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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之初烦躁地揉了揉眉心,在国王湖边走来走去。
看来直接找到顾念之的可能性不大,只有从侧面下手。
想起他们收到的那个视频里出现的塞斯,何之初镇定下来。
他真是太着急了,关心则乱,怎么忘了最重要的人。——塞斯。
既然塞斯能够掺和进去,塞斯的继父约克肯定出了大力。
顾念之失踪这件事,约克不知道才有鬼了。
但是对付约克这种人,不可能跟对付这个司机一样。
何之初握了握拳头,对着夜空暗暗祈祷,只希望顾念之能够想尽办法活下来。
不管怎样,只有活下来,才有希望。
“回城。”何之初拿了主意,转身上车。
何之初刚坐到车里,还没喘口气,就听见手机响了。
“什么事?”何之初滑开手机接了起来。
是帮他查那些车牌号悬赏的机构打来的电话。
那人非常激动,德语说得又快又急,跟打机关枪一样哒哒哒哒:“有人来电话说看见这两辆车了!”
何之初马上说:“把地址发到我的手机上,我马上去看。”
他正好在外面,可以顺路去看看这两辆车在哪里。
何之初本来以为对方用了这两辆车作案,现在被人找到,肯定会弃车了。
结果这些人不知道是太大意,还是笃信他们藏的隐蔽,不会有人找到他们。
总之当那两辆车所在的地址发过来之后,何之初发现一辆车在慕尼黑郊外不远的地方,还有一辆居然就在慕尼黑市区一个小诊所的停车场里!
“走,先去这个地方。”何之初将慕尼黑郊外的地址发给他的人。
几辆悍马SUV又风驰电掣般离开了国王湖,趁着夜色,迎着凛凛夜风往慕尼黑开去。
他们开得快,一路高速不断超车,最后只花了一个小时就到了那个地址。
这个地址是在慕尼黑郊外的一个中等社区。
社区里面都是一栋一栋的独栋别墅,每家每户门前都有一个小小的花园,地方不算特别大,但也是前有院,后有园。
这里种着许多高大的松树,好处四季常青,总是能保留这片社区的隐私,就算用卫星都很难探测到这里的街景,坏处是一年四季都是阴森森的,光线不太好。
何之初在车里没有下来,借着下摇的车窗看见了前面的房子。
是一座很大的别墅,没有什么特色,就是慕尼黑郊区很常见的那种房子,既不高调,也不低调,藏在整个社区里一点都不显眼。
门前有个很大众化的花圃,里面种着三角梅,还有几株玫瑰花,姹紫嫣红,有种俗艳的热闹,平平无。
如果不是因为有了车牌号才找到停车的这个地方,要让他们自己找,还真不一定能找到这里。
因为慕尼黑郊外那么多相同式样的房子,没有特殊原因引导,大概很难注意到这里。
“去看看。”何之初移开视线,吩咐自己的手下。
一个保镖下了车,来到院门前摁门铃。
摁了半天也不见有人出来。
后来隔壁房子里有人听见了,出来到庭院里好地看着他们。
这个保镖就过去跟他打了个招呼,问道:“嗨,你好,请问你知道这家人在家吗?”
邻居笑着摇摇头,“我有一阵子没有看见这屋里有人出来了,好像搬走了。”
“搬走了?”那保镖吃了一惊,不过还是谢谢那个邻居,回来对何之初说了一下。
何之初皱了皱眉,在车里又探头看了那房子一眼,“带人进去看看。”
保镖点点头,转身就招呼几个身手很好的同僚,翻过院墙进了那座别墅的庭院。
旁边的邻居看得眼睛都直了。
另一个保镖笑嘻嘻地走过去向他解释:“……那家人欠了我们老板的钱,一直也不还,打电话也不回,最近把电话号码都取消了,我们才来看看。”
那邻居呆呆地看着这群一看就不像善茬的人,立刻给他们头上盖了个戳:高利贷……
“哦哦哦,那你们忙,我进去了。”邻居结结巴巴说着,哧溜一下就溜回自己家了。
那个保镖也不在意,记下这邻居的门牌地址以防万一,然后走回去看那些人进去怎样了。
十分钟后,翻进院墙的人又翻出来了。
他们向他汇报:“里面确实没人。就几辆车停在后院。其中一辆就是我们查的车牌号,不过那辆车没有什么线索。”
“就是后面那辆车。”
有人补充了一句,大家就明白了。
别墅里停的这辆车,不是把顾念之塞进去的那辆车,而是跟在后面的那辆车,里面应该不会有线索。
为了保险起见,何之初还是指示他们:“进去看看,拍下照片。”
几个保镖又返回去,将那车里里外外拍了很多照片,又做了几个记号,弄坏车的引擎,才翻墙出来。
何之初一帧一帧看着他们拍的照片,也没有看出异样。
他想,看来只有找到视频里把顾念之塞进的那辆车,才是真正有了一些线索。
何之初收起照片,没有多说话,挥了挥手让他们上车,“去城里那个诊所看看。”
等他们到了慕尼黑市区的小诊所前,发现这小诊所已经人去楼空。
小楼后面的停车场里停着几辆车,其中一辆就是当时把顾念之塞进去的那辆车!
