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丰宇满脸狐疑地盯着笑得一脸猥琐的潘志杰,对方越是故作神秘,他心里越不踏实,瘆得慌。总觉得这帮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家伙又会搞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到时候他又得跟着遭殃,无端搓掉一层皮。
“听着,这里是覃家,你最好别给我添乱。”齐丰宇拎住潘志杰胸口的衣服,眯起眼睛警告。
“好事,绝对是好事。”潘志杰一脸讨好,直接略过胸口那只威胁他的手,凑到齐丰宇面前小声道,“我们给莫总准备了一份特别的礼物,保管莫总会喜欢。齐少,你一直跟在莫总身边做事,一定比我们更加清楚,自从三年前莫总带回那个孩子后,这几年莫总的情绪一直不太对劲,想来和孩子的亲生母亲有关。”
齐丰宇闻言,忽然神色一变,揪着对方领口的手猛地收紧,咬牙道:“你究竟干了什么?别跟我拐弯抹角,听好,这件事在我面前说说也就罢了,聪明的,从今天开始就牢牢闭紧你的嘴巴,你要是敢在绍蘅面前提起一个字,就算你有十条命,我也保不住你,所以你最好别在我面前耍花招。”
“松手松手,咳咳……”潘志杰憋红了脸,使劲扒着胸口不断收紧的手。
齐丰宇猛然松开手,仿若碰到了什么赃物般用力甩开,他将手插回裤袋,冷冷地望着拼命咳嗽喘气的潘志杰:“你是要选择自己说,还是等绍蘅来了,你亲自跟他说。”
潘志杰咳了很久,才勉强呼吸到了新鲜空气,尽管心里颇有怨恨,却也不敢在齐丰宇面前造次,毕竟他们还要依附于齐丰宇,才能与莫绍蘅搭上线,他小心翼翼地道:“真的只是一份礼物而已……”
“哦?礼物?”齐丰宇哼笑一声,“看来你是铁了心要给绍蘅‘惊喜’,若是我非要追根究底,岂不是破坏了潘少的一番美意?那好,希望你的这份特殊的大礼,能让绍蘅心情有所转变,到时你可是大功臣了。”
潘志杰瞧着齐丰宇似笑非笑的表情,心里突然也没了底,莫绍蘅的脾气一向捉摸不定,从小就是莫家的另类,就算是莫家性子最暴躁的老太君,也拿莫绍蘅一点办法也没有。
再加上莫绍蘅喜欢反其道而行,明明是莫家娇生惯养,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二少爷,要什么没有?偏偏喜欢独自闯荡江湖,还愣是被他在道上闯出了一片天,现在道上的人见了他莫绍蘅,谁敢不称呼一声“莫爷”?
原本以为莫绍蘅就这么在一条道上走到黑了,莫家的老太君见他凭借一己之力也能过得风生水起,劝也劝不回来,也就睁只眼闭只眼了。至于莫家的其他人,巴不得莫绍蘅别再回莫家了,他们也好少一个竞争对手。
可惜莫家的那群人如意算盘打得噼啪响,却忘了莫绍蘅本就是个不按牌理出牌的人。就在莫家为了继承人的位置,搅得天翻地覆鸡飞狗跳之际,莫绍蘅突然回到了莫家。
半年后,“莫爷”摇身一变,又变成了“莫总”。
潘志杰越想越心慌,冷汗顺着额角滑落下来,此时他也顾不得擦拭了,战战兢兢地望着气定神闲的齐丰宇,讨好的语气瞬间换成了哀求:“齐少,我……要是我说了,齐少能帮我瞒过莫总吗?”
“呵!”齐丰宇笑了,“你不是信誓旦旦地说,你准备的这份大礼,保管绍蘅满意吗?怎么?潘少现在是想收回这份大礼不成?送出去的礼物,岂有收回的道理?潘少这是要出尔反尔吗?”
“齐少,您就别埋汰我了,我错了还不行吗?”潘志杰自知理亏,再次放低了姿态。
“不,你没错,堂堂潘少怎么会犯错?”齐丰宇双手抱胸,倚靠在沙发上。
潘志杰憋着一口气,无奈他现在有求于人,再多的不满和愤怒也只能强压回去:“我只是看到莫总似乎很喜欢那个人,还在宴会上的时候,莫总就经常看着他,后来我还看到那个人朝莫总笑,我想他应该也很喜欢莫总,所以我就擅自做主把他带回来了。”
“带回来了?本事倒不小,啊?你倒是说说,你是怎么把人带回来的?”齐丰宇忽然发现自己的直觉又应验了,只觉得太阳穴突突地跳,此时他身上若是有把枪,他一定会一枪崩开眼前这人的脑袋,好好看看这人的脑袋究竟是什么构造,是不是真长了一堆杂草。
“齐少,我……”潘志杰被齐丰宇凶狠的眼神吓得倒退了好几步,差点就因为双腿发软而跪倒在地,他怎么忘了,眼前的这个男人虽然吊儿郎当没个正经,却是一路跟着莫绍蘅从莫爷变成莫总,而这个男人也从齐爷变成了齐少。
齐丰宇突然觉得,就算他现在一手掐死了潘志杰,也只是脏了自己的手,于事无补,他冷冷地扫视了潘志杰一眼:“人呢?”
