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受伤失去法力的仙人也并不是轻易能被凡人杀死。
虽然因为没有记忆不能用法术,但他们身上有那种类似护住命门的法宝,平常可能踢两脚折磨一下没关系,但对他们动杀机就会被反噬。
苏卿看过的很多类似的仙侠剧或者仙侠武侠修真小说,倒霉主角身上都有这样的光环。
而按照原著王小花给她提供的记忆,重华仙尊身上就有这样的一个护住他命门的宝贝。
她也不是没有拿菜刀试图砍过人,被丈夫杀死后重生归来的王小花仇恨度达到顶峰,一回来冲动下就是这么干的,可惜砍在罩子上,只弄了个一路火花带闪电,那无形罩子纹丝不动,反而震了她七窍流血,直接嗝屁了。
至于后面两世,第一次砍失败之后,王小花就没试过其他法子,她看着豁达,其实骨子里也是个自卑的姑娘,在喜欢的人面前,甚至是卑微的。
之所以那么仇恨,是因为丈夫连孩子都杀了。她恨重华仙尊,可她却爱捡来的路生。
爱得太深了,她下不去手,宁愿自己死,也不想再经历那种锥心之痛。
陆生或许喜欢她,但肯定不如她那么喜欢,不然也不会觉得自己被村妇玷污了就怒而杀人。
毕竟重华仙尊虽然冷酷无情,但并不是修得什么无情道。
委托者给的教训太惨痛了,所以苏卿也只能放弃趁他病要他命的法子。
直接把祸害捏死在萌芽之中不行,但欺负人还是可以的。
苏卿踢了这“死人”几脚,仗着自己现在力气大,提着重华仙尊的长头发就往屋内走。
她也不敢把人丢外头去,毕竟这恩将仇报的人渣仙尊能杀了王小花,也能杀了其他人。
毕竟是堂堂仙尊,这男人的皮囊的确生得好,王小花那么没心没肺的姑娘都陷下去,更何况是其他人。
因为下手没个轻重,从天上落下来也不染纤尘的仙人变成了一个浑身是伤,灰扑扑的脏鬼。
她又不是爱恨交织的王小花,杀怀孕妻子的渣男,长得再好看也不配在她这里有姓名。
猎户王小花的日子过得快乐却清苦,比起宫里躺着有人伺候的日子肯定好不到哪去,好在她是自由的,至少比原本的徐茹要幸福许多。
踢了一脚渣男,苏卿,不,准确的说,王小花的肚子咕咕地叫了起来。
她来的时候,原主刚从外头打猎回来,结果被院子里的男人吓了一跳,连猎物都丢在一边。
摸了摸饿得扁扁的肚子,苏卿没法,只得任劳任怨地自己动手处理王小花的猎物。
一只羽毛鲜艳的山鸡,一只断了腿的兔子,还有一头大野猪。
王小花是真的很能干,天生又一股子大力气,所以捡了陆生之后,其实是她在养着这个尊贵的仙人。
毕竟她没怎么念过书,对着这种一看就浑身透着贵气的男人,骨子里还是有点小心翼翼的。
后来陆生其实也帮了她很多,甚至救了她,两个人才互相生了情愫,只是可惜……一想到血泊里的王小花,还有重华仙尊那柄染血的仙剑,苏卿手上一个用力,一脸冷漠地拧断了尖叫的山鸡的脖子。
在徐茹那一世,因为厨艺受到便宜儿子的打击,她到底痛下决心,勤勤恳恳把系统提供的基础厨艺刷到了最高级。
万一碰上野外没厨子的情况,总得想办法对自己好一点,事实证明她的做法是正确的,不然现在她就只能虐待自己的胃了。
这个时候正值秋天,秋高气爽,又是黄昏时分,夕阳染红了半边天,虽是山野乡间,这大自然雕琢的风景却有种惊心动魄的美丽。
王猎户家的院子里栽了一棵银杏树,几十年了,长得比房子还要高,漂亮的银杏叶被秋风一吹,打着旋儿落下来,落在如谪仙般的男人脸上,唯美得让王小花一见钟情。
可惜现在美人鼻青脸肿,完全勾不起苏卿的怜香惜玉之情。