也是塞斯开的那辆车!
何之初这一次下了车,亲自来到那辆车前。
夜色下,他看着那辆车,脸上的表情如同南极寒冰,看一眼都要把人冻死了。
“打开。”过了半天,他从牙缝里吐出两个字,清冽冷漠的嗓音凉薄到极点。
他这一次带的手下都是在这方面特别有本事的人。
比如说没钥匙的时候依然能撬开车门。
一个保镖走过去,拿着一个两尺长一厘米宽能伸缩的铁尺,用铁尺往车把手那里竖插了过去,然后转了一会儿,用手巧劲,就把车门给打开了。
何之初第一个钻进车里。
车里明显被重新洗刷过了,车饰座椅都是新的,但车的外观那么破旧,就显得车里的全新状态非常突兀。
看来里面被人全部换过了。
何之初徐徐吐出一口气,“把这车带回去做法检分析。”说完就下了车。
回到自己车里,何之初以手支颐,想着今天的收获。
首先,念之是被人从国王湖带走的。
然后去哪里了呢?
最有可能是进了阿尔卑斯山。
可他们带她进阿尔卑斯山做什么?
那两辆当时带走她的车都找到了,说明这两辆车并没有跟念之在一起。
那只有两个可能。
一,从国王湖离开后,他们直接开车进山,然后又出来了。
二,从国王湖离开后,他们换了车,这两辆车没有进山,或者进山之后换了别的车。
如果是第一个可能,也就是他们直接开车进山,然后又出来了。
这是最凶险的一个可能。
如果是进去又出来,却不见念之的人影,车里还被重新装修过,只有一个可能,也就是车里发生了致命冲突,留下很难抹去的痕迹,所以对方要重新装修整辆车。
什么情况下会发生致命冲突?
肯定是念之这个傻姑娘拼死反抗了……
想到这里,何之初的眼圈又不由自主红了。
上一次他这么痛苦,还是七年前念之失踪的时候,这么多年没有流过眼泪,结果这一次,流的泪还是为她。
何之初极力忍住自己,闭着眼睛,用手盖在眼帘上,静静地坐了一会儿,才忍住那股酸楚的泪意。
心跳渐渐恢复正常,何之初继续思考着第二种可能:这两辆车没有直接进山,或者进山之后换了车。
这种可能比前一种只好上一点点,因为那意味着念之有很大可能还活着,虽然她可能更受折磨……
这一瞬间,何之初居然想不清楚自己是希望念之无论如何都活下来,还是不要受到那些让人心碎的折磨。
不管哪一种可能,对于念之来说,都将是一生的梦魇。
何之初抿了抿唇,这一次,他要带她回家,没有人能阻止他。
不管她是生,是死,他都要带她回家,和她永远在一起。
何之初一路想着,时间过得飞快,没多久他们就回到希尔顿酒店。
一个保镖下来问何之初:“何先生,您打算怎么做?”
那辆车被他们挂在悍马SUV后面拖过来了,停在希尔顿酒店的停车场。
何之初从车上下来,看了看那辆车,说:“做法检分析,然后把车交给警方。”
“是,何先生。”保镖队长忙立正行礼,军人的习惯又出来了。
何之初看了他一眼,“不用这样,你已经退伍了。”
“嘿嘿,何先生,我会注意的。”他刚退伍不久,就做了雇佣军,军人习惯还是很强烈。
“嗯,对你的手下说,汽车的法医分析要今晚就做完。另外,我给你们包了希尔顿酒店16层一整层,你们就住在那里。”何之初说完转身就走。
至于对汽车进行法医分析,这些雇佣兵有这方面的专才,何之初不用担心,他只要回房等结果就行。
带着四个保镖回到自己房间,史密斯他们四个律师助手也过来跟他说话。
毕竟他也是他们的老板,带着来德国打官司,却把自己的同事给弄丢了,他们也很过意不去。
何之初见了他们,却没有要请他们坐下的意思,因为他心力交瘁,没有心情再去敷衍这些不相干的人。
“有事吗?”他恢复了清冷自持的神情,两手插在裤兜里,站在窗前淡淡问道。
“……何大律师,有什么需要我们帮忙的吗?”史密斯上前问道,“我可以再去警局帮忙催问塞斯的问题。他已经逃了十天了。”
何之初摇摇头,“说了这件事不用你们插手,我自己有数。你们回去吧,如果没事做,可以催一下法院对黎海清案的一审结果。要还拖着不判,就到上一级法庭告这个案子的法官。”
何之初的神情带着几许戾气,一副“谁让我不开心,我就让谁过不下去”的样子。
这件事确实是史密斯他们能做的,马上表决心说:“是!何大律师,我们四人就不做别的了,非得催法院把把一审判决弄下来不可!”
