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7章 满江红

    夜色渐深,几个女孩明日还需上班上学,纷纷回各自卧室睡觉。

    倒是王凯,忽然拿了瓶酒,默默的走到了阳台之上。

    平日里的他,总是没心没肺,大大咧咧的。

    可是今日,能够明显的感觉到,他的情绪非常的不对劲。

    尤其是那句:老大,如果有一天你真的不需要我了,我会离开的······

    尽管后来王凯解释,自己是说着玩的,不用放在心上。

    但又有多少真心话,是以开玩笑的形势说出来的?

    他陪了孤皇整整十年,无数次沙场并肩战斗,浴血厮杀。

    严格意义上来说,他们两人早就不是上下级的关系,而是兄弟。

    如今,看到叶孤城家庭美满,生活越来越多姿多彩,他忽然间萌生了退意。

    他也是时候该回归家庭,去看看他年迈的父母,独守空房的未婚妻了。

    “走,喝一壶?”

    就当王凯缓缓的走到阳台的时候,叶孤城突然走身后走了出来。

    他向来心思细腻,极其擅长观察别人的微表情。

    尽管刚刚吃饭的时候,王凯一直在强颜欢笑。

    但是叶孤城能够感受到,那笑容有些言不由衷,再也不如之前那般纯粹了。

    所以,几个女孩进入卧室之后,他便跟随着王凯,走到了院子里的阳台上。

    今日正好是十五号,那圆圆的月亮挂在星空中,尤为的耀眼。

    “好!”

    看到叶孤城走出来,王凯立刻应了一声。

    自退役回国之后,总是有很多的琐事缠身,他们已经很久没有月下对饮了。

    想当初在沙场的时候,他们总是习惯席地而坐,拿着二锅头对着干。

    那时候的他们,没有任何的烦恼,遇到敌人就是杀!

    杀他个天翻地覆,日月无光,极为的快意恩仇。

    “王凯,你小子,不是偷偷摸摸的藏了好几瓶五粮液么?”

    “赶紧去拿出来,今晚咱们哥俩好好的喝一场,不醉不休!”

    叶孤城拍了拍王凯的肩膀,嘴角勾勒出一丝的弧度,脸上挂着爽朗的笑容。

    在他心目中,王凯并不是他的属下,而是无话不说的铁哥们。

    正是如此,他才会勾肩搭背,称呼“哥俩”。

    要知道,正常情况下的孤皇,那可是冷漠决然,杀伐果断。

    很少会这般真情流露,在月下和知己互诉衷肠的。

    “不行,那几瓶藏着的五粮液,我得带回去给我爹。”

    “我爹是个酒腻子,我答应荣归故里的时候,给他带两瓶陈年好酒的。”

    “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既然答应了,我就不能够食言。”

    王凯虽然表面上粗犷,但是内心挺细腻的。

    父亲总是喊他是“忤逆子”,可其实他非常的孝顺。

    若是说这辈子做的唯一的一件“不孝”的事情,那就是毅然决然的出来从军。

    二十多年前,他的父亲老年得子,年纪已经很大,才生下了他。

    所以,老两口对其非常的宠溺,捧在手下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人们常说,晚生晚育的孩子非常的聪明,可偏偏王凯是个例外。

    他从小就调皮捣蛋,学习成绩非常的差,一直在班级里面垫底。

    他的老父母为其真的是操碎了心,几乎是倾其所有,可他依然是吊儿郎当的。

    经历了好几次退学之后,王凯知道自己不是学习的料子,于是就提出了想要当兵。

    那会儿,弃笔从戎是非常光荣的,王凯非常幻想自己能够成为大英雄。

    可是他的父母,因为不想失去这个儿子,怎么都不同意他从军。

    甚至,直接将他锁在房间里面关禁闭,绝对不允许他外出。

    老两口年事已高,要的不是什么英雄,他们要的是儿子!

    因为这件事情,父子俩闹的不可开交,一度断绝了父子关系。

    但是,这依然阻止不了王凯要成为英雄的决心!

