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书白其实没太在意的,毕竟上辈子长得不够好看的,都不敢来追她。
但看到直播间观众老爷们这么热烈地怂恿她去看帅哥,岑书白只好顺从民意,转身去看让直播间被土拨鼠尖叫刷屏的帅哥了。
岑书白上辈子是一米七,手腕过裆的大长腿。王云虽然没她高,但身高也将近168,怎么也不算矮了。
可即使这样,岑书白还是没能第一眼看到这个帅哥的脸。因为......这人实在是太高了。
岑书白琢磨着,他身高可能破190了。
不过最让岑书白好奇的是,观众们是怎么看出这人长得帅的?他们怎么看到他脸的?
“宿主,直播间会自动调节最佳视角。”
行吧,岑书白点点头,走到了高个子在的饮料区。
岑书白听力不是很好,但鼻子挺灵敏。一来到饮料区,岑书白就闻到一股极淡极淡的香气,像是雨后林间散发出的清冽气息,透着股寒意却沁人心脾。
这味道......
岑书白不着痕迹地往高个子旁走了几步,微微抽了下鼻子,这才确定了这味道是从高个子身上发出来的。
老实说,这味道真的挺好闻的。
就是不知道这是洗衣粉自带的香味,还是香水了。
就在这个时候,高个子蹲下来去拿底排的饮料,岑书白这才明白为什么直播间观众会土拨鼠尖叫了,因为他长得确实好看。
白得有点病态的皮肤,衬得唇色那抹淡红越发显眼。眼尾坠着颗泪痣,显得那双眼睛愈发含光带水,撩得人心里痒痒的。
【近距离看更好看了嘤嘤嘤。】
【心动了心动了。】
岑书白下意识捂住胸口:真想绑住他双手,狠狠地欺负他,他哭起来一定特别好看。
胖胖听到了岑书白心里的话,沉默了一会,谴责道:“宿主请你冷静一点,人家今年刚满20岁!”
虽然岑书白听到了胖胖的话,但她没当回事,继续感慨,“上辈子要追我的人有这么年轻好看,我也不会母胎单身了。”
岑书白平时用的香水都是端庄醇厚的木质香,不是很喜欢清灵透彻的香,但今天她却发现这种比木质香“轻”的味道也很好闻。
而且用它的人又是一位如琉璃般的美人,就更让她觉得换换口味也是不错的选择。
于是岑书白便主动问高个子,“不好意思,你的味道很好闻,请问你用的是什么牌子的香水?”
岑书白生性喜欢美人,遇到合心意的美人,她说话的语气便会不自觉放慢,更显温柔多情。
【果然好看的人都会被好看的人吸引。】
【我一个单身狗为什么要在这里看好看的小姐姐撩小哥哥????】
可是岑书白以前无往而不胜的这一招,却在今天折戟沉沙了。
那美人先是略带几分惊疑不定地扫了她一眼,便迅速站起身像后面有鬼似的追着要杀他似的,急匆匆结账走人了。
岑书白留在原地,看了看和她一样陷入沉默的直播间,又戳了戳脑海中的胖胖,“他怎么了?”
“根据胖胖的数据分析,那个男孩子有百分之九十是被宿主你吓跑了。”
“......我刚说了什么?”岑书白看着被“哈哈哈”刷屏的直播间,捂住了额头,“难道是那句你的味道很好闻?”
