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重生3

    “呼……哈……”

    凌乱的喘息声在狭窄的巷子低低地响起。一个小小的身影极速跑过,倏忽间又转身跑回来,在一个隐蔽的墙角蜷缩蹲下。

    天色越来越暗,在巷子里几乎看不清道路,只仰头能见一线昏暗的天空。墙角的孩子努力平复呼吸,让自己可以悄悄地藏起来。显然,他在躲避着什么。

    冬天的风越吹越大,巷子里突然响起老狗孱弱的嚎叫,衬得这个狭窄的世界越发安静诡异。

    孩子两只手紧握着,在一阵阴风吹来的瞬间,他的双手张开,送出一缕黑烟。黑烟在半空悬了片刻,似碰到什么无形之物,炸裂开去。小孩猛地跳起,转身继续狂奔。而他身后,卷起的狂风中似有一鬼魅浮现,呼啸嘶吼着对他穷追不舍。

    此时叶予刚刚出城。

    作为修界与凡界临接之地,白云城里隐士、修士都很多,从未出现过魔族。叶予担心那个露出魔气的小乞丐是魔族奸细,托守门的传了个信儿给仙客居掌柜。他急着找寻神器,自然不可能留下来亲自调查为何魔族会出现在这里。

    跟守门的交代完,叶予便离开白云城往人烟稀少的森林走去。

    白云城周围山高林深,从修界出来只有一条路到城里,从城里出来也只有一条路连接凡界其他城市。叶予挑无路之处进入森林,避免遇到行人。

    行了约半个时辰,确定周围没人后,叶予唤出了袖中短剑。

    短剑取出的时候也就巴掌大小,但随着叶予将灵力注入其中,剑身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逐渐变大、变长、变粗、变硬……

    这把剑能大能小,能下厨房烤肉,能上战场杀人,已经跟了叶予几十年了。叶予今年六十六,这剑少说也有五十岁,名为玄虚剑。

    受主人召唤,玄虚剑浮于半空微微震动,剑身有淡淡的光晕浮现,像在跟主人打招呼。

    叶予轻轻抚了抚剑身,低声说:“别急。”

    言罢抬头看了看森林极暗之处,喃喃道:“好像有人来了。”

    玄虚剑极有灵性,瞬间隐了身,凭空消失不见。

    叶予盯着暗处看了片刻,一个黑乎乎的小东西突然摔到他脚边。

    黑乎乎的小东西伏在地上,微微抖动的身体昭示了他还活着的事实——但看他的样子,基本也离死不远了。正是叶予在白云城偶遇的身具魔气的小乞丐。

    玄虚剑适时现身,剑尖循着魔气直指着可怜的小乞丐,杀气凛然。

    叶予却没管脚边的小乞丐,望着黑暗的森林,目光锐利。

    “是人类?是人类吗?是修士!”

    狂风席卷,林中跑出一只半人半兽的怪物来。

    怪物脑袋似狼,长嘴尖牙,见到叶予的时候,腥臭的口水哗啦啦地淌下来,将地面灼烧成黑色。

    叶予抬手轻轻握住玄虚剑,周身气势突变。一身灵力于其经脉汹涌流淌形成独有的慑人力场,对敌人达到无形的震慑。这是筑基以上修为的修士才有的气势。

    “嗷嗷嗷!”

    原本兴奋的怪物微微后退,对叶予多了几分忌惮。

    低阶修士是美味大补的食物,高阶的他可惹不起。

    叶予眯眼看向怪物,杀意明显。

    他不是剑修但习惯用剑战斗,这样比较帅。

    狼首怪物心生退意,盯着叶予缓慢后移,企图逃走。

    叶予却不给他机会,转瞬间便移到怪物眼前。怪物甚至没看清叶予怎么出的剑,那剑已经贯穿他的胸口。剑身灼热,是火系灵力的作用。怪物敏锐的鼻子能闻到烤肉的味道——这应该是他心脏的味道。

    “魔狼擅隐匿和追踪,却是低等魔物。”

    叶予抽出玄虚剑,观察着眼前的魔物。黑色的血液从剑身滑落,滴在地面发出“嘶嘶”的响声。

    “那么,是谁派你来的呢?”

