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家大厅,气氛凝重。
林家的两个大男人纷纷夹紧尾巴,端坐在一旁的沙发上,连大气也不敢喘一口。
而宋云拿着一根鸡毛掸子把桌子敲得啪啪响,气急败坏地审问林盏。
“你说说你这丫头!是不是想气死我们?啊?!”
林盏窝在沙发里,故作委屈地撇了撇嘴:“妈,我没气你们。退婚是路越先提出来的。我才是最无辜的受害者啊!!”
想起女儿今天在路家受到的委屈,林南平忍不住心疼开口:“阿云,别骂盏盏了,她一定也很难受。今天这事儿,不怪盏盏,全是路越那小王八犊子的错。”
宋云看着可怜巴巴的女儿,怒气也顿时一泄:“我知道是路越对不起你!你同意退婚我也没意见!咱们林家不差这个女婿!!可你不该逞强说自己喜欢路珏之啊!你从小到大才见过路珏之不到五次,怎么可能会喜欢上他。一见钟情这种鬼话,骗骗外人还差不多,怎么可能瞒得过我们!”
察觉到宋云话里的关心,林盏甜甜一笑,亲热地搂过宋云:“妈,我现在是不喜欢路小叔,但不代表以后不喜欢啊。”
大家一愣,宋云眉头紧皱:“什么意思?”
林盏搬出早在回家路上就想好的措辞:“我们两家的合作关系,多半都是仗着那份婚约。现在这事儿闹得那么大,我和路越之间,早就不可能了。婚可以退,但我们总不能和路家一刀两断啊!所以我就想着,再找一个路家人和我订婚。这样不就皆大欢喜了吗?”
听到这话,林南平红了眼:“你一个女孩家家想那么多干什么?我们林家虽然不如路家,可还不至于到卖女求荣的地步!”
林盏哭笑不得:“爸,卖女求荣是什么鬼?我想和路珏之在一起,主要是为了我自己!你们也知道,在圈子里的青年才俊中,比路珏之更优秀的根本没几个。而且他一向洁身自好,比天天流连花丛的路越好了不知多少。撇开路珏之和路越的叔侄关系,你们难道不觉得,路珏之才是最适合做女婿的人选吗?
而且我现在没了婚约,他也已经答应了和我交往,虽然我们现在没有感情,但以后可以慢慢培养啊!”
林盏在心里默默补充:最重要的一点是,我垂涎路小叔叔的体质啊!大反派又怎么样?小说里的路珏之只是厌恶路家而已,和她这个炮灰并没有什么恩怨,所以她一点也不虚。
林南平、宋云、林湛:“……”
之前觉得问题大,但这么一听,似乎……有些道理?
*
稳住家人之后,时间已经到了晚上十一点,林盏和大家说了晚安,然后上楼回了房间。
一个小时后,洗漱完毕的林盏盘腿坐在床上,托着腮一脸惆怅地叹气。
林盏是在今晚宴会上才穿过来的,穿来之后,不是在撕逼的路上,就是在忽悠人的路上,一直都没来得及了解这具身体的情况。就在刚刚,她才用密法探测了一遍自己体内的状况。
然后她悲催地发现,自己好不容易才修炼到的浑厚修为,居然……没了。
没了啊啊啊!
这可是她在原世界苦苦修炼了二十多年才得到的修为啊!她的灵魂穿书了,怎么不让修为也一起穿过来啊?!
林盏毫无形象地在床上躺成了大字形,满脸生无可恋,并且深深感受到了这个世界的恶意。
没有法器,没有符咒,也没有修为,身体还娇弱地不行……难不成以后和恶鬼打架,自己输出全靠嘤嘤嘤吗?
林盏难受地翻了个身,忽然回忆起刚刚的探测结果——等等!这具身体,似乎也能修炼?
她立马坐起身,再次复查了一遍自己的体质,然后她几乎喜极而泣:果然能修炼!!!
修为弱?没关系,自己不是还有个新出炉的男朋友吗?在他身边,吃喝玩乐都能涨修为!
没符咒?也没关系,谁还不是会画符的小仙女咋地?单身二十年的画符手速了解一下?
至于法器?那更简单。只要有钱,什么法器淘不到?
