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万家灯火明明灭灭。
叶家的二层小复式很安静,这是叶文山年轻时置办的一套房子,这些年他在事业上大展宏图,公司已扩展到海外。
作为白手起家的典范,叶文山绝对算成功,他乘着互联网时代的浪潮,走在前列。
当一个人功成名就的时候,有钱有权,就想弥补从前的遗憾。
江照的母亲叶晚是他的初恋,是叶文山年少时所求之不得。
哪怕他后来娶的妻子,那位有一半犹太混血,忧郁温柔得像丁香花一样的女人,替他生下儿子叶修竹,叶文山也还是没有忘怀叶晚。
人这一辈子太短,短得总有个最喜欢无法取代,人这一辈子又太长,长得可以暂时将就去喜欢别人,过蹉跎浮生。
谁敢无愧说一声从未将就呢?
大多数的初恋刻骨铭心,却开花不结果,留有深深遗憾。
所以大多数人想重温旧梦。
这也是叶晚能二嫁给叶文山的原因,多少人羡慕她“一步登天”,过上阔太太生活,却只有叶晚自知其苦,叶文山的儿子不待见她,叶文山的亲妈嫌弃她。
却是什么都不能说的。
她一个死了丈夫,二嫁的女人,还带着一个“小拖油瓶”女儿,能说什么呢?
所谓光鲜亮丽,不过外人看来而已。
叶修竹不也是这样吗?
从小就优异出众,天赋灵性,骄傲得不可一世。
他才二十岁,就因绘画年少成名,背后不知多少双眼睛在盯着,盼他落下。
可他又似乎学什么都比别人容易,智商高,性喜孤独,不愿圆滑。说白了就是没朋友。
这么些年就闻轻舟能受得了他的偏执和偶尔的尖酸刻薄。
他被同龄人远远羡艳着,也被同龄人远远疏离着。
可只要是人,都渴望温暖啊,谁愿意冷清一辈子呢?
他只是觉得,觉得自己那个妹妹,不会说话的妹妹,像向日葵一样。
这个世界剥夺了她的声音,却给了她最暖最甜,最美的笑容。
·
今夜,注定是个难眠之夜。
隔着一堵冷寒的墙,江照打开了书桌上的台灯。
她睡不着的时候就喜欢画些东西,似乎那些简单的线条就能释放她所有的情绪,让心安宁。
因为足够喜欢,怎么都不会觉得累。她忽然笑起来,把齐耳的短发捋到耳后,细白的手指握着笔,轻轻就勾勒出了顺滑的轮廓。
是老家乌镇,邻居阿婆家那棵大树上,一个小男孩和一个小女孩并肩而坐,大树伸出院墙,他们远处是一望无际的稻田,水天相接,霞光漫漫。
夏季的风扬起,似乎还能听见树叶的沙沙声。
树下围了一只小狗,慵慵懒懒窝着三只小猫,岁月静好。
这些都是真实存在的,除了阿婆、也就是宋遇外婆家没有养猫,和江照不敢爬树。
她合上绘画本,已经是凌晨一两点了,明天还要上学。
心里却一点也不觉得慌张,那少年好听的声音仿佛还在耳边:以后,万水千山,我陪你去看。
他们儿时缘起于乌镇,这是第一站,以后还会一起去许多别的地方,去到哪里,江照想,她就把哪里和他们画下。
这应该远比摄影有意义。
哪怕以后白纸泛黄,年岁渐长,也由她亲手留下与他的回忆。
一点一滴,一笔一画。
将我对你的喜欢,无言诉说。
·
笠日,六点的闹钟准时响起。
作为可怜的高中生,江照不敢迟到,顶着微微泛青的眼底起来了,她很快洗漱完,换好校服,背上书包就要出门了。
没来得及在家里吃饭,这几天叶叔叔去国外了,母亲跟他一起过去,家里只有可怜的两个“留守儿童”,叶父让叶修竹做饭,照顾妹妹。
叶修竹应好,很乖巧。
然后他塞给江照一张卡,随便花,想去哪吃去哪吃。
别来烦他。
有这闲功夫,不如在外面吃,做得比他好,还什么都有。
而这大好的早晨就应该用来画画,光线温柔、空气清新,是灵感最充沛的时候。
叶修竹五点就起来了,准确地说就没睡着过。
他穿着纯白睡衣,光脚坐在立起的画板前,没戴眼镜,黑色短发柔顺,窗帘随风在他身后摇曳。
阳光下他的皮肤白得有些发光,少了平时那份优雅精致,多了不加修饰的少年感。
而他的模样轮廓,更接近女孩子们悄悄议论时所说的“初恋脸”。
柔和,清秀,干净。
江照微微愣了愣,叶修竹画室的门半开着,她出门前礼貌性想告诉他一声,可敲了半天也没反应。
人前的叶修竹总是一身得体的手工西装,或者是精致苏绣的休闲外衣,气质卓然。
而卸下一切,穿着干干净净纯白睡衣睡裤的叶修竹,江照还是第一次见,也只是愣了片刻,她加重了敲门的声音。
青年这才从自己的世界抽离,回眸时茶色的眼睛似笼着雾一般,还有些愕然。
江照不解,却看见他手上的画笔飞速涂抹,把画板上原来的画作遮掩得一干二净,变成灰漆漆一片。
她眨了眨眼睛,更加不解,只依稀看见是朵向日葵。
画得很好。
更奇怪的是,她这个“哥哥”,竟然耳朵红了。
他皮肤白,天生的,和江照差不多,红一点就特别明显。
叶修竹不自然地眨着眼睛,撕了画板上的纸揉成团,转过身半天才说:“还不去上学?”
