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高兴。”
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实。
没人想看到用死人的血写出来的祝词,也没人想收到做成炸弹形状引发骚乱的礼花。
更没人想在难得独处的深夜再度被打扰。
“如果你现在去死,我说不定会高兴起来。”我补充道。
面前的青年,我的前任老板陀思妥耶夫斯基,是一个满嘴谎言的骗子,也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疯子。
如果罪恶之人在死后要下十八层地狱,那么他一定会生活在第十九层。
但是此刻,他浑身湿透,低垂着眉眼,反而像是一个被欺负的老实青年。
“是吗?”他歪着头看我,轻轻眨了眨眼,“原来高兴的只有我一个人。”
我继续按下最后一个“0”键,却在此时收到了乱步的邮件。
【清溪溪,这么早就出门跑步了吗?外面好像在下雨,你带伞了吗?】
他大概是半夜醒来喝水,发现我不在家了。
我立刻回复他:【带了。睡不着,出来走走,你别担心。】
“小姐——”便利店小哥杵在一旁,犹豫了一下说,“你就原谅他吧,我刚才都看到了,你其实是在生男朋友的气,所以才喊着要报警吧。”
我被气乐了:“你是爱情电影看多了吧。”
便利店小哥边捡起货物放回架子上边说:“这位先生在你之前就来我们店了。他说自己和女朋友吵架了,他很后悔,所以一直在到处找你。”
我低头看了陀思一眼,刚要动手揍他,就被便利店小哥挡住了:“他伤得很重,已经吐过两次血了!”
我冷冷地问:“你怎么知道他吐的不是西瓜汁和番茄汁呢?”
“咳咳咳——”陀思突然剧烈地咳嗽起来,肩膀一颤一颤的,他用手捂住嘴,有红色的液体从指缝里溢了出来。
一股子血腥味,看来是真吐血了。
便利店小哥急了,赶忙从口袋里拿出手帕给他:“先生,需要我帮你叫救护车吗?”
陀思没理他,反而抬起头看着我,因为咳嗽得太用力,他的眼眶都红了,一双紫红色的眼眸蒙上了一层水气。
呵。
看上去还真像个柔弱可怜又无助的美青年。
便利店小哥一脸心疼地看着他,恨不得替他承担这份生理上的痛苦,但我知道,他们认识的时间可能还不到一小时。
“源酱,对不起。”
他的道歉绝无诚意,也一文不值。
我一个字都不信。
“陀思。”与其在这里伤及无辜,倒不如先离开这里,于是我朝他伸出手,挤出一点假笑,“起来吧,地上凉。”
做戏给外人看,我也会。
便利店小哥紧皱的眉头这才稍微缓和点:“这就对了,有什么事好好商量。”他颇有一副过来人的经验对陀思语重心长道:“女朋友要哄的。”
陀思垂眸,低声重复:“哄?”
“对,要哄,好好哄。”
“我会努力。”
陀思将手放在我的手掌上。与乱步柔软温暖的手不同,他的手毫无温度,冷得像块冰。
便利店小哥将我买的薯片和牛奶装进袋子里,陀思又把他手里那瓶斯托利伏特加递了过来。
“源酱,我想送给你。”
“送给我?”我觉得十分好笑,“但是要我自己付钱是么?”
陀思又不吭声了。
他的默认就像是一场闹剧,但是旁观者却看得心酸。
“小姐,这瓶酒不算钱。”便利店小哥再次同情心泛滥,“算我做个人情,你们讲和吧,我给你薯片和牛奶也打九折。”
一个便利店的小员工肯定没有这份特权,他多半是从自己的工资里扣。我不是陀思,我不会算计陌生人,也不想欠别人的人情。
于是我只能将斯托利伏特加买了下来。
……算了,反正也是我最喜欢的酒,我就全当自己买给自己好了。
但是家里明明还有乱步给我买的一整箱,没有开封过,这钱是白花了……不,酒也不会过期,囤着可以慢慢喝。
对我来说没损失,但我就是很不爽,几乎是被陀思全盘控制着行动的感觉令我很不爽。
走出便利店的时候,便利店小哥还在朝我们挥手:“你们要和好啊。”
我愈发觉得神奇,问陀思:“你是怎么给他洗脑的?”
