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失落的主妇(22)修

    因为答应了沈慕之要好好陪他几天,所以第二天岑书白就出门和沈慕之约会了。

    出门前,岑书白还和直播间观众打了招呼,“今天我要约会,有些画面不适合大家观看,所以只直播半小时。”

    【白姐要约会了,我的心酸溜溜的。】

    【说好一起做条潇洒的单身狗,没想到白姐偷偷脱了单。】

    岑书笑得手里的眉笔抖了下,“我可没和你们约好做单身狗呀。”

    “我这么优秀又好看,不谈恋爱岂不是对不起这么优秀的我。”

    早上的太阳威力还没中午那么大,洒在身上甚至还让人觉得暖暖的。

    沈慕之早就在楼下等着了,见岑书白下来,立马迎了上去,“福宝。”

    那语气缱绻又温柔,听得岑书白忍不住弯了眼睛。

    “事先说好,我对丰安不熟悉,去哪玩玩什么,都得你一手安排。”

    沈慕之替岑书白打开遮阳伞,语气认真,“那你得牵着我,不要走丢了。”

    岑书白假装没看到沈慕之手指在轻微扯着她袖子,憋着笑,“好,我牵着你。”

    以前岑书白一直觉得热恋中的情侣说的话都挺无聊的,但她恋爱后,她才发现再怎么无聊的话题,说给和喜欢的人听,每个标点符号都冒着粉色泡泡。

    因为沈慕之没有透露今天要去哪玩,所以当沈慕之把她带到溜冰场时,岑书白是有些懵的。

    “怎么带我来这里?”

    “我查了网上的约会攻略,他们都说约会要看电影。我觉得这样老套,你可能不会喜欢,就带你来溜冰场了。”沈慕之说到这,满怀期待地看着岑书白,“福宝,你喜欢这里吗?”

    岑书白张了张嘴,艰难地说:“可是,我不会溜冰。”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沈慕之翻车了。】

    【沈慕之的例子告诉我们,有时候老套代表保险。】

    “没事。”沈慕之脸上的期待没有褪去,反而多了几分跃跃欲试,“我可以教你啊。”

    岑书白看着兴致勃勃给她挑溜冰鞋和护具的沈慕之,陷入了沉思:该不该告诉他,自己对溜冰真的一窍不通?

    之前朋友教她溜冰,旁边的小孩子都听会了,可她偏偏学不会,离开搀扶体,立刻摔跤。

    “你不要放手啊。”岑书白换好溜冰鞋和护具后,死死抓住沈慕之双手,“你要是放手了,我肯定就摔了。”

    “福宝,放轻松。”沈慕之感到岑书白整个身体都僵硬了,连忙安慰她,“没事的,我就在这。你要真摔了,也有我给你做肉垫。”

    “早知道我们冬天再来溜冰了。”岑书白小心翼翼跟着沈慕之挪着步子,“冬□□服穿得厚,就算摔了也不怎么痛。”

    沈慕之看着岑书白整个人还是绷着的,想了一会儿,问她:“福宝你很怕痛吗?”

    “对啊。”沈慕之双手一直没有松开,这让岑书白紧绷的心弦放松了些,“我生病都是宁愿吃药不愿打针的。”

    “既然是这样的话。”沈慕之想了想,笑着亲了亲岑书白额头,“那我们就不学溜冰了,我带着你就是。”

    “诶?”岑书白疑惑地抬头,“不是说要教我溜冰吗?”

    “刚开始是这么想的。”沈慕之蹭了蹭岑书白鼻子,“可是学溜冰一定会摔跤的,福宝你怕痛,我舍不得,所以就不学了。”

    岑书白噗嗤笑了,“沈慕之,我发现你很容易成为助纣为虐的熊家长啊。”

    “没事。”沈慕之翘着唇角,“我不喜欢小孩,所以不可能成为熊家长。”

    沈慕之说完这话,求生欲强烈地说:“但是我相信,福宝的孩子,一定是全世界最可爱的孩子。”

    【哈哈哈哈,为求生欲强大的沈慕之点赞。】

    【严格说起来,那是王云的孩子,不是白姐的孩子。】

    【确实不是白姐的孩子,可是白姐能告诉沈慕之这事吗?】

    【沈慕之看起来不在意白姐有过孩子,真好奇沈慕之刚知道喜欢的女孩有孩子是什么表情。】

    岑书白没有看弹幕,但她能听出沈慕之话里的小心翼翼。

    “青菜萝卜,各有所爱。你不用为了我,勉强自己的。”

    对天发誓,岑书白是发自内心说这话的。

    但沈慕之听了,脸上迅速爬满了忐忑,浓密的睫毛像被狂风袭击似的抖了抖。

    “我没有勉强自己。”沈慕之一字一句地解释,“福宝的孩子,一定是最可爱的孩子。”

    可问题是,那不是她的孩子。

    岑书白看着不喜欢孩子,却又勉强自己的沈慕之,叹了口气,“你这人真是傻乎乎的。”

    “福宝喜不喜欢傻乎乎的我?”沈慕之抬头看了眼四周,发现周围人都在溜冰,于是像做贼似的把嘴唇贴在岑书白耳朵,小声说道:“我做福宝无脑护短的熊家长,福宝喜欢我好不好?”