处理完了猎物,她拿了个笤帚,把树下金灿灿的银杏树叶堆在一起,然后从怀里摸了个火折子,点着了树叶。
刷了各种酱料的野鸡被放在树叶里烧,除了野鸡,她还弄了两个红薯放在里头烤。
这种程度烟火,是熏不死重华仙尊的,就是有点呛人,因为不到生死危机,也没有激发对方身上的防护机制。
苏卿成功地把人熏了个浑身烟灰,雪白的脸蛋变得黑兮兮的,看起来就像是童话故事里被狠心继母赶到炉灶边上的灰男孩。
烤鸡和烤红薯的香气飘散开来,让人食指大动,苏卿拿了个小马扎蹲在院子里趁热吃着她辛苦烹饪出来的美食,然后就听到了咽口水的声音。
男人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过来,一双充满渴望的漂亮眼睛看着她,喉结滚动,还捂住了肚子。
虽然被熏黑了脸蛋,他的眼睛却是极其漂亮。而且因为失去记忆,他的思维就像是一个稚子,眼神干净澄澈,给人一种你不给他吃东西就好像是做了什么天大错事的感觉。
饶是苏卿见多识广,也差点被美色所迷,就一点点了,她差点没有忍住问对方要不要吃。
不过也就是一瞬间的动摇而已,她告诉自己,任务对象再漂亮,那也是个莫有感情的杀手,要是任务完成不了,她就得被这个男人一次又一次的砍死,生死仇敌,是不值得她进行投喂的。
苏卿咬了一口食物,有人这样看着她吃东西,感觉嘴里的鸡肉更加香喷喷了呢。
“咕噜噜”是堂堂仙尊咽口水和肚子叫的声音。
渡劫所以变成伪凡人的仙尊也是要吃饭睡觉的,在噪音的压力下,苏卿掰了烤鸡上一只鸡腿下来,举起来问对方:“你瞅我做什么,你是不是想吃肉?”
对方点头点得像是拨浪鼓:“想。”
苏卿拿着鸡腿往远处一指:“刀在那里,你去把那头野猪给处理了,做完了事情,才有鸡腿吃。”
仙人咋地了,落毛的凤凰不如鸡,既然要吃饭,就得给她干活。
反正这位仙尊好像是个剑修,刀剑不分家,剑使得好,用刀杀猪应该也利落。
接下来,苏卿就成了地主,一边吃一边指挥着自己新上任的长工给野猪剥皮放血,腌肉。
足足干了一个多小时的活,野猪的各个部位都让对方处理好了,苏卿才给了对方一只冷掉了的鸡腿还有她掰下来的,吃不完的半截红薯。
捧着冷掉的食物,傻子仙尊吃得很开心,眼睛比星辰还亮。
看着傻乎乎的仙尊,苏卿叹了口气,她不是为了自己,是为了王小花。
一个人单身久了,看头老母猪都觉得它眉清目秀,作为独居山中的单身女猎户,王小花平日能接触的就是山脚下一个小乡村里的村民。
比起那些村民来说,仙尊这种级别的美貌完全是犯规。而且冷酷无情的仙尊失忆了实在招人疼,王小花不动心才不是正常人。
吃完了东西,苏卿又打发对方干活。
这次对方学精明了,没有吃的居然还不动。
苏卿没好气的说:“没东西了。”
她轻咳了两声,然后问他:“你记得你是谁吗?”
对方摇了摇头。
苏卿便说:“我也不知道你是谁,反正你砸了我家一个大坑,我没有让你赔钱,只是让你干活已经是很便宜你了,好了,先去烧水,我明天去帮你找找看,问你家在哪。”
小姑娘王小花捡到了天上的仙人,然后就把人留下了,然后自己就死了。
她是要替王小花活的,所以一定不能和对方结为夫妻,所以等明天天亮,她就去把对方送到衙门去,上交给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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