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章 旧案

小说:覆手 作者:虾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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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宇岛曾经发生一起案子,井下布置的电猫电死了半夜进入井下家后院的矿石。虽然曹云当时就在大宇岛,但是受害者和嫌疑人因为曹云要价过高,没有人聘请曹云。最终井下的子女找了银河律师所的律师何英作为嫌疑人的代理律师。

    四天前,井下二审维持原判,判故意杀人罪成立,死刑。

    判决下来后,井下儿女很悲伤很愤怒就不说了。井下的二女儿应井下要求,回大宇岛整理井下的画字帖。期间小郭没事找事,慰问了井下二女儿,同时也为井下鸣不平。二女儿是做生意的,一听小郭话中有话就询问,小郭告诉井下二女儿,事发时候自己朋友,东唐著名律师曹云正巧在岛上,他分析了情况,认为井下必须尽快找律师。但是因为井下儿女为了寻找好律师,耽误了最佳时间,结果井下被控故意杀人罪。

    二女儿询问为什么当时没委托曹云,小郭告诉二女儿,曹云开价吓走了井下的妻子。曹云离开岛屿的时候,特意通过小郭交代何英:警方刑拘井下后,对其提审的情况,将是打掉井下口供的关键。

    二女儿全程陪同庭审,何英根本没有提出曹云交代的切入点。听小郭说完,二女儿问小郭曹云能翻案吗?小郭不清楚,将曹云的联系方式给了二女儿。

    曹云:“二审结束后,因为是死刑,必然要走一趟最高法。我不清楚庭审内容,我不知道有没有把握。通常来说,最高法过堂关注点在庭审程序等是否存在问题,他们不太关注案件本身。不过……能把这案子打成故意杀人罪,南宫腾飞确实没说错,何英真是个水货。”

    当时曹云列出三个可能,第一个可能无罪,第三个可能是故意杀人罪。曹云认为自己做辩方律师,很难让井下无罪。自己做检控官,很难定井下故意杀人罪。最大可能就是过失致人死亡罪。但是何英竟然……这什么鸟名律师,我草。

    曹云对井下还是挺有好感的,但也只是好感。

    曹云道:“这样吧,我给你一个电话号码,你把庭审情况尽可能详细的写下来,何英准备的材料全部要。把材料拍照,发给电话主人的邮箱。好吧?再见。”

    曹云联系陆一航:“这边有个刑案,我和你说过的大宇岛案子,井下二审维持故意杀人罪判决。这案子我是有想法的,但是我不太方便接,你找司马落研究一下。”

    曹云挂断电话,超黑也知道大宇岛的事,问:“为什么不方便接?”

    曹云:“你向我解释二进制,我懒得听。我向你解释这件事……”

    超黑:“我愿意听。”

    曹云:“你听不懂,走了,我得回去了。高山律师所即将爆发小地震。哈哈哈哈……”

    超黑:“你在地震面前为什么还能发出带有得意并且欠扁的笑声?”你没股权吗?

    曹云:“哈哈,所以说你不懂。”曹云收杆,拍拍超黑的肩膀走人。

    ……

    曹云不着急,开车中途去吃了晚饭,顺便给律师所打包了晚餐食物。到了律师所,陆一航和司马落两人坐在客厅茶几上,面色凝重的看着打印出来的纸质材料。无所事事的高山杏靠在一边琢磨这两人在干嘛。高山杏见曹云提外卖进来,上前迎接:“他们已经十分钟不说话了。傻了?”

    曹云回答:“是傻眼了。”

    曹云坐下,顺手拿起两张资料看了看:“两位现任和未来检察官找到三审切入点了吗?”

    陆一航和司马落互相看看,一起回答:“没有。”

    曹云:“确定没有?”