    他瞒着父母,偷偷摸摸的报名,并且因为健壮的体格,成功的被应征入伍。

    自那以后,王凯就没有回过家,一直勒马疆场。

    父子俩就这样互相的怄气,怄了整整十年,谁都不肯低头服软。

    可尽管如此,王凯还是偷偷摸摸的将军饷和俸禄,寄回了老家。

    他的父亲虽然明面上还生气,但是打心底里已经原谅了这臭小子。

    每个月的十五号,总会准时的等在邮局。

    中途有一个月,王凯因为身负重伤,没有办法寄钱。

    老头子硬生生的守在邮局,守了整整二十四个小时。

    他本就年事已高,又有老寒腿,只要时间一站长,双腿便疼的不受控制。

    可是那次,他毅然决然的站了一天一夜,无论邮局的工作人员怎么劝阻,他就是不肯回去。

    倒不是说,老头子惦记着王凯的军饷,而是因为只要寄钱了,那就证明儿子还活着。

    对于老两口来说,儿子是不是英雄根本就不重要,只要王凯活着,他们比什么都高兴。

    就这样,整整十余载,老两口总是在每个月十五号的一大早,就守在邮局外。

    尽管他们已经很多年没有见过儿子,但只要看到有军饷打过来,他们悬着的心便会放下来。

    当然,中途王凯曾经回去探望过一次父母,但是担心父亲看到他大发雷霆,他只能够远远的看着。

    如今,他跟随着孤皇退役,不用再浴血四方,他想拎两瓶好酒,回去给老头子道个歉认个错。

    “原本,我是准备将这几瓶好酒,让你带回去给伯父的。”

    “但是现在看来,好像没有那个必要了······”

    叶孤城一切都看在眼里,怎么可能不知道王凯的心思?

    他从身后,拎出了几瓶多年前的茅台,放在了桌子上。

    酒这种东西,当然是越陈越香,这几瓶茅台,可是叶孤城压箱底的私藏。

    “哇!”

    “这,可是好酒中的好酒!”

    看到面前的茅台之后,王凯两眼直冒精光。

    他父亲是个酒腻子,他又何尝不是呢?

    在这一点上,遗传基因实在是太强大了。

    “那你说说,咱们今晚是喝五粮液呢,还是喝茅台?”

    叶孤城故意的挑了挑眉毛,揶揄王凯道。

    “嘿嘿······”

    “咱们今晚喝五粮液,我这就去拿!”

    “这几瓶上好的茅台,我给老爹带回去。”

    王凯憨笑了两声,迅速的将茅台夺走,藏了起来。

    比起五粮液,这几瓶茅台可要珍贵的多,有钱都不一定买得到。

    就这样,两人坐在院子里,一边对饮,一边闲聊。

    没有花生米,没有拍黄瓜,更没有牛羊肉。

    铁骨铮铮的真男人喝酒,就是这么刚,完全就是对瓶吹。

    喝到兴起的时候,王凯拿着酒瓶,一边耍醉拳,一边吟诗。

    “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为报倾城随太守,亲射虎,看孙郎。”

    “酒酣胸胆尚开张,鬓微霜,又何妨?持节云中,何日遣冯唐?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

    王凯虽然没什么文化,但还是上过好几年学的,一首苏轼的《江城子》,吟的挺像模像样的。

    “老大,你也来一首!”

    微醺的王凯,开始“挑衅”叶孤城。

    当然了,他也只有喝醉了,才敢这么的“胆大妄为”。

    这要是在清醒的状态下,估计听到“俯卧撑”三个字,便会吓得脑袋一缩。

    “我不喜欢酸文酸语,实在是太矫情了。”

    叶孤城摆了摆手,直接拒绝道。

    他虽然同样一身的酒气,但千杯不醉的他,格外的清醒。

    “老大,我看你这不是不喜欢,而是根本不会。”

    “别担心,你没文化这件事情,我一定会替你保守秘密的。”

    “嘿嘿嘿······”

    王凯继续挑衅,没心没肺的大笑着。

    他之所以这么说,其实是激将法,故意的激起孤皇的好胜心。

    其实王凯早就听说过,作为寒门学子的叶孤城,上学的时候非常聪明。

    毫不夸张的说,如果不是弃笔从戎的话,按照他当时的成绩,清华北大随便选。

    “你小子,瞧不起我?”