林盏抱着被子,嘿嘿傻笑:穿书后,我依旧是个会捉鬼的小仙女,开心。
*
第二天,林盏按照原世界的作息,在五点就爬起了床,盘腿修炼一小时后,又换上了一套宽松轻便的运动装,直接在别墅外的花园小路上开始晨跑。
林家别墅坐落在半山腰上,风水好,连灵气也格外充沛。林盏不由多跑了一会儿。
等她结束晨跑,回到家门口时,却发现一辆黑色的玛莎拉蒂停在了别墅门口的台阶下。
冰冷而流畅的车身线条在晨光下熠熠生光。
林盏感受着空气里忽然浓郁起来的灵气,深吸了一口气,直接在车窗前停下。
她弯下腰,敲了敲紧闭的车门玻璃。车窗摇下,一张精致温和的脸出现在她眼前。
果然是路珏之。
林盏顿时笑弯了眼:“路小叔叔,早啊。”
橘黄色的温暖晨光里,女人轻喘着气,浑身香汗淋漓,将她的鬓角和额间碎发全都染湿。山风习习,有一丝难言的甜美气息送到了路珏之的鼻尖。她散漫地趴在车窗上,慵懒自在地朝他笑。
路珏之温润墨亮的黑眸盯着林盏,半响,才别开了眼,淡淡提醒:“我给你打了八通电话。”
打了八通电话?
林盏摸了摸口袋,不好意思地解释:“对不起啊。刚才着急出门,手机忘了带。”她顿了顿,缓慢而刻意地问,“不过路小叔叔,你为什么给我打那么多电话啊?”
路珏之没有回答这问题。他抬起左手,看了眼手表:“离公司的上班时间,还有一个小时。”
林盏眨了眨眼,反应过来:“小叔叔,你这是打算……带我去你公司?”
路珏头一偏,看向她:“还有五十九分钟。”
林盏欢呼了一声,一溜烟跑回了别墅。太好了!她正愁没接近路珏之的机会呢!现在好了,他亲自带她去公司,让她呆在身边天天蹭灵气。这不就意味着……她离捉鬼小仙女的名号,又近了一步?
林盏用平生最快的速度,将自己收拾干净。等她爬上副驾驶的时候,路珏之看着发梢微湿的她,挑眉问:“吃饭了吗?”
林盏系上安全带,嘿嘿一笑:“吃什么饭啊!小仙女都是喝仙露的好吗?路小叔叔,快开车啊!不是说要去公司吗?”
催他?
这是把他当成司机使唤吗?
路珏之抿了抿唇,直接踩下了油门,下一秒,玛莎拉蒂瞬间冲出好远。
*
路珏之在路氏集团的总部上班。
车停在集团大厦的专属停车场后,路珏之和林盏推门下车,立即有位年轻男人迎了上来。
助理郭杨恭敬说:“总经理,您之前吩咐的事情都办妥了。从现在开始,林小姐就是您的生活秘书了。”
林盏:“……”哈?
等等?似乎哪里不对?反派怎么一言不合就把她安排得明明白白了呢?
林盏一脸懵逼地仰视路珏之。路珏之察觉到她的眼神,对她温柔解释:“路氏集团,不养闲人。”
林·闲人·盏:“……”打扰了。
林盏腹诽了一阵,却也没有反对路珏之的安排。毕竟这是个正经集团,如果总经理带头让无关人员来公司混吃等死,那总部成千上万的员工肯定会对他心怀不满,林盏不能让路珏之为难。
路珏之领着林盏来到了集团领导的专属电梯前,直接摁下了66层。
电梯门很快打开,可林盏的脸色却忽然变得凝重起来。
电梯里有鬼气,而且,是黑色的。
林盏眯着眼走进电梯,发现电梯的角落里似乎盘踞着一团黑色的虚影。可惜她才刚刚穿书,修练时间太短,就连鬼怪,都只能看到模模糊糊的鬼影。
不过正常鬼怪,都只有纯白色的鬼气,这种鬼气对人类没有任何影响。
只有怨鬼的鬼气,是呈黑色的,而且怨鬼的怨气越重,鬼气的颜色也就越深。这种鬼气会对人类产生很大影响,轻则小病一场,重则让人气运全失,庆幸地是,怨鬼并不能肆意地伤害普通人类,否则极其容易被反噬。
而怨鬼最大的特点,就是它们生前,都是非正常死亡。死状越惨的鬼魂,越容易化成怨鬼。而且每只怨鬼,都会维持它们死时的模样。
可以说是相当辣眼睛了。
林盏漫无目的想着,直到发现身旁男人有些异样的目光,似乎一直在盯着某个地方,那是……怨鬼的方向。
林盏心里一咯噔,忽然想起一件事:路珏之这种体质,似乎天生就能看见鬼怪!!!
所以,路珏之一直是和那只死相凄惨的怨鬼大眼瞪小眼?!!
不可以!
深怕路小叔叔看久了会产生不可复原的心理阴影,林盏猛地拽住路珏之的领带,用力向下一拉,然后双手捧着他低垂的俊脸,踮起脚尖贴近他,软软糯糯地撒娇说:“路小叔叔!空气有什么好看的?你看看我啊!我又软又乖,而且还超甜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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