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105

    这并不是朝夕第一次见到人类的婚礼现场, 他曾以人类的身份, 参加过人类的婚礼。

    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

    ……

    入秋时节,大地上生机勃勃的绿色渐渐褪去, 换上了丰收的金黄。

    黎水城外的山上, 有一大片的枫树, 每到秋季,红的黄的枫叶落了一地,整片山林, 都化作了一副色彩鲜艳的画作。

    枫树林中修筑了观景凉亭,石板铺成的阶梯, 从山下一路蜿蜒至此。

    常有文人墨客至此, 饮酒当歌,吟诗作画。

    今年亦是如此。

    亭中数人,皆是城中才俊,亦有世家公子。

    他们是今年第一批到此处来的,至此已有小半个时辰。

    随行的丫鬟仆从,摆上酒水点心之后, 便退到了一旁。

    他们在此处畅所欲言, 上至朝/廷律法,下至百姓生活, 偶尔也会谈及城中趣事。

    只听其中一人道,“再过几日, 就是原家的女儿出嫁了, 到时候也不知道会是怎样的风光!”

    “李兄, 说起这个,我有一事,憋在心里已有许久,那原家究竟是何来头,我瞧着,竟是连知府大人,似乎都对他们恭敬三分?”

    这人的话音落下,其余人皆用奇异的眼光看着他。

    “怎么了,你们为何用这种眼光看我?”他愣了愣,问道。

    “周兄你竟然不知道?……也对,周兄你家里的情况,不知道这个倒也正常。”

    接下来,便听其他人,你一言,我一语的,给他说起了原家的事。

    黎水城位于云州,而原家,是云州当之无愧的第一世家,不过这只有真正的世家的人才知道,在普通人看来,原家也不过是普通的豪绅罢了。

    “这个世界,并非我们看到的那样简单。每当黄昏,日与夜交替之际,被称作逢魔之时,在朗朗晴空之下潜伏起来的妖魔精怪,便会活跃起来……”

    “凡身负修为,能驱邪除魔者,皆称之为玄门中人。玄门弟子游历天下,所到之处,斩妖除魔,还一方平安。”

    “据闻玄门之中,有宗门与世家之分,不过宗门势大,又以三大玄门为首……”

    他们说着话,其中一人无意间往凉亭外看了一眼,顿时就愣住了。

    只见火红的枫树林中,被堆积的落叶淹没,已然看不太真切的石板路上,走来一个身姿曼妙的女子,一头如墨青丝挽了简单的发髻,插一支白玉簪,着一袭天青色衣裙,外披一件同色的轻纱罩衣。

    她的步伐不似寻常女子一般文静,倒像是幼童在玩闹一般,走过一阶石阶,忽而又跳过一阶,依稀带着浅笑声。

    离得近了,便能看清她的容貌。

    那是一张精致绝美的面孔,仿佛上天精心雕琢而成,挑不出一丝一毫的瑕疵。

    清冷高贵的气质与幼童一般的行径,本应该是十分矛盾的,然而放在她身上,却不会让人有违和的感觉,就仿佛天生就该如此。

    很快,她便到了凉亭这边,在不远处停下步伐,视线看了过来,眼神似乎带着几分好奇。

    这时其他人也都发现了她的存在,只一眼,就被惊艳住了,移不开视线。

    场面一度十分有趣。

    不过女子只是看了他们片刻,便收回了视线,绕过凉亭,向着远处走去。

    众人目送着她远去,然而却见她走了没多远,忽而就停下了,而后蹲下/身去,用手扒开层层枫叶,一边说道,“朝夕朝夕,你不要睡了,起来陪我玩!”

    层层堆积的火红枫叶被扒净,便见得地上躺了一人,一袭绣精致花纹的姜黄/色衣裙,因为与枫叶的颜色比较相近,再加上落叶比较多,若非事先知道,当真难以发现。她有着一头漆黑如墨的长发,因为睡觉,显得有些凌乱,发间金步摇微微颤动,金丝蝴蝶振翅欲飞。

    又是一位绝色佳人!

    此处虽然离黎水城不远,但山林之中,也算得上是半个荒郊野外,便是寻常人家的女子,也鲜少会到此处来,更勿论这样的绝色佳人。

    这样的女子,即便是在城中行走,身边也是丫鬟小厮簇拥,以免被人冲撞……

    不知为何,竟是会独自出现在此,且看这样子,还睡了许久。

    ……

    “朝夕朝夕,你快起来!”