    叶予站在魔物尸体旁,看着那尸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腐化,低头陷入沉思。

    魔界最先入侵凡界并在凡界形成势力规模的是天魔一族,后来天魔一族被主角收服,成了主角手下的一支魔族军队。

    天魔一族的魔纹是红色羽翼。

    叶予用剑扒拉了一下魔物已经烂得差不多的尸体,并没有找到魔纹之类的东西。不过低等魔物本就不会有魔纹,叶予本就不抱什么希望。

    魔物腐烂得差不多了,叶予才想起不远处的小乞丐。回头去看,那小乞丐已经拖着残破的身体爬出了老远。

    叶予迈开长腿走到小乞丐身边,蹲下身子将他拎到自己眼前:“是魔族吗?”

    小乞丐闭着眼睛奄奄一息,自然没有回答叶予的问题。

    这小家伙浑身没一处好肉,头发沾着黑漆漆的血块。脸上身上都长满脓包,只有一双眼睛能看。眼睫毛是白色的,眼瞳却是纯黑的颜色。对比太明显,让人印象深刻。

    “放……放开我……”

    小乞丐说话无力,看叶予的眼神闪着凶光。

    叶予自顾自研究小乞丐身上的脓包,还拿玄虚剑挑破了一个,观察从中流出的浅黄色液体。

    “唔……”

    小乞丐痛苦地闷哼,身体一阵痉挛。

    叶予看了看小乞丐的脸,温柔地笑道:“等一等。”

    小乞丐看着叶予的笑只觉得背后一寒,心里渗得慌,眼前一阵发黑。

    他很了解叶予,他知道大多数时候叶予的温柔都只是假象,是卑鄙的伪装。叶予的温柔往往并不代表他要对你好,而是要想法子折腾你。

    果然,叶予又挑破了几个脓包。

    这几个脓包分别位于小乞丐心口、额头和肩部。这三处流出的液体颜色不一,有黑色的有红色的还有绿色的。

    叶予来了兴趣,手指探入溃破的脓包里摸索了一阵,竟从中扯出一条蠕动的虫子。虫子韧性极佳,有十来公分长。脱离小乞丐的身体后,虫子失去养分很快死亡、腐烂。

    “原来是魔族药人。”

    叶予了然道。

    叶予记得主角牧辛也被魔族抓去改造过身体,做成了药人。今年牧辛会被烈焰洞洞主季梵救回十三洞拔除体内魔毒魔血,成为十三洞外门弟子。

    季梵是在车石、国游历的时候顺手救的人。此刻牧辛应该在车石国。

    叶予此番要去车石国磨石城查神器的下落,顺便也会找一找现在还是药人的主角。找到了就干脆利落地杀掉,将未来最大的阻碍消灭干净;找不到就回十三洞守株待兔。主角刚到十三洞的那几年过得并不好,资质也未显露,要抹杀掉他的存在对叶予来说非常容易。

    叶予走神的时间里,小乞丐已经痛到几近晕厥。

    “我绝对……不……放……放过你……”

    小乞丐微弱的声音透出强烈的恨意,让人很难忽视。

    叶予回过神,提着小乞丐,轻轻晃了晃,甩掉小乞丐身上的脓液:“呵,我可是在救你啊。”

    别看小乞丐身上的脓液红红绿绿恶心至极,它们对魔族来说可是大补的好药。对修界炼丹的丹师来说,魔族药人也是极好的研究材料。对既是魔修又是丹师的人来说,药人更是难得的好东西。暮云谷的神医,叶予的知己好友琴酒,对药人就很有研究。

    叶予脱下粗布外套将小乞丐囫囵裹起来,跳上已经变大停好等待主人驾驭的玄虚剑上。

    “先去暮云谷。”

    玄虚剑得了主人指令,如一道闪电蹿入云霄。突然的加速对叶予没有丝毫影响,叶予稳稳地站在剑身上,仿佛已与玄虚剑融为一体。

    小乞丐被叶予挂在剑尾晃晃悠悠,疾风挑起几根银亮的发丝——他的头发原是白色的,但被黑色污迹盖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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