    “行,我今天就陪你吟一首。”

    叶孤城拿起手中的酒瓶,径直站起了身。

    他向来以理智示人,从不会醉酒,更不会失态。

    但今天,既然王凯这么有兴致,那就舍命陪君子,陪他疯一回。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一首岳飞的《满江红》,慷慨有力,掷地有声,充满了君临天下,睥睨众生的霸气!

    他叶孤城弃文从戎,不仅为了杀胡虏灭匈奴,更为了收拾这旧山河,还大华太平盛世。

    如今虽然国土无恙,敌人不敢贸然来袭,但是国内暗流涌动,波澜万丈。

    宁将安危,至今生死未卜,内鬼一事,仍旧破朔迷离,几大皇族,依然随机而动。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作为九星麒麟帅,他身上的担子非常,必须扛起这份责任。

    与其说,他吟这首《满江红》是陪王凯一起疯,不如说是对自己的鞭策和激励。

    他虽已退役回国,但肩膀上仍旧扛着九颗将星,担负着守国之净土,护黎民百姓的使命。

    周氏皇族也好,叶氏皇族也罢,但凡是牵扯到内鬼的人,他会一个一个的挖出来。

    平沙莽莽黄入天,英雄埋名数十年,剑河风急云片阔,将帅金甲夜不脱。

    叶孤城他不在乎功名,不在意利禄,他只要这九百六十平方公里的国土,安宁祥和。

    “好!”

    “好词!”

    “老大,你最让我敬佩的,就是你舍生取义的豪气!”

    王凯憨憨一笑,对着叶孤城,竖起了大拇指。

    这些年来,他之所以一直追随孤皇,就是冲着这国家大义。

    “砰······”

    可是,刚刚才竖完大拇指,王凯忽然栽倒在地。

    他的酒量其实很一般,但酒胆那是挺足的,喝起来就没完没了的那种。

    但有句话说的好,酒不醉人人自醉,今日王凯更多的是因为心里有事,才会醉的这么快。

    “你小子,又来!”

    看着躺在地上呼呼大睡的王凯,叶孤城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

    十余年来,他不知道扛王凯这个酒鬼多少回了,两只手绝对数不过来。

    但凡是每次打了胜仗,举办庆功宴的时候,王凯总会喝的你们不认识我们,烂醉如泥的瘫在地上。

    而几乎每次都是他,硬生生的将这个家伙扛起来,扔到军营里面。

    没想到现在离开了疆场,王凯还是这一副德性,喝了点酒之后,就不省人事了。

    “明天,罚你两千个俯卧撑!”

    叶孤城嫌弃归嫌弃,还是蹲下了身体,迅速的将王凯扛了起来。

    最近网上可是报道了一个新闻,有个醉汉躺在地上睡了一夜,手脚都冻僵了,差点没了性命。

    王凯这小子虽然身体贼棒,但天气这么冷,要是真的躺这里,明天早上肯定有个好歹。

    “好酒,再来······”

    被扛在肩上的王凯,还在做大梦呢,嘴里念叨着好酒。

    叶孤城顾不得那么多,迅速的将其扛到房间,躺在了床上。

    他可不是王凯那定了娃娃亲,独守空房的小媳妇,才不会帮其脱鞋洗脚。

    走出王凯的房间后,叶孤城简单的收拾了一下,便回自己的卧室。

    他刚刚准备洗澡,却听到了屋子外面有敲门声。

    “孤城,你睡了没?”

    萧慕寒的声音非常的轻,显然是不想吵到其他已经酣睡的女孩。

    “还没。”

    叶孤城应了一声后,立刻就打开门,或许是兴致使然,又或许是酒壮怂胆。

    将将才打开房门,他就微微一笑,顺势的伸出手臂,一把将萧慕寒搂到了怀里。

    二十七岁,虽然已经过了血气方刚的年纪,但作为男人,他精力尤为的旺盛。

    之前曾经和萧慕寒有过一夜的欢快,现在的他,又开始怀念那若即若离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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