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任知之一点都不怕住在一块,睡一块都不怕,小时候又不是没住过!
要说受不了想肯定是董奕先受不了,这个人那么严重的洁癖,说不准还没躺下就跑出去了。
怕就怕在万一漏了点蛛丝马迹被他怀疑了,自己很有可能被送去研究所或者是精神病院啊!
超市里,推了辆购物车,任知之一甩刚刚的担忧,很开心的坐在了购物车上面,满眼星星的看着董奕。
“干嘛?”董奕的脸有点僵硬。
“你推我走嘛~”任知之说话声音嗲嗲的,感觉自己都要被恶心吐了。
他小时候腿脚不好,虽然有时候坐着轮椅,但他就是想坐在购物车上,像个小孩子一样被爸妈推着。
看起来高兴的不得了。
董奕居然鬼使神差的真的上去推了。他垂下了眼帘,想起了自己以前推任知之轮椅的时候。
“我跟你讲啊,我小的时候,特别希望能坐在购物车里,然后爸爸妈妈推我一块儿逛超市,和小超人一样,感觉可开心了!!”
他眼睛亮亮的,看起来像有小星星一样。
“晚上想吃什么?小爷心情好,晚上给你做!”
“……没有”回应他的是董奕的冷漠。
从购物车里蹦哒下来,熟练的拿着卫生纸等一切家里缺少的物品。
在买牙刷的时候,任知之思考了一下,蓝色的红色的都挺可爱的,不晓得挑哪一把……
那就都要!
通通扔进购物车。
任知之忙前忙后,而董奕就乖乖的推着购物车。
拿着速冻饺子的任知之一回头想问董奕想吃什么馅的,就看到董奕推着购物车的背影,毫不犹豫的拐向对面的货架。
任知之:“……住手!不许拿方便面!”
*
购物之旅还算是愉快,任知之甚至发现了一些自己之前从来就没有发现过的董奕的优点,比如走路很快,推车很远,问他也不讲话。
……好吧,这根本就不是优点!
结了账之后,两人拖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就回了家,在家门口的时候还遇到了一个人。
董奕的助理陶笛。
“你把这些东西都放下就可以走了。”董奕挥了挥手,陶笛放下了手里的东西。
越过任知之的时候,还特地拿鄙夷的眼光看了一眼他,满脸都写着:这样的辣鸡还配和我的老板住在一块。
任知之摊摊手,表示他也不想这样的呀。
等陶笛一走,任知之就穿上了自己新买的粉红色围裙走进了厨房。
“你还没和我说,晚上想吃什么呢?”
回应他的是董奕的沉默。
自从任知之走了以后,董奕就一直魂不守舍的,吃饭只是为了充饥,是什么都没有味道,天天喝垃圾食品泡面为生。
吃什么都无所谓。
……算了算了,任知之摆摆手,他终于可以在厨房的大展身手了!
以前碍于自己的腿不太好,纵然有一身好厨艺,任知之也没太多时间下厨。
原主的手看起来也是白白嫩嫩的,一看就不像是会下厨的样子。
毕竟是个纨绔二世祖,要是会下厨才是天上下红雨了。
不过现在可不一样了!!
他其实一点都不怕董奕怀疑他,毕竟董奕以前一直都是要一个无神论者,怎么联想也不可能会联想到“任知之”身上的。反正他失忆了,性情大变,会做饭了也是有可能的。
任知之喜辣,口味重,一桌子全是红彤彤的辣菜。看的董奕就一阵抽搐。
因为半年的肆意糟蹋,董奕光荣的患上了胃病。
要是这样一顿辣乎乎的菜下去……他估计明天就能胃出血进医院了!
两人哼哧哼哧地吃了小半桌,任知之吃的心满意足。但董奕头上全部都是汗涔涔的,连眉头都快要皱在一块儿了。
“你怎么了?”任知之放下筷子,适当关心一下。
“胃疼。”
!!!
“胃疼你不早说,别吃了别吃了!你是笨蛋吗!”迅速收起董奕的碗筷,不许他再吃了!
