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痴女日记12贵族

小说:骨中罪 作者:谜虞
    我在正文里解释一下吧(小妖精们都不看作者有话要说_(:зゝ∠)_)。

    这文是大修后的,现在第二个故事叫“痴女日记”,以前叫“雨夜屠夫”,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故事,V章节之后也会改回新故事,所以买过V章节的小妖精们不要担心。

    追文的老读者们都希望看到“雨夜屠夫”的结局,我在这里保证,“雨夜屠夫”的故事会推到后面写,绝对不坑掉。

    《骨中罪》是我所有文中框架最大,最难写的一个文,我会慢慢的写下去,因为目前手里有两篇文,两篇文隔日更,所以此文每周至少更新四次。

    《骨中罪》是我在晋江开文以来目前最冷的文,求小妖精们不要抛弃我,让我有写下去的动力。

    爱你们的小虞(づ ̄3 ̄)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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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痴女日记 12贵族

    高泽铁青着脸,拿着从衣柜里搜到的粉红色日记本走出休息室,此时店长刘成与两个店员站在墙边,配合警察工作。

    高泽走到他们三人的面前,举起日记本问道:“这本日记,是谁的?”

    刘成,阿原和小藻他们三人看到日记本时,刘成与阿原是一脸的迷茫,唯独小藻的脸色变得苍白,她立刻伸手想从高泽的手中抢回日记本,高泽一个侧身,让小藻扑了个空。

    小藻尖声说道:“就算你是警察,也不该随便乱翻别人的东西,你不知道这世界上有隐私权吗?!”

    小藻的声音很大,引得在便利店里工作的同僚们纷纷侧目,不知发生了什么事。

    “隐私权?”高泽冷声道:“你没资格说这三个字吧?老实交代,你对这本日记里的人都做了些什么?”

    小藻涨红了脸,声音都颤抖起来,“我……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在别处搜查的欧阳墨与孙珑闻声赶来,“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高泽把粉色笔记本交到了孙珑的手中,孙珑狐疑的将其打开,翻了几页后脸色也越发的严峻起来。高泽从腰后拿出手铐,还不等小藻反应过来就将其铐住,“你现在有重大嫌疑,跟我们去警局好好解释一下。”

    “我……我……”小藻毕竟是女孩子,吓得眼圈都红了,扭头向自己的同事们求救,“阿原,店长,救救我……”

    高泽打断了小藻的话,对刘成和阿原道:“请你们也跟我们走一趟,协助调查。”

    回到小红楼,小藻被关进单独的审讯室,高泽,孙珑和欧阳墨开始分工调查。孙珑去调查粉色日记本里的男子目前的状况,欧阳墨去了解小藻的生活圈子,而高泽负责向刘成与阿原问话。

    根据唐锦所说,那些人肉是他在二十四小时便利店买的,可当高泽告诉刘成与阿原,有人举报说店里卖的肉是人肉时,两人面露惊色,异口同声的否认了。

    “这不可能,化验结果没出来你们警察不能这么冤枉人!”刘成反驳说道:“这一定是其他店里见我们店的肉卖得比市场价便宜,客流量大,所以嫉妒我们店,故意造谣的。”

    高泽对此抱有疑问,“为什么你们店里的肉普遍比市场价便宜?是你进的货吗?进货单子在哪里?”

    “是我进的货,”阿原回答道:“我给老板打工好几年了,他平时身体不好,很多活都是我帮着做的,进货单都在我这,至于定价为什么会这么便宜,是因为进货价就很低啊。以便宜的价格卖出去,店里也能赚钱,而且增加客流量。”

    “你是从哪里进的货?”高泽问道。

    “屠宰场,市郊边上有个私人屠宰场,那里养了很多猪,也有鸡鸭的,老板人挺好,我就跟他们进货。”阿原说着,从口袋里拿出手机,翻通讯记录,道:“我把他们场的联系方式给你,你可以去问。”

    高泽接过阿原递来的手机,将上面的电话号码抄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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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成与阿原离开后,高泽立刻打电话给屠宰场,可惜老板不在,接电话的是员工,那员工只是个打工的,对屠宰场的生意并不了解,高泽挂下电话后,决定亲自走一趟。

    可还没等高泽穿好外套,只见孙珑风风火火的从外面赶回来,他的脸色可不好看。孙珑见高泽像是要外出的样子,连忙拦住他,道:“高泽,先别走,快把金妮和欧阳找回来,失踪的人可不止五人!”