    朝夕好不容易才在这山中睡了几日,得了几日清闲,某个讨厌鬼就又找了上来。

    恼人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伴随着一双手,粗暴不讲理的揪住他的衣领,将他从地上拉了起来。

    “你好讨厌啊朝夕,一天就知道睡觉,都不陪我玩!”女子抱怨道。

    朝夕不情愿的睁开眼,纤长浓密的睫毛轻颤,一双凤眼,带着初醒的迷离,勾人心魄。

    “你又想去哪里玩?”他问,声音慵懒。

    远处的人听到这明显属于男子的低沉声音,顿时风中凌乱。

    不过这边的两人,根本不在意。

    “我们去黎水城里玩吧。”女子说道,声音听起来有些期待,“我在屋顶上听到其他人说,过两天城里会有一场盛大的婚礼,很热闹。”

    她说完之后,顿了顿,有些疑惑的说,“不过,婚礼是什么?”

    朝夕闻言,简直不想跟这人说话。明明什么都不知道,还偏要兴致勃勃的拉着他去,嘴上说‘我们去玩’,但根本就是她一个人在玩。

    到底是谁讨厌?

    不过他也知道,争辩这个没意义,因为有些人啊,根本不讲道理。

    不只是他们穿过门来到现世这段时间,在这之前,相识的所有时间里,她一直都是这样。

    “婚礼就是人类的男女,结为夫妻,从此共同生活。”朝夕解释道。

    又问,“你成天去人类的城镇上玩耍,为什么连这个都不知道?”

    女子闻言,歪头看他,疑惑道,“我是去玩啊,为什么要知道这个?”

    朝夕沉默片刻,开口说,“那你现在为什么要问我?”

    女子理所当然,“我想知道啊。”

    意思就是,她以前对这个不感兴趣,或者不知道,所以没必要去了解。可是现在知道这个事情的存在,又觉得似乎很有趣的样子,尽管并不清楚具体是怎么回事,就兴致勃勃的来找朝夕,跟他‘分享’自己的发现。

    朝夕:“……”

    真的是谢谢你了!

    “人类的男女,为什么要结为夫妻?”女子又问。

    “为了繁衍下一代。”朝夕面无表情的说。

    “啊?”女子闻言,十分的意外,“两个人在一起就能有下一代吗?可是我和你,不是自己就存在的吗?”

    “你问我,我怎么知道?”朝夕觉得他的耐心简直要耗尽了。

    就听女子说,‘“你真笨!”

    朝夕:“……”

    是,我笨。

    ……

    凉亭中的人,许久之后才如梦初醒,然而定睛看去,枫林之中,别说绝色佳人,除了他们一行之外,连个鬼影都没有。

    招来随行之人询问,答曰:未见有人来。

    众人大惊。

    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而后颤颤巍巍的,相携往那边走去。

    到了地方,四下张望,虽然没有看到半个人影,但是那一处的枫叶,的确与其他地方不同,明显是被人翻动过的痕迹。

    其中一人,结结巴巴道,“莫,莫不是……见鬼了?!”

    这一番话,顿时引起了小小的恐慌。

    “我就说,这黎水城中的佳人,无论是世家姑娘,还是风月女子,我都有所耳闻,却从未见过这二位……姑且都算是姑娘吧。但若是山精鬼魅,就说得通了……”

    “她们方才说的,应当是原家的婚事吧?你们方才也说了,那原家可是驱邪除魔的玄门弟子,如此一来,她们若是真的去,岂不是……自投罗网?”

    ……

    几日的时间很快过去,转眼便到了原家嫁女之日。

    那天在枫树林中谈天说笑的人中,那个被称呼为李兄的男子,名叫李明正,他们李家在这黎水城中,原本是不入流的,不过早些年,家中有位姑娘,被原家人看上,纳为妾侍,又生下一子,李家便渐渐发达起来,到如今,也上得台面了。

    李明正记着那日的事,今日来原家,便四处走动,目光四顾,企图寻找她们的身影。

    不成想真让他见着了。

    且与那日一般,不同寻常人,她们是坐在墙上的。最先见到的那个不知名姓的女子,晃悠着腿,竟是给人一种天真懵懂的感觉。

    起初的惊艳过后,李明正艰难回过神来,想到她们可能不是人类,顿时有些心慌,不敢再看,慌忙转身离开。

    而人在慌乱之下,容易出错。

    李明正埋头穿过走廊时,在转角处,不小心撞上了从另一面走开的人。

    对方没事,他自己摔了个狗吃屎。

    一个温润的声音响起,“何事这般慌张?”

    他一愣,下意识抬头,便见一个二十来岁的青年立在那里,脑子里顿时浮现出一句——

    谦谦君子,温润如玉。

    李明正心中却是大惊,比方才见到那两个女子,还要惊恐。

    “少……少主!”他惊慌道,说都要说不清,“我……我不是有心冲撞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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