“看我干什么?”他不经意从耳朵红到两颊边,刻意提高声音凶道:“我又不用怕迟到。”
大学生和高中生能一样吗?
果然,江照不再纠结这位“哥哥”的奇怪,她抬手看了眼腕表,朝叶修竹扬了扬手后就跑下了二楼。
楼下的关门声很快传来。
叶修竹终于松了口气,往后一仰,躺倒在床上。
这是什么样的尴尬啊?
·
经过这一插曲,江照连买早点的时间都不够了。
她到一高时预备铃已经响起了,匆匆忙忙把自行车推进车棚,江照几乎是小跑着到的教室。
还好来得及,她把书包塞进抽屉,却发现里面似乎有东西,还热乎乎的。
拿出来一看,竟然是纸袋子装着的四个烧麦和鲜榨果汁。
果汁还是她最喜欢的芒果味。
另外还有一小玻璃瓶酸奶,画了个卡通的太阳,特别可爱。
她忍不住轻轻扬起嘴角,却听见同桌打趣说:“啧啧啧,年级大佬的爱心餐,真贴心啊。”
“是不是?”
叶蘅睨着江照刚说完,身后就传来那熟悉的调调:
“我买了,你不要。羡慕啥?”闻清殊从一堆习题里抬起头,微挑的凤眼都像带了怨念。
他其实长得不错,一股子书生气,打扮又像个民国学生一样,有点传统,中分的头发,中山装校服总要扣到最上面一个纽扣。
千年老二名不虚传。
闻清殊平时作风也很严谨,基本不会主动和女同学交流。
叶蘅除外。
他两前后桌,一个是班里话最少的男生,总是念“三字经”,一个是班里活泼爱玩的女生,两个完全不同的人,倒也相处和睦。
江照笑着看他们之间的互动,这不明显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嘛。
她拿出文具盒,正打算默写课文时,叶蘅那涂满大红色豆蔻的手就伸了过来。
她轻轻用指甲碰了碰江照的小细肩膀,笑着往走廊外指了指。
小姑娘懵懵懂懂抬起头,一下就撞入了宋遇那双漂亮的眼睛里。
隔着好几个座位,隔着读书声与嘈杂声,他在走廊窗户外看着她,朝她眨了眨左眼。
模样帅气又耀眼。
江照有些害羞,都快钻到课本里去了,见小姑娘这样,宋遇低下头,心满意足地笑了。
自从染回原本的利落黑发后,宋遇的刘海也掀了上去,露出额头,少年眉骨的优势一下就显现,比从前更加好看了。
他一出现,哪怕没有作声,七班还是有女孩子按耐不住了。
要不是有规矩早自习不能离开座位,估计是想跑出去,问问宋遇是来干什么?找谁?
还有人在小声说,说宋遇和乔俏分得好,连“三个月”都没有,一分手,这校草的颜值更高了。
少年似乎永远是话题热议的中心,又有人插话道:“你们知道吗?咱们年级大佬之前…和别人篮球场上单挑,一个人,连续上,还把好多人都虐哭了。”
“诶?好像我听说是为了咱班那个谁?”
“是谁?”
“江照。”清冽干净的声音忽然大大方方传来,把小声八卦的男男女女都吓了一跳。
只见那过分漂亮的少年扬了扬下巴,嘴角含笑:
“记得要趁热吃。”
宋遇说完,笑着离开了。
他回到六班,七班却炸开了锅,平时存在感极低的江照,瞬间成了人群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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