    没过几分钟,0组组员全部集齐,孙珑已经将日记本里的所有男子的照片贴在了题板上,并在照片下面标注了姓名与日期。

    孙珑指着题板上的照片,告诉高泽他们,出现在日记本里的所有男子,在近两年里,全部失踪了。

    孙珑与众人分析道——

    日记的所有者有一个怪癖,就是喜欢给自己跟踪的人起外号,用外号来称呼这个男子。日记里总共记载了十一名男子,包括在绿洲花园附近失踪的四名,但不包括魏子建。这是十一名男子中,其中有十名男子被日记所有者跟踪,调查,尾随,日记里清楚的写明了这十人的真实姓名,职业,家庭住址,兴趣爱好,甚至何年何月去女票女娼这种隐私的事。

    假如有人有计划的将这十人掳走,并不困难,因为日记里连失踪男子的回家路线,几点单独晨跑,是否独居都写得一清二楚。

    最后,孙珑说了一件更为让人吃惊的事,他翻开日记本的后面几页,指着上面的内容,神情惊恐的对高泽他们说道:“这个……这个是最后被尾随的人,外号叫‘贵族’,看上去嫌疑人还没调查出来‘贵族’的真实姓名与身份职业,可……可我推断,这个‘贵族’指的是唐锦。”

    众人闻言,立刻去去翻看日记里对于“贵族”的描述。

    日记所有者对贵族的第一段记录。

    【20XX年6月3日

    今天是他第一天来店里,他真的好迷人,优雅的气质就像是童话书里的贵族王子。

    他穿着灰色风衣,围着围巾,挎着工作包。他很瘦,很白,鼻梁很高,唇形略薄,却很性感。最让我无法忘记的是他的眼睛,他的眼睛很漂亮,瞳眸很大,却不会显得怪异。

    如果非要说他有什么缺点,那就是他的声音并不好听,他来结账离开时,对我说了声“谢谢”,他的音色有些嘶哑和破音,不过我不讨厌 。】

    虽然这只是普通的一段日记,内容是对某人的第一印象的描写,可高泽能看得出,日记里所指的人绝对是唐锦!

    紧接着下面几次关于“贵族”的日记内容,多半是日记所有者的抱怨了,因为他很想了解“贵族”,可每次跟踪到一半就会跟丢,这越发的让“贵族”有神秘感,越发的让日记所有者想了解他。

    关于“贵族”的最后一段日记,是在9月28日。

    【20XX年9月28日

    我发现一个惊天的大秘密,原来贵族有双胞胎兄弟。

    今天贵族来店里买东西,我以为他不会再来了,看到他我既害怕又开心。贵族结账离开后,我发现店里还有一个跟贵族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啊不对,不算一模一样,贵族的眼睛比他漂亮,不过他比贵族的声音好听,没那么嘶哑。

    真不知他们谁是哥哥,谁是弟弟。】

    看到此处,这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被日记所有者误以为是唐锦双胞胎兄弟的人,是木戎。根据酒吧里前来报案的人所说,木戎的失踪日期就是9月28日!

    高泽突然想起来昨日他从便利店里拷来的监控视频。他翻了翻自己的口袋,找到U盘,然后快速来到电脑前,把U盘插.进USB接口,调出9月28日的监控录像。

    高泽将录像快进到下午19点23分时,监控画面里出现了唐锦的身影,他的表现并无异常,提着篮筐买东西。过了三分钟后,又有一个人进便利店,此人穿着运动休闲装,戴着鸭舌帽,监控拍下了他的脸,是木戎!

    唐锦在收银台前,与小藻付账离开,紧接着木戎也离开了,匆匆忙忙的样子,手里提着篮筐没付款,被小藻拦下,接着木戎把篮筐塞回小藻的手里,离开便利店。离开时间是下午19点41分。

    看完监控录像,孙珑直接摊在了转椅上,脊背开始发凉,“我终于知道木戎为什么失踪了,不是因为发现关于魏子建的线索被灭口,而是……而是被误认为是唐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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