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笙努力睁开沉重的眼皮,“对,该洞房了。”
正咧开嘴笑的当口,被林行歌以吻封唇。
婚房内温度渐升,莫笙不满道:“行歌,你头上的东西好扎人。”
林行歌抵着莫笙的鼻尖,“那你帮我取下来。”
醉醺醺的人笨手笨脚,越解越着急,脸皱成一团,“欺负人!坏东西不让我洞房!”
林行歌的心里化成一片,享受极了面前这人为她着恼的可爱模样。
费了好半天劲,莫笙终于把那碍事的头饰扔到一边,望着林行歌头发散落的模样,吞了好几下口水。
借着酒劲,直接跨坐在林行歌身上,将人推倒,捧着脸亲上去。
莫笙胡乱摸索着,始终不得要领,过了好久,林行歌的衣服还好端端穿在身上,除了皱一些,与进屋之时别无二致。
“行歌,我脱不下来!”莫笙苦着脸求助,那可怜巴巴的表情像极了没奶吃的娃娃。
林行歌无奈,明明自己才是小的那个,偏偏这人比她更像个孩子。
她握住莫笙的手,放在领口,“我教你。”
林行歌拉下帷帐,两人贴得极紧,彼此的呼吸交融在一起。
莫笙感觉身上凉飕飕的,不知何时,红色布料都不翼而飞了。
她的脖子酥酥痒痒的,好像是有个温软湿热的小东西在上面跳舞。
脚心发热,热意直蹿到头顶,只能靠大口呼吸纾解胸口喷薄的火山气浪。
忽的,似是有一片羽毛掉落在含苞待放的百合花上,摇曳几下,痒得小百合四处逃窜。
羽毛撩拨几下,百合花十分不给面子,依旧大门紧闭。
如此,小羽毛有了脾气,眼看着就要往别处飘,百合花急了,立刻打开花瓣,将小羽毛收了进来,紧紧包裹。
小羽毛有些后悔,因着她成了落汤鸡,每每想逃走,又被强拖回去。花蕊触动,汁液翻涌。
莫笙嘤咛几声,咬住林行歌的耳垂,既像是泄愤,又像是邀请。
呼吸交缠,肢体交错,汗雨涔涔,木床吱呀,帷帐飘动。
烛光忽明忽暗,直到天明。
清晨。
莫笙醒来时,四肢绵软无力,脑袋嗡嗡作响。
而战果累累的床上,如今却只有她一人。
系统:“恭喜宿主完成‘一夜电10次’成就,触发系统【敬你是条汉子】崇拜模式,首次获得崇拜积分20。”
一夜十次!我体力有那么好?!
莫笙揉揉脑袋,“你是不是疯了?在说什么胡话!”
系统:“恭喜宿主拥有反驳系统的勇气,崇拜积分+5。”
莫笙懒得理会系统,支着要散架的身子坐起来,嘴里嘟囔:“睡完就跑,也太过分了!也不等我一道起床。”
系统:“宿主对系统突如其来的高冷,崇拜积分+5”
莫笙头上青筋直跳,这沙雕系统该不是个抖M吧!
系统:“被骂得好爽,崇拜积分+10”
莫笙从未感到过如此恐惧,就像是临死前的回光返照。
系统:“感受到宿主的害怕情绪,崇拜积分-10”
从来来回回的对话中,莫笙似乎摸到了什么规律,随着跟系统一会儿强硬,一会儿怂软的试探中,崇拜积分也在忽上忽下不断变化。
她小声嘀咕:“该不会是因为昨晚电放太多,要报废了吧!”
系统:“崇拜积分达到100,可兑换技能【领袖的力量】,请问宿主有需要吗?”
莫笙挠挠头,答:“那兑换一个试试?”
系统:“兑换成功,崇拜模式关闭。”
莫笙眉头皱得愈发紧,试探道:“你个蠢货。”
系统:“嘤嘤嘤,被宿主辱骂啦,忍不住要放电呦!”
“……”莫笙十分后悔,早知道刚才多骂一阵了。
莫笙若有所思,这是不是说明,这个系统其实是有隐藏功能的。只是条件太过苛刻,昨夜是因着喝了酒,神经麻木了,才不知不觉忍过了电击。今晨起来,头就像是被钻头打穿了,疼痛异常,代价未免大了些。
这时,林行歌推门进来,手上端着食盘。“阿洛,你昨晚喝了好多酒,我让人给你熬了粥,喝了舒服点。”
听见林行歌说话,莫笙一下想到昨晚洞房之时的酥媚之声,脸上立时蒙了一层红灿灿的雾。
只好转移注意力,道:“怎么不叫我弱鸡了?”
