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乖,以后姐姐好好疼你。”
沈慕之看了眼岑书白,明显不信她说的话。
自觉理亏的岑书白笑笑,不说话了。
沈慕之做的菜果然如岑书白所想的那样好吃,酒足饭饱后,岑书白甚至想着以后自己要真和沈慕之在一起了,没准他这手好厨艺就占了一半的原因。
吃完饭后,岑书白见沈慕之在收拾碗筷,想着自己刚刚做饭时没帮什么忙,就自告奋勇打算去洗碗。
“你坐下。”沈慕之不太开心蹙眉,“爷爷之前和我说,洗碗这种粗活,就该男生来做。”
岑书白意思意思地推脱,“这样不太好吧。”
“你如果觉得不好,那你可以去书房看看我画的画。”沈慕之重重念了最后四个字,“然后想想怎么夸我,我洗完碗回来听。”
“......”
沈慕之进了厨房后,岑书白连忙拉着胖胖进行紧急会议,“胖胖,你对绘画了解吗?”
“宿主,请不要怀疑胖胖的职业水平。胖胖对世界上各个流派的绘画都了如指掌,具有良好的审美能力。”
“那你能用专业术语,夸赞这幅画画得哪里好吗?”岑书白得寸进尺道:“如果能从这幅画里,感受到画家内心的想法,表达出对社会的看法,就更好了。”
阅读理解都是这么赏析作品的,画画的鉴赏套路,估计也差不了多少。
胖胖语气顿了下,“......没问题!”
岑书白虽然知道沈慕之是画画的,但他没有把画发到朋友圈的习惯。所以岑书白没见过沈慕之的画,也不知道他绘画水准有多高。
当岑书白做好了到时候不管欣不欣赏画,都得吹一波的心理准备。
可推开门后,看着那副完成的画,岑书白发现自己完全用不着闭眼吹。因为哪怕是像岑书白这种对画画一窍不通,只知道凭第一印象,判断画是否好看的人,都觉得这幅画画得很好。
画上是一名长发女子,正蹲下身子,伸手抚摸一只胖乎乎的橘猫。
阳光透下树枝洒下斑驳的光影,长发女子红唇微翘,心情愉悦地摸着橘猫肉嘟嘟的身体。
女子露了小半张明艳的侧脸,墨发如缎子般漂亮,勾得人心痒痒的。
而那只胖嘟嘟的橘猫,更是画得惟妙惟肖。它身上的每块小肥肉,都被画者活灵活现地画出来。
整副画透着一股唯美和梦幻的味道。
胖胖喃喃自语,“这画风有点眼熟,我好像在哪见过。”
岑书白凑近看了会,噗嗤一声笑了,“怎么感觉这画的是我。”
“宿主,我想起来了!”胖胖拔高音量,“沈慕之上过热搜,就是那条被你吐槽写标题起得太没吸引力,小编应该扣鸡腿那条热搜。”
岑书白翻了翻回忆,迟疑问道:“是那条天才画家新作再次艳惊四座的热搜?”
“虽然这标题很......抓人眼球,但它没有夸大其词。”胖胖顿了顿,“沈慕之确实有天赋又努力,他的画不仅在业内评价高,而且很受收藏家追捧。”
岑书白突然有一个主意,“如果我把报道中夸他的句子,当做是自己的真心话说给沈慕之听,他会听出来吗?”
“建议宿主不要这么做,谎言始终有拆穿的一天。万一沈慕之觉得您的夸奖特别真诚,想让您每天变着花样夸呢?”