“在……在莫总的房间……”潘志杰话音刚落,齐丰宇已经消失在了眼前。
直到猛烈的关门声响起,潘志杰才脱力地跌坐在地上,齐丰宇离开前看向他的那一眼,让他仿佛觉得自己在对方的眼中,已经变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真的不是他潘志杰胆小如鼠杞人忧天,莫绍蘅若是想要一个人消失,那也不过是一句话的事,多的是心甘情愿替他卖命的人。
齐丰宇迅速离开客厅,他觉得自己只要再多待一秒钟,他就会忍不住失手掐死那个混账东西。果然是他最近太纵容这群一无所成的混账了,眼力见没长几分,胆子倒是长进不少,竟敢打莫绍蘅的主意。
别馆的上层住的都是宾客中的贵客,依照莫绍蘅与覃老爷子的交情,莫绍蘅在覃家的待遇,那可谓是贵客中的贵客,自然住在别馆的最高层。
齐丰宇乘坐电梯到达别馆十楼,莫绍蘅还在陪覃老爷子,他必须赶在莫绍蘅回来之前,尽快把这份“大礼”处理干净。覃老爷子最在乎颜面,不管潘志杰是不是自作主张,敢在覃家胡作非为,他们都脱不了干系。
不过潘志杰的一番话,倒是让他想起了另一件头疼的事。
3年前,莫绍蘅突然从S市带回来一个三岁小孩,小孩长得白白嫩嫩,十分的可爱,讨人喜欢。起初齐丰宇以为是莫绍蘅哪家亲戚的孩子,毕竟莫家家大业大,乱七八糟的亲戚旁系不计其数,八竿子打不到边的远亲,也会想方设法地挤进来。
结果莫绍蘅丢给他“我儿子”三个字,就抱着小娃娃潇潇洒洒地走了,惊得齐丰宇差点咬掉了自己的舌头。随后他还来不及询问清楚,莫绍蘅就交给他一大堆任务,给小孩找奶妈,置办小孩用品等等。
莫爷有令,所有的小孩物品都要精选,还要他亲力亲为,一整天时间,齐丰宇忙得脚不沾地,终于在莫绍蘅失去耐心前,把所有的小孩物品都布置齐全了,他这才有机会喘口气,好好问清楚小孩的来历。
莫寺源是莫绍蘅的亲生儿子,或许现在外面的人对这个认知深信不疑,还真别说,小孩的眼睛、鼻子和莫绍蘅几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似的,连莫老太君和莫家的其他人都忍不住怀疑小孩的身份。
但齐丰宇跟随莫绍蘅十几年,清楚莫绍蘅的为人处世,断不会做出让私生子流落在外的事。若说唯一一次意外,那也是7年前T大的毕业晚会,其实说穿了,也是莫绍蘅自己允许那样的意外发生,否则谁也近不了他的身。
齐丰宇原本以为莫绍蘅与那个人也不过是一夜纵情,对方的身份也不一般,就算莫绍蘅对那人颇有好感,当时的情况也不允许莫绍蘅轻举妄动,莫家的局势还不稳定,道上的一些虫子又开始伺机而动。
所以等莫绍蘅稳定局面,突然心血来潮想起那一夜的美妙体验时,那已经是四年后了,而那时的宁家早已物是人非。齐丰宇甚至还记得莫绍蘅在得知那个人已经去世的消息时,他真的以为莫绍蘅会失控。
第二天莫绍蘅就消失了踪影,几天后带回来一个三岁小男孩,取名莫寺源。齐丰宇当时也是震惊过度,才失去了最基本的观察能力,小孩除了眼睛和鼻子像莫绍蘅,其实整张脸和那个人长得一模一样。
一个藏在莫绍蘅记忆深处多年的人——宁薛!
直到莫绍蘅把小孩带回来后,齐丰宇才后知后觉地发现了一件事,这件事让他毛骨悚然。这么多年来,莫绍蘅的生命里似乎只出现过一个宁薛,7年前的那一晚过后,莫绍蘅的身边再也没有出现过任何人。
齐丰宇知道从莫绍蘅的嘴里套出真相不现实,他便明智地转换死缠乱打的目标——死人脸,死人脸是他给莫绍蘅的特助贺璟逸取的绰号,谁让这家伙整天摆着一张棺材脸,三棍子打不出一个闷屁。
当时就是贺璟逸撇下他,陪着莫绍蘅去了S市,那几天究竟发生了什么,贺璟逸若是不清楚,那岂不是对不起这家伙“魔鬼特助”的称号?死人脸果然没有让他失望,齐丰宇很快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情报。
他猜得一点都没错,莫寺源的确是宁薛的儿子,齐丰宇莫名觉得,还真是小瞧了宁薛,没想到这人刚和莫绍蘅发生那样的关系,转身就结婚生子了。算算莫寺源的年龄,宁薛一毕业就该结婚了,否则也不会有莫寺源这么大的儿子。
除非莫寺源还真是宁薛给莫绍蘅生的儿子,这个日期似乎更吻合,而且莫寺源的小嫩脸的确也有莫绍蘅的影子,齐丰宇当即就觉得自己的脑洞突破天际,女娲都补不上了。
不过也确实可惜了,笑得那么耀眼、张扬、风华绝代的人,就这么化为了天地间微不足道的尘土,徒留一段稍纵即逝的回忆,刻在人们的心目中,等以后当大家想起时,也只是一个令人无比惋惜的人罢了。
齐丰宇对宁薛的印象也非常深刻,那样一个人,就算只是安静地坐着,嘴角稍稍弯起一个似笑非笑的弧度,也足以叫人难以忘怀。
何况宁薛的行事作风本就算不上低调,他肆意地挥霍自己的才能,让整个T大都笼罩在他的光芒下。他有属于自己发光发热的舞台,懂得如何展现自己的人格魅力,让所有人成为替他呐喊助威的崇拜者。
齐丰宇叹息,这个世界上或许也只有宁薛那样的人,才能入莫绍蘅的眼了吧。每次看到莫绍蘅抱着莫寺源,他也忍不住替莫绍蘅惋惜,如果宁薛还活着,或许真的可以成为陪伴莫绍蘅一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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