林行歌有些难为情,又不愿表现出来,眼神飘忽,“一个女孩子,叫弱鸡多难听。何况那本就是你的外号,我们如今成了亲,自然要换个亲近些的称呼。”
莫笙见林行歌羞了,反倒长了胆子,升起一抹坏笑,“那不如叫声相公来听听!”
“什么相公!你又不是!”林行歌皱了皱鼻子,“要叫也该叫小娘子,我是少寨主,你就是压寨夫人!”
莫笙做了个鬼脸,正想起身,发觉腰腿酸软,没有一点力气。
“再歇歇吧。”林行歌将吃食放在桌上,眼中溢着宠溺,走过来坐在床边,拨开莫笙耳边的碎发。
“若是你也穿着新娘的大红喜服,一定更美。”
说着,把额头与莫笙相对,商量道:“我让人给你买些裙衣,你跳舞给我看,好不好?”
“好。”
一股独属于林行歌的女儿清香钻进莫笙的鼻子里,使得她没忍住亲了亲林行歌又嫩又软的嘴角。
嗞~
莫笙闭了闭眼睛,心道:“老西,就不能保持刚才对你骂不还嘴的状态吗?”
系统:“嘻嘻,那宿主要努力征服我呀!”
莫笙注意到系统话里的不同寻常,将这句话记在心里,打算往后有时间细细研究。
又缓了一阵,莫笙才颤巍巍走到桌边,食指大动。
林行歌则是拿起床上的白色帕子,小心翼翼地收紧一个荷包里。
莫笙瞧见了她这一系列动作,脸上本已褪去的红雾又重新笼上来。“你收进荷包里做什么,难不成要随身带着么!”
林行歌愣了一下,点点头,“我原本只是想收起来做个纪念,你这一说倒是提醒了我,以后我便贴身带着好了。”
“你还是收起来吧!”莫笙恨不得把头埋进粥里,“哪有人天天带着人家落红到处跑的!”
林行歌十分炫耀似的将荷包拿在手上晃了晃,“你是我的人了,这就是证据,我天天带在身上有何不可?”
闻言,莫笙心里甜滋滋的,“你就那么喜欢我?”
“从懂事起,我就喜欢你。”林行歌直视莫笙的眼睛,说得认真。
莫笙心里酸酸的,这样被珍视的感觉,让她起了贪念。
***
正如苏玦所说,朝廷的确在外面设了埋伏,且此次拿的兵器杀伤力十足,多亏了早加防范,给守山的寨兵配了藤甲,才避免更加惨重的伤亡。
熊大让人将苏玦从牢里带出来。
他翘着二郎腿,斜倚在兽皮榻上,随意问道:“你说你对兵器略通皮毛,可知那些官兵的弩是如何制得的?”
苏玦作了一揖,“那官兵手里的弩,十分精良,一般人想必很难做出来。不过在下倒是对排兵布阵有些见解,若是寨主不嫌弃,我愿投奔黑熊寨。”
熊大眯眯眼睛,“那我又如何知道,你不是朝廷派来的狗腿子啊?”
苏玦站直身子,正气凌然,“是不是奸细,时间自能证明。寨中大夫救我之时,我只吊着一口气。苏某还不至于拿父母给的命作儿戏,若是运气不好,岂不是要呜呼哀哉?”
熊大坐起身,“既如此,倘若你能帮黑熊寨击退三回朝廷的狗贼,我就信你。且击退还不算,要从他们手里弄些兵器来。若是你办不到,我也可现在放你下山。我黑熊寨从不滥杀无辜。”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苏玦转了一下手中的扇子,“寨主这约,我应下了。”
山下。
莫笙由林行歌牵着,走在集市上。
说起来,她们几乎不曾一同下山。林行歌十五岁前,熊大从不让她下山。莫笙呢,则是没兴趣。去趟市集要走十几里路,她可是没那个脚力。
今日,莫笙也是想全了林行歌的愿,才牟足了劲,陪她来寻常百姓的集市上走走。
两人走累了,便到一家酒楼填肚子,顺带歇歇脚。
隔壁桌两个文人模样的人相谈甚欢。
“听说了吗?最近都在传,‘得神女者得天下’。”
“听倒是听了,只是这神女,究竟是何方神圣?”
说说话的人虚捂住嘴,压低嗓门,“据说,神女出生之时口衔一颗赤石,天上金光乍现。”
莫笙手里的筷子啪嗒一声掉在桌上,额上冒出一层细密的汗珠。
“阿洛,你怎么了?”林行歌拿出帕子帮莫笙擦汗,焦急道,“是不是中暑了?”
“没事,我就是突然想回了。这里一点都不好玩儿,人也多,叫人喘不上气。”莫笙握住林行歌的手,起身就往外走。
十五年前,大梁皇室诞下一名公主,口衔赤石,金光乍现,被视为祥瑞之兆。
当日,梁都大赦囚犯,张灯结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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