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怪吴蔓有这种想法,吴家的人看到吴爱红的捷径之后,谁不想一步登天,谁不想通过婚姻改变自己的人生。
对于她的这种看法,吴梅不赞同,但是也不会特意去分辨。因为现在的社会虽然男女做的事情都多,但骨子里的观念依旧还是没有改过来,有不少人为了生儿子吃偏方,或者生不到儿子就一直生,赵小娥在她之后生了个女儿直接送人了,具体送去哪儿她不知情。她能被留下来是因为当时她是长女,而且能把她带孩子。
这样的现状唯独只有教育才能更好的改变,此时她说什么她们都听不进去。
天寒地冻的,她大姨妈来了一次,不知道是不是减肥太狠,平时身体也不算好,所以疼的死去活来的,吓了她一跳。看来还是得先补好身体再减肥,否则到时候外强中干,英年早逝也不是没可能。
吴老太不在家,她也好自己做东西吃,现在山上差不多冰封住了,她不想冒险,索性把之前买的红糖拿出来,每天早上煮一杯红糖鸡蛋。
虽然张巧摩拳擦掌想要教训她一顿,但是看到她的拳头,到底也不敢说什么了。
连着喝了一个月的红糖荷包蛋,她的脸色稍微好了一点,她自己又每天擦从供销社买回来的蝶霜,脸白白嫩嫩的起来。再有她的头发也时常打理,反正院子里的柴都是她劈的,谁也不会说她,皂角虽然把头发洗的有些枯燥,但是干干净净的总是舒坦多了。
腊八过后,吴梅就要准备嫁人了。
因为吴老太不在家,去京市参加吴茉莉的婚事了,家里压根没钱办酒席,还是吴老倌看不过去了,随便买了点菜,让赵小娥两口子准备,这两口子只想贪图别人的礼钱,哪里舍得什么本钱去做丰厚的酒席。
一个桌子上肉片也就那么两三片,寒碜的很,吴梅见状也懒得管了。
她现在唯一想的是去了陈家之后,如果陈建华真的有问题,那就尽快脱身出来才好。
陈家的人来的很快,吴梅被关在房里,打开门的瞬间,她有点惊讶,怎么没有人告诉她陈建华长的这般帅?
高耸的鼻子,三七分的随意头,一双清澈的大眼睛,脸比她这个保养了好几个月的人还要白,而且还是奶白色的皮肤,今天他穿着白色的衬衫,外面罩着黑色的夹克,腿上穿着黑色的工装裤,个子看起来比吴梅要高很多。
显然陈建华也没想到吴梅比他之前看到的模样漂亮多了,其实他以前偷偷跑来看过吴梅,黑壮的模样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如果不是结婚证那么快办下来,他也不会同意的。但是眼前这姑娘,小圆脸,皮肤那是白里透红,崭新的小红棉袄穿在身上,还围了一条白色的毛线围巾,多可爱呀。
跟着陈建华过来的狐朋狗友,个个起哄,还帮吴梅搬着嫁妆箱子。
吴梅颇有些大方的道:“大家吃喜糖吧。”
陈建华当然也带了喜糖过来,但没想到吴梅也准备了,一抓就抓了一大把给大家,看到这里陈建华忍不住点头。
“嫂子,走吧。”一个站在陈建华身后的生的很憨厚的年轻男子说道。
赵小娥这个时候才出来,她看到吴梅手上的喜糖,微微皱眉:“这喜糖嘛,干嘛买那么好的。”
糊糊涂涂的,吴梅坐上了小毛驴,慢吞吞的像小桥村走去。
一路上,她极少说话,陈建华好像话也不是很多的样子,双手插兜,倒是有些故意装酷的样子,其实想来,他年纪也不过只比自己大两岁,在前世大学都没毕业。
她对陈家其实不是很了解,只去问过小岗村的吴三叔的老婆,她人脉广一点,所以只跟她说,陈建华以前一直住在他大伯家,他妈在他爸死后一年就嫁人了,但是那个人命不好,所以她妈又回来了。
头一次骑小毛驴,她还骑的挺稳的,吴梅难得有空看看周围的景色,面上一片淡然。
“建华—,新娘子看起来可以啊,你也可以放心了。”浓眉大眼的小伙偷偷的跟陈建华私语。
这是陈建华的玩伴王大军,二人几乎是穿一条裤子长大的,原本听说那吴梅貌丑就算了,人呢也不是很好,经常在家欺负姐妹,他真的是忧心忡忡。没想到啊,今天一见,果然是传言不能听信,这吴梅生的富态,一看就是油光水滑的,脾气现在看不出来,但是配建华算不错了。
陈建华小吼了他一句,“乱说什么呢。”说完嘴角勾起了一抹笑意。
“那,建华,若是这吴梅是个好的,你便和她好好过日子,也避免她听到什么不好的话。”王大军是知道王建华的个性的,十分别扭,有什么事情也不愿意解释。
陈建华故作不耐烦:“我知道了。”
到达小桥村的时候,鞭炮声已经响起来了,看的出来陈家是很重视的,被扶下小毛驴之后,一路蜿蜒,又有鞭炮声作响,她也只顾着好好走路了,在现代她最怕的就是鞭炮声,因为她小时候不小心被鞭炮炸到过,所以有点害怕。
很快到了一家瓦房前边,瓦房并不大,从外面看大概两三间的样子,她都不知道被谁挤了进去,很快有个年轻的媳妇子过来拉她到第一个桌子上坐下。
“弟妹,我已经找了陪新娘子吃饭的人了,你记得等会儿呀上菜的时候记得丢点钱或者是喜糖,让帮厨的人好歹也沾点喜气。”
她称自己是弟妹,吴梅便多嘴问了一句:“您是?”
