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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特尔带着狗狗们出去遛弯了,珍妮弗和拉拉卡也去了。今天的午餐我包了,哪里能让他们插手呢,瞧着没什么事,我就让他们自个儿玩去了。”
老拉拉卡笑吟吟的再次开口,算是给曾恪的尴尬解了围,“曾,要不你去外面坐坐,就一会儿,他们回来就能开饭了。”
老拉拉卡这样说了一句,又把汤勺拿在手中,转身开始忙活起来。
曾恪如蒙大赦,这小老头儿别看笑眯眯的,但和他呆在一起,曾恪还真有种“压力山大”的感觉,听闻对方这样说,见厨房确实没什么能够帮上忙的,赶紧就溜了出去。
刚在饭厅里坐了一会儿,门口就有响动声,一行三人推门走了进来。
“金特尔先生。”
曾恪连忙站起来摆手打招呼。
“回来了啊,曾。”金特尔笑呵呵的和曾恪拥抱了一下,“昨天我们才回来的,结果你们去了北莱茵。不过我在电视上看了你们的比赛,踢得有些艰难啊,好在结果不错。哈,你现在是领跑射手榜了吧,真是不错!”
曾恪点了点头,金特尔又说道:“你和老拉拉卡照面过了吧。他可是一个真正的美食家,等会儿你可有口福了。”
闲聊了两句,曾恪指着一旁有些垂头丧气的拉拉卡,问道:“他怎么了?怎么看起来病怏怏的样子?”
珍妮弗在旁边插了一句嘴:“他父亲来了之后,他就这样了。估计是老鼠见到了猫儿吧。”
拉拉卡梗着脖子强硬的辩驳了一句:“我只是尊重我的父亲……”
珍妮弗抱以两声冷笑:“呵呵。”
如果要放在刚见老拉拉卡的时候,曾恪或许会被“大番薯”憨厚的外表给迷惑,可就是聊了那么一小会,曾恪就觉得,老拉拉卡先生确实很精明,拉拉卡见了他跟老鼠见了猫一般一点儿都不怪。
不过曾恪还是有着自己的疑问,向金特尔说道:“金特尔先生,你不是说老拉拉卡先生拥有着与众不同的长相和别样的人格魅力吗?”
看到的和想到的,果然不是同一回事。
金特尔打了个哈哈,正要说话,系着红色围裙的老拉拉卡已经端着餐盘从厨房里走出来了。
“大家回来了啊!刚好,来来来,快坐下,尝尝我的手艺吧。今天是以法国菜为主,还有几个中国菜。瞧,这老母鸡汤我可是煲了一上午,先是大火烹煮,随后文火慢熬,保管汤汁浓香入味……”
将汤锅放在桌上,老拉拉卡回头看向曾恪:“曾,你是觉着想象中的我和看到的我有什么不一样吗?”
再次遭遇尴尬的曾恪面色一凛,郑重道:“我的意思是,金特尔先生的描述完全不对啊,今天见到真人,我才知道,老拉拉卡先生您比他口中的还要令人心折。”
老拉拉卡干笑,珍妮弗、金特尔和拉拉卡:“……”
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你这样不要脸的!
……
不得不说,老拉拉卡的厨艺果然是名不虚传,想想也是,既然敢自号“美食家”,那就是真有两把刷子的,曾恪不知道是不是真像对方所说的那样,世界各国的菜系老拉拉卡都会做,但就中午的几道法国菜和中国菜,那真是做得令人唇齿留香。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曾恪在家的时候,也是会自个儿做家务的,所以炒菜做饭勉强也算是一把好手。而无论是母亲李淑芬还是珍妮弗,这两人做的饭菜也都是不差,但曾恪敢说,身边的人包括自己,都无法与老拉拉卡的厨艺相比,甚至,曾恪在外面餐馆和酒店吃了这么多所谓大厨做的饭菜,能与老拉拉卡相提并论的,也是寥寥无几。
这是一位真正的“美食家”——不仅会吃,还会做!
“真是太棒了!老拉拉卡先生,您的手艺不比米其林三星大厨要差,甚至更好!”
曾恪情不自禁的边吃边竖着大拇指,老拉拉卡一脸自得,显然很受用,笑吟吟说道:“不是我说,我年轻时候最大的愿望就是开一间餐厅,不仅仅是法国菜、德国菜……世界各国的菜系我都想呈现给我的客人,在我看来,这些美丽可口的菜肴,就是最好的艺术品!”
年轻时谁还没点梦想啊,曾恪毫不犹豫的为老拉拉卡的梦想打CALL:“哇哦,一间可以吃到全世界各地美食的餐厅,听起来就很酷。那么,老拉拉卡先生,您实现您的梦想了吗?”
老拉拉卡点点头,又摇摇头,说道:“算是实现了一半吧。”
曾恪一脸的迷糊,没实现就没实现,实现就实现,可这实现一半又是个什么意思?