所幸今天他在超市的时候买了牛奶,现在正好能派上用场,他拿着杯子灌了一杯牛奶。
“喝掉!”连他自己有不自觉的说话大声了起来,“胃疼就早点说啊,我去给你煮粥喝。”
以前任知之就知道董奕不把自己的身体当回事,要是他没看见,董奕甚至很可能每天泡面就过去了。后来任知之就干脆让董奕背着他去食堂吃饭,逼着他每顿都好好吃,这胃才堪堪救了回来。
结果这倒好,他一去世,这人又不把自己当回事。
“要我说你几遍才好,要好好把自己的身体当回事,你是不是要气死我。”
听到这话的董奕一愣,居然真的乖乖的喝掉了那半杯牛奶。
“牛奶喝完了就去沙发上躺一会,粥好了我叫你。”任知之回头嘱咐了一句,又重新投入了自己的做饭事业。
董奕有些发懵,听到那话的一瞬间,他真的有一种任知之回来了的错觉。
要是真回来了那该多好啊。
等任知之做好了粥的时候,回头想去喊董奕,却发现这个家伙居然已经在沙发上睡着了过去。
看着自己手里好不容易做好的粥,他气的敦敦敦就喝掉了半碗。
真是不懂的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
看看那个胃不好的人,他还是留了一般放在炉子里热着,以免大少爷起床的时候没有东西可以垫肚子。
默默找了床干净的被子,就给董奕盖上,掖好被角。
看着那张宛如小孩子一样的睡颜,任知之的心里其实还挺开心的,至少他现在回来了,虽然回来的方式不是特别好奥。
“粥给你做好了,醒了记得去吃两口。”小声的凑在他耳边说道。
董奕翻了个身,哼唧了两下。
还是睡着的董奕比较可爱。
收拾好饭桌残局,还特地出门去给董奕买了些胃药,顺带也买了些感冒药和退烧药。即使这次不用,备着总归是好的。
回到家的任知之觉得自己大概是要戒辣了,心里有些难过……
他以后一定要让董奕刷碗!让他做家务,以报他心头之恨!!
现在的任知之已经完全从抗议和董奕住在一块转换成了家庭主夫的思维模式了……
不晓得是可悲还是可叹。
关掉了客厅的灯,任知之挑了间侧卧就搬了进去。反正房间够多,让董奕住在别的房间就行了。
任知之洗澡的时候,落在客厅间的手机响了一下,亮起的屏幕上显示出了一条消息。
董奕皱了皱眉头,下意识得伸手摸去,悠悠的手机屏幕光打在了他的脸上,眯着眼去看了一眼消息。
康成天:我想你了,明天见一面吧。
康成天:晚上五点,益泉立方,502号。
这是任知之的手机。
董奕瞬间被惊醒,原本迷迷糊糊的表情倏地冷了下来,面无表情的把任知之的手机放回了原位,继续躺下睡觉。
洗好澡发现自己手机不在的任知之走了出来,在客厅的桌子上找到了它,有些疑惑的点开了那两条消息。
康成天?就是之前病房里那个情夫一号?
卧槽槽槽!情夫找他出门!!
心虚的看了一眼身后熟睡的董奕,确定他没有醒的意思,慢慢呼出了一口气,觉得他还是应该去赴约。
毕竟麻烦事永远躲不掉的,原主惹下的烂摊子,再怎么样他都必须去解决掉。
任知之:行,明天见。
合上手机。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他就不信了这帮人还能掀出什么浪花来。
把胃药放在桌子上,任知之想了想还是留了一张字条:这是胃药,一日两次,一次两颗,醒来记得吃,锅里有粥,胃舒服了记得去喝两口,别浪费。
就回到自己房间睡觉去了。
关门声一响,康成天就久睁开了眼睛,呀坐起身,看了眼自己身前的胃药和纸条,表情有些凝重。
掏出了自己的手机,三两下拨出了一个号码。
“喂?”陶笛的声音从电话里传了出来,“老板,有事情吩咐吗?”
“帮我去调查一下林南,包括他最近发生了什么事,遇到了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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