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四章麻省理工的小妖们

    与余飞燕第一次进入大学不同,麻省理工学院这里没有热情的师兄帮忙拿行李,也没有漂亮的师姐领着你到处办手续。

    麻省理工学院学生比较独立,对于他们来说,进入了大学就代表你已经是成年人了,不需要再格外关照,自己的事自己处理,所以余飞燕只能一个人拖着行李箱在麻省理工学院史丹顿分校里根据路标找国际留学生中心。

    五月的史丹顿已经开始炎热,余飞燕拖着行李箱走在新修的校园小道上,小道的两边栽满了樱花,樱花的花期早已经过了,树上现在全是茂盛的绿叶,正好挡住了烈日,让树下的余飞燕感受到有了些许凉爽。

    而就在余飞燕拖着行李箱走在小道上时,突然树上掉下来一个网球,正好落到她脚边,她有听说过树上掉苹果的,就没听说过掉网球的,树上掉苹果砸中了牛顿的脑袋,砸出了万有引力,余飞燕看看脚边的网球,觉得这网球要砸在自己脑袋上万有引力是砸不出来了,估计会把自己砸晕。

    她可能会成为麻省理工学院第一个被网球送进医院的人。

    余飞燕弯下腰从脚边捡起网球,还没来得及端详这颗网球,就听见树上传来一道声音。

    “哎!树下的菜鸟,把球丢给我。”

    余飞燕听到声音抬头向树上望去,一个金发男子正靠在树干上用一双淡蓝色的眼睛看着她。

    “这是你的?”

    “恩!”

    金发男子点点头。

    余飞燕憋憋嘴将手里的球丢给了金发男子,心里十分郁闷,自己以前在学校都是师姐,没想到来这里成菜鸟了!这身份变化实在太大。

    余飞燕将球丢给金发男子后拉起行李箱继续向国际留学生中心走去,但树上的男子却跟了上来,并且手里一边抛着球,一边傲娇的看着余飞燕道。

    “问你个问题,我刚刚在树上观察,发现这片草地太单调,想弄些石头放在草地上,你觉得如何?”

    余飞燕听到金发男子的话看了看路边的草坪,樱花树一面是是校园小道,另一面是一片极大的草地,目及之处一片绿意盎然,但也正是因为这块草坪太大,所以显得很空旷,很单调,如果能在草坪上放一些景观石,确实能点缀这片草坪。

    “放些石头能起到点缀的作用,但最好是景观石。”余飞燕回道。

    金发男子听完点点头,随即道。“元首山上来了一批从兔子国运来的景观石,听说叫什么湖石,是专门从兔子国用飞机运来的,一定非常不错,想个办法弄过来。”

    “叫太湖石。”余飞燕更正了金发男子的话,又随即给金发男子科普起了太湖石。“太湖石是兔子国奇石之一,自古就是皇室的供石,是皇家用来装饰园林所用的景观石。”

    “那更要弄些过来!”金发男子听到是皇室所用眼睛亮了起来。“不过那里看管严密,那些石头少说也有几吨重,距离学校又太远,如果用大型机器肯定会被发现,如果用人搬根本搬不动,有没有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金发男子摸着下巴沉思了起来。

    余飞燕嘴巴很快,听到金发男子的话,想都没想的就回道。“不靠机器,想要靠人工运输,会累死你们的,古代兔子国为了给皇家运送太湖石不知道死了多少人,想要靠人工运输除非是冬天,可以在路面上泼水结冰,届时只需要少数人就能将那些太湖石推离工厂,等离工地远了,再用大型的起重机械吊进卡车里运到学校来就行。”

    余飞燕知道修建紫禁城的时候,古人就是在路面上用泼水结冰的方式,将城外的大石头运进城,所以用这个办法去工地搬石头最好。

    “对啊,好办法!”

    金发男子听到余飞燕的话眼睛亮了起来,随即撒开腿就跑,他准备约上几个同学去元首山搬石头。

    “哎,元首山是什么地方,那里怎么会有我们兔子国的太湖石?”余飞燕现在终于反应过来,猜想这元首山肯定不是一般地方,否则怎么会有太湖石。

    “元首山叫托德山,山顶到山腰的地方现在正在修建元首居住的庄园,所以我们都叫它元首山。”金发男子停下脚步回了一句。

    “那,那些太湖石是元首家的了?”余飞燕感觉自己被坑了。

    “对啊!”金发男子说完一溜烟不见了,他急着呼朋唤友去偷约翰家的石头去了。

    而一边的余飞燕听到金发男子的话顿时感觉天旋地转,很想一死了之。

    去元首家偷石头和去ZNH偷家具,去白金汉宫偷餐具,去克里姆林宫偷衣服有什么区别,去国家领导人家偷东西,这简直是世界大盗,这胆子肥得没边了。

    余飞燕作为一个乖乖女,打死她也没想到来美国的第一天就犯了一个滔天大罪,虽然主犯是金发男子,但她这个出谋划策的人一个从犯的罪过是跑不掉了!

    “我要不要去报警,告诉警察有人会去元首山偷石头,这样或许能争取到宽大处理!”余飞燕一个人自言自语起来,她很怕金发男子会去偷约翰家的石头,到时候他一旦被抓住,自己一个从犯是跑不掉。

    “你最好别这么做,否则你会成为学校的叛徒,会被钉在耻辱柱上受一代代的校友们鄙视的。”

    就在余飞燕纠结要不要报警时,路边突然传出了一道声音,吓得余飞燕差点魂飞魄散,做了亏心事的人,心里坦然不起来的,一点风吹草动都会变成受惊的兔子。

    余飞燕定了定神,放眼望去就看见路边的樱花树下蹲着一个棕发青年,余飞燕走过去来到树下,就看见棕发青年正盯着一只虫茧,里面有一只毛毛虫正在破茧。

    “师兄,刚刚那位师兄真的会去元首山偷石头吗?”余飞燕蹲下身体,心里不安的看着棕发男子问道,她自然希望刚刚金发男子纯粹是为了吓她。

    “他说要做的事,就一定会去做。”棕发男子与金发男子是同班同学,所以彼此知道对方的脾气秉性。

    “那他万一被抓住了怎么办?”余飞燕着急的问道,她怕金发男子被抓住,也怕进金发男子不够义气把她给供出来。

    “被抓住了就证明他学艺不精,活该!”棕发男子认真的看着毛毛虫破茧,在他眼里眼前的毛毛虫远比自己的同学被抓更重要。

    余飞燕听到棕发男子的话感觉无语了,怀疑自己进了一所犯罪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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