    【我牙被酸倒了。】

    【今天的我们都是迷人的柠檬精。】

    “喜欢你呀。”岑书白捧着沈慕之的脸,亲亲热热地说:“不管你是什么样子,我都喜欢且只喜欢你一个人。”

    似乎没想到岑书白会在大庭广众说这话,沈慕之耳根迅速染红。

    他下意识扫了眼四周后,才抿着唇,小声回:“我也只喜欢福宝一个人。”

    岑书白正想逗逗沈慕之,最好把他逗得脸红时,身后传来一道耳熟带着疑惑的声音,“王云?”

    岑书白下意识回过头。

    那位短发女子见岑书白转过头,笑了,“真的是你啊,我刚开始还以为认错了。你消失了半个月,大家都在猜你去哪了,没想到是来丰安了。”

    岑书白从王云传的记忆里翻了翻,认出这是大学时隔壁班的同学白绮兰。

    “对啊,我想来丰安很久了,但一直找不到时间。”

    “好久不见,最近过得还好吗?”白绮兰大学时是轮滑社的成员,说话间,她人就到岑书白面前了,“你那时候一声不吭就离婚,大家都很担心你。”

    “我最近过得不错,有钱有闲,还不用带孩子,感觉自己年轻多了。”

    “确实是。”白绮兰下意识看了眼岑书白,发现她气色比之前好多了。

    一身浅黄的连衣裙,显得她肌肤更加白皙透亮。眉眼间,是掩藏不住的惬意自在。

    白绮兰由衷叹道:“你现在比大学那会好看多了。”

    沈慕之见岑书白没有介绍他的意思,忍不住附在她耳边,埋怨了一句, “福宝,你怎么不介绍我啊。”

    其实白绮兰早就注意到沈慕之了,但她没往别处想,以为是教岑书白溜冰的朋友。

    但沈慕之动作亲昵得明显不是普通朋友,于是白绮兰便问:“王云,这位是?”

    沈慕之这么一撒娇,岑书白也就顺势介绍他了,“这位是我男朋友,沈慕之。”

    如愿听到岑书白在外人面前给他名分的沈慕之这下心情愉悦了,眼里也带了笑,“你好,我是福宝的男朋友。”

    【他乡遇故知,这剧情刺激刺激。】

    【这要是故知是楚阳,修罗场就更刺激了。】

    沈慕之长得高,白绮兰刚开始只觉得这是个年轻男孩,直到岑书白介绍他之后,白绮兰抬头对上沈慕之视线,才发现对方长相和他身高一样出众。

    白得有点病态的皮肤,衬得唇色那抹淡红越发显眼。眼尾坠着颗泪痣,显得那双眼睛愈发含光带水,高挺的鼻子英气十足。是一个长相精致,充满少年气息的男孩。

    白绮兰凑到岑书白耳边,小声道:“王云,他看上去比你小多了,你俩合适吗?”

    “为什么不合适?”岑书白笑得眉眼弯弯,“我和他长得一样好看,怎么就不合适了?”

    白绮兰刚想反驳岑书白呢,但一看她现在的状态,反驳的话就给堵在喉口了。

    哪怕是这么近的距离,白绮兰也没能找出岑书白脸上的斑点和毛孔。即便是少女时期,白绮兰皮肤也没好到岑书白现在这个滑腻胜雪的状态。

    再看这对情侣,哪怕岑书白比沈慕之年纪大,但两人站在一起,出奇的协调搭配。

    如果不是白绮兰知道岑书白的年纪,谁都猜不出女方比男方大了七岁。

    “他对你好吗?”虽然外表两人很搭配,但白绮兰还是没忘问最关键的问题,“姐弟恋,通常是女方付出比较多吧?”

    沈慕之轻轻“哼”了声,“没有的事。”

    “呃......”岑书白觉得自己有一点点心虚,“其实是他付出得比较多,平时都是他做饭,我没怎么下过厨房。”

    虽然是第一次谈恋爱,但沈慕之深谙在外人面前给内人留面子的理,附和地说:“做饭这种粗话,哪能让福宝插手,交给我就行了。”

    爱一个人,是掩藏不住的。哪怕嘴上不说,眼神也会流露出来的。

    【你们注意看,沈慕之看白姐的眼神!】

    【天呐,我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心里只有你,眼里都是你。】

    白绮兰没有错过沈慕之看岑书白的眼神,她心里一松,笑道:“咱们大学四年同学,我怎么不知道你还有个名字叫福宝?”

    岑书白刚想解释呢,沈慕之就抢答了,“这是我给福宝起的昵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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