拉拉卡伸手碰了碰他的肘部,轻声道:“老拉拉卡的意思是,他没有开这样的一间餐厅,但是在美国,他名下有很多餐饮店,几乎每个城市都有,每个店,都贩卖着不同国家的特色美食。”
“……”
曾恪张了张嘴,这特么叫实现一半?只能说,有钱,就是壕啊!
一时间,曾恪有些不知该说什么好了,只好憋着气,埋头对着美食一顿狼吞虎咽。
餐桌上也是挺有意思的,金特尔和珍妮弗还好,两人平时是怎样用餐的,现在依旧如此,倒是拉拉卡挺出人预料的,这家伙往日里吃饭那叫一个“风卷残云”,堪称是曾恪所认识的人中唯一能够和大壮相抗衡而不落下风的猛人,结果,今儿个一反常态,跟个“淑女”似的,在餐桌上细嚼慢咽,绅士范儿十足,礼节满满,不知情的人看见了,搞不好还会赞一句:彬彬有礼有修养的好青年。
“你有病吧?”
曾恪轻声对拉拉卡嘀咕了一句,一点儿都不客气的把餐盘往自己面前挪了挪,大口大口的咀嚼,吃得不亦乐乎。
拉拉卡依旧是优雅风范十足,举手投足间有种贵族公子的架势,笑而不语的摇摇头,双手刀叉依旧有条不紊。
曾恪有些愕然,这家伙今天是真有病吧?还有,我怎么感觉到一股满满的怨念和咬牙切齿的杀气啊?
不管了不管了,继续吃,哈,太好吃了,我吃我吃我吃吃吃!
拉拉卡心里都快骂娘了:“MD,不带你这样欺负人的啊,喂喂喂,慢点儿,慢点儿,给我留一点,卧槽,等老拉拉卡回了房间,我再吃啊……”
……
用完了午餐,珍妮弗说什么都不让老拉拉卡再进厨房了,不管怎么说,老拉拉卡既是客人,又是长辈,给做了一顿丰盛午餐已经算很给面子了,要再让客人去洗盘子,那可是失礼至极了。
金特尔在院子里搭了一张桌子和几张躺椅,泡上曾恪从国内带来的清茶,乐呵呵的招呼老友过来一起晒太阳,享受午后静谧时光。
“老拉拉卡,来尝尝,这可是来自中国的大红袍。这茶在中国可都是不常见的好东西,曾可是托了不少关系才弄到的呢,就那么一点。哈,不得不说,曾这小子,还是挺靠谱的嘛!”
金特尔乐滋滋的喝了一口冒着袅袅热气的清茶,满脸的享受,给了曾恪一个赞许的眼神。
曾恪面皮一抖,顿觉受之有愧,嘿嘿干笑不已。
“这是大红袍?”
老拉拉卡抿了一口,放下茶杯,眉头微皱,感觉有些不大对,怎么跟我家中的大红袍味道不一样啊?
老拉拉卡不是嗜茶如命的“茶客”,不过人嘛,拥有了一定的财富,到了一定的地位,自然所用的都是好东西,钱是王八蛋,用完咱再赚,赚到钱之后怎么办,自然是享受了。
老拉拉卡就有点这样的意味,所以,虽然他不爱茶,但家里也是有来自中国的各种好茶的,大红袍这种“珍品”自然也是有的。
可是……怎么这会儿喝的,和他印象中的味道不一样啊!
老拉拉卡看了曾恪一眼,曾恪顿时就有些心虚。一个会说中国话,会做中国菜的“中国通”,可不是金特尔这样的半桶水,不是那么好糊弄的。看来今儿个丢脸是要丢到姥姥家了。
说起来也是有趣,金特尔这老家伙也不知从哪儿听来的,中国除了美食,就是以茶道更为驰名,而茶叶之中,又以大红袍为最。搞不清这老家伙是为了显摆,还是为了附庸风雅,反正,金特尔就拜托曾恪回国的时候顺便带一点大红袍回来。
曾恪哪里懂这个啊,此前的十多年人生,都是在苦日子里煎熬着呢,压根就没“品茗”的条件,大红袍这东西,特么比黄金都贵,最重要的是,全国每年的出产量就那么一点,这东西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没点社会地位,想买都没门路呢!
曾恪自然是找不到购买的门路,也没那心思去干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事情,于是很干脆的在邻家老王的杂货铺里随便买了点清茶,带回来就说这是大红袍了——曾恪不懂,金特尔这个老外自然更不懂了,所以……就这样吧,随意糊弄一下就得了,谁当真谁傻子!
结果,金特尔还真就当真了,看金特尔视若珍宝的样子,尤其是每次喝了“大红袍”之后那副心满意足的神情,曾恪是真不敢说出实情,害怕被金特尔拿着棍子追杀十条街啊!
不过看现在这个情况,似乎要露馅了,曾恪微微起了身,大有一副情况不妙拔腿就跑的架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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