那年轻媳妇一笑:“我是建华大堂哥的媳妇,我叫淑英。”
原来如此呀,吴梅点头,“好,那先多谢嫂子提醒了。”这位叫淑英的,生的瘦高,鼻子上有几颗雀斑,看的出来,陈建华这场婚事,她怕是出力了不少。
做新娘子的都要给人品头论足,无论是七十年代还是现代都是如此,还好她桌上坐着的都是小孩子,本地有习俗,陪新娘吃饭的都要吃童男童女。
不一会儿,陈建华过来了,往她手里塞了几个红包,“这是等会儿给送菜的人的。”
讨新人的喜钱这是习俗,若是没有钱的给糖也成,但是但凡稍微讲究一点的人家,都会裁纸包红包,里面的钱塞的不多,但是有钱别人会高看你一分。
吴梅当然没钱,她那些东西都是用大半只野猪换的,人家也不会跟她换钱,家里人那就别提了,赵小娥抠唆的很,巴不得把她自己准备的嫁妆都搬空才好,哪里还会给钱她。
所以,陈建华这个举动全是给她做脸,但是吴梅想了想,还是小声道:“这样不好吧?”陈建华家里要是有钱就不会偷钱了,万一这个钱来路不正呢?
陈建华不在意道:“加起来都没一块钱,你就拿着吧。我爸每个月都有抚恤金拿的,你不用在意。”
吴家有个亲戚也是烈士后代,待遇是挺不错的,甚至还送他去了工农兵大学,这陈建华这么说,吴梅就不再怀疑了。
“那就谢谢了。”
陈建华翘了翘嘴唇。
陈建华家的饭菜显然要比吴家扎实多了,吴家大部分菜都是汤多菜少,陈家却是八个菜肉多菜少,吴梅想,其实吴家并不穷,但是她们那一房不舍得用钱,吴老太独掌大权罢了。
身为新娘子哪里敢多吃,她一样就夹几口,就怕旁人说她是饿死鬼投胎,吃到一半,陈建华的大伯过来了,听说这位还是小桥村的生产队长,在村里挺有威望的,人却生的很干瘦,看到陈建华了,很是慈爱的模样。
“建华,走吧,带着吴梅,我们一起去敬酒去。”
陈建华父亲不在,自然由他这位伯父代劳了,却看到陈建华站了起来,“不用了,既然都分家了,我们自己敬酒吧,您好好坐着就成。”
他这样的行为,果然引起周围的亲戚们窃窃私语,吴梅就听到有人说,“建华可是他大伯一手抚养长大的,云秀容当初改嫁了,人家陈家可是好好的把他养着呢。这建华也太不懂事了,搞出这种事情来。”
“就是,建华要是没他大伯,还不知道能不能好好长大呢,他偷钱的事情,他大伯也原谅他了,这人呐,真的不能恩将仇报。”
“白眼狼一个。”
……
吴梅看到陈建华的眼神越来越不好,便站了出来,“大伯,原本这里轮不到我一个新媳妇说话,但是今天是我和建华的婚礼,这人总是先成家后立业,既然已经分家了,咱们这一房以后做主的人还是他。这千里搭凉棚,还有散的那一日,您照拂我们,我们懂,但是这以后的路还得我们自己去走。您就安安心心的坐着喝喜酒,让我和建华去敬酒吧。”
她这话说的双方听了都受用,再者作为一个新娘子,能够勇于站出来化解矛盾,一看以后就不是好糊弄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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