    司马落苦笑:“也不是那么确定了。”

    一边的陆一航听了也是无奈的苦笑:“我们在想第二个办法。”

    “不错,能进高山律师所的,都不是泛泛之辈。”曹云把资料放在茶几上,接过高山杏送来的茶水道谢,道:“这案子要翻案,必须对两个人进行人身攻击。第一个人是九尾,九尾当时坐直升机到大宇岛督办此案,审问过程肯定存在有一定的技巧。井下是一位六七十岁的老人,可以提出合理质疑,并且怀疑九尾有软暴力刑讯逼供之嫌。第二个目标是何英,三审要翻案,必须将何英踩死,必须证明辩护律师没有尽职或者没有能力,才有可能让三审进入庭审环节。否则三审是不会讨论案子本身情况。”

    高岩二审为终审,资料报批上级,由上级核准死刑。

    东唐三审法官主要询问庭审程序问题,只要一审和二审期间法官,检察官等没有违反庭审程序,他们就会维持判决。要翻案的第一个办法就是把何英踩死,再攻击九尾,才有可能让最高法接案。第二个办法是寻找到警方、庭审中没有出现的新线索,新证据,提出申诉才能让最高法接案。

    踩九尾在曹云看来没有太大心理负担,这是工作,相信九尾能理解,如果九尾不能理解,那九尾没有需要理解的资格。这句话意思是:不能理解的人没资格和我同一阶层,那我就不需要你的理解。

    但踩何英非常麻烦,这种行为在业内是很不受待见。相当于一名明星,依靠发布隐私让另外一位明星身败名裂,她顺利抢到主角资格一样。行为对吗?明星说的是真话,另明星确实干过身败名裂的事。似乎是对的。但在却是错的。

    何英虽然能力被个别人,诸如南宫腾飞质疑,但是何英交际能力相当不俗。并且何英还是银河律师所的合伙人。曹云如果缺钱肯定不在乎。问题是曹云不缺钱,他在东唐现在名声雀跃,为了自身利益,他不想趟这浑水。赚一两百万导致自己丢了业内人品和口碑,完全没有这必要。

    司马落身份相反,他不怕得罪何英,立场不同,大多数人会理解。但是司马落要踩九尾那就呵呵了。踩何英,何英最多被质疑能力,名声跌落谷底。踩九尾,踩不死九尾就翻不了案。踩死九尾,九尾有可能要接受内部处罚,甚至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一名休假检察官,一名未来检察官,你们自己看吧。

    两人继续苦恼,高山杏坐在曹云沙发扶手边,曹云通俗杏懂的解释了两人目前面临的问题,和本案目前的情况。

    没想到高山杏一拍曹云肩膀:“何英没有问题。高山律师所和银河律师所有宿怨,我亲自出马踩死何英,不会有道德上的问题。”

    这点曹云倒是没想到,至于高山和银河的种种恩怨在前文已经说明的很清楚。高山杏要反扑,反杀倒还真可以理解。不过这样一来,就等同两家律师所正式为敌。无所谓,谁怕谁!如果是宇宙,曹云还是有些担心的。银河走的是大规模律师所路线,律师多,主要客户是中产阶级。宇宙是精英化律师所,律师不多,只做高端生意。说难听点,没有一定的金钱和地位,宇宙律师所是不接待的。这是因为前文提到过的二八理论。

    银河和高山两家律师所本质上不存在竞争。高山杏能力?无所谓,因为踩何英,何英是无法出庭自辩,只要曹云提供好资料,按照上面念读就可以了。不过……

    司马落:“杏子,你自认为是九尾的对手吗?”

    高山杏僵硬状态。

    曹云:“杏子也是你叫的?叫老板。”

    司马落也意识到失言,顺着曹云台阶道:“对不起老板,老板我错了。”

    陆一航道:“九尾检察官是最麻烦的,要质疑九尾检察官,需要大量的调查工作。当时审讯情况,审讯录像,口供,笔录,参与审讯的警方人员。九尾检察官是负责井下案的检察官,可问题有两个。第一个问题,警方审讯是否存在违规行为。第二个问题,九尾在审讯中起到监督还是督导的作用。如果是督导,那九尾必须负责。如果只监督,那要问责的对象是负责审问的警方负责人。从资料上看,井下被捕三天,一共被审问十次,平均每天三次左右。时长平均半小时。似乎不存在审讯中的违规问题。”

    曹云道:“你确定?”曹云把自己刚开看的两份资料推给陆一航。

    陆一航看了好一会,不明白:“上面记载了差不多,40分钟,25分钟,33分钟。”

