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我戴这朵绢花怎么样?”
刁家今天也来县城采办年货了,刁大妹再怎么说也是个女人,也会对胭脂水粉,珠宝首饰感兴趣,只是她知道自己的颜色撑不起那些东西,有时候实在喜欢买回家去,最后的下场也只是囤积灰尘,永无见天之日。
可这并不妨碍她有一颗爱俏的心,这会儿刁大妹站在一个摊子边上,选中了一朵大红色的绢花,还在自己的头上比划了一下,掐着嗓子对着自个儿男人霍安问道。
这朵绢花和刁大妹实在是不般配,她的皮肤黑,配上大红色只会显得她的肤色更加暗沉,而且刁大妹的长相偏英气,造型夸张的红色绢花戴在她的头上,多了几分滑稽,丝毫没有女性的柔美娇媚。
“哧——”
边上站着的几个小妇人忍不住偷笑,心里嘀咕刁大妹丑人多作怪,可惜她身边站着的那个男人,日日夜夜要对着这样一张脸,还要忍受她的矫情。
“娘子戴什么都好看。”
可偏偏霍安的表现和其他人截然不同,他的眼神温柔似水,口中的话也好像是发自真心。
莫不是一个瞎子吧?
听到霍安的回答,边上站着的那些人有些一言难尽。
“不过红花太俗,和娘子的气质不符,倒不如这跟青玉的簪子,衬托得娘子干练简洁,有一种寻常女子没有的美丽。”
霍安和刁大妹是两种脾气的人,刁大妹性子火爆,也就在他面前,会故意佯装出柔弱娇媚的模样,虽然她的佯装往往是东施效颦,根本就不的要领。
更多时候,刁大妹都是风风火火的,十足十的急躁脾气。
而霍安却是一个很温柔的人,除了当年刚被卖到刁家的时候沉默寡言了一段时间,在和刁大妹相处久后,就开始学着接受刁大妹这个妻子,并且适应对方的脾气。
在这段婚姻里,刁大妹是有些自卑的,即便霍安是刁家买来的女婿,可因为外貌上的差距,刁大妹总觉得自己才是配不上霍安的那个人。
可霍安从来不会让她有这样的感觉,这个男人太体贴了,即便现在这个场景,就连刁大妹都明白刚刚试戴红绢花的自己有多么滑稽丑陋的时候,霍安都会让她觉得是红花配不上她,而不是她不配戴那朵红花。
“那我就要这根青玉簪子。”
刁大妹红着脸,接过霍安给她选中的发簪,羞答答地学着那些娇媚的小娘子向霍安抛了一个眼风,那样魁梧的身板,英气勃勃的长相,实在是不适合这样撒娇的动作。
边上的人快看吐了,霍安却欣然接受妻子给予的小情趣。
刁大妹的温柔都是给霍安的,等她看向摊主,讨价还价的时候,又变成了往日那个直爽粗犷的刁大妹。
屠户身上总带着旁人没有的凶煞气,这会儿刁大妹又板着脸,小摊贩总觉得下一刻刁大妹都要掏出砍刀杀人了,因此也没耍心机,报了一个实在的价格,想要赶紧送走摊子前的这个瘟神。
刁大妹花二十文钱买下了那个青玉做的,做工有些劣质的玉簪子,却好像得到了什么宝贝似的。
“我替娘子簪上。”
霍安的声音总是那么温柔,让人听着就感觉如沐春风,刁大妹收敛起凶色,羞答答地低下头,等着夫婿替自己戴上发簪。
霍安的眼光不错,相比较刚刚完全不适合刁大妹的大红绢花,这个青玉发簪和刁大妹再般配不过了,刁大妹的头上也没有其余发饰,整体看上去干净清爽,不会突兀。
“好看。”
霍安替妻子戴上发簪,然后退远了一步端详了一番,给予肯定的赞美。
这会儿刁大妹的心情比吃了蜜糖还甜,恨不得现在就拖着霍安回家,再给儿子生个妹妹。
“哥,你喜欢泥人吗?”