“胖胖你说得对。”对画画一窍不通的岑书白打了个激灵,“做人还是要朴实一点比较好。”
于是,对画画也一窍不通,不会用专业术语写彩虹屁的胖胖,运用自己的机智,成功逃过一劫。
而岑书白则因为她言语中暴露出的短板,被沈慕之发现,哄着上了半小时绘画鉴赏课。
结束鉴赏课后,岑书白摸着沈慕之脸,打趣道:“最难消受美人恩啊。”
沈慕之眨了眨眼,“福宝可不能因为这个就不爱我了。”
岑书白被沈慕之的撒娇萌得心肝颤,把人摁在门板上亲,直到把人亲得起了反应,才放开了他。
虽然和沈慕之关系进展了,但岑书白还真没空抽出时间和他培养感情。因为《公主逆袭记》前天上了首页推荐,收藏率大幅度提升的同时,也带来了大量刷负评论。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写文的作者本来心气就比别人高一点,先前《公主逆袭记》文冷时还好,没太多人盯着文看。现在上了首页推荐,盯上的人就多了起来。
《公主逆袭记》选用的是从没有人写过的重生题材,岑书白是全网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加上她文笔好,逻辑严谨,看了前三章的读者,很少有不跳坑的。
《公主逆袭记》会火,是岑书白早就预料的事。但她没想到的是,这文会这么火。
公主将昔日敌人斩于马下那章,评论区迎来了一个高峰。公主登基那章,彻底将这文的热度刷上去了。
有喜欢这文的读者,给公主画了同人图:穿着十二纹章帝王冠冕公主逆光站着,微微侧过头,眼神坚毅。绣满日月星辰,山河湖海的冕服没有压弯公主的脊梁,反而让她腰背挺直得如一株刚长成的青松。
青菜萝卜,各有所爱。有喜欢的,自然也有不喜欢的。
评论区开始热闹起来。
有纯粹不喜欢这文的黑子,也有眼红病批皮搅浑水,还有喜欢这文的读者在反驳前两者的话,更多的还是闻讯赶来的吃瓜群众。
【坎贝尔:呵呵,哗众取宠。重生这个题材谁写谁火,某人不过是占了便宜罢了。要不是写新题材,这文早就扑街了。】
【皇极楼:爱看不看,不堪滚。】
【百丈丝:这家读者脾气这么大,惹不起惹不起。】
【问世榭:后排吃瓜。】
......
读者群的几个管理,及时和岑书白反映书评区的情形。也第一时间安抚好群里的读者不要和他们对骂,找管理员申请删除说得太过分的评论。
但这东西就跟野草一样,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只要红眼病和黑子一天不消失,这些负分评论永远都会卷土重来。
岑书白上辈子只是个小神,神格不够,没经历过这种场面。
但岑书白吃过一个远古大神的瓜,大神是某热门题材的开创者,当时大神和她现在处境一样。评论区掐得昏天黑地,大神稳坐钓鱼台,继续更新,一点都不受影响。
岑书白觉得,自己可以效仿一下大神。反正她现在的存稿够了,而且岑书白也迫不及待想放出公主和小王子的感情线了。
正文离公主感情线还有三万字,岑书白琢磨了一下,还是把这三万字给放上去了。
虽然感情线定了BE,但要是读者反应强烈的话,她明天可以写一篇感情戏HE的番外。然后岑书白就可以休息几天,再考虑下一本写什么了。
不得不说,文好可破,日万可破,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原本还在为怎么压下不好评论而苦恼的读者,见岑书白爆了3W字,立刻就喜大普奔在评论区里撒花了。
【金童舍:撒花!!真没想到大大一言不发就更这么多,感觉幸福得昏过去了。】
【飘雪长:3W字啊,感觉我今天能吃撑。】
【霓霞光:我希望天天吃撑(暗示的眼神)】
而小王子正式登场后,评论区风向又变了。
【玄羽天:居然是养成,爱了爱了!】
【尼科尔:我哪怕躺在棺材里,也要发出歇斯底里的声音:小王子,我可以!】
【安托瓦妮特:瑶光帝和小王子锁了。】
而经过这两次,评论区那些不好的言论,已经被讨论剧情的评论替换了七八成。岑书白原本就不在意负评,剩下的那两成评论,她看看总收益就能自我恢复。
岑书白这几天的早出晚归,沈慕之也看在眼里。但岑书白没和他说,沈慕之也就没问,只是每天晚上,都会给她送一份汤过来。
“你......”岑书白捧着碗,眉眼弯弯,“都不想问我白天去做什么吗?”
“你如果愿意说,我当然是想听的。“沈慕之眼角微微一挑,噙着丝丝温柔,”可你并没有说出来的打算,不是吗?”
“放心好了,我没做什么危险的事。”岑书白喜欢沈慕之那份没说出来的体贴,语气也变得柔和了,“我在努力赚钱养家。”
这话一说出来,沈慕之耳朵就悄悄晕上了粉色。他的视线开始游弋,不敢对上岑书白眼睛。
“也不用太努力。”沈慕之掩饰性咳了三声,小小声道:“我吃很少的。”
微风吹拂着窗帘,给屋内带来树木的气息。
岑书白灯下看美人,只觉得美人越看越美。特别是当沈慕之说出那句话,羞得不敢看她时,更是勾得她心痒痒的。
可岑书白知道,沈慕之是个认真的人。如果她不想负责,还像上次那样吃豆腐,沈慕之一定会生气的。
虽然岑书白没心没肺的,但也没有把别人一片心意不当回事,踩在脚下玩乐的臭毛病。
沈慕之虽然呆了些,但品行良好,又洁身自好。岑书白欣赏这样的人,所以她还真不想把这张白纸染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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