“那男孩估计没从谈过恋爱。”胖胖顿了下,说:“所以觉得宿主你在调戏他。”
“我只是很单纯地想问他要个链接啊。”岑书白觉得自己很无辜,“对他并没有什么非分之想。”
胖胖回想了下刚刚宿主的心里话,幽幽道:“宿主的嘴,骗人的鬼。”
【哈哈哈神TM骗人的鬼。】
【我对小哥哥也没什么非分之想,就是单纯地想和他谈恋爱罢了,狗头.JPG】
美好的事物总能给人带来灵感,原本岑书白还在为下一坑写什么而苦恼,但来了趟超市后,岑书白决定这次先把脑洞加一段感情线。
岑书白父亲写得一手好文章,后来走上讲台,当了名教师。小时候岑书白的母亲因公出差时,父亲便一手抱着她,一手批改学生的作文。碰到写得好的作文,父亲还会念给岑书白听,告诉她这篇作文好在哪里。
耳濡目染下,岑书白也陶冶出了一点文学素养。上了大学后,就开始写小说赚点零花钱。
岑书白码字时习惯用电脑码字,但她现在还不够钱买新电脑,于是她便跟着地图找到一家网吧。
交了三个小时的钱后,岑书白便先看了下这个世界流行的网文类型。
可能是两个世界的发展不一样,在岑书白那个世界里,网文已经百花齐放,脑洞没有最大,只有更大。
但在这个世界,网文才刚刚起步,流行的题材也是岑书白初中时曾看过的“霸道总裁/王爷爱上我”,“亿万娇妻带球跑”,“契约恋人”等经典古早文。
而且题材无外乎现言和古言两种,岑书白所熟悉的穿越,重生,快穿等题材还没有人写。
岑书白跃跃欲试,觉得自己久违的码字的激情被点燃了。
“宿主,您确定不按照这个世界流行的网文套路写?”胖胖劝她,“当心读者不买账,数据教做人。”
“没事。”岑书白眼睛发亮,“我可是时速一万的人,这本扑了下一本继续上就是。这么多题材,我就不信每一本都扑。”
岑书白很自信,但直播间却有观众质疑了。
【骗人的吧,哪有人手速这么快,都不用打大纲的吗?】
【时速一万,主播是长了八只手吗?】
【时速一千保住自己瑟瑟发抖。】
......
岑书白扫了一眼直播间,勾起唇角,“如果大家不忙的话,可以留下来看我有没有骗人。”
文笔和文风可能会众口难调,但时速是肉眼可见的。岑书白觉得她上辈子后期能做到月收过万,有一半就是靠这个手速累积下来的。
说干就干,岑书白很快打开文档,开始敲起键盘。
这个脑洞其实是岑书白上辈子就在构思的,大纲都写好了,但还没开坑。
故事也很俗套,金枝玉叶的公主因为国家被外族入侵,一朝国破家亡,跌落凡尘,还被灭了她国家的敌国皇帝收入后宫。
一个亡国公主,在最会见风使舵的后宫里自然讨不着好。但公主的家人已经不在了,她在这世上再没什么牵挂,活着也只不过是行尸走肉罢了。
公主麻痹着自己不去想昔日家国。
但有一天,公主看到有新来的小太监尸体被人抬出。公主见多了死人,已经见怪不怪了。
殊料当她和那两个装模作样行礼的太监擦肩而过时,就听到他们一唱一和。
“要不怎么说宁做太平犬,不做乱世人呢?”
“如果没有亡国,这昔日南国京城的富家小公子,应该还在爹娘的怀抱撒娇吧。”
“可不是嘛,也不至于年纪轻轻,就被送进了宫。”
公主这才知道,那个小太监,原来是她......曾经的子民。
公主天资聪颖,幼年也曾被父皇抱在膝盖夸赞,“若婵奴是儿郎,必为一代明君。”
成王败将这个道理,公主是懂的。她知道亡国之后会对百姓的生活产生影响,但公主想,只要她乖一些,顺从一些,或许那皇帝就会对他们好一些。
可事实证明公主错了,亡国公主尚且过得不堪,何况是她的子民呢。
郁结于心的公主就这么一病不起,临终前,公主拥着冰冷的被衾,发誓:信女愿以自己的灵魂为祭,换取我南国余下百姓们一生平安无忧。
等公主再次睁开眼,却发现自己回到了三岁那年。
因为已经打过了大纲,所以岑书白用一个小时,就交代完完了女主重生前的经历。而字数,刚好卡在了一万字。
“怎么样?我没骗人吧?”岑书白笑眯眯地在屏幕打下一行字,“说一万字就是一万字。”
【我一个时速三位数的人,刚才为什么有勇气质疑手速大佬?】
【哈哈哈哈白姐牛逼(震声)】
【+1,谁给我的勇气去质疑时速一万,还没注水的大佬?】
【我请大家吃柠檬吧,不要钱免费的。】
岑书白伸了个懒腰,去前台买了桶泡面,决定先祭拜一下自己的五脏庙,然后再继续码字。
“宿主,您什么时候发文?笔名想好了吗?”
“等我吃完饭把这三章修一修。”码完字的岑书白对自己信心异常高涨,“然后再想文名和文案,我觉得自己这次肯定能想出让人耳目一新的名字来。”
直播间的观众没见识过岑书白的起名水平,所以都很期待。
然而当他们看到那明晃晃的四个字《浴火重生》时,直播间陷入了一阵尴尬的沉默。
【这个名字,好......男频风。】
【我要不是看着白姐码字,我都不会想到这是女频文。】
“这个名字不好吗?”岑书白受到了打击,“多简洁啊,而且还点明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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