    曹云解释:“首先每个时间要加上五分钟,需要将人从拘留室提出来送到审讯室,到审讯室还需要等审讯官,不会是审讯官等疑犯。重点是时间。井下被捕第一天,第一次过堂时间是下午一点十五分,这是什么?午睡时间。第二次过堂是晚上九点三十分,我记得没错的话,和井下谈事时闲聊,井下的睡觉时间非常准时,是八点四十五分。第三次过堂是清晨六点。”

    曹云道:“现在可以给井下二女儿电话,询问这三个时间,是不是井下生物钟的休息时间。”

    陆一航明白曹云的意思,警方审问之前全面了解过井下的情况,所以挑选了井下生物钟休息的时间进行审讯。对普通人来说问题不大,但是井下年纪比较大,生物钟一旦被破坏,他就难以入眠休息。

    陆一航联系井下二女儿,二女儿联系了自己的母亲,几分钟后转告陆一航,曹云说的是对的。

    井下的中午作息时间是几十年教学留下的生物钟,中午吃过午饭,站立或者走动一会,一点十五分休息,两点醒来,下午就会很有精神。晚上八点四十五分是井下的睡觉时间,早睡早起。但是伴随年龄增长,井下的夜晚睡眠质量越来越差。每天凌晨四点左右井下就会起床,在房前屋外散散步,而后将近六点再补觉。

    司马落道:“就资料看,不能确定存在违规审讯。每天审讯时间没有超过四次,每天审讯总时间没有超过两个小时,鉴于本案为人命案,检方也好警方也好,审讯上是没有问题的。”

    “没错,如果是大陆法系打不了,大陆法系客观证据强于主观证据。但是海洋法系可以打。虽然没有违反警方审问规定,但是针对的对象是一位六七十岁的老者。并且还收集了他的作息线索,对其作息进行干扰。只要我们请证人井下妻子出庭说明井下作息习惯,赢面还是有的。”

    曹云:“你们心中很清楚,判井下故意杀人罪显然是过份了。矛盾和问题核心是九尾,九尾认为自己技巧性的审问行为是没错的,我们要论证她的行为是不对的。这是一个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局面。不能证明九尾软暴力刑讯逼供,三审不会重审案件。证明了九尾软暴力刑讯逼供,那九尾……你们懂得。即使是警员负责进行审讯,九尾在现场也有监督义务。现在就看你们两位了,休假检察官,未来检察官,你们是否愿意踩踏同仁收割正义的果实。”

    曹云从大宇岛回来说明案子时,大家分析过案件,均认为如果井下被定罪,肯定是口供认罪了。

    口供认罪未必需要明文白话,比如:我承认我杀了矿石。

    口供认罪也可以是这样。

    警察:你想过有人会从后门进来,踩到电猫吗?

    井下:想过,但没有仔细去想。

    警察:因为家被入侵很生气?也对,作为一个男人必须保护自己的家庭。

    井下:是的。

    这两句话就大条了,井下想过有人会踩到电猫,但是没有想到踩到电猫后的后果。但是逻辑推理,踩到电猫和死亡几乎可以划等号。电猫如同一样铺设在地面,潜入者会因电击而摔倒,然后没有了。

    既然口供被一审和二审认证为重要故意杀人罪的证据,要打掉口供,就只能和审讯人员对抗。

    陆一航和司马落都没有吭声,在他们看来,如果九尾故意违规审问,他们愿意和九尾一战。但问题是看资料,九尾利用了井下作息时间,对一个问题使用不同语句进行反复询问,这属于正常审问的范畴和技巧。九尾本人不会认为自己有错。

    但是陆一航和司马落也知道,判井下故意杀人罪违背正义和事实。井下之所以会认罪,是因为九尾审问的原因。

    没有前科的人进局子,有时会因为环境和心理压力,导致自己乱说话。但人有千面,法律不是万能的,不可能面面俱到。同样是七十岁的两位老人,前者心理素质坚定,未必会认罪。后者心理素质差,因矿石之死心中内疚,加之作息时间紊乱,每天睡眠不到两个小时,就有可能承认自己没有干过的事。何况这件事在主观上存在模棱两可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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