妇也不怕,自从徐宝珠嫁过来后交给家里的银子就越来越少了,徐寡妇不知道儿子私底下警告徐宝珠不让她做生意的事,只当徐宝珠想不出挣钱的方子了,对她的耐心一日日减少,现在徐宝珠主动提出和离,徐寡妇自然不会挽留,她怕开了这个口,从此以后被徐宝珠拿捏住。

    “倒是你,离了我家平春,就你这样一个破鞋,还有谁愿意娶。”

    徐寡妇越发刁钻了,说出来的话那叫一个难听。

    徐宝珠被气的什么都没拿就跑回娘家,路上意外遇到了在丫鬟陪同下摘花的江芜。

    她还如同出嫁前那样,明明已经是二十岁的人了,眼神依旧天真烂漫,显然是被人捧在手心宠着的。

    “为什么,你总是那么好命。”

    徐宝珠没忍住,冲到江芜面前质问道。

    “为什么我抢走了林平春,你都没想过要将他重新抢回去,他本就是你的未婚夫不是吗?”

    伺候江芜的丫鬟想将这个突然冲出来的疯女人赶走,却被江芜拦下。

    徐宝珠有些意难平,如果当初江芜胡搅蛮缠坚持曾经的婚约,是不是就不会在和萧凛冬在一起,小说里都是这样写的,正因为没有了江芜这个本该是恶毒女配的角色,所以她和林平春才会这样不幸福。

    “可为什么呢?你们都是不相干的人啊?”

    江芜很认真地回答道:“阿芜的心只有那么大,只装得下喜欢阿芜的,和阿芜喜欢的人。”

    江芜冲着徐宝珠笔划了一下心脏的大小,这么小的心脏能装多少人啊,什么林平春、什么徐寡妇,还有眼前的这个女人,虽然她曾突然有过许多和他们有关的记忆,可在江芜看来,那些都是不重要的。

    既然是不重要的人和不重要的事,那为什么要掺合进去呢。

    “什么不相干的?”

    徐宝珠喃喃自语,真是可笑,她将眼前的人当敌人,当对手,结果在她的眼中,自己等人就是不相干的存在。

    难道傻子都这样吗,没心没肺。

    可是江芜直白简单的回答却越发映衬出徐宝珠的狼狈,为什么这些年她会将自己的日子过成这样呢?

    徐宝珠最后失魂落魄的离开了,没过多久她就和林平春和离,搬回了娘家。

    和离后的日子也没有那么好过,徐宝珠一直没有再嫁,因为和大嫂住在一块,难免会有磕磕碰碰。

    林平春接连落第,功名止步秀才,后来支撑不起云山书院的花销,选择回村里的书塾当教书先生,徐寡妇又给他定了一门亲事,只是这次徐寡妇看走了眼,选中的姑娘是个外表温柔,内里很有手段的女人呢,婆媳俩为了争夺林平春不断斗法,徐寡妇不敌新儿媳,吃了好几次亏。

    或许是爱儿子爱到偏执,为了不让儿子被新儿媳妇笼络过去,徐寡妇不知从哪里弄来的老鼠药,把毒抹在了儿媳妇吃饭的碗沿边上,好在毒药计量少,小媳妇被救了回来,而徐寡妇下毒害人的事东窗事发,被判了七年牢狱。

    因为这件事,林平春和寡母彻底离心,夫妻俩在徐寡妇坐牢的时候另外搭建了几间屋子,靠着林平春教书的书脩和他偶尔抄书的私活,小夫妻的日子过的还算宽裕,只是比起当年林平春最恣意风光的时候,肯定是多有不及的。

    ******

    “今天有没有更喜欢我一点?”

    每一天,霍凛冬都会问阿芜这个问题。

    告老的刘院正的医术高超,可也解决不了江芜从娘胎里带出来的病症,不过他给的药方多少还是有些用的,只有身边极为亲近的人才能够感受到江芜一日日的细微改变。

    “有,凛冬哥哥给的糖葫芦好吃,阿芜喜欢。”

    阿芜不知道霍凛冬问的喜欢到底是哪种喜欢,可要说喜欢是一种快乐的情绪,每一天凛冬哥哥带给她的快乐都会多一些。

    “今天有没有更喜欢我一些?”

    “有,喜欢你捏给阿芜的小泥人。”

    “今天有没有更喜欢我一些?”

    “更喜欢了,阿芜想亲亲凛冬哥哥,你快点蹲下来一些好不好。”

    ……

    时光飞逝,憨厚的刁近冬在亲娘的操持下娶了一个温柔贤惠的姑娘,夫妻俩感情好,生了八个孩子,五个男孩三个女孩,一大家子热闹极了。

    江保宗走在阿芜二十八岁那年,他的心思太重,总是带着对亡妻和女儿的愧疚,身子骨外强中干,再好的良药都没办法延长他的寿命。

    霍凛冬用十三年的时间让他相信他会将阿芜照顾的很好,所以临走的时候,江保宗是全然放心的,他安顿好了女儿的未来,终于可以去地下向妻子忏悔了。

    刁大妹和霍安是喜丧,俩人无病无痛在睡梦中过世。

    亲近的人一个个的离开,江芜身边最终只剩下霍凛冬一人。

    对了,他俩没有孩子。

    “阿芜,现在你最喜欢的人是谁啊?”

    霍凛冬坐在床头的位置,握着江芜干瘦满是皱纹的手问道。

    “凛冬哥哥,阿芜最喜欢的,是凛冬哥哥啊。”

    四十七年的陪伴,远远超过了江芜和爹爹相处的时间,当然不是说江芜不够喜欢爹爹,而是经历的时间越多,越会发现,原来陪你最久的人是你身边的爱人。

    这种奇妙的感觉,原来就叫做喜欢。

    现在的霍凛冬也已经是个满脸皱纹的老头了,可阿芜依旧喜欢唤他一声凛冬哥哥。

    四十七年的时间,霍凛冬在江芜临终前一刻问了四十七年前他曾经问过的那个问题,也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

    霍凛冬感受手掌握着的越发冰冷的体温,就这样静静坐了一个晚上。

    ******

    “其实当年表哥应该和表嫂生个孩子的,哪怕一个也好啊。”

    在江芜的丧礼上,刁近冬感慨说道,拥有八个儿女,无数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的他实在不能理解表哥的想法。

    “我花了四十七年的时间好不容易教她学会喜欢我这件事,哪里还有精力教她喜欢另外一个人呢。”

    霍凛冬替自己下了绝育药,他终究还是霸道的,偏执的占有欲让他不想自己和江芜的生活中多出第三个人。

    “可是……”

    自己的孩子怎么就是另外的人呢?

    刁近冬哑口无言,这样的喜欢对他来说太过沉重。

    他想着,以后还是得带着孩子们常来表哥这儿探望,要不然诺大的宅院里只有他一个人,那该多寂寞啊。

    在江芜出殡后的第二天,刁近冬带着自己最可爱的孙女来到萧家,而此时的霍凛冬已然断气,他十分安详的,躺在了江芜去世的那张床上。

    他是那样喜欢她,喜欢到连她的丧事都不放心交到别人的手中。

    最后刁近冬将两人合棺,或许这样,下辈子的他们又能够再度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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