法检解析的结果第二天早上就放到何之初案头。
首先,这两辆车的轮胎经过检验,证实都进过阿尔卑斯山,因为车轮胎的缝隙里找到了阿尔卑斯山那边山路上特有的泥土痕迹。
其次,通过往车里喷洒鲁米诺药水,证实车里确实有血迹。
还有,鉴证专家证实车里有打斗的痕迹,特别是有个车座底层曾经被外力撞得脱轨了,是后来扳正的。
看见说有血迹,何之初的心都要提到嗓子眼了。
不过后面看见验血报告,他才松了一口气,因为那血型不是顾念之的血型。
顾念之是万能的O型血,车上的血型是A型血。
如果何之初没有记错,塞斯这个贱人就是A型血,因此他直接命人去法庭要塞斯的血样进行对比。
DNA对比结果证明这车里的血迹正是塞斯的血!
车里发生重大变故,但流血的是塞斯,不是顾念之,能不能推论,没有讨到好的,是塞斯,而不是顾念之?!
这样一想,何之初焦躁不安的情绪才慢慢缓解了。
闭着眼睛将事情从头到尾又想了一遍,包括得到的新线索和新证据,何之初睁开眼睛,目光投向远处的阿尔卑斯山。
到底,在这两辆车里发生了什么?
念之,又在哪儿呢?
……
何之初来到德国,开始悄悄寻找顾念之的时候,顾念之才刚刚被莱因茨背着走出了阿尔卑斯山。
她病了两天,没有高烧,而是一直低烧不退。
不算严重的病,也没有失去意识昏迷,就是体力不济,走路多走一会儿就喘得厉害。
莱因茨见这样走走停停还不如他背着她走得快一些。
两人这两天在山里餐风露宿,多亏了莱因茨的野外生存能力也很强,两人才顺利走出去。
但是两天来的超负荷运动,让莱因茨这个身体强壮的男人也有些受不了。
他的身材瘦了不少,金发纠结,脸上长出淡金色胡须,只有一双碧蓝的眸子,比先前还要明亮。
“渴吗?”莱因茨将顾念之小心翼翼地放下来,靠坐在一块石头前,“我这里还有点水。”
他的旅行袋里有两瓶矿泉水,这两天,只有顾念之喝这瓶子里的水,莱因茨都是找的山泉或者河流、湖泊里的生水喝的。
顾念之看着瓶子里的水只剩下浅浅一层,因为她一直低烧,特别容易口渴,喝得比较多,她也知道莱因茨把这两瓶在荒野里非常宝贵的矿泉水都给她喝了,心里十分感激。
伸出手握住矿泉水瓶,顾念之看着莱因茨消瘦的面颊,推到他面前,想给他喝。
莱因茨明白了她的意思,碧蓝的双眸更加亮了,“我不渴,来,你喝。”
他打开瓶盖,小心翼翼地一手托住顾念之的脖颈,一手将矿泉水瓶放到顾念之干裂的唇边,“张嘴。”
顾念之只好慢慢启唇,让莱因茨喂她喝水。
她只抿了一口,润了润唇,就摇头说:“不要了。”
莱因茨笑了一下,蓝眸里又有星光闪耀,“都喝了吧,我们马上就要出去了。”
“啊?真的?!”顾念之激动得不得了。
在阿尔卑斯山里转悠了十来天,她觉得自己的身体已经到了极限,所以才在胜利在望的时候,病了一场。
扶着莱因茨的手晃悠悠地站起来,顾念之看着下山的路蜿蜒往前,而在山路的尽头,就是柏油路,再往前,一座漂亮的小镇就在柏油路的终点。
“真的……真的……走出来了。”顾念之一阵狂喜,她太激动了,只觉得太阳穴鼓鼓跳动,血压升高得很快,没多久,她就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莱因茨急忙扶住她,将她背在背上,往山下走去。
这一路走来,他原来以为会很累,等下了山,他就解脱了,但一路行来,他才发现,这也许是他这一生最甜蜜的负担。
莱因茨有些茫然地背着顾念之,一步一步走得很慢,走得很稳。
本来应该半天就能走到的距离,他走了足足一天。
进了镇子的时候,已经是半夜了。
他背着顾念之进了镇子上唯一的诊所,里面有个小小的急诊室。
急诊室里的大胡子医生给顾念之量了血压之后,惊讶得眼睛都快瞪出他戴的眼镜了。
“这么高的血压!她还能醒过来吗?!”
“你这时才送她来医院?!你是要谋杀她吗?!”
简直比别人中风还要厉害好吗!
莱因茨看见那医生的血压仪上显示的数据也吓了一跳,足足愣了半分钟,脑袋里一片空白,半天回不过神。
被那大胡子医生捅了两下胳膊,才说:“……那您给检查一下,她还活着吗?”
说到“活着”两个字的时候,莱因茨的声音居然有了一点点哽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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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第15更五千字,后面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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