“哥,你喜欢风筝吗?”
“哥,你想吃糖葫芦吗?”
刁大妹和霍安的儿子刁近冬紧紧跟在表哥霍凛冬身后,比霍凛冬小了四岁的他个头却比霍凛冬高了近二十公分。
或许是刁家的基因太强大,刁近冬的身上几乎看不到他爹霍安的影子,反倒像是翻版的刁老爷子,也就是刁大妹的亲爹,还没过十一岁的生日,就已经长了快一米八的个头,听说过世的刁老爷子身高接近两米,刁近冬有望青出于蓝胜于蓝。
因为是屠户人家,刁家并不缺肉食,刁近冬初了长得高,还长得特别壮,就跟一座大肉山似的,在人群中鹤立鸡群。
这个小子憨憨的,最喜欢黏着自家表哥,娘说了,表哥和爹爹都是柔弱需要保护的人,今天他最重要的任务就是保护好瘦弱的表哥。
因此从进城开始,刁近冬就亦步亦趋跟着表哥霍凛冬,用自己的高壮体格做壁垒,不让拥挤的人潮撞到霍凛冬。
“不——”
霍凛冬刚想说不用,忽然想到了那天从小笨蛋手里抢过来的那块山楂片,下意识换了口风。
“买两串糖葫芦吧。”
糖葫芦也是用山楂做的,那个小笨蛋应该会很喜欢。
糖葫芦很快就买回来了,刁近冬虽然是成人的体格,本质依旧只是一个不满十一岁的孩子,手里拿着一串霍凛冬分给他的糖葫芦,吃的不亦乐乎。
而霍凛冬只尝了一口,就被那刺激的酸味逼退了,看着剩下的那几颗糖葫芦,不知道该如何解决它们。
“都到饭点了,听说聚香斋出了几道新菜,前几次我去聚香斋送处理好的猪肉的时候,听到不少客人的夸赞,咱们今天就去尝尝吧?”
因为儿子的显眼体型,买完首饰的刁大妹和霍安很快就和他们汇合。
刁大妹一边说着话,一边用手不断摸着头顶的发簪。
“娘,你头皮痒吗,我帮你挠挠吧?”
刁近冬傻乎乎的,伸手就要帮刁大妹挠头皮。
“舅母新买的发簪吗?很漂亮。”
刁家人的情绪太好猜,霍凛冬顺着刁大妹的心意,对着发簪夸赞了一番。
“你舅舅选的,他也夸这发簪戴在我的头上十分漂亮。”
刁大妹瞪了眼儿子,谁的头皮痒呢,她看是这小子的皮痒。
还是凛冬乖巧懂事,说的话让人听着就开心。
得到了想要的夸赞,刁大妹美滋滋地带着三个小男人去聚香斋吃饭,或许是因为接连被家里的两个男人夸赞,这会儿刁大妹也觉得自己美了不少,走路虎虎生威,加上她身边小黑熊一样的儿子,边上的人都下意识地离他们一丈远,一家人的周围多了一个真空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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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住了,今天客人多,位子全坐满了,不知道客官介不介意拼桌?”
这几天进城采办年货的人比较多,年节的时候,又是大伙儿花钱最舍得的时候,聚香斋是青阳县最出名的饭庄,即便吃不起店里几两银子一道的珍馐美味,花个几百文,吃几碗高汤熬煮的面条大伙儿还是舍得的。
因此这些天聚香斋几乎天天座满,拼桌也是常有的事了。
“行。”
刁大妹他们没有那么多讲究,霍凛冬倒是有些洁癖,不过来到坪乡那么多年,在原本那个家里娇养出来的毛病,这会儿也被现实治的七七八八了。
说来也巧,店小二领着他们过去拼桌的对象正好是江家,江保宗带着女儿和丁婆子选好衣服,量好尺寸就往聚香斋赶了,正巧赶上最后一桌空位。
都是一个村子里出来的,江保宗自然也不会拒绝拼桌的要求。
一开始,两家都有些尴尬,可很快的,相处就融洽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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