陀思轻声说:“我只是实话实说。”
“哦?你说的是什么实话呢?”
“他知道我治病花光了钱,现在很困难。”
“可你本来就没付一点手术费。”
“他还知道我是来找人的。”
“那个人最好不要是我。”我迈开脚步,警告道,“如果你要去劫狱,建议你找伊万,他是你的脑残粉,至于普希金,就别放出来了。”
“源酱。”陀思又叫住了我,“我现在只有你了。”
这句话,他在十个月前进手术室时,也说过。
能理解,毕竟老鼠虽然满大街都有,但用的久的老鼠就那么几只。
除了他的脑残粉伊万和爱搞事搅屎的普希金,就只剩下我了。
但我比那两人现实多了。
画大饼和用爱发电这两种鬼话我都不会听的。
陀思的脸皮也是真的厚,对我明明很差,现在还好意思装可怜:“我没有地方住。”
“老鼠住在下水道里就行了。”
任何一个把老鼠带回家的人,家里都会被破坏得乱七八糟。
“也不知道该去哪里。”
“你能从俄罗斯苟到日本,说明你有自己想做的事。”
“我是想见到你。”
“好了,现在见到了,你可以回家了,孩子。”
“也不知道往后的日子该做些什么。”
“你只要缩在下水道里,永远别出来,就算是对世界造福了。”
但是不可能的,只要他活着,永远都会搞事。
“源酱,我只有你了。”
他再一次重复了这句话。
我实在是受不了,解释道:“不要再叫我源酱了,我已经不姓源了。”
“诶?”陀思疑惑,“难道你父母不要你了,让你被别人收养了?”
逻辑感人,但这肯定是他装的。
“我已经结婚了,现在跟丈夫姓。”
“你丈夫姓什么?”
“跟你无关。”我不耐烦地说道,“我要快点回家了,你不要再找我了。日本很大,你要想活下去,也很简单。你神神叨叨的,当神棍完全没问题,要是你愿意给社会多输点正能量,也可以成立个软件公司,反正你也有技术。别再搞什么死屋之鼠了,搞个活屋大白兔吧。”
我用我仅剩的一点情谊,对他提出了一点真诚的建议。
但我知道他不会听。
陀思为什么是疯子?
因为他的理想太过疯狂了,他觉得这个世界太糟糕了,他想要毁灭它,重建一个充满幸福的世界。
他不想当救世者。
他想要当创世者。
人只能成为救世者,去惩恶扬善,去匡扶正义,去维护社会的和平,超过这个范围的,就是神了。
人妄想去做只有神才能做到的事,那就是神经病了。
“源酱,我很怀念与你共度的时光。”
“那我就送你去死好了。”我转过身,从口袋里摸出来的却不是枪。
而是一个……热乎乎的烤土豆?
我的枪呢?
我抬起头,看到陀思站在离我十米远的地方,手里握着中原中也送我的那把枪。
我心情复杂地看着他:“你想清楚,你是打不过我的。”
“你上高一那天,说想吃烤土豆,但我没给你,现在补上了。”
他举起枪,对准了自己的太阳穴。
“如你所愿。”
他扣下了扳机。
“砰——”
枪响的声音穿透了整个黑夜,时光在这一刻被无限拉长。
过往的记忆,在他说出那句“你上高一那天”开始,一幕幕被掀开了。
我们曾在星光下露营,在沙漠里种仙人掌。一起看日出看月亮看极光看冬雪降临大地,看贝加尔湖深蓝色的湖水和西伯利亚的春暖花开。
最后这一切都抹去了。
“你这个疯子!”我骂道。
如果我动作慢一点,子弹就会打穿他的太阳穴了。
但他的额头仍然受了伤,鲜血顺着他的额角往下流,滴落在他白色的衣领上。
他低下头,眼神温柔又略带无辜,嘴角轻轻扬起。